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青年厌世自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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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青年厌世自杀问题》

自林德扬君自杀,一时论坛对此问题颇有所讨论。因此,我也把我近来对于青年自杀的意见写出来和大家商榷。 
 
我于讨论这个问题以前,有几个要点要预先声明。 
 
第一,自杀的情形因各个事件而有不同,我们不能够泛就自杀而下笼统的判断。我们应该分别自杀的种类,个别的论断他的是非。 
 
第二,自杀流行的社会,一定是一种苦恼烦闷的社会。自杀现象背后藏着的背景,一定有社会的缺陷存在。 
 
第三,我们应该承认一个人于不直接妨害社会,迷惑他人的范围内,有自己处决他自己的生命的自由权。 
 
第四,我们只能批评自杀者的人生观,说他是或非,指导一般生存的青年向人生进路的趋向,不能责备自杀者的个人,说他道德不道德,罪恶不罪恶;惟因自杀直接予人以迷惑,予社会以妨害的,又当别论。 
 
把这四点认定,才可论青年厌世自杀问题。 
 
本来自杀是人类生活特有的现象,人类以外的动物,不发生自杀的现象,因为自杀是智慧的结果。野蛮人多有不了解自杀是怎样一回事,牙岗人和安德曼岛的土人,看见白人有在他们部落内自杀的,他们一定想是被别人杀的,嘲着要大索犯人。你若向中部澳洲的土人说自杀的事,他一定说你是说笑话,万不相信。可是这也有例外,那康甲卡人和赫士人又有胡乱自杀的倾向:媳妇因为婆母不吃他做的饭,也自杀;老年人因为身子衰怠,也自杀;小姑娘脸上一发赤就得严加监视,直到伊全然忘记了伊害羞的事而后已。加冷人晚间饮酒的时候,夫妻有三言两语的不合,明朝夫或妻必有一人在树枝上自缢。这或者是因为这些人种生理上、心理上,或他们所住的地方地理上、气候上有特别的原因。大体看来,智慧多的人容易自杀,自杀的现象多盛行于教育阶级、智识阶级中。那有关于自杀的名著的意大利人摩塞里,曾于意国发见自杀最多者为从事科学文学的人,百万人中有六百十四人,其次就是从事国防的四百零四人,从事教育的三百五十五人,从事行政的三百二十四人,商人二百七十七人,司法官二百十八人,医师二百零一人,从事工业的八十人,从事原料制造的二十五人。法国亦然,奴婢八十三人,商人及运送业者九十八人,原料制造者百十一人,工业家百五十九人,从事所谓自由职业的五百十人。其余统计家所得的结果,虽也有与此不同的,但自杀在生活状态简单者最少,与生活状态复杂的程度递加,几乎是一个普通的原则。 
 
文明进步的结果,生活状态愈趋于复杂。人类的生活,去原始的自然生活、劳动生活日远,而偏于耗用脑智精神,因而过劳;又因生活上的欲望增高,内容扩大,往往招来失望和灾难;所以自杀的激增是十九世纪内各国普遍的现象。我们可以说自杀是十九世纪的时代病,我们可以说十九世纪是“自杀时代”! 
 
意大利人摩塞里著有《自杀论》。他说:十九世纪间,欧洲各国的泰半,不但自杀的数都是增加,而且增加的比例略同。法国由千八百二十六年至千八百七十五年五十年间,一年自杀的平均数,由人口百万中五十四人升到百五十四人。普国由千八百十六年至千八百七十七年,由七十人二分升到百七十三人五分。日尔曼和奥大利增加更甚。惟有英国和挪威不见增加:英国每百万人中平均在六十五人左右,挪威由八十人降到七十人,这是一个例外。 
 
日本近年自杀者的增加,尤为可惊。据他们警视厅的调查,就在他所管的地方,东京市十五区与六郡八岛的自杀者,明治四十三年——一二人,四十四年——五七人;大正元年一二六八人,二年一三一二人,三年一三八九人;——合计自杀既遂者和未遂者——全国合计起来,明治四十四年一万零七百五十三人,大正元年一万一千百二十八人。 
 
中国全国的自杀统计,虽然未必精确,然亦可以看出增加的趋势。各省的统计表,我还未搜集完全,暂且不论。但据内务部的《内务统计》京师人口之部和京师警察厅的《京师警务一览图表》里面所载北京内外城自杀的统计:前清光绪三十三年,男四十六,女三十四,合计八十人。光绪三十四年,男五十三,女三十七,合计九十人。宣统元年,男五十九,女三十四,合计九十三人。宣统二年,男三十九,女二十二,合计六十一人。宣统三年,男五十八,女三十二,合计九十人。民国元年,男五十,女三十六,合计八十六人。民国二年,男女合计八十三人。民国三年,五十四人。民国四年,男六十八,女四十二,合计一百一十人。民国五年,自杀已遂者,男五十五,女三十,合计八十五人;未遂者,男四十,女五十七,合计九十七人。民国六年,自杀已遂者,男九十三,女三十三,合计一百二十六人;未遂者,男四十六,女三十八,合计八十四人。亦足以证明自杀者增加的趋势。 
 
普通说,夏季是“自杀季节”,因为太阳的光线刺激人的神经。挑拨人的感情,足以扰乱人心的安定,使人的心理上精神上起一种变化。在这个时候,凡是生活上失意的人,绝望的人,或是对于人生问题怀疑的人,对于社会现状苦闷的人,往往被诱到死路上去。近来生活困难的结果,年关也成了生活上的生死关头,也成了一种“自杀季节”,不过这是由人事的关系发生的,不是由自然的影响发生的。这“自杀时代”诱引人逼迫人上自杀的途径去,也和“自杀季节”的诱引与逼迫一样。因为十九世纪末年的世界,已经充满了颓废的气氛,物质文明渐渐走入死境,所以牵着人也到死路上去。各人生活上塞满了烦闷,苦恼,疲倦,颓废,失望,怀疑。青年的神经锐敏,很容易感受刺激,所以有许多的青年,作了“自杀时代”的牺牲。 
 
自杀的原因不一,所以自杀者的类别也不同:有因犯了罪恶愧悔而自杀的,有因穷饿所迫而自杀的,有因失恋而自杀的,有因殉情而自杀的,有因家庭不和而自杀的,有因考试落第而自杀的,有因社会政治不良而自杀的,有因职务上不能如意执行而自杀的,有因神经失常而自杀的,有因避病苦而自杀的,有因哲学上对于人生起了烦闷怀疑而自杀的,有因坚持自己的主义信仰保全自己的人格名誉而自杀的,有因宗教上的迷信而自杀的,有因外界自然的诱引,或受他人的暗示(模仿)而偶然自杀的。这些样的自杀,个别的原因虽然不同,而时代文明与社会制度的缺陷,实在是他们的根本原因,共同原因。社会制度若是没有经济上的不平,不会发生因穷饿而自杀的人。社会制度若是不迫人犯罪,不会发生因愧悔而自杀的人。若是婚姻制度没有弊病,不会发生因失恋殉情而自杀的人。若是家庭制度有解放个性的精神,不会发生因家庭不和而自杀的人。若是学校制度、教育制度没有缺陷,不会发生考试落第、或因课业过劳患神经病而自杀的青年。若是政治制度明良,不会有因愤世,或因不能自由执行职务而自杀的人。就是病苦的人,也与日常生活的安与不安,很有关系。就是那些因哲学上对于人生起了怀疑与夫那些为主义、信仰、人格、名誉、甘愿牺牲而自杀的人,也多发生在黑暗社会里,或黑暗势力的下面。千八百五十年顷的俄罗斯专制的黑暗势力,把人民的生活趣味,完全遮断。社会一切现象,都呈出死气。那时的文学家,只有讴歌“死”、描写“死”的庄严、“死”的美善。那时的青年,只有“死”、只有自杀是他们的天国。就有不自杀的,也没有什么生趣了,这就是一个显例。至于模仿的自杀,也多发生于自杀流行的社会。为自然诱引的自杀,也多发生于怀有隐痛的人。看那日本的青年,自从叫藤村操的一位青年,因哲学上的怀疑投入华严泷以后,投华严泷自杀而死的年以数十计。警察设种种方法防阻自杀的人,终不奏效。这一个景致绝美的瀑,几乎成了“死之瀑”,成了日本人的唯一死所。其他投入浅间山喷火口,或在富士山巅自杀的青年,尚在接踵而起。请问这些青年,全是模仿藤村操的么?都是为湖光山色所诱引的么?他们自杀的原因,模仿、诱引而外,果然没有生活上的苦痛么?我想往那里去的人,去时虽然未必有自杀的决心,但是在那里自杀的人,生活上未必没有可以供他自杀的隐痛,不过加上一层模仿与诱引,更容易促他实行就是了。这样看来,与其说自杀的行为是罪恶的行为,不如说自杀流行的社会,是罪恶的社会;与其责难自杀的人,不如补救促起自杀流行的社会缺陷。志希君论林德扬君的自杀标题曰:《是青年自杀?还是社会杀青年?》盖含有沉痛的意义! 
 
各宗教对于自杀的是非观,亦有不同的地方。回教以自杀为逆神的命令,比杀人的罪更重,故教中悬为厉禁。耶教十戒中,有禁杀一条,不但禁止杀人,并且禁止自杀。儒教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匹夫匹妇,自经沟渎”的话,大概也是反对自杀。佛教于一定的事情,许人自杀,但通常都以为自杀者,死后受惨苦,是前世的罪孽。惟波罗门教因有死后灵魂可以祟敌的信仰,故认因为复仇而自杀为勇敢行为。 
 
哲学家对于自杀的意见,也不一样。康德以自杀为轻蔑存于人中的人道。菲西的以欲保生命,欲生是吾人的义务。海格尔以人能左右自己的生命的权利为绝大的矛盾,所以自杀是一种罪恶。陶马士·穆阿主张人若罹不治的病,很以为苦的,得牧师或长官的同意可以自杀。但牧师或长官须照自杀志愿者的志愿与病状,务求合于他的希望。美国某州已采取此说,公认罹不治难医的病的,可以自杀。柏拉图说,不可非难因苦运命或难堪的耻辱而自杀的人。耶比邱拉士说待死与自杀孰宜,不可不加以考究。这是很有含蓄的话。 
 
关于自杀的道德观,又因国因民族而有差异,在东洋牺牲个性的消极的厌世的静的文明,多可认自杀。有时认自杀为无上的道德。中国之旌表节烈,日本以切腹为武士道的要素,都是例证。在西洋保存个性的积极的乐天的动的文明,多否认自杀。以自杀者为犯了罪恶,认他是杀人罪的被害者,同时又是加害者。英国以前不许自杀者葬普通的坟墓。 
 
中国自潘宗礼、杨笃生、陈星台相继蹈海而后,各处青年厌世自裁的,渐渐有了。民国二三年顷,湘中少年有因外交失败而自杀者,我当时适在日本,曾致书《甲寅》,与章行严先生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以为少年不应自杀,应该留此身以为奋斗之用。行严先生复书颇有几句沉痛的话,他说:“吾国之所大患,亦偷生苟容之习而已。自杀之风果昌,尚能矫起一二”;“匹夫沟渎之言,乃先民半面的教训,古今几多冯道、吴广①之辈,依此以藏其身”;“无自杀之决心者,未必即能立效命之宏愿。往者曾涤生败于靖港,愤投湘江,吾家价人负之以起。负之以起,非涤生所及料也,尔后成功,即卜于此”;“今吾国之所患,不在厌世而在不厌世。有真厌世者,一方由极而反,可以入世收舍己救人之功,一方还其故我,与浊世生死辞,极廉顽立儒之致。”如今思之,他的话实含有至理。中国社会,到了今日黑暗算是达于极点。中国若有血气、有理想、有精神的青年,对于这种黑暗的社会,没有趣味的生活,当然不满意、失望、悲观。将来青年的理想,日高一日,这种不满意、失望、悲观,也必日多一日;青年厌世自杀的风,恐怕也日盛一日。我们对于这种自杀而死的不幸青年,当然要流几点同情的热泪,因为他们实在不是醉生梦死的青年。然而对于他们的自杀,终不能不抱一点遗憾,因为他们只知厌倦卑污的生活,不知创造高尚的生活,他们只知道向死里逃避旧生活,不知道向死里寻找新生活。我希望活泼泼的青年们,拿出自杀的决心,牺牲的精神,反抗这颓废的时代文明,改造这缺陷的社会制度,创造一种有趣味有理想的生活。我们应该拿出那日本人情死的精神,与我们的新生活相抱合,任他是车轮,是白刃,是华严泷的水,是喷火山的火,我们也要前进,与我们理想的新生活握手。我们断断不可只为厌世,为生苦而不怕死,应该为造世为求乐而不怕死。

由此说来,青年自杀的流行,是青年觉醒的第一步,是迷乱社会颓废时代里的曙光一闪。我们应该认定这一道曙光的影子,努力向前冲出这个关头,再进一步,接近我们的新生命。诸君须知创造今日的新俄罗斯的,是由千八百五十年顷自杀的血泡中闯出去的青年。创造将来的新中国的,也必是由今日自杀的血泡里闯出去的青年。我悯吊这厌世自杀的青年,我不能不希望那造世不怕死的青年!我不愿青年为旧生活的逃避者,而愿青年为旧生活的反抗者!不愿青年为新生活的绝灭者,而愿青年为新生活的创造者! 
 
1919年12月1日 
 
《新潮》第2卷第2号 
 
署名:守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