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分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0:43:11

一,公司的学理分类
(一)按成立的基础不同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即主要以股东个人信任关系作为其成立基础的公司.
资合公司.即以资本结合作为信用基础而成立的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即公司的运作既取决于股东个人信用,也取决于公司的财产信用.
(二)以国籍为标准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关于公司国籍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1.准据法说.即以公司章程依据哪国的法律制定,公司设立依据哪国法律进行,即推定该公司具有该国国籍.
2.设立行为地说.即以公司设立行为地的国家作为其国籍.又分为契约签订地,公司资本募集地和公司设立登记地三种方法.
3.股东国籍说.即以公司的主要股东的国籍作为公司的国籍.所谓多数或主要股东既可以是人数过半,也可以是资本额过半.
4.住所地说.即以公司的住所地(包括管理机构所在地和主要营业所在)的国家作为公司的国籍.
我国公司法中对公司的国籍的认定采取的是以准据法为主兼采住所地法的原则,故凡依我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公司即为中国公司,亦即本国公司.与之相对应的即是外国.

跨国公司是指具有不同国籍的数个公司混合组成的公司.
(三)按组织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元组织公司和多元组织公司
1.一元组织公司.即由承担单一相同责任的的股东共同创立的公司
2.多元组织公司.由承担不同责任的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四)按资本构成不同,可以分为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
1.国有公司.即有国家单独出资兴建的公司,或者是家资本占多数或国家在企业管理中起决定作用的公司.
2.民营公司.指主要有私人资本出资兴建的公司.
我国按所有制性质不同,将公司分为国有公司,集体公司,私营公司和混合公司.
(五)按从属关系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1.母公司.指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一定控制权的公司.
2.子公司.指其资本或股份的大部分为另一公司控制,且经营活动要受其制约的公司.
(六)以管辖关系为标准可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
1.本公司.又称为总公司,是指从组织上,业务上管辖其他公司的公司.受管辖的公司的业务执行及资金调度均由本公司发号施令.
2.分公司.是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其他公司管辖的公司.
(七)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法人的主体地位;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更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财产关系不同.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且与母公司独立;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本公司,不具有独立性.
3.意志关系不同.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故其经营管理不受母公司的直接命令指挥,而独立于母公司之外;分公司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度均由本公司安排,与本该是一中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经营的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担;而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财产和意志,故其经营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的法律分类
(一)大陆法国家的公司分类
大陆法国家通常将公司分五类基本形式:
1无限责任公司.简称无限公司,是由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当公司的资本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任何一个股东均须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是现代公司的基本形式.
3.两合公司.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混合组成的公司.该类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至少有一个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由一定人数以上鼓动发起成立的,将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股份由股东共同持有,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它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产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建的公司的公司.于两合公司不同的是,该种公司中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全部被划分为了股份,而且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而来的.
(二)英美法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的分类
总的来说,分类比较混乱,但通常以下述标准分类:
1.按是否向社会招股分为公开招股公司和非公开招股公司
公开招股公司.又称上市公司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公司,该种公司中标明上市有限公司的字样或以P.L.C(即Public company或Public corporation)结尾,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并有最低限度的发行资本(英国为5万英镑),且应缴清一定比例以上的股金.
②非公开招股公司.又称私公司,不上市公司或股份不上市公司.指公司章程中作出以下限制的公司;限制股东转移股份;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双重限制;禁止向公众募集股份和债款.
3.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不同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4.按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普通有限公司和保证有限公司
(三)我国公司的分类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又可以具体分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1人公司与1元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的准确说法是“一人有限公司”,它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传统的有限公司必须有2至50个股东,而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这个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有独资的一人公司,因此,一人公司仅表明公司只有一个投资人,并不代表是小公司,也不能说公司用人很少。

 

公司法中没有“一元公司”这个说法,在2000年,《个人独资企业》颁布时,这种新型的企业形式因为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媒体称之为一元钱也能注册公司,所以社会称之为“一元公司”,但严格来讲,个人独资企业并不是公司形式,它是非公司形式的企业。因此,所谓的“一元公司”,它的企业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