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18年冤狱的葛佩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58:48
坐了18年冤狱的葛佩琦
葛佩琦(1911--1993),男,原名畔珩,山东省平度县人,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师
1933年,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
1935年,参加北京大学学生会的发起和组织工作,参加(中共领导的)“一二九运动”被捕,由校方保释。
1936年组织平津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加入新成立的中共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七七事变爆发,组织伤兵医院支持前线;北平沦陷后,撤出北平。
1937年,在南京被捕,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京青年战地服务训练班受训.
1938年由河南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程潜委派为豫西和豫东29个县的民运指导员。根据中共指示,成立豫东抗日游击司令部,由中、豫西特委书记刘子久批准为中共党员。
1939年,受新四军彭雪枫命,继续留在程潜下的宋克宾部。军长宋克宾不久投敌。葛佩琦被程委任为天水行营豫东特派员。
1940年,在单独策反一支队后又参与策反三个伪军师同时反正。
1942年,受中共中央的指令,利用蒋鼎文的关系,以“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战地联络组组长”名义赴豫东日占区作情报工作。
1944年,洛阳陷落后,撤回西安。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为配合中共中央“抢先接收东北,并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部署,到北平建立地下工作联络站。经中共地下党员介绍,被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余纪忠任命为少将督察、代理政治部第一组组长,在东北保安司令长官杜聿明司令部内为中共搞情报,把国民政府在东北全部驻军以及调动情况,不断地送到延安。
1947年,在西安、北平、沈阳等地的情报组织被破坏、战友被逮捕后,关系中断,仍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东北通讯处处长”的名义留在沈阳,为党工作。
1948年,解放军攻占沈阳时,不能接上中共组织关系,只好回北平。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因找不到单线联系人赵耀斌,组织关系不能恢复。被华北局组织部介绍到华北大学政治研究所学习。后到中国人民大学教书,任理化教研室物理组长。
1956年,出版《电磁感应》和《自然常识问题解答》,并对核物理学感到兴趣。
1957年,整风开始后,在
1959年,以“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64年,转送到北京市第一监狱。写240页、约12万字《申诉书》,石沉大海。
1966年,送到山西省大同市大青窑煤矿,再送到太原第一监狱。受株连的二哥被红卫兵抄家,二嫂被打死.二哥被遣回山东农村,由于生活困难病故。
1975年,以“原职务级别属于国民党少将以上或伪省政府、伪省党部委员以上”身份得到宽大释放,在保证回到北京之后不向政府要求住房和工作,才被同意回北京。至此,坐了18年冤狱。
1976年,回北京,住房由女儿解决,每月生活费18元。
1977年,写信给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邓颖超,获迁北京东城大杂院内8平方米的小平房。写给中共中央、胡耀邦、国务院的有关单位100多份申诉信。
1978年,到中央组织部信访处接待站上访。
1979年,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关于葛佩琦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说“不属于错划,不予改正”。
1980年,到胡耀邦家中上访,胡在申诉材料上批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说: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认定葛佩琦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处刑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一)撤销原判;(二)宣告葛佩琦无罪;(三)原判没收的财物,按人民币折价发还本人。
1983年,恢复党籍,“党龄从1938年7月起连续计算。”
1986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通知:“葛佩琦同志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问题,属于错划,予以改正。”
1987年,评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