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国外学者与中国农村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01:20
另一种视野:本文来源于CSSCI学术论文网:http://www.csscipaper.com/ 全文阅读链接
另一种视野:民国时期国外学者与中国农村调查
李金铮/邓红
【论文分类】中国现代史
【论文网络来源】http://www.csscipaper.com/K4
【学刊期数】2009年09期
【论文期刊来源】《文史哲》(济南)2009年3期第23~36页
【英文标题】Another view: Overseas Scholars and Chinese Rural Surveys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作者简介】李金铮,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邓红,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天津 300071)
【内容提要】 民国时期、尤其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调查和研究蔚然成风,国外学者不仅是这一活动的开拓者,也是调查规模较大者。弄清这些调查的历史过程、调查宗旨、调查区域、调查内容、调查方法以及对中国农村问题的认识,对我们正确地解读和利用这批资料将大有裨益。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这些调查与中国学者的调查既有相通之处,更有其独特的视野。尽管它们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但其学术贡献和社会价值是主要的,不仅极大地推动了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研究,也增强了外国对中国农村的了解,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
【关 键 词】民国/国外学者/农村调查
相对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社会调查兴起较晚。以中国农村调查而言,始于1910年代初,到1930年代达致高潮。参与调查的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既有私人学者、革命家,也有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还有乡村建设团体、政府机关。这些调查有的对当时的乡村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有的对革命斗争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有的为外国侵华势力提供了情报。时至今日,这些调查又成为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珍贵文献,以及社会人类学、经济学的重要源头,许多论著都参考和利用了这批资料,极大地推动了人文社会科学的进展。笔者认为,将之用于学术研究固然重要,但对这些调查本身进行清理和总结也有不可忽视的意义。譬如调查的基本过程如何,为什么要进行调查,调查区域如何选择,调查哪些内容,如何开展调查,调查提出了哪些问题等等,资料使用者对此大多模糊不清,甚而出现严重的误读现象。应当说,已有学者开始关注这一课题①,然就总体而言,大多仅为轮廓性的梳理和介绍,尚未细致地回答上述问题。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相比而言,以往学术界对国外学者的中国农村调查了解更少,除了满铁华北农村调查之外②,大多语焉不详。但恰恰是外国人的调查,在中国农村调查史上占有很突出的位置。缘此,本文主要对满铁之外的国外学者调查,作一初探。
一、开拓性的农村调查
在科学的社会调查兴起之前,外国传教士曾以亲身见闻对中国农村作过系统的描述。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S. Smith,1845-1932)的著述最有影响,他在山东、天津、通州等地传教四十余年,1899年出版了《中国乡村生活》(Village Life in China,时事出版社1998年出版中译本),备受中国学者推崇。另一美国学者凯恩(F.H.King)1909年2月至6月间先后考察中国、朝鲜、日本的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1911年出版了《四千年的农民》(Farmers of Forty Centuries or Permanent Agriculture in China, Korea and Japan)一书,其中大部分反映的是中国农村状况,包括香港、广西、广东、山东、直隶、辽宁等地。这些作品,可以算作外国人调查中国农村的萌芽。
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农村调查,外国人仍是先行者,以下按时间先后分别予以介绍:
国外学者最早的中国农村调查始于1914年。清华学校社会科学系教授狄特摩尔(C.G.Pittmer)指导学生对清华园附近的195个农户进行调查。1918年,以《中国生活标准的一个估计》(An Estimate of the Standard of Living in China)为题发表③。
其次是上海沪江大学教授葛学溥(D.H.Kulp, 1888-1980)指导的广东潮州凤凰村调查,这是他于1919年至1920年组织该校社会学系学生进行的。调查成果为《华南乡村生活:家族主义的社会学》(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 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 N. Y.: Teachers College, Columbia University, 1925)。这是国外学者第一次对中国乡村社区所做的比较全面的调查。
1921年秋,英美各教会组织中国教育调查团来中国考察,以美国麻省农科大学校长、农业教育家白斐德(Lenyon L. Butterfield)为团长。他们在中国调查6个月,足迹遍10余省。每到一省必到各农校和乡村视察,“于我国农业情形考察至为详尽”。著名农学家邹秉文向白斐德建议,可在此基础上就农业问题为中国政府起草一意见书。翌年,白氏撰成《改进中国之农业与农业教育意见书》,并由傅焕光翻译为中文本由教育部刊行④。
1922年夏,慈善组织华洋义赈会邀请燕京大学农村经济系教授戴乐仁(J.B. Tayler)和马伦(C. B. Malone)组织北平9所大学的61名学生对直隶、江苏、安徽、山东、浙江240个村进行调查。调查成果《中国农村经济之调查》(The Study of Chinese Rural Economy)于1924年由华洋义赈会印行⑤,部分内容收入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北平农民运动研究会1928年版)。
1923-1924年,沪江大学社会学系访问学者、美国布朗大学教授白克令(H.S. Bucklin)指导学生调查上海附近的沈家行村。调查成果《社会调查——沈家行概况》(A Social Survey of Sung- Ka Hong,Shanghai: China Batist Book Store)于1924年出版中⑥、英文两个版本。
1926年,成都大学经济系教授布朗(H. D. Brown)主持了四川峨眉山新开寺附近25个田区的调查和成都平原50个农家的调查。这两个调查成果发表于北京经济讨论处所编的《中国经济》月刊,1928年收入李锡周编译的《中国农村经济实况》。
在白克令和布朗调查前后,南京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主任卜凯(J. L. Buck)曾主持两次大规模的农村调查。这两次调查,得到太平洋国际学会中国分会以及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巨额资助。第一次调查为1921-1925年,共调查7省14县17处2866个农家。调查成果《中国农家经济》(Chinese Farm Economy)于1930年由太平洋国际学会与金陵大学出版英文本,中译本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其中河北盐山、安徽芜湖两县的调查成果,分别以《河北盐山县一百五十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芜湖一百零二个田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于1928、1929年出版中文本。第二次调查为1929-1934年,涉及面更为宽广,除了东三省以外,几乎遍及全国,包括22省186个县168个地区16786个田场38256个农户。调查成果《中国土地利用》(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于1937年在美国出版英文本,中文本1941年由成都金陵大学农学院印行。
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布尔(Sidney D. Gamble)也是中国农村调查的代表性人物。曾先后四次来华,1931-1932年,他与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合作进行定县农村调查。社会调查部主任李景汉对他甚为感激,说甘布尔“对于定县社会调查甚为热心,数年以来关于调查的计划与方法方面指导很多,对于经济方面曾予以慷慨的援助”⑦。但由他自己编写的英文著作《定县:一个华北乡村社区》(Ting Hsien: 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迟至1954年才在美国出版⑧。除了定县调查,他还指导学生对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11个村庄进行调查,调查成果后来编写为《1933年以前华北村庄的社会、政治和经济》(North China Villages: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于1963年出版⑨。
此外,1933年沪江大学教授兰姆森(H. D. Lamson)组织学生调查上海杨树浦附近4村50农家,1934年发表于《社会半月刊》⑩。
为了推动中国农村调查和社会学学科建设,中国学者还主动邀请国外学者来华讲学、指导与合作。如1935年秋,英国伦敦政治学院教授布朗(A. R. Radcliff- Brown)应燕京大学吴文藻先生之邀来华讲学,其中有一讲就是《对于中国乡村生活社会学调查的建议》(11),专门就中国农村社会调查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但1933年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除了日本满铁之外,外国学者的实际调查基本没有延续下去。尽管中国学者曾打算与国外学者联合进行实地调查,但都由于战争侵扰而搁浅。如1937年5月,英国人类学家佛思(Raymond Firth)拟来华进行实地研究,一是指导燕京大学的研究生进行研究,另外以“华北农村生活的社会稳定性”为题在离北京不远的北方农村进行田野调查。但不久因卢沟桥事变爆发,佛思的调查计划未及实施。抗日战争期间,吴文藻在云南大学建立社会学与人类学系,并在昆明市郊呈贡县古城村的“魁星阁”建立了一个小型的社会学研究“工作站”,希望加强与国外学者的合作。1943年,实际主持“工作站”的费孝通赴美国访问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高校,吴文藻要他与美国学者协商联合调查计划。费孝通与芝大的人类学家瑞斐德教授(R. Rrdfield)达成中美学术合作协议,制定社区研究工作计划,拟由美方选派数名研究生来华与中国学生一起进行实地调查。瑞氏夫妇原计划于1944年来中国访问一年,但受战乱影响,直到1948年才得以成行,中美合作调查计划也终为时局所扰,未能实现(12)。
综上可见,二十年间国外学者主持的中国农村调查有十数次,与中国学者的调查比较,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国外学者的农村调查比中国学者早10年之久。中国人最早的农村调查,可能是1923年清华学校陈达教授组织的北京西郊成府村调查。外国学者之所以先于中国学者,原因很简单,主要是他们最先掌握了一套先进的社会调查理论和方法。1924年白克令调查沈家行村就说过:“社会调查,不过各种调查之一。这是西洋的方法,在中国尚不多见。……各种调查,在英美二国,已经有了许多。美国近年来,对于这类调查,尤为发达。”(13) 第二,这些调查的领导者、组织者,除了白斐德之外,几乎都是在华任教的大学教授,而且多是社会学和经济学教授。他们既有先进的调查方法,又有在中国生活的丰富经验,使其农村调查具有普通学者所不具备的优势。第三,国外学者调查范围广,时间久。如甘布尔的华北农村调查花费五六年的时间,卜凯主持的两次调查更是一般调查无可比拟的,分别持续了5年和6年,涉及7省17处、22省186个县。其他有影响者,时间较长的只有李景汉主持的定县调查,费时近10年;日本满铁主持的华北农村惯行调查,为时4年。至于其他调查多不超过一年,如张闻天主持的晋陕调查算是时间较长的,不过一年两个月,陈翰笙主持的无锡、保定调查各为两三个月,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的六省农村调查都是两个月左右,而我们非常熟悉的毛泽东的《寻乌调查》、《兴国调查》,仅十多天、一个星期的时间。国外学者的农村调查之所以能维持如此之长的时间,显然与他们有比较雄厚的财力支持有关。卜凯主持的22省186县调查,就曾得到太平洋国际学会、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5.7万美元以及学会外4万美元的资助(14)。
二、寻得事实以改良农村
任何调查都要首先解决为什么而调查,即调查宗旨是什么?笔者认为,社会调查可分为认知型、服务型、改造型和综合型四类。所谓认知型,即纯粹学理的调查,是以了解和认识社会为目的,重在描述事实,为人们提供真实而详尽的田野报告和有限的理论分析;服务型调查,则为某一设计目标服务为目的,重在提供实现目标的依据;而改造型调查,主要是从事实中发现问题,提出改革方案,以增进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型调查,是以上几种类型的综合体。当然,所谓分类只是各有偏重,实际上纯为一种目的的调查极为少见,而是多有交叉和融合。无论哪种类型的调查,似都以认知型为基础,否则就谈不上服务或改造社会。
就现有的农村调查来看,纯粹认知型的极少。兰姆森组织杨树浦附近农家调查时指出“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工业化对于农村影响的情形”(15),由此显示工业化与农家经济和生活的关系及其变化,但未提出任何改造农村的建议。甘布尔对定县农村以及华北四省村庄的调查,也主要是介绍调查区域的人口、家庭和社会经济状况,没有涉及农村改革建议。此类调查即属于比较纯粹的认知型调查。
最多的则是认知型与改造型兼而有之的调查,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
卜凯主持的农村调查,就其本意而言是偏向认知型的。他在7省17处调查中指出:“我们对于中国农业实况,所知太少。一般人对于中国农业所下的结论,都系从偶然的观察而来,这种结论,准确与否,只有用表格向一家一家的农人去调查才能证明。这种实地调查来的材料,不但能使西方人知道中国的真况,而中国人自己因此对于其本国的情形,也可以更为了解。”(16) 22省168个地区的调查,也是如此,目的是“汇集中国农业知识,俾世界各国关怀中国福利之人士,得知中国土地利用、食粮及人口之概况”(17)。具体到河北盐山农家的调查,“目的在就普通农区,普通年成,而考察各农家成功与失败之各种主要因素。此种因素,如能悉心研究。该农区内多数农家之农场周年出入情况,皆可得其梗概”(18)。尽管如此,卜凯调查仍有明显的改良农村的意蕴,对农家经济的相关问题都曾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详见后述。
与卜凯调查类似,白克令的沈家行调查也指出:“无论如何,我们深信诚实与准确的重要。所以我们叙述的状况,都是我们所寻得的事实。就理言之,我们应当把一切的事实,详细地报告出来。”当然,社会调查的理想效果,是“为改良社会和创造社会运动的秩序,这个秩序,根据调查的事实,并能得到全地方人民的协作,而后可使之实现。如果调查能根据所得的事实,继续创造一种地方自觉,则于将来地方改良,必能收相当的效果。如果调查能转移全地方人民的注意点,集中在地方的需要方面,并指导他们以解决的方法,就可算调查的真价值了。复次,我们对于社会调查,也深信于社会力的性质及功效上,可以增进不少的智识,因此对于社会学的进步,有实际的贡献”(19)。
戴乐仁、马伦的5省240个村调查,其本意则偏向于改良农村社会,“乃望能供给一种经济背景于中国农民,使其得享较美的生活,使其明白何种情形为最完满的,何种方法方针示导农民为最有帮助的等。这是我们的宗旨,也是我们一点微意”(20)。布朗的峨眉山农村调查也是如此,“若多明白该省之农业境况,其居民的生活,则有较多改善的机会。……欲帮助改进该省的农业,第一个步骤是‘考察’,以察视现在的状况,待他们了解一切事情:如所有物的价值,作物及家畜的生产,及人工分配的入息等,都明白了以后,我们方能有改良方法之建议,方能令其耕作有进步及向上的根据”(21)。
布朗1935年在燕京大学的演讲,表明对中国农村调查的目的更为系统化了。他认为有三点:一是对于理论的“人类社会的科学”的贡献,理论社会学上的种种假设可依据特殊例证及具体事实而得到验证;二是对某特殊社区即研究对象以及类似社区提供一种更加深刻的了解,“这种了解有实际的价值,可以为社会改革及社会服务提供一种‘学以致用’的健全基础”;三是“对于现存且便于精密研究的社会,有了更彻底而系统的认识,则对于过去的社会,可有进一步的了解。固然历史学家常说,对于过去的认识,有助于现在的了解。反之,从社会学家的立场来看,我们也可以说,对于现在的了解,亦有助于过去的认识,这尤以社会绵续性延至数千年的中国,特别显得确实”(22)。
与国外学者相比,中国学者的农村调查则偏向于或主要是改造型调查,这与民初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变化和农村经济的复兴思潮有关。
中国社会学的开拓者吴文藻就认为:“社会调查,是服务家的观点,主旨不在认识社会,而在改良社会,注重社会问题的诊断。”(23) 费孝通也坦言,在解放前,“推动我去调查研究的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救亡问题,敌人已经踏上了我们的土地,我们怎么办?我们在寻求国家民族的出路,这也就决定了我们调查研究的题目。”(24) 农村调查实践最为丰富的李景汉也认为,“社会调查固然是学理的研究,而主要的目的是实用。换句话说,不是为调查而调查,乃是为改良社会而调查”(25),“使人们根据调查的结果来改善社会实际生活,解决社会问题,增进人类幸福”(26)。
还有一些学者,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调查,与中共革命密切联系,已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如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陈翰笙,为中共秘密党员,“在苏区土地革命的影响下,主张对农村进行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论证农村经济趋向全面崩溃的根本原因和所应走的道路”(27)。即证明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以及土地革命的必然性,为共产党的革命理论和革命政策提供事实依据。至于革命家毛泽东的调查,则完全是为了革命斗争服务,“了解中国是个什么东西(中国的过去、现在及将来)”,是“为了得到正确的阶级估量,接着定出正确的斗争策略”(28),“确定哪些阶级是革命斗争的主力,哪些阶级是我们应当争取的同盟者,哪些阶级是要打倒的”(29)。这与前述普通学者的调查目的,差别已是相当之大了。
三、以村庄为基点的区域性调查
调查目的确定以后,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调查范围或区域的选择。对此,英国学者布朗从理论上给予了说明,认为应以具体的乡村社区为调查区域。他指出:以往对一个社区作为一个体系进行整体研究的方法,“仅应用于较后退民族的、狭小的而且是比较隔离的社区,如澳大利亚、美拉尼西亚和非洲之土著部落。这一种社区的社会生活,只需一个调查员,即可将它的整个加以研究,但应用同样的方法于较大较复杂的社会如美国与中国时,就有许多困难。这一种社会势必视作许多较小社区相互关联而成的一个集体。中国可说是省、县、村镇,或最小的单位‘户’的集体。因此,吾人研究必须由最小的单位‘户’开始,由此而推广至于全国,乃至整个世界社区,而中国乃是整个世界社区的一部分”。他进一步明确:“在中国研究,最适宜于开始的单位是乡村,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住在乡村;而且乡村是够小的社区,可供给一两个调查员在一二年之内完成一种精密研究的机会。”(30) 由此可见,布朗主张中国农村调查可以先从村落开始,再逐渐扩大区域。
主持华南凤凰村调查的葛学溥,与布朗的思路大体一致。他认为,应该对中国各地乡村社区分别进行调查研究,中国可以划分为几大文化区域,在每个区域内,按照器物、职业、社会组织以及态度和理想标准,选择有代表性的村、镇或市作为精密的考察单位,从所考察现象的相互联系中,发现社区的功用、历程和趋势,由此认清中国社会的现状和发展走向。他还指出,乡村社区研究分静态和动态两类,如凤凰村因受外来势力影响较小,居民基本上保持传统的生活状态,所以可作静态的研究;而处于通商口岸附近的乡村,或正经历急速工业化的城镇,则应作动态研究。静态研究用于描述社区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动态研究用于分析社区的变迁趋势(31)。从葛氏的具体实践来看,他是以村落作为调查区域的。
卜凯也认为,为研究便利起见,“需将中国分为若干部分时,最好分为中国北部,与中国南部,而自西而东的淮河为分界。界于淮河与长江间的区域,实为南北差异的递变地带”。以7省农村调查为例,按原来计划,本预备将调查的17处分为南北两大部分。但因在淮河以南的若干地方,实可称为中东部,或长江下游流域。所以,最后决定将所指范围缩小,而采用中东部名称,即分为北部和中东部两个区域为调查范围。区域虽然广泛,最终仍以村落为落脚点,共计185个村庄(32)。而村庄的选择标准,则“就著者调查中国农村状况的经验而言,首要条件,即为找到一个当地土著而且同时系与农民熟习的调查员。因是吾人对于调查地点的选择,遂不得不受其限制”(33)。也就是说,卜凯主张以能找到生于本地、对本地有了解的调查员为调查区域选取的重要标准。不过,后来他主持调查22省农村时,又开始注意“凡选定一地加以调查者,盖信其可以代表各该地之情形”(34)。
戴乐仁主持5省240村调查,也是以村落为基础。他强调:“第一种乃群众的工作,择定数府县,在该府县里选出几所适宜的村落,此等村落须与各村落的模样相恍惚,然后派调查员一队,与此地之乡人接近,一两数星期,实行其调查的职务。第二种乃个人的工作,指定学生个人作其家乡之叙述,以其同为乡人之资格,较易找出真确的报告,并能有较充分之时间为校对他已得到的结果。”(35) 由此可见,戴氏选择村落有两个标准,一是选择一个地区之内类型相仿的村子,具有代表性;二是选择调查者与该地有故乡之谊的村子。
甘布尔进行定县农村调查,虽广及全县范围,但也是以村落为基础。所选择的区域,往往与农民愿意合作的程度和能够回答相关问题有关,因此这些村民的文化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36)。至于对华北四省的农村调查,选择的就是其中的11个村庄。遗憾的是,由于甘氏仅以A、B、C、D的形式表示,至今无从知道这些村庄的真实名称。
布朗组织的峨眉山附近农村调查,同样是以村落为调查区域,选择标准与上述戴乐仁的第一个标准是一致的,即“附近一带田区的情形,皆是相类的,所得到的考据,改变甚少,确能适用于该地方之各部”(37)。
总之,国外学者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农村调查必须分区进行,但无论区域大小,终以村落为调查实施的基点。这一原则符合中国农村结构的基本实际,农民的生产生活主要就是以村落为范围的。
与国外学者一样,中国学者无论从观念上还是实践上也都注重调查的区域性,但似乎更强调区域的典型性。譬如主持定县调查的李景汉说:定县为“全国一千九百余县之一,固不足以代表全体;但定县既在河北或亦能大致代表华北一部分情况”(38)。主持无锡、保定农村调查的陈翰笙也指出:“中国各地农村社会进化之程度,甚不一致。农村经济之调查势必分区进行,方为合理。划分区域虽可以作物、土壤、交通、市场、农户类别、租佃制度等作一定标准,奈关于此种标准之基本知识现尚缺乏。不得已只能先从农村经济显然特殊之地方着手调查。……无锡工商业发达,佃农占村户全数之39%。保定自耕农较多,而工商业尚未发达。无锡粘土,种稻最多;保定沙土,种麦最多。无锡普通收获一年两熟,保定普通两年三熟。两处显属不相同之农村经济区域。”(39) 中共领导人张闻天主持晋陕调查也强调:“我们的时间与精力都是有限的,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事物都一件件调查研究清楚,而且事实上也无此必要。我们的办法,就是在同一类事物中选择典型来调查研究。比如我们调查边区的农村,我们不必调查边区的每一个农村,我们只要调查一些典型的农村就可以了,川地的农村与山地的农村,中心地区的农村与边境地区的农村,同姓的‘父子村’与异姓的杂居村。如果能够真正把几类典型的村子调查清楚了,那对于边区的农村也就能得到具体的了解。”(40)
四、以社会结构和农业技术为主要调查内容
英国学者布朗从理论上对中国农村社区调查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应包括三部分既有分别而又相关的内容:第一,横的或同时的调查研究。即研究指定时期一个社区静态的内部结构和生活。所谓内部结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如乡村邻里群、亲族群、社会组织(如青苗会、庙会、行会、秘密结社)、性别构成、年龄构成、职业构成、社会地位等。其中,有几个特殊的研究题目必须给予特别的重视:一是家族和家族关系,考察家族、氏族和亲族在其中所发生的功能;二是“技术制度”,包括日常生活中所制作或应用的各种事物的研究;三是“社会裁认”,即在控制个人行为时所发生的功能;四是礼节和仪式,详细观察社会生活的常年节律以及它与季节变迁中一切自然现象的相关性;五是文化或教育,即研究个人社会化的历程,使他适合于社会生活中的某一种地位;六是个人心理,即个人对他的社会环境所作适调的种类与程度;七是民族精神,即研究对于指导及控制个人行为的思想与情操。第二,乡村社区的外部关系。即调查研究该社区与其他种种社区的外部关系,尤其是本社区与包括本社区的较大社区的外部关系,观察他们在内部社会生活中所占的地位,决定社区之间的独立程度,或隔离程度。第三,纵的或连绵的调查研究。即研究社区内部结构与社会外部关系中已经及正在进行中的变迁。观察“变迁”最准确的方法,即在若干年限之内,反复地观察已研究过的乡村,对于社会变迁的本质得到一些线索。“以上三种研究,只要该调查员能够将此三者分别清楚,即可由他独自同时进行研究。”(41)从实际操作来看,调查内容的确非常广泛,与上述布朗建议的第一个方面更为吻合,但又特别注重农业技术调查。如白克令组织的沈家行调查包括八个方面:家庭、宗教生活、地方行政与惩罚制、教育、农工商业、健康与公共卫生、娱乐、居住等,每一项又有更为细致的内容。如农业状况,又进一步分为农民生活和耕作情形,耕作情形又包括农产数量、肥料设施、田间工作、农夫工价、农产市场、家畜及园艺等。戴乐仁主持的5省240村调查,包括居民、家庭、住宅、土地占有、守业、职业、经济等方面。兰姆森组织的上海杨树浦附近农家调查,包括家庭组织、家庭人员的职业与收入、财产所有权(家庭收入与土地占有)、收支盈亏、生活费用、农民离村、进工厂工作与农村经济、教育、宗教等。布朗组织的四川峨眉附近和成都平原农村的调查,包括田区、屋宇、土地占有及教育、用具、种子、牲畜、家庭工业、果品、地权与人工收入、人工分配、税项、肥料、食料、入息与开销等。甘布尔对定县农村的调查,主要包括人口、家庭、土地、农业生产、家庭工业、商业交易和社会活动等。卜凯组织的7省17处农村调查,包括田场布置与利用、田场周年经营状况、大小最适宜的田场企业、耕地所有权与农佃问题、作物、家畜和保存地力、田场劳力、农家家庭与人口、食物消费、生活程度等。相比而言,卜凯调查所涉及的内容更为复杂和丰富。仅就“大小最适宜的田场企业”而言,就细分为5个问题:田场大小和利润多寡的关系,田场大小和生产要素之效能的关系,大小最适宜的田场,目下田场所以过小的原因,田场过小的救济方法,这是其他调查未曾见到的。
受国外学者的影响,国内大多数学者的调查也是注重社会结构和农业技术。这种调查指向,受到国内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这些调查把自然条件、生产技术、农业经营、人口家庭、收支消费作为主要内容,很少关注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理论问题,正如薛暮桥所说;“他们因忽视理论,结果往往陷于支离破碎,找不到问题底中心。例如很多学者调查农村经济,往往提出‘你有多少财产’,‘每年多少收入多少支出’这类肤浅问题。结果除掉证明早已有目共睹的‘贫困’‘破产’之外丝毫不能有所说明。因为财产中间有田地牛马等类生产手段,也有房屋衣服等类消费资料;收入中间有田租利息等类剥削得来的赃物,也有田间收入工作等类自己底劳动底结果;支出中间有购买牲畜、农具、肥料、种子等类的生产投资,也有购买柴米油盐等类的生活上的消费。前后两者包含着绝然不同甚至相反的意义;假使混为一谈,一切真相就会被蒙蔽。”(42) 所以,陈翰笙等主持的农村调查,着力改变以往侧重于技术而忽视生产关系的做法,从土地制度着手,了解生产关系的演进(43)。
其实,国外学者的调查并非不关注土地问题。如兰姆森调查杨树浦附近农村,就对家庭收入与土地占有关系给予关注,家庭收入分为200-399元、400-599元、600-799元、800-999元、1000-1400元5组,相应平均每家占地为4亩、6.8亩、9.2亩、12.0亩、14.3亩,“检讨上表的数字,当收入额增加时,占有地产的家数的百分数便增高了”(44)。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土地占有数量对家庭经济地位的影响,与马克思主义者的阶级关系理论并无根本矛盾。又如戴乐仁组织的5省240村调查,设专节调查土地分配问题,将土地占有分为3亩以下、3-5亩、6-10亩、11-25亩、26-50亩、51-100亩、101-500亩、501-1000亩、1000亩以上各级,由此“表现出各阶级之不同界限”(45)。布朗组织的成都附近农村调查,也专门考察地权问题,将土地占有分为地主(也称为自有农)、租耕农、半租农3个层次。卜凯调查更为注重土地问题,在《中国农家经济》一书中设专章介绍“耕地所有权与农佃问题”,调查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的比例,还专门讨论耕地所有权与生活程度之关系(46)。
可见,在对土地问题的重视上,国外学者与马克思主义学者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分析角度有别罢了。前者是将农民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这种方法可以表现某个区域的田权分配,但不能分析农场经营的性质,“我们最好采用目下所流行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的方法。因为这种办法能够根据各类村户经济生活的几个重要指标(田权、雇佣关系以及其他在生产和交换上的人与人间的关系),同时能参考其生活的全部,来规定各类村户的阶层。我们只有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才能全面地观察各种经营发展的趋向,以及它们所具特性的成长和消灭,才能把握住整个农村生活的‘来路’和‘去处’”(47)。由此显示了与外国学者农村调查的不同旨趣。
五、传统关系与人类社会学调查方法的结合
以上所谓调查区域和调查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方法。不过,下面所述是更为具体的方法,是实现调查宗旨和调查内容的具体实践。
调查的第一大难题,是如何进入调查现场,如何取得农民的信任,并让他们说实话。备尝艰辛的李景汉深有体会地说:“在这种人民饱尝痛苦的社会情形之下,要想使他们不说瞎话而能报告事实,尤其是关于他们的生命财产,谈何容易。”(48) 国内学者尚且如此,国外学者所遇到的困难更是难以想象的。如卜凯主持的7省调查,调查员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农人对于调查,类多怀疑,而难接近,因此第一步非得其信任不可。至农人主要之戒惧,大都恐将来以其所谈事实,作加税的根据,或虑其所有土地,将为军阀霸占或收买”(49)。
农民模模糊糊的习惯,尤其是对于数目的含糊,也使调查不容易得到真确的事实。如1924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丁肯森(J. Dicknson)到北方一个村子调查时,就遇到了此类麻烦。一个拥有100多亩土地的人会说只有几十亩。她问一位妇女:“李太太,你生了几个孩子?”该妇女答道:“有几个。我记不清了,有七八个吧。”可是,这位妇女的女儿却说:“妈,不是十个吗?”她们两人数了数,结果是十一个(50)。连生了几个孩子都如此回答,遑论其他!这样一来,外国社会学的规范调查方法就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为此,白克令指出:“对于熟悉中国人民生活的人,如果要用以上所述的调查方法,必须略加改变,使之适应中国情形才可。”(51)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利用所调查地区的各种传统社会关系。白克令指导的沈家行调查,就是把美国田野调查方法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典型:
当搜集材料的计划未定以前,我们因为沈家行的政治性质与领袖资格之不同,决定于春田(一个美国城市——引者注)调查所用的方法,加以修改。在春田调查里,当事实未得到以前,已经引起一般可以代表和能负责任的公民的兴趣,并有他们的维持。他们希望这般公民,后来能够把调查者所有的建议,于城市改良上实行出来,而收调查效果。此外还有城市幸福机关及大多数公民的协作,所以许多材料,都由他们供给或收集。而在中国的乡村生活里,其地方事业之程度,大相悬殊。在沈家行——就是别的乡村也是这样——并无所谓租户联合会、改进会与有力之教会,地方政府之财力,不能如西方各国之充足,于乡村改进不甚注意。又无所谓政党,故乡村改良一层,对于以上诸机关,无甚希望。所赖者,惟在一般绅董之提倡与领导,而后能推进村民之幸福。所以就我们看来,要得将来的好结果,必须先与村内绅董接近,筹议调查计划。未与他们接洽以前,我们先搜集普通的材料,把难找的事实,留在后面,设法得到他们帮助去找到。如果乡村的改良事业,能够依照调查者建议去做,则村内绅董,对于他们的工作,自能表示相当的同情。当我们要村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们各人都用适当的方法,使得到个人所要的事实,并使村民之被问者不致恨恶或怀疑。与我们接触最自然最发生效力的,就是该村的小学校,因为在我们调查者中间,有一位该校1923至1924年的学校主任,我们有一位调查者由学校儿童引导,得与家庭接触。有一位籍该村的地保为之收集材料,有一位则籍该村乡董,有一位赖该村前小学教员。另一位则直接探访农夫与手艺工人。(52)由沈家行调查可以看出,白克令充分利用了当地绅董、学校领导、学生等关系,在他们的帮助下使调查得以顺利开展。
其他调查也是如此。如戴乐仁主持的5省240村调查,也得到当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帮助,指定“学生个人作其家乡之叙述,以其同为乡人之资格,较易找出真确的报告”;对于生育率与死亡率的调查,“想求真确的实据,最好的是使服务该地之教员,作谨慎之记录”(53)。布朗组织的峨眉山附近农村调查,也是“调查人与他们有数年之认识。每一队与农夫相谈时,农人皆愿意报告”(54)。甘布尔的定县调查,“为了扫清障碍和得到支持与合作,平教会提前与村长磋商解决调查困难的办法。在许多村子,村长都陪同调查人员走街串户。由于他们对各家情况都熟悉,就会提醒家长一些可能忽略的问题。在一个镇,我们调查的家庭数字比官方多200户”(55)。卜凯主持的7省调查,针对农民的疑惧,“一定须有当地的亲友帮忙解释,始能化除。本调查之得有良好成绩,实有赖于此班人士”(56)。其中最突出的是,利用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的学生回家调查,“学生在此地因有家乡的关系,故其较易得到所欲得到的事情”(57)。著名的河北盐山和安徽芜湖农户调查,就是分别由金大学生崔毓俊、陶延桥完成的(58)。他们往往“先与较开通之小学教员及村董等,详细解释其用意,使之无所怀疑。然后再由小学教员及村董等,辗转向农民解释开导,如是则农民之误会,大半免除,而其真相可见矣”(59)。
与国外学者相比,国内学者的调查更是借助了地方官员或亲朋关系的力量,有的还为农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加强了与农民的亲和力。如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打着行政院的牌子,每到一地,都先要接洽省当局、县当局,由其照会区乡协助。在土匪猖獗之地,甚至由县长带领士兵陪同(60)。费孝通的江村调查,“充分利用了我姐姐个人的联系。我姐姐负责蚕丝业的改革,村里的人确实都很信任她。我能够毫无困难地得到全村居民的通力合作,特别是村长们的帮助”(61)。可见,国内外学者对于如何进入农村实施调查,方法大体是类似的。
以上是为取得农民的信任和得到真实的材料所采取的方法,其实多少显现了人类学田野考察的色彩。除此以外,还运用了个案调查、抽样调查、问卷调查、通讯调查、民意测验、统计分析等多种现代调查手段,从而又具有了浓厚的“社会学学科”特点。
卜凯在大规模的调查中,就采用了抽样法。他认为:“假使所采的标样,确具代表性,偏见亦已避免或解明之,同时被调查的农家,为数甚多,则由调查方法所得的误差,比较上确甚微渺。此因农人之估计,过高与过低者,机会相等,如将其答案,一一平均,自与事实相近。”(62) 在调查中,卜凯使用了最为先进的调查概念和统计概念,如成年男子单位、家畜单位、相关系数、差量系数、经济家庭、家庭赚款、场主工价、工人等数、人工单位、中数、众数、标准差等(63)。大大量使用图表形式,加强调查效果。据《中国农家经济》一书统计,该书共使用统计表格250个,示图71个,还有39幅照片。这一时期恐怕只有李景汉定县调查可以与之媲美,据统计,《定县社会概况调查》共使用统计表格314个,但示图使用极少。
对卜凯的选样方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钱俊瑞提出质疑:一般说来,“应该尽量多选标样,使调查对象中所包含的各项重要因素,都有被发现的机会”,“应当避免一切主观的因素”。但卜凯调查恰恰是“单凭着调查员和农村的关系来决定调查的地点,那么里边搀和的主观因素就太多”,而“调查员的籍贯何在,完全是一种偶然,也许有些调查员的本乡本身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并不能代表附近区域内一般的情形”。“作者告诉我们,这些调查员都是金陵大学的学生和聘请来的助手。在中国上得起金陵大学这类学校读书的学生和够得上做金大助手的人们,其家庭的境况不消说是远在一般水平之上。因此,这些大学生的家乡(也就是调查的地点),其经济状况往往比较别处好些。这种情形在调查村落的决定上特别会表现得明显。假如一县只调查一村,其所谓标样的危险性,那真够大了。”(64) 应当说,钱俊瑞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在第一次7省17处调查中,由于卜凯调查的农户多为富户,所以平均每人有7亩土地,几乎为中国农家平均占有土地的2倍。不过,如前所述,利用与本地有关系的调查员是解决进入农村现场调查困难的一个重要办法,但同时也势必会有钱氏所说的缺陷。看来,此为农村调查的双刃剑,是一对很难处理的矛盾。
还必须指出的是,国外学者对农村调查的态度是认真的、诚恳的。在卜凯调查中,对调查员填写表格进行监督,“曾有某处调查,因价值上发生疑问,即将该处全部调查,弃置未用。又表格中之有疑问者,亦皆剔去未用,以免累及全体”(65)。在分析统计时,对各项表格也认真校对,至少校对一次,通常校对两三次,以免舛误。即便如此,卜凯仍然承认:“无论何种方法,缺点和弊病在所难免。”“倘荷读者赐以指正,实甚感激。”(66)
六、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
农村调查的内容相当广泛,而最后大多都归结为如何解决中国农村经济的困难并促进其发展。
卜凯调查对此有最清楚、最详细的显示,兹主要以此为代表作一介绍。
第一,发展大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中国农家耕地的突出特点是田场面积小,分布零散,距离农舍远。卜凯认为,这种散漫田区并非没有优点,诚如中国农人所言,此种制度可以免除好田坏田或只宜于某种作物的田地萃于一人之弊端。但总体而言,小农场劣于大农场经营,它在人力利用、畜力利用、资本使用和产量等方面,都比大农场经营效率要低,获利要少。卜凯指出,如果每家耕种整块田地,收益将会大大增加,因为“(一)阡陌的数目和广袤,比较减少,因此可以增加耕地面积,与减除争端。(二)田亩面积既大,耕种的时候,时间比较经济。(三)假使田地成一整块,栅栏、篱笆、沟渠等屏障物,即可应用,因此防护严密,可以免除因行人、窃贼与拾禾人等而有的种种损失。(四)对于灌溉和排水方面,更易节制。例如现在的田亩,如此散漫,单独之农夫,为一小区掘一水井,以资灌溉,殊不经济。而几个农夫合作,共用一井,亦属异常困难。此外(五)对于防止病虫害和野兽的损害,也较易为力。所以整块的田区,比较利多而害少,在经济的立场而论,此时中国实有改正田区制度之必要”。7省农村调查证明了这一结论,平均每一作物公顷的纯利,小田场组为负2.78元,而大田场组则有21.29元。小田场组之中数为负0.12元,而大田场组的中数则有7.43元。不过,由于中国小农场占主导地位,“当然能影响于农民生活的内容,而生活不得不因此艰窘,这就是中国几千万农民弄成今日一般状况的主因”(67)。
如何改变小农场经营的局面呢?卜凯提出移民、发展工商业都是办法,但“移民似乎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由于可供这种大规模移民的地方很少;就连东北和西北方面,也不够容纳这许多过剩的人口。而且除非人口方面有所限制,光靠移民亦非长治久安之道。使农人弃其田园而从事工商业亦复无多大的功效。中国正在革新时代,工商业当然免不了要日见发展,有一部分的乡村人口当然要被都市所吸收。但是我们决不能说这被都市所吸收去的一点人口,就能对于农业现状有多大的救济”。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永久方法,还在限制人口的增加,而目前救急的办法,却只有用集约的方法,来使每一单位土地能有大量的生产。不过假使人口还是仍然很迅速的增加,这种方法也不见得能有多大的功效”(68)。可见,卜凯将改变小农经营的方法寄托在人口控制之上。值得注意的是,卜凯所谓发展大农场经营,并非越大越好。他设想:“凡中等之农家,如有二成年之男工及一役畜时,其最适合之作物面积,为40亩。盖此种面积足以提高农家之生活程度,而使之较一般农家为优也。有少数干练之农场主,若有一成年男工为自助,至少可以经营作物面积50亩。至大于40或50亩之作物面积之农场,从大体观之,似已超过中等农家之所需要。故其经营效力,亦自降低,而所得赢利,亦不能按以前之比例而增加矣。”(69) 可见,卜凯所谓大农场,并非以往人们所意想的完全是西方规模农场经营,相对西方而言,实际上仍是小农场。另外,对于大规模经营,他强调“目前只宜基于小规模之试验。未有一国对于任何农业组织之新法,不先试验,而可遽尔实行者”(70)。这显然是一个极为审慎的态度。
第二,改良农业生产,加强集约经营,提高单位产量。在讨论解决农场过小的办法时,卜凯提出增加耕作集约程度可以救急。他强调,必须充分利用丰富和便宜的劳力,大量种植需要人工最多的农作物,增加产量,向外输出。如此,与欧美机器农业竞争之时或许稍微容易一点。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中国农业的进步,并不像一般人的想象,以为一定要依赖采用西洋高贵的农业机器,才能成功。农业机器,只有在某几种条件之下,才能用之有利,第一如机器能省工,而省下之工能用于其他的生产事业。第二手工不能做的工作,或者手工虽能做,但是没有机器做的好。第三手工太慢,不能将某种重要工作,于最适当的时期之内完成,因此而不能得最高之产量。在这种情形之下,或者乃有用机器的必要,不过仍然还有许多外国机器在中国不能适用,一部分由于田场太小,田地又东零西落,而农事工作的习惯,东西又相差甚远,同时也由于机器的价值太高,一般农人无力购买。”(71) 这一建议,似乎又与我们以往想象的卜凯仅仅提倡机器农业大有出入。此外,具体到集约耕作的办法,他认为主要有以下各项:“一、土壤之充分耕耙。二、多加肥料。三、多灌溉与排水而注意于方法之改进。四、防除病虫害。五、改良种子。六、
改良畜种。七、多栽集约作物,使每单位出产之食粮增多,而多得利润。例如果树、球茎与纤维作物之栽种。八、用经济的方法管理田场,使人工资本等所费较少,而获利则与普通田场相等,或竟超过之。”(72) 农业生产的各个重要元素,可谓囊括殆尽。
第三,减轻地租,主佃两利。就总体效益而言,卜凯调查证明,如果不计地租,佃农和半佃农要好于自耕农。每一作物亩的纯利,佃农比自耕农高,半自耕农比自耕农高,佃农又比半佃农商。为此,他认为:“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由于佃农的善于管理所致。”(73) 不过,由于交纳地租,每个成年男子的赚款则与单位面积获利呈相反的结果,如自耕农要比佃农多18.12元,自耕农比半自耕农多7.93元,半自耕农又比佃农高2.41元。可见,佃农不及自耕农有利(74)。
尽管佃农交租,对佃农收益不利,但卜凯认为,地主实际所得利润也不高,租给佃农和半自耕农所得年利(收入减去支出除以资本)仅为8.5厘,而农民借贷的利率通常每月二三分,甚至还要高。所以,“若拿地主投资得来的利息,和农人借贷的利率比较,地主的收入,真不算高”(75)。
地主收入虽不高,但卜凯又认为,如果以公允地租来衡量,“佃农的纳租额,似乎还太高,而或者应当减租才好”。那么,如何界定公允地租呢?他提出:“我们对于地主方面,希望他能根据自己土地房屋的投资,得到相当的利息,对于佃农方面,希望他能藉着自己的劳力能得到相当的报酬。……决定公平租额的方法,我们的基本主张,是将地主与佃农两方所分配的田场总收入的多寡,按着他们两方总支出的多寡,而成正比例的分配。”据此计算,卜凯认为,佃农平均少得耕作收入的6.4%。为添补到公允租额,应向地主减租22.1%。为此,他建议用此“代替中国国民政府所规定的减租25%。假使再能将佃农管理田场的才干作为费用,恐怕减租的百分率还许大些。但是在各处实行减租,是不能按照这个总平均的,应该要照各地的实在情形,来作标准”。经过这种分配调节,卜凯认为“可以使佃农的生活程度,因而提高。同时也可以阻止财富的分配不均,使其不至仅集中于少数地主之手”。此外,他更提倡减少佃农数目,增加自耕农,“厥为今日供养一家以上之土地,他日则仅供养耕者及其家人。且耕者自有其田,则社会多一独立阶级,于是社会力量必能倍增”(76)。可见,卜凯是主张耕者有其田的。
除了以上几点,关于中国农村改良还有许多枝节认识,不再赘述。
上述观点,也受到国内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卜凯等人只是从技术角度讨论,没有触及中国农村经济的中心问题。钱俊瑞指出:“农业经济学者应当研究某种社会内农业部门各种经济的关系,而求得其一般的准则;在这里各种技术关系都构成经济关系的部分。比方在中国,农业经济的几个主要问题乃是列强资本对于中国农村直接间接的支配,国内封建性剥夺的加强,和转化农村阶层的分化和小农经营的统治等等;这些问题才是规定中国现阶段农业经济特性及其发展前途的主要因素。而人口问题、农场大小问题、农业劳动问题、耕畜和肥料问题等等,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一个综合的合理的说明。”(77) 薛暮桥也持此观点,“表面看来,他们似乎已经找到了中国农村破产的主要原因,其实问题不会如此简单,生产技术的落后,固然是农村破产的原因之一,但它自身又是受了陈腐的生产关系的约束的结果。他们仅仅看到人类同自然之间的技术关系,根本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殊不知技术的进步,只要在社会关系容许着的限度以内才有可能;过此以上,除非根本改革社会关系,生产技术决难继续前进”(78)。关于租佃制度,钱俊瑞批评卜凯对于中国租佃制度“经济以外的剥削、物租的统治、租额的过重、工偿制的保留,以及永佃制的存在等等,简直连一些支离破碎的了解都付缺如”。关于小农业经营的补救,钱则认为,卜凯所谓人口节制为治本办法,集约种植为治标办法,也没有把握住小农场经营的核心,“重压在这种细小经营之上的负担,并不是什么万恶的过剩人口,倒是高昂的地价、过重的地租以及那些和土地所有凝结着的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和一切苛杂的剥夺。……此外,在中国再加上帝国主义者强烈的压榨,小农经营的面貌便更加憔悴得可怕了”。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办法,决不是什么人口节制,而是与排除外资的统治和土地所有的支配分拆不开的”(79)。
由以上的争论可以看出,双方意见的对立源于调查宗旨有别。马克思主义学者重在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形态尤其是封建势力和外国侵略对中国农村的破坏,最终为暴力革命、土地改革提供理论依据。而国外学者的调查,重在以西方学术方法调查中国农村,提供社会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村经济改良提出一些看法。笔者以为,两类调查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并非截然对立,只是改革中国农村的道路不同,一是革命的,一是改良的。客观地说,两类调查各其有道理,要求一个西方学者完全按照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标准进行调查,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与其他任何调查一样,国外学者的中国农村调查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但不可否认,其贡献是主要的。对此,即便对他们提出严厉批评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也是承认的,如钱俊瑞说:在这个时期,卜凯调查是“一个历时最久,调查地域最广,调查项目最详,和比较上最富于科学性的农村调查”。“在‘素来没有可靠统计的’中国,几乎像沙漠里仅有的水源一样,不管它是甜水咸水,脏水清水,终是够人珍贵。而且在教授的全本书中无论就统计表格和数字所占的量来说,或是就作者说明的重心来说,作者的主要贡献与其说在建立什么意见和建议,毋宁说是提供多量具体的材料。自然,我们决不会抹杀卜凯教授所提出的意见。”他“对于落后的中国学术界已尽了推进的作用,却是无可置疑的”(80)。正是钱氏自己,在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的著作中经常引用国外学者的调查资料,仅在《中国本部两大区域的土地关系》一文中就有六处引用卜凯调查,还有多处引用戴乐仁、布朗的调查(81),国外学者的调查价值由此可见一斑。另外,这些调查的重大价值已经超出了调查自身,即对中国学者的农村调查起到了示范作用,正如卜凯所言:“想使中国正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知道怎样去搜集关于中国农业状况的真确材料,目的不只限于材料之本身而已,并且还要使他们对于调查的方法也在同时能够熟练,使他们将来能为国家尽力于这种统计的事业。”(82) 意义更为深远的是,这些调查还增进了外国对中国农村的了解,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卜凯也曾说:“在我们今日的时代,国际间的关系确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假令我们想使世界各国彼此和爱而无战争,则必须根据互相的谅解与合作。中国对于西方的一切,毫不迟疑地加以研究与欣羡,有许多西方的法则,如思想上、教育上尤其是科学方面,只要了解之后,无不立即仿效。但是反过来,西方对于东方,并没有如此的关切,一部分由于他们自己的事,已经够他们忙个不清,对于东方事,当然无暇过问,同时这种研究实在也是困难多端,很不容易。不过要使国际间有真正的了解,除非大家都能明了彼此的处境方才可以。我们对于一个民族,不知道他们的生活状况,不能说是真正了解那个民族。这种搜集与分析事实的研究工作,从促进了解方面着想,可说是对于国际间的福利,也是很有贡献。”(83) 这一论断至今已过去七十余年,但绝不仅仅是历史的陈迹,而是历久弥新的。① 最有代表性成果为侯建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调查与研究述评》,《史学月刊》2000年第4期。
② 参见[日]内山雅生:《华北农村社会研究和实地调查之原委》,载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北京:档案出版社,1993年,第468-475页。
③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33, November 1918.
④ 谢泳:《一份关于中国农业史的历史文献》,《博览群书》2004年第1期。
⑤ Peking: China International Relief Commission Pubications, Ser. B, No. 10, 1924.
⑥ [美]白克令:《社会调查——沈家行实况》,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
⑦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序”,定县: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3年,第5页。
⑧ The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Reissued in 1968 b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 fornia.甘布尔谈到,大量调查资料在本书中第一次公布。
⑨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1963.甘氏去世后,他1917-1932年在中国调查、游历中拍摄的照片被编辑出版为《甘布尔眼中的中国大地及其人民(1917-1932)》(Sidney D. Gamble' China 1917-1932, Photographs of the Land and People, Alvin Rosenbaum Projects Inc, Washington, D. C, 1988.)
⑩ [美]兰姆森:《工业化对于农村生活之影响——上海杨树浦附近四村五十农家之调查》(1924年7月),载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
(11) 该演讲载《社会学界》1936年第9卷。后收入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编:《社区与功能——派克、布朗社会学文集及学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2) 阎明:《一个学科与一个时代——社会学在中国》,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0-153页。
(13) [美]白克令:《社会调查——沈家行实况》(1924年7月),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第3页。
(14) 转引自张静:《太平洋国际学会与1920年代至193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以金陵大学中国土地利用调查为中心》,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第八届青年学术研讨会论文,第11页。
(15) [美]兰姆森:《工业化对于农村生活之影响——上海杨树浦附近四村五十农家之调查》(1924年7月),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第239页。
(16)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565页。
(17) [美]卜凯:《中国土地利用》,成都:金陵大学农学院,1941年,第234-236页。
(18) [美]卜凯:《河北盐山县一百五十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南京:金陵大学农林科农林丛刊,1929年,第1页。
(19) [美]白克令:《社会调查——沈家行实况》,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第7、9页。
(20)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北京:北平农民运动研究会,1928年,第3页。
(21)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28页。
(22)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编:《社区与功能——派克、布朗社会学文集及学记》,第308-309页。
(23) 吴文藻;《社区的意义与社区研究的近今趋势》,《社会学刊》第5卷第1期(1936年1月)。
(24) 费孝通:《费孝通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41 9页。
(25) 李景汉:《实地社会调查方法》,北京:星云堂书店,1933年,第12页。
(26) 李景汉:《实地社会调查方法》,“自序”第3、5页。
(27) 孙晓村:《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与农村复兴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第84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31页。
(28) 《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21页。
(29)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3-114页。
(30)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编:《社区与功能——派克、布朗社会学文集及学记》,第304页。
(31) 阎明:《一个学科与一个时代——社会学在中国》,第20页。
(32) 据[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6-7页资料计算。
(33)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3-4页。
(34) [美]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496页。
(35)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2页。
(36) Sidney D. Gamble. Ting Hsien: 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68, P.63.
(37)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30页。
(38) 李景汉:《定县土地调查》(上),《社会科学》第1卷第2期(1936年1月),第436页。
(39) 陈翰笙:《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之发轫》,汪熙等主编:《陈翰笙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5页。
(40) 张闻天:《出发归来记》,见《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第336页。
(41)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编:《社区与功能——派克、布朗社会学文集及学记》,第305-308页。
(42) 薛暮桥:《怎样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第1卷第1期(1934年10月)。转引自薛暮桥等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1页。
(43) 陈翰笙:《中国的农村研究》(1931年9月),见《陈翰笙文集》,第43-45页。
(44) [美]兰姆森:《工业化对于农村生活之影响——上海杨树浦附近四村五十农家之调查》(1924年7月),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第245页。
(45)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28-29页。
(46)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00页。
(47) 钱俊瑞:《评卜凯教授所著〈中国农场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下册,第915-916页。
(48) 李景汉:《实地社会调查方法》,“自序”第6页。
(49)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4页;卜凯:《河北盐山县一百五十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第2页。
(50) 转引自阎明:《一个学科与一个时代——社会学在中国》,第25页。
(51) [美]白克令:《社会调查——沈家行实况》,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从编·乡村社会卷》,第7页。
(52) [美]白克令:《社会调查——沈家行实况》,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第8-9页。
(53)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2、14页。
(54)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30页。
(55) Sidney D. Gamble. Ting Hsien: 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 P.23.
(56)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4页。
(57) [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02页。
(58) 1920年代初,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开设设计实习即农家经济调查一课,学生修完基础课程后,必须选定一个暑假完成至少一百个农家的调查,作为设计实习课的成绩。见崔毓俊:《忆往》,1986年油印本,第25页。按:该回忆录为杨学新教授访美时由崔毓俊之子崔肇春提供。(59) 卜凯:《河北盐山县一百五卜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第4页。
(60) 参见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陕西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58-177页;《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6-91页。
(61) 费孝通:《江村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页。
(62)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1页。
(63)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18-23页。
(64) 钱俊瑞:《评卜凯教授所著〈中国农场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下册,第905-909页。
(65)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4页。
(66)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1-2页、第7页。
(67)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32-34、132、153页。人工为成本重要部分,否则不会有如此差距。
(68)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563页。
(69) [美]卜凯:《河北盐山县一百五十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第50页。
(70) [美]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21页。
(71) 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424、427页。
(72) 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193页。布朗的成都农村调查也提出了类似想法:“(一)消灭虫类及其他植物之病。(二)改良种子及选择新种。(三)施用人造的肥田料,以增加土地之生产力,此外并需用集力笃切之耕种方法,使田地多出产。”见[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206-207页。
(73)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08页。布朗也认为:“那些勤劳工作的人,均有较高尚生活的希望。这些人多属半租农。半租农,并不是生出就是半租农,不过他们正直,能受苦,除了自己所有的田外,过肯租租耕,于是成为半租农。”见[英]戴乐仁等著,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第124-125页。
(74)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06、208页。
(75)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10页。
(76)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12、214、220、221、242页。
(77) 钱俊瑞:《评卜凯教授所著〈中国农场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下册,第897-898页。
(78) 薛暮桥:《怎样研究中国农村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册,第35-36页。
(79) 钱俊瑞:《评卜凯教授所著〈中国农场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下册,第919、921-923页。
(80) 钱俊瑞:《评卜凯教授所著〈中国农场经济〉》,见薛暮桥等主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下册,第895、909、925页。
(81) 钱俊瑞:《钱俊瑞文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1-155页。
(82)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565页。
(83) [美]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5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