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治官“职务越高处分越重”值得借鉴[转]-邹士方的官方原创博客 -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05:01
 香港治官“职务越高处分越重”值得借鉴[转]

  

   潘洪其

  今年4月,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揭发助理署长每日上班约一半时间在浏览色情网页,部分时间每日上色情网站长达六小时,香港公务员事务局随即开展正式纪律行动,环保署助理署长可能面临被革职的最严厉处分。最近,香港环保署又揭发出首席环保主任在办公室浏览色情网页之事,公务员事务局已对此宗事件展开纪律行动,一旦处分成立,首席环保主任也将受到严厉惩处。

  据报道,香港环保署助理署长月薪逾12万港元,首席环保主任月薪达10万港元,两人均属公务员体系中的高级官员。如此级别的高官,却很可能栽在“在办公室浏览色情网页”这样的“一件小事”上,在不少内地读者看来,实在是匪夷所思,让人难以置信。尽管助理署长向公务员事务局表示,有医生为他出具证明,证实他因工作压力太大引致精神健康出问题,才会在办公时间浏览色情网页,首席环保主任也提出申辩,称自己浏览色情网页主要发生在办公时间之后,给人的感觉是,两名高官犯下过错都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但香港公务员事务局还是对此高度重视,一板一眼地严格依法调查,说明在法治完备、吏治严明的香港,高级官员如果因为“一件小事”而倒霉丢官,完全是开展纪律行动的正常结果,不值得大惊小怪。

  公务员在办公室浏览色情网页,既有亏于私德,也有损于公德。香港环保署两名高官就此受到调查,还在于他们的行为违反了香港公务员规例中关于“使用政府资源处理私务属违规”的规定,违背了香港规范公务员行为、严格公私之别的“零度容忍”原则——公务员哪怕是用公款给自己买一支冰棍也不行。而按照我们一些人的理解,虽然公务员不能使用政府资源处理私人事务,但如果在办公室上网浏览非公务网页也算以公谋私,未免太“较真”了。仅以内地的公车消费为例,据测算,一些地方的公车使用长期存在着“三三制”现象——用于公务占1/3,官员私用和司机私用各占1/3。如果一定要像香港公务员规例那样“较真”,内地一些政府部门几乎就不能正常运转,一些官员的职务消费恐怕一半以上都属于违规。

  香港环保署自己揭示两名高官的违规行为,还体现了政府部门自我监督、自揭家丑的政治道德。香港环保署通过内部网络系统监控官员在办公室的行为,监控对象并不局限于普通工作人员,而是包括助理署长这样的高级官员,这是政府部门的一种全方位的自我监督。同时,政府部门自我监督的结果,并非只在内部“自我消化”了事,而是按规定提交上级处理,并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这充分表明,香港的政府部门作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是十分坦荡的。反之,如果出了什么事情首先想到家丑不可外扬,拼命封锁消息、隐瞒真相,实在瞒不住了才像挤牙膏那样一点点披露一些信息,最终把自己搞得被动尴尬、狼狈不堪,那实在是得不偿失、愚不可及。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根据香港公务员规例,官员级别越高,违反规例的处分越重,处罚力度与职务高低成正比。在办公室浏览色情网页的如果是个低级公务员,一般由部门打个招呼、给个警告就可以了,但犯事的如果是环保署助理署长、首席环保主任这样的高官,处罚就不能小而化之,而一定要提升到一定“高度”,要提交公务员事务局展开纪律研讯,甚至将其革职并剥夺其退休长俸。

  与“职务越高处分越重”的治官原则相反,如果按照“职务越高处分越轻”的逻辑,那么,不论是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还是被揭露出了违规违法行为,处理责任人员的力度,就只能与其职务高低成反比——对一般工作人员大可开除公职,科长处长不妨撤职或免职,往上顶多给个记过处分,再往上就难以下手了,即便某个高官引咎辞职,也大多是为了应对舆论,风头一过就很快复出任职,继续为官执事。如此“抓小放大”的问责处理,不过是让位卑权轻者当了替罪羊,而使位高权重者愈加不可动摇。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香港特区政府在发展法治、依法治官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特别是像“职务越高处分越重”这样的治官原则,更是包含了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和先进的政治文明理念,值得内地认真研究,引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