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41:19

我是公民吗?

作者:蔡应律 分类:小说/文摘 上传者:ZCOM网友

  请不要认为这问题提得怪。也许,你也应当问自己一句:我是公民吗?
  也许,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必要问自己一句:我是公民吗?
  不服气?那就先看看《辞海》对“公民”一词的解释:
  “指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具有本国国籍”,这一点不假,但你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并该承担哪些义务吗?
  比方说,你不幸生病,又山穷水尽没钱医,你怎么办?
  “等死呗。”你说。
  不,你不用等死。你有权让国库掏钱,替你治病——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你找国家要这份治病的钱就得了。国家不给,就是违宪,违宪就是违法,并且“违”的是国家大法,就得承担违法责任——先不说这“国家违法”会怎么样、谁又能把它怎么样,先说你知道自己在患病时有权获得国家救治而不用等死这一条吗?你不知道。
  再举个例子。
  北京每年都开“两会”,“两会”结束,假使你碰巧和两会代表同机离京,到目的地后,尽管你靠近舱门,但有人将你拦着,让代表先走,以接受鲜花、拍照和采访,你怎么办?
  我想你有三种态度可供选择:1、习以为常,乐于配合;2、心存质疑,但事后即忘;3、思考这事,找出它非理性的一面,并力图改变之。
  很显然,持上述一、二种态度,都不能算是合格的公民,因为你既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大处说,还助长了社会特权的延续和生存、延缓了社会文明的推进。而假使你就是“两会”代表呢?在此种情况下,你也可能持上述三种态度中的一种——只需要将其第一种“乐于配合”改为“欣然领受”就成。至于第三种,对于“两会”代表说来,就简单得多了,自己就可以弄个提案交到“两会”上去,直接促成取消对“两会”代表的接送。
  当然,这得有个条件,这条件就是,“两会”代表要能明白,跟别的乘客相比,自己并无什么“优先权”;明白当代表和去北京开会,都不是为了要享受特权、显示风光、接受鲜花和掌声,而是为了要履行职责。还要明白,当代表,尽管“光荣”,却不比一般民众“高贵”,相反,你的这份“光荣”,是一般民众给的,是选民给的。倘硬要分什么“高”、“低”的话,则应当选民为上。也就是说,在下飞机时,倘硬要分什么先后的话,具有高水平、高教养、高素质的“两会”代表,理当让别的乘客先走。而假使有代表觉得,鲜花接送这类事情压根儿就不该搞,属于劳民伤财的花架子,既无助于自己履行职责,还在自己与选民之间划上了一条鸿沟,也与现代文明精神相悖,因而身体力行,予以抵制,那么,这样的代表,就不止是“合格的公民”,也可能堪称为真正的“代表”了。
  只可惜,这样的好事,至今没有出现。相反,北京“两会”年年开,接送代表之风,正有愈刮愈猛之势。
  这至少说明两点:第一,“民本”思想,至今阙如;第二,你我都不是合格公民。
  于是想起那句话——千差距,万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最大的差距,是公民意识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