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7月1日起施行 将核查店主身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4:55:30

网店实名制7月1日起施行 将核查店主身份

2010-07-03 11:50:00 来源: 新民网 跟贴 3 条 手机看新闻

网店交易新规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新规规定,7月1日起网上开店将正式实行“实名制”。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网店交易新规规定,7月1日起,网上开店将正式实行“实名制”。其中明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证明“标记”经审核将出现在其网店页面上。

实名制已开始推行

商务部上月29日发布《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要求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意味着,个人网上开店将实行“实名制”原则。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媒体报道,目前所有的网店卖家身份均已通过核实,虚假信息的网店卖家将不能通过审查制度。

工商机关将核查店主身份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实施指导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各地工商机关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逐一核查网店店主真实身份,并建立起网络经济户口。重点查清本地区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同时,认真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

据法制晚报报道,“通过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普查,并建立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是实施监管的基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虽然没有明确网店是否一定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却要求所有网店要实名制。而对于网店经营者的身份问题,《办法》要求作为网店交易平台的运营商一定要对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

工商机关还将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研究和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建立身份认证、交易者信用等级管理、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确实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责任。

据悉,考虑到传统地域监管方式的局限性,工商总局正在计划对网络交易采用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从几家主要的网购平台了解到,目前对于卖家进行的审核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是索要身份证明,然后在公安系统进行实名制核实,确认身份证信息属实;第二步再在银行卡系统进行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核实,用于确认开网店的卖家就是身份证信息显示的本人。

实名制对多数网店影响不大

据中新网报道,虽然网店“实名制”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但据了解,此次实名制的实行对目前的大部分网店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在此之前,国内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网、拍拍网以及百度有啊等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

对于网店实名制,很多网店主对此表示支持,认为网店实名制无疑将促进网店的诚信经营,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实名制只是增加了一道强制程序,但网络交易却从此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实名制”后是否征税?

网店经营者对网店实名制表示支持的同时,也对实名制之后可能出现的征税问题产生了担忧。根据暂行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而登记之后是否要纳税,自然成了网店主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暂行办法目前并未在资金、规模上为经营者设置条件,也暂未涉及个人网店的收费或缴税问题,

对于网络“实名制”大家最为关心的细则就是税费的征收。有网店主表示,如果国家真的对网店征税,这个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不过,征税之后,成本自然就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网店主担心,对网店进行征税可能会增加网店的运营成本,从而导致网络商品的廉价优势丧失,给中小网店的经营带来困难。

对此,有专家建议,对小规模的网店,应该采取减税或者免税的态度,这样的话才能体现出税收的杠杆效应,因为税收作用不光是缴纳财政税收,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鼓励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包括创造就业岗位等等。也有专家表示,目前对网店征税还存在一定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具备何种条件需办工商登记?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自然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个人究竟是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需要办照?这个问题一直都未明朗。尤其是北京曾在2008年8月出台的电子商务监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营业执照,只有“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不用登记注册。

对此,昨天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网络交易相关实施细则还未最后出台。而其他各省市也都还未对外发布指导细则。

各方视点

网店主:担心增加运营成本

虽然网络交易实名制已经不是新鲜事,但是网络卖家更看重这部暂行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而登记之后是否要纳税,自然成了网店主们最为关心的话题。

有网店主表示,如果国家真的对网店征税,这个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不过,征税之后,成本自然就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网店主担心,对网店进行征税可能会增加网店的运营成本,从而导致网络商品的廉价优势丧失,给中小网店的经营带来困难。

消费者:网络商品能否继续廉价

对于即将实行的网络实名制,消费者一边是赞成一边是担心。一方面,网络实名制无疑将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因为实名制后网购将会更放心,若发生了问题追讨起来也有个具体的人名地址。同时,消费者也担心,如果对网店征税,那么网上商品的价格会不会因此而提高。

据统计,我国有网上购物经历的网民已经超过一亿人,去年国内网络交易规模已经超过2600亿元,预计今后五年网购将占社会商品零售额5%以上,如果对网络商品交易征收税费,无疑会增加网店的成本,消费者廉价网购的乐趣也会降低。

据悉,目前的网店实名制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此前,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于本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

B2C企业:将遭遇违规卖家取证难题

据媒体报道,某B2C企业负责人表示,网店实名制主要是针对C2C卖家,对B2C企业意义不大。在他看来,实名制对于解决C2C行业售假、欺诈等不规范交易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目前网上90%的假货均是出自C2C行业,因此网店实名制有利于提升整体网络购物环境,对B2C商家是利好消息。”

不过,该负责人对网店实名制的效果还存在不少的疑虑。据其了解此次实名制的实行对目前的大部分网店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实名制而关店的案例几乎为零。“网店实名制到底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工商部门和C2C平台后续的监管措施的力度。如果仅仅是关店,大部分C2C卖家并没有太多触动。”

在上述人士看来,实名制本身比较好推行,在公安系统进行实名制核实,再在银行卡系统进行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核实,工作在线上就可以完成,但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网店运营人员并不是实名制本人,而且后续工作如发现违规卖家取证处罚等就有难度。

专家:网店征税应“量体裁衣”

据了解,淘宝、百度有啊等主流网络交易平台早已经实现了实名制,但是一些卖家认为,虽然有了实名制,但依然会受到虚假网络信息的困扰。因此,对于快速发展的网络购物市场,国家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当其时。但有专家表示,对网店实名制之后可能出现的征税问题,不应一刀切,而须“量体裁衣”。

据央视报道,对于网店实名制后的征税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对小规模的网店,应该采取减税或者免税的态度,这样的话才能体现出税收的杠杆效应,因为税收作用不光是缴纳财政税收,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鼓励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包括创造就业岗位等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验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因此税收目前来说还是很难实施的。

现状:消费者看不到公司卖家执照

据新京报报道,按照国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网络交易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电子链接标志。

登录淘宝网、百度有啊等网站,点击一些网店卖家的信息,只能看到公司名称、所在城市、实名认证标志、以及信用、是否提交保证金等简要信息,但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并不显示,经营网页上醒目位置也没有找到公司卖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志。

淘宝网消费者热线人员称,淘宝里所有网店都实行实名认证审核,个人要提供身份证,而像淘宝商城里,都是公司形式的,必须给平台提供营业执照,否则就不能通过认证在淘宝开店。不过这些公司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目前消费者确实无法看到,但都在网络平台掌握中。

 

百度有啊客户热线服务人员也表示,通过实名身份认证的网店,会在网上区分是个人还是商家,出于保护隐私,消费者看不到工商营业执照的资料,目前也并没有接到要求明示的通知。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来源:中国经营报(北京))

(本文来源:新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