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绽百出的《惊叹:汉语的魅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5:53:17
近两年有一个基本上的认识,目前中国的左派、大民族主义者或拥护主流的人,要么智商低,要么见识浅,其程度与拥护程度成反比。但智商低不是你的错,出来冒充专家就是你的不对了。
  
下面看看《惊叹:汉语的魅力》(作者:杨润 西安)这篇文章的缪误之处:

  
 引用原文:中国人的思考速度比美国人的思考速度快。因为,中国人的“声音的种类”比美国多。声音的种类是什么?为什么声音种类越多,思维速度就越快?通俗的讲,声音的种类,就是能够发出多少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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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里的错误在于把阅读速度当做思考速度了,这里的阅读速度还是指那种一个字一个字读出声的朗读速度,要知道绝大部分智商正常的人,看文字的速度远超一个字一个字读出声的朗读速度,更不用说思考速度了。从把朗读速度当成思考速度而且还煞有介事的讨论来看,这篇文章的作者的智力的确有问题,也许就是一个思考速度等于朗读速度的智力水平的人。

引用原文:普通话的一个汉字是一个声音。英文的一个单词是若干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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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声音与音节都分不清。原文作者这一句话,又一次暴露了他的浅薄无知。普通话中大多数汉字是由两个音节组成的,英文不一定,但常用词(指的是英文国家的文盲会的那些词,有了这些词就可以与人正常交流了。)基本就是一个半音节。为什么说一个半呢?这是因为,英文的发音中,有太多的轻音。而轻音在说话当中,经常听不到,甚至有时说话人干脆就不发出来。比如,got,kick,bad,pop,dean这些词,最后的音完全可以不发出来,而听的人照样听懂对方在讲什么。如果按原文作者说谓的“声音”来判断,这些词就是一个音。但汉语你要是省略一个音节的话,就麻烦大了,没人听的懂了。

上面的评论只是指出原文作者认识上的错误。实际上,按平均统计来说,英文的音节的确比汉语多。但这与思考速度扯不上多大的关系。

至于原文中接下来的“20个元音”、“400个声音”、“1/4秒”等无聊无意义的内容,自动忽略,没必要再评了。

引用原文:最明显的对比就是日语与汉语。日语使用了100种声音,汉语使用了1200种声音。因此,很多汉字让日本人 念,就必须用两个或者三个声音来表达(日本人说话好累)。假设:一个汉字对应日语的两个声音,那么,日本人一生能够享受到的信息,只有中国人的一半。日本 先天不足,可能就是日本永远当不了世界的老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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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话恶心之极。事实上,现今最发达的科技就是计算机,而它的语言是0和1。那它能享受到的信息是多少呢?

引用原文:现在,英语单词的数量,已经超过百万了。惊人而可怕,普通人一辈子也记不完的。而这些单词都可以用四千个汉字表达。真庆幸,笔者生在中国而不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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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上的26个英文字母可以组合出所有的这百万单词,26个和四千个之比,这“笔者”的脑子是什么生成的?

至于后面提到的猪羊肉、公母鸡,原作者认为是英语的笨拙之处。其实,这与语言无关。因为,人家完全可以这样取名,a meat of pig,  a meat of goat,只是由于人家天性崇尚自由,喜欢不同的叫法。这是人的天性使然,与语言无关。比如:男性生殖器的叫法有N多种,老二、枪、杂根、鸟、雀等等。这只能说明人们在思想意识中愿意给事物赋予不同的名称,但却丝毫不能以此证明汉语是一门愚蠢的语言。干嘛叫这么多名字,多难记忆啊,一个鸡八不就全解决了吗?

以此种逻辑试图证明一门语言是否优越的人,其智商不得不令人怀疑。  
  
 引用:有了火箭,就得产生个新词 ROCKET;有了计算机,就得来个COMPUTER。记忆量大呀,好累人哦。瞧瞧,这就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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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et本身的含义是急速推动、上升的意思,人家发明了火箭之后,于是便这样叫了起来,决定不是弱智们认为的那样,是个新起的名词。至于computer的词根是compute,计算的意思。加个r,在英文代表…的东西、…的人,也不是新起的。实际上,各种事物的名称都有来源的,这与人种、语系、生存环境、思想认识、文化传统有关,与语言优越与否无关。

引用原文:越了解这些,越感到作为中国人的自豪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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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民的幸福感比中国人强,知道为什么吧?傻。
  
   忽然觉得,这样评论这种低级逻辑、缪误重重的文章很累,而且不值。尽管,原文后面的内容更是破绽百出,我也不想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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