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内能自动划账还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12:06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10日 15:08:19 东莞阳光网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半年多的测试磨合,酝酿已久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5月14日起在东莞正式推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介绍,所谓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是指借款人通过申请,委托银行每个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款到还贷账户上。

市民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原来每半年支取一次公积金
以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只能每半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一次公积金,然后再去银行将款项存到还款账户上。由于每次支取公积金都必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能办理,且需要审核,并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手续相对繁琐。因此,不少借款人在2004年就提出,希望能实现从公积金账户到还款账户的自动划账。但由于软件的不完备,借款人的这一希望一直未能实现。
5月14日起可自动划帐还贷
软硬件开发完备之后,建设银行广东分行去年在广州、东莞两地率先开始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的试点。经过半年多的调试磨合,目前软件已经完善正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定于5月14日起正式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
只要是在建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来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建行东城支行5号窗口(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填写《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并可在以后的还贷过程中,委托建行在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日直接由公积金存款账户将相应的月还贷金额划拨到指定的建行还贷账户中,免除了借款人每半年申请支取公积金的麻烦。
温远军表示,在建行的这项业务发展完善以后,也会考虑与其他银行合作,以方便更多的公积金贷款人。(记者 王敏)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