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为谁而设,为谁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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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  2005-08-04 10:10
N秀生(媒体工作者)
前几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尖锐地指出“目前的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这并非坐而论道,而是在概括了无数惨痛的医疗乱象基础上发出的“正义呼声”;而一车祸重伤者在连江县医院躺了3小时,只因差110元无法输上血最终死亡(参考本报昨日A5版),为这种“惨痛”添加了一个极端的个案。再联系起前不久福鼎医院出现的几起荒唐医疗事件,令有识之士不能不反思这个重大社会命题:医院为谁而设,为谁而医?
众多榕城市民通过本报热线对连江县医院的作为表示了谴责,他们与亡者素不相识,为何给予深切的同情?这是一种朴素道德感的表达:如果连医院都这般冷漠无情,谁来救死扶伤?
我不相信连江县医院所有的医务工作者都像一些愤怒的读者所说的那样“冷血”,造成生命悲剧的医疗乱象背后,必然潜藏着不合理、乃至畸形的运作机制———连江县医院陈副院长一语道破天机,“我们是救急不救贫”。我想说的是,这种赤裸裸的逐利思维与机制,是医疗乱象的症结所在,也是造成类似“只差110元,求不来救命血”悲剧的根源所在。
榕城市民如此愤怒,原因也在于此:当医疗卫生行业走上唯利是图的歪路时,它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体生命的伤与痛,而是正常社会的一个底线:公民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障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因社会地位、经济能力不同而产生悬殊的差别;否则,贫困者、遭遇特殊情况者的健康权与生命安全权如何得到保障,难道他们只能怪自己“命苦”?如果任由“救急不救贫”逻辑蔓延,社会会是怎样的光景?
当然,在市场环境下,医院也不能不考虑盈利,尤其像连江县医院这样的基层医院,受经费不足、病人“跑单”等困扰,对金钱不能不格外在意。这是事实,但不能成为见死不救的理由。医疗卫生行业无论怎样改革,有一个基本点不能改变———为公众而设,为公众而医,尽一切所能挽救生命,这是医疗卫生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就像警察应该公平执法一样,一旦背离基本点,就是渎职。
医疗卫生行业考虑利润无可厚非,如何将这种趋利性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是社会面临的一个课题,更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正如本版昨日《医改乱象,全归咎“市场化”?》一文中所述,目前出现的种种医改乱象,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监管失位。“只差110元,求不来救命血”的悲剧提醒主管部门,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督促医院在谋求盈利的同时,不忘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这是政府部门的职能所在。
面对“医院为谁而设,医院为谁而医”的拷问,政府部门同样需要反思,并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