房价不是太高而是多变产生坏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57:13
       住房本来就是要比其它的商品价格高的。因此,住房的价格高,原本不是个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它的变,一会儿高一会儿低。因此,政府的控制方向,不是要控制房价的高低,而是要控制房价的变化。比如我提的建议,立法规定房价一百年不变,在不变之前,哪怕先定一个高房价也是没有关系的。

  这是因为,只要房价是一会儿高,一会儿低的,则就会有许多赌徒式的人物,买房子不是为的住,而是为的卖,他们永远都处于房价如果低了就买进,如果高了就卖出这样的状态,这样真正想住房的人当然就没有办法住。

  房价只要不变,比如说利用法律制定它不允许变,则哪怕特别高,似乎违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法则?但是,我的看法,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不反对固定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产品的价格让它不变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帕累托最优调节是会起作用的。例如在美国,算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贯彻得最好的地方了吧?但是美国却认为一种产品,就是贷款这种产品,它的利息,是必须规定死的,利息其实也是一种产品的价格。利息这种东西如果固定死了,则其它的东西的价格会围绕它做相应的变化,最后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

  房价也是这样,如果国家现在就规定一个特别高的房价,保证房地产商肯定亏不了,而且挣大钱,但是国家规定这个房价一百年不变,接下来的情况会怎样呢?

  首先就是所有的炒房的人统统都逃光了,因为,不变的房价你买它,赔本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买房,他肯定是要自己住的,不是为的炒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房价特别高,一般的人都买不起了,会怎样呢?当一般的人都买不起了,要知道一个劳动力在市场上,它的售价也会根据他的生活需求来定的,因此,市场上就必然会出现一个要求涨工资的压力,就是说,一个打工的就会认为现在的工资不够他买房的,因为房价太高了,这样的调节到了最后,会引起工资的一轮上涨,而且其它的产品的价格也会围绕着房价进行一番变化,变化到了最后,当工资也稳定其它商品的价格也稳定的时候,就会发现以这个高房价为基础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商品价格,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帕累托最优的。

  因此,不管房价有多高,这没有关系,政府只要强行规定房价是不能够变的,把所有的炒房者吓跑,房地产商还是能够挣钱的,而其它的价格会跟着进行相应的调节的。

  因此,抱怨房价高,这是抱怨错了方向,应当抱怨的不是房价高,而是房价的不稳定,这个不稳定带来了社会上的生活的不稳定。只要房价是不变的,所有的炒房者是吓跑了的,则虽然房价高,但是所有的人,在制定价格,包括劳动力价格的时候,都会拿这个房价做参照,就会进行一定的调节到一个合理的程度的。

  我认为我的这个帖子属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光辉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