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近一年 汕头无人岛修起别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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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近一年
汕头无人岛修起别墅楼
新华社记者 刘彦武 肖思思《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08日   09 版)

广东汕头鹿屿岛建设中的违章别墅。
新华社记者 卢汉欣摄
海岛本是公共资源,为何一幢幢别墅在此拔地而起,且无人监管、无人问责?什么人如此有能耐在无居民岛上为所欲为?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追踪。
在进入汕头经济特区的“门户”海湾大桥下,美丽的鹿屿岛上赫然出现了尚未完工的7幢别墅,施工现场黄土砂石裸露,在海水的映衬下触目惊心。据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查证,这些建筑未经许可已经开工建设近一年时间。
兴建别墅,小岛西北侧树木被砍光
在汕头港湾内,海湾大桥下的主航道旁,位于旅游胜地妈屿岛附近的鹿屿岛是一座无居民海岛,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岸线长约1600米。然而,在小岛西北侧,7幢在建别墅成了这座海湾小岛的破坏者。
记者5日晚间在现场看到,鹿屿岛西北侧树木全被砍光,7幢尚未完工的别墅状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拔地而起,占地约4亩,主体结构已经完工。尽管已经停工,但是钢筋、水泥、脚手架等设施尚未拆除。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7幢别墅去年9月开建。有人说岛上的业主养了几只大狼狗看护施工现场,没有人敢轻易靠近。
记者在鹿屿岛上看到,在7幢在建别墅旁边,有一排简易工棚,里面三三两两住着工人,屋里摆着桌椅床铺,门口躺着几只高大的土狗,看起来工人们的确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
鹿屿岛上没有居民,只有海事部门的航标人员长期驻守在这里。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汕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海岛保护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必须向海洋渔业部门申报立项。而这一建筑项目并未向海洋渔业部门报批,属于违法建筑。
别墅业主一直没有露面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汕头市民,他们大多知道岛上正在建别墅群。不少人认为,未经审批程序就开工建设,动静这么大,却没有得到制止,政府部门有很大的责任。
汕头老党员邱先生说:“在这么明显的位置,这些违规别墅建设近一年,如果地方政府不管,那是放任环境破坏!”
“小岛是我们的公共资源,不是有钱了就可以占领的。”看到鹿屿岛上原本葱郁的植被遭到破坏,在汕头工作8年的北京人任英志感到痛惜。
一些群众反映,别墅业主在建设过程中一直没有露面,大家只远远见过施工队,没有见过真正的业主。记者联系汕头市海洋渔业、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他们均未披露业主是谁,为鹿屿岛上的7幢别墅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一些知情人士透露,违法建筑是由一些在北京的“大有来头”的汕头籍老板和公司共同委托汕头本地一家正规建筑公司承建的,合同造价为1500万元。建造别墅的业主,有企业大老板也有大公司,他们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合同只有一份,建筑公司工人吃住在岛上,同时建造7幢别墅。
海监部门建议拆除违法别墅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汕头支队副支队长李义民介绍说,今年1月19日汕头支队和濠江大队联合对鹿屿岛进行巡查时曾口头要求别墅停工,并向施工人员派发了海岛保护法宣传册。
由于多次联系业主未果,为防止事态扩大,濠江区海洋渔业部门于4月23日向施工单位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在业主未能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前不得继续施工。4月底开始岛上建设全部处于停工状态。
李义民说:“我们执法人员登岛向工地负责人询问了解情况,得知项目建设用地业主是北京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与濠江区澳头村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用地面积4亩,土地使用权租赁期为36年。”
“我们认为,在岛屿北侧填海建设临时码头,违反了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应予以拆除;岛上建筑物违反了我国海岛保护法,应予以处罚。建议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原貌。”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文魁介绍,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必须向海洋渔业部门申报立项。
李义民认为:“在我国海岛保护法施行之前,建设业主与濠江区澳头村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在建工程有没有到濠江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建审批?我们建议由濠江区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