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守护丁玲的尴尬:不利于妻子形象的史料就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7:27:57

核心提示:丁玲称陈明为“改家”,意即丁玲的作品都经过陈明的修改。在回忆录中,陈明专门有“关于修改丁玲的作品及遗物的处理”一节,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其中着重谈到了他对丁玲四十年代日记的修改原因。

本文摘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3期 作者:徐庆全 原题:《陈明守护丁玲的尴尬》

著名作家丁玲和陈明的爱情,在文学圈甚至圈外,都引起人们关注。近日,年过九旬的陈明,出版了《我与丁玲五十年——陈明回忆录》,以亲历者的身份,系统地回顾两人相伴走过的历程。书中在陈明的简介中说:这本书,“对于了解丁玲是难得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极其宝贵的独家史料”,对于像我这样关注丁玲的人来说,自然是必读的书了。读后有所感,为小文与读者分享,恳请陈明及方家批评指正。

陈明对丁玲的两个担当

丁玲与陈明的结合在1942年的延安。那时,丁玲38岁,陈明25岁,13岁的差距,典型的老妻少夫;此前,丁玲经历过两次婚姻——先与胡也频,胡被国民党杀害后与冯达——和一次恋情——与冯雪峰相恋;陈明经历过一次婚姻。尽管陈明比丁玲小13岁,但自两人步入婚姻殿堂后,陈明一直扮演了丁玲守护者的角色。这角色,基本上是两个担当:一是在丁玲命途多舛的岁月中,不离不弃,成为其坚强的后盾;一是在政治上、历史上维护丁玲的名誉,尤其在丁玲1986年去世后,陈明虽再婚,但一直没有放弃丁玲名誉坚定捍卫者的责任。

在中国文学史上占一席地位的作家中,丁玲属于命运最为坎坷的一个。这种命运,肇始于1933年她被自己第二任丈夫冯达出卖的被捕。在被国民党软禁3年的岁月中,丁玲与冯达育有一女,直到1936年才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奔赴陕北。在延安,丁玲又写过使她受了“几十年苦楚”(丁玲语)的《三八节有感》等杂文,成为延安整风中被批评的对象;而在接踵的“审干”中,丁玲被捕的历史又似霍桑笔下无法隐灭的“红字”,梦魇般地纠缠着她。然而,梦魇并未结束。1955年,丁玲又成为“反党小集团”的头目,1957年成为闻名全国的大“右派”。经历了风霜雨雪的北大荒岁月后又进秦城监狱;出狱后又被流放山西,直到1979年才重返北京,恢复党籍;而她被捕那段历史的结论,几经周折,直到1984年才尘埃落定,丁玲用“我可以死了”来告慰自己。此时,距离丁玲谢世仅有不足两年的时间!

在丁玲所遭受的几次大的创痛中,陈明不管从现今年轻人所不能理解的“党性”来说,还是从自己的命运考虑,都可以选择离开而不用背负道德的指责,但陈明坚定地和丁玲站在一起,成为丁玲栖息的港湾。这样的婚姻,这样的爱情,用“荡气回肠”的字眼来表达,都轻了。

丁玲谢世后,陈明依然没有放弃守护者的责任。虽然这种守护,使陈明常常有“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忙碌和尴尬,但陈明一直坚守,直到如今出版这本回忆录,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守护。

本来,丁玲一生坎坷,涉及到的历史事件甚多,而自身的经历又是那样丰富,她的性格又是那样特立。对于研究者来说,观点各异,甚至针锋相对,不足为怪。但在陈明看来,凡是离开了他心目中丁玲形象的观点、言论,基本不足取,应该按照他的观点而对丁玲保持“舆论一律”。为此,陈明首先写下了大量文章批驳研究者,甚至采取上书的方式动用组织手段以维护丁玲的形象;其次,以对丁玲日记、讲话以及作品整理的方式,修改原始记录,以有利于己。在陈明这本回忆录中,依然可以找到类似的守护痕迹。

“改家”陈明的“夫子自道”

丁玲称陈明为“改家”,意即丁玲的作品都经过陈明的修改。在回忆录中,陈明专门有“关于修改丁玲的作品及遗物的处理”一节,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其中着重谈到了他对丁玲四十年代日记的修改原因:

至于丁玲40年代的日记,因为要出版的时候她已经去世,没办法和她商量,只得我独自替她改。我为什么要改呢?因为她的日记本来就记得很不完全。我修改过她和毛主席的谈话,因为她与主席的谈话,也是凭记忆记下来的要点,不可能一字不差,意思可能不是很完整。比如毛主席说,茅盾的东西不忍卒读,看不下去。没有讲到茅盾作品的好处。我认为,如果把丁玲的日记原封不动地公开,人们会以为,丁玲是在借毛主席的话攻击茅盾。考虑到毛主席说这番话,只是在非正式场合说的,不是太严谨,同时对茅盾也稍过了一点,所以我把这段话做了适当的修改,把丁玲说的茅盾的话加进去了。再比如毛主席说郭沫若,有才华,但组织能力差一些,我的修改也没有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丁玲接着毛主席的话说,他们的作品还是写得好,我不如他们。丁玲当时记的时候没有想到要去发表。丁玲去世后,我觉得这段谈话有意义,可以发表,比如毛主席一再对她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几年,而要看几十年。

这可以看作陈明修改丁玲作品的“夫子自道”。陈明何以要着重谈对丁玲日记的修改呢?缘于陈明与丁玲的儿子蒋祖林关于丁玲日记的“笔墨官司”。我在2001年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也谈到这一“官司”,因而与我也有点关系。

丁玲1947年至1954年的日记,经过陈明整理后,以《四十年前的生活片断》为题,首先发表在《新文学史料》1993年第2期上,注为“陈明整理稿”,陈明在注文中还说:“括弧内的字是我加的简注。”那么,未加括弧的,读者当然认为都是丁玲自己的亲笔内容,是原始的记录,陈明只是原稿照录,未经丝毫的改动或删节。

不料,丁玲和前夫胡也频的儿子蒋祖林于1994年5月22日给《新文学史料》(见1995年第1期第53页)编辑部写了一封信,严正指出经陈明之手整理发表的丁玲日记《四十年前的生活片断》“与原稿不符”,并以丁玲1948年6月15日的日记为例加以说明。蒋先生特意在括弧内加注说明:丁玲日记的原稿“现存我处”。

陈明“整理”稿:

毛主席评郭文有才华奔放,组织差些;茅的作品是有意义的,不过说明多些,感情较少。

蒋先生披露的日记原稿:

毛主席评郭文,有才奔放,读茅文不能卒读。我不愿表示我对茅文风格不喜,只说他的作品是有意义的,不过说明多些,感情较少。郭文组织较差,而感情奔放。

除了蒋祖林指出的“丁玲的话,经‘整理’,成为毛泽东主席的言论了”之外,陈明还把丁玲式有些语言上的表述作了他自己以为通顺的修改。

蒋先生在信末指出:“总之,对待史料,应忠实于作者原稿。在内容上,不应随意修改和编造。在文字上,若修改不当,也会影响史料的文字水平。原稿中明显误写的地方,如修改,应注明是修改者的意见。”

当时,我为蒋先生认真求实的精神所感动,也为陈明对涉及毛泽东和丁玲谈茅盾、郭沫若的日记的“整理”感到震惊!因此,2001年我在一篇文章中特意引用了这个例子(该文收在拙著《知情者眼中的周扬》一书中):

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陈明当然知道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当然也知道完整地保存史料对研究者的重要性,尤其是涉及到毛泽东这样的历史伟人的时候,更应慎之又慎。陈明的做法,名为整理,实则是肆意删改。这种对历史不负责任的态度,令我深感失望。失望之余,我还抱有希望——为保持丁玲的“完人”形象,陈明对文艺界发表的有关丁玲的文章,从“史实上”加以驳斥得很多,这回是涉及到他自己了,我真希望他也能撰文据理驳斥。

我在文末还特意说:“顺带提个恳求:陈明可否就丁玲日记的修改问题,给像我这样的热爱丁玲、又有点‘考据癖’的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呢?”

由此说来,陈明回忆录中的“夫子自道”,算是给蒋先生和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了。

不过,陈明这个答复,实在难以服人。首先,陈明认为,在丁玲已经去世,“没办法和她商量”的情况下,“只得我独自替她改”;还说,“丁玲当时记的时候没有想到要去发表”。日记本来就不是为了发表才写下的,若是为了日后发表而写,那么这日记就失去了真实性。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这且不说,但说陈明把修改日记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连蒋先生这样不是历史的专门研究者都知道“对待史料,应忠实于作者原稿”,专门的研究者就更不同意陈明的观点和做法了。道理浅显易见,不必多费笔墨。其次,陈明认为,丁玲记毛的“意思可能不完整”,等等。陈明并没有与闻这次谈话,如何知道的?再说,日记是什么?私密的个人感受的记录,意思完整不完整,是个人的感受,旁人,哪怕是丈夫这样的亲人,怎么能越俎代庖呢。第三,陈明认为毛的话“不是太严谨”才做修改。且不说这是率意的断语,即使毛的话就需要句句“严谨”、“句句是真理”吗?更何况,毛是领袖,但毛也是人,他为什么就不能作为茅盾的读者,对茅盾的作品提出自己的评价呢?第四,陈明认为自己对毛的话的修改没有“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而根据蒋先生披露的日记原文,毛评郭沫若只说“有才奔放”,陈明生生地把丁玲的“郭文组织较差”的评价强加给毛,让丁玲背上“是在借毛主席的话攻击”郭沫若的黑锅不说,如果这样还不叫“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那倒真让人无话可说了。

关于丁玲这一天的日记,还有一处也需要补正,这就是陈明“夫子自道”所提到的“比如毛主席一再对她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几年,而要看几十年”的那段话。现根据2001年出版的《丁玲全集》(11卷,第338页,这一卷是蒋祖林担任副主编的)收录的丁玲日记引如下:

毛主席坐在空地里的躺椅上,他很鼓励了我。他说:“历史是几十年的,不是几年的,究竟是发展,是停止,是倒退,历史会说明的。”他似乎怕我不懂这意思,又重复了一遍。他又说:“你是了解人民的,同人民有结合。”他又说:“你在农村有了十二年,再拿八年去城市,了解工业。”散步之后,他又邀我一道吃完饭。我在他院子里树下坐谈时,他又说历史是几十年的,看一个人要从他几十年来看,并举鲁迅为例;……

其实,毛在说了这一番话后,还有话,只是丁玲没有在日记中记载而已。

1978年7月24日,丁玲给中央组织部写了一封信,简述自己的历史,“作为党了解我,处理我的政治问题的参考”。信中,丁玲提到了这一天与毛谈话的情况:

一九四八年夏天我出国前夕,在西北坡一天黄昏,伟大领袖毛主席见到我,肯定了我这几年的努力的方向和工作,谈到决定派我出国的理由,并恳切地说:“看一个人不是看几年,而是要看几十年。”又说:“党对你希望很大,信心不足。”最后又说到:“以后可以到工厂,写工人……。”(《丁玲全集》12卷第96页)

把毛的“党对你希望很大,信心不足”这句话,放在日记中的语境来理解,毛对丁玲有鼓励,当然也继续有批评,丁玲则只记鼓励,不记批评。相互参证,相互补充,日记的内容才完整。“改家”陈明如果真的认为丁玲这一天日记“意思可能不是很完整”,倒应该把这句话补充进去。但陈明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明白,丁玲后来一系列的磨难,完全可以在这句话中找到源头。当然,这是另一篇文章的题目了,且按下不表。

子之矛、子之盾的尴尬

上述陈明的“夫子自道”,大致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凡是不利于丁玲形象的,就改,这是“明改”。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对于别人有关丁玲的人和事记载,不好也不能改的,就按“夫子自道”予以“暗改”,方法是含混事实。这样的例子,在回忆录中可以随手拈来。

比如,书中关于周扬与丁玲在延安时的一段描述:

《“三八节”有感》之后,周扬编了一些马、恩、列、斯、毛的书,地位渐渐上去了,跑在丁玲的前面。有人劝丁玲也要走上层路线。丁玲说:“首长们都很忙,我没事找他们干什么?”1936、1937年丁玲刚到保安和延安时,与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经常在一起谈天,很随便。那时中央领导都很容易接近。后来丁玲看到首长门前有了站岗的,就不进去了。毛主席后来也跟丁玲谈过周扬:“周扬这个人有点逻辑。他的特点是,党正确他正确,党错误他错误。”(第78—79页)

丁玲与“首长们”疏远是否因为“首长们都很忙”,是否因为“有了站岗的”,即使一般读者,想一想就能明白。这段话所暗藏的玄机在周扬编书上。

所谓周扬编马恩列斯毛的书,不是一些,就是一本,即《马克思主义与文艺》,1944年由延安“解放社”出版,1984年作家出版社再版。而“地位渐渐上去了”的潜台词,用通俗的话说,周扬善于拍马屁,“走上层路线”,以后才官运亨通;而丁玲因为不“走上层路线”,后来才屡遭磨难。周扬是否是只会“走上层路线”,是另一个问题。这个暗示令人生疑:人所共知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是在延安发展壮大起来的,如果在延安时,这个党的组织,这个党组织的领袖,就只重视“走上层路线”的人,怎么能有“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结果?陈明说这番话的时候,大概忘了自己也是在这个组织中生活了一个甲子的老党员吧?

另一个事实,也让陈明这种说法陷入自相矛盾。晚年的陈明,致力于一项社会活动,就是担任中国延安文艺学会的领导工作,从副会长到会长。他的回忆录中,专门写到了这个学会的目的:是“要学习、纪念和发扬延安的精神”,不但“组织出版延安文艺丛书”,而且“每到重要年份纪念文艺座谈会讲话的时候,我们总要搞些活动”(第296页)。周扬这本书从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的第二年(1943年)开始编辑,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宣传毛泽东座谈会讲话的精神吗?周扬第一次把毛泽东与马恩列斯等关于文艺的论述并列在一起,在当年自然是“学习、纪念和发扬延安的精神”的最好的教科书,现今的“毛泽东文艺思想”这门学科的源头,恰恰是这本书形成的概念。怎么周扬在延安为讲话宣传就成了“走上层路线”,而晚年陈明在北京主持的重要年份纪念《讲话》、搞活动,就成了冠冕堂皇的“学习、纪念和发扬延安精神”了?子之矛,子之盾,我都为陈明的“夫子自道”尴尬。我相信,陈明晚年致力于对延安精神的弘扬与传播,绝没有什么私心,而是出于公心;我也同样相信,当年周扬在延安编的那本书,也是出于公心。

尴尬的还有,再举一例。

丁玲和沈从文的恩怨,一直是文坛津津乐道的话题。这本回忆录中也有说法:

丁玲看到《记丁玲》(沈从文在丁玲30年代被捕后所写——引者)之后,说沈从文是在写小说,很生气,在书上作了很多批注,但没有写文章反驳。后来《诗刊》要发表胡也频的几首未刊诗,请丁玲写几句话,丁玲在文章里捎带了沈从文几句,说他市侩,当时不听友人劝告,一心依附胡适往上爬。……丁玲纪念胡也频的文章,是在沈从文健在时写的,发表的,沈对丁文有意见,是通过给徐迟等人的信来表达的,在丁玲去世之后才公开发表的。

这段话的玄机在最后一句:丁玲对沈有意见,在沈在世时就说了,沈可以反驳;沈不公开反驳,反而暗地里写信给别人,在丁玲去世后才公开发表。潜台词是,丁玲光明磊落,而沈从文则躲在暗地里;丁玲去世后才由友人发表信,使丁玲失去了答辩的机会。

沈从文与丁玲的恩怨是否像陈明所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不做讨论。但从学术规范上来说,要对某人进行批驳,应当在某人健在时进行,给人家一个答辩的机会;否则,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批驳者也胜之不武。陈明所言不无道理。但且慢,陈明采取的是双重标准:对沈从文的要求是一种学术规范标准,而对自己则是另一种标准。这,可从陈明对待周扬的态度看出。

丁玲与周扬的恩恩怨怨,更为文坛所关注。陈明晚年维护丁玲形象的重点,就是反复地说周扬与丁玲的关系,反复地批驳周扬的一些说法。不过,如果把陈明从1979年丁玲复出后一直到今天所写的文章包括这本回忆录,作一个排列、研究,就会发现这样一个大致的事实:在1989年,也就是周扬去世之前,陈明的文章中,即使谈到丁玲所遭受的磨难,也没有点到周扬的名字:丁玲在延安审干中的磨难,那账是算在“康生”头上的;丁玲在1955年成为“反党小集团”的头目,那账是算在“作协党组”头上的;丁玲一直得不到自己满意历史问题结论,那账是算在中国作家协会“领导人”头上的。但1989年之后,陈明在文章中开始直呼周扬的名字,开始对周扬此前的做法、说法予以批驳。这只要翻翻汇集陈明1979年以后所写的文章的《我说丁玲》一书(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就不难看出来。最典型的事例是,周扬在1978年答赵浩生的访问,提到丁玲,并有一个在延安就分两派——以丁玲为首的“暴露黑暗”和以他为首的“歌颂光明”——的说法。该文1979年就发表在《新文学史料》上,但在事隔十多年后,陈明才在1992年专门写文章进行批驳。在这本回忆录中,凡涉及到周扬的地方,更是不放过。

用陈明对沈从文的要求反观他对周扬的做法,如果说陈明等的就是这种“死无对证”的时机,虽合乎逻辑但毕竟是我的揣测;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这里,又有必要把我在2001年对陈明的“恳求”重复一遍,希望陈明点拨迷津。

顺带补充一则史料。

陈明在书中提到,1978年他在北京为丁玲和自己的平反奔波的时候,看到过邓小平和当时文化部两位领导人的一个谈话,内中提到了丁玲。当时他没有抄下来,现在书中凭记忆写道:“邓小平说,丁玲和我同年,听说她现在还在写文章,写东西,对她应该有个比较宽的结论,这样比较好。可以不参加外事工作、外事活动。”(第259页)

我在搜集有关丁玲的资料时,在当年作协一位老人家里看到过邓小平谈话的记录稿,并特意把这段话抄录下来。谈话时间是1979年8月19日。邓小平说:

丁玲在长治,现在结论做得松了些,她表示感激。丁玲和我同庚,七十四了,现在还准备写长篇呢!

邓小平所言对丁玲的“结论做得松了些”,是指1978年7月6日,长治老顶山公社党委根据中央11号文件和山西省委的指示,为她摘掉右派帽子(第255页)。邓小平的话,与陈明记忆中的“对她应该有个比较宽的结论”语意显然不同;况且,邓小平也没有说过丁玲不能参加外事工作及活动的话。如同对待毛泽东一样,对待邓小平这样的历史伟人的话,也应慎之又慎,力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