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未经允许不得从事支付业务 马云的支付宝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21:05

非金融机构未经允许不得从事支付业务 马云的支付宝怎么办

时间:2010-06-22 | 来源:人民网 | 评论共1条

核心提示: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王宇 姚均芳)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其中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支付宝回应央行支付牌照:符合条件 准备申请

时间:2010-06-22 | 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评论共1条

核心提示: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网易科技讯 6月21日下午消息,央行今日下午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取得许可证。支付宝就此回应说,支付宝完全能达到申请条件,将积极准备申请。

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同时还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支付宝一位新闻发言人在电话中告诉网易科技,支付宝完全符合牌照申请的条件,比如连续盈利两年以上,最近三年没有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受到过处罚的记录;支付宝将积极的申请许可证。

管理办法还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很多细节做了具体的规定。(熊立)  

早前:央行将推“超级网银” 支付宝或被禁接入网银系统

时间:2010-06-22 | 来源:人民网 | 评论共1条

核心提示: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人民网4月2日报道 中国银行业的网银分隔壁垒将很快被打破。

4月1日,记者从商业银行渠道获悉,央行着力构建的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先行军”——网银互联应用系统或将于今年8月份上线运行,从此消解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银的无序竞争状态。目前,首批十多家试点的主要商业银行正紧张进行接入系统开发。

知情人士透露,该系统将作为现有支付系统的有效补充,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并行运营,业务金额上限介于两者之间,初定为5万元。

此外,一度引起各银行担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被暂停接入网银互联系统。“如果第三方平台接入,将对商业银行支付业务产生重大冲击。”一股份制银行人士说。

央行的“超级网银”

互联网的勃兴和新兴电子支付的发展,令央行第一代人民币跨行支付系统改造升级迫在眉睫。

传统的支付系统已无法满足需求的不断增长。一般的支付业务,当付款人需要向他行账户付款时,该笔款项将从付款行网上银行系统,经过付款人开户银行行内业务系统、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收款人开户银行行内业务系统等多个环节。支付业务指令须经过多个节点、多个系统间的转换,效率低、成本高。

为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支付业务实时清算需要,2009年12月2日,央行召开第二代支付系统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简称ACS系统)建设启动会议,阐明第二代支付系统能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灵活的接入方式、清算模式和更加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手段。

4月1日,知情人士称,按照原计划,第二代支付系统的网银互联应用系统先行建设,原本拟于2010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第二代支付系统其他应用系统和ACS系统于2011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不过从目前准备情形看,网银互联系统可能要到8月份上线。

该网银互联应用系统可谓“超级网银”,能为个人和单位用户提供跨行实时的资金汇划、跨行账户和账务查询,以及当下支付系统所无法实现的跨行扣款、第三方支付、第三方预授权等业务功能,为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跨行资金管理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创新服务奠定有力基础。

“零售业务必须上线,对公业务可上可不上。”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央行可能考虑到安全性和效率,没有强制对公业务上线。

“这一系统在运行上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形成补充,各有侧重。”知情人士说,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金额上限为2万元,网银互联系统的金额上限初定为5万元,5万元以上的支付业务要使用大额支付系统。

“此前,金额在2万以下的用大额或小额都可以,但做小额支付银行的手续费支出比大额的要少很多。网银互联实现后将节省银行成本。”该人士说。

银行或免受第三方支付平台威胁

网银联通之后,将打破支付清算组织间的壁垒,对商业银行带来深远影响。

部分银行担忧,网银互联后,客户可能被别的银行抢走,存款被挖走,尤其是当前各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这将考验各银行的服务能力,也将推动网银服务更上台阶。”上述股份行人士认为。

国内网银近年来虽取得不错成绩,但整体而言,网银普及率并不高。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年初发布的《2009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个人网银用户比例为20.9%,比2008年增长2%;企业网银用户当年比例为40.5%,比2008年略有下降。为提高本行的网银普及率,一些银行在网银业务收费上打价格战屡见不鲜。

“网银互联系统的推出,将有利于各银行的有序竞争。”上述人士评述。

规范银行业内秩序只被网银从业者看作新系统带来的一般影响,最令他们担忧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冲击。

此前,银行间有一种猜想,各银行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都将作为主体接入央行网银互联系统,第三方平台因业务量日益增大,势必对银行支付业务造成较大冲击。

不过,银行或许能暂时免受第三方平台威胁。银行业人士透露,央行给银行的反馈是,或许暂停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入网银互联系统。“主要原因在于,第三方平台仍未获得相关牌照,不属结算清算组织。”前述人士透露。

不过,多位银行人士亦承认,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壮大是必然趋势,后期仍可能会接入网银互联系统,这将促使银行改进和完善服务。

易观国际2009年12月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蓝皮书》显示,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经过10年的发展,年度交易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成为中国金融支付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这种井喷趋势,两年内其交易规模有望突破万亿。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是既合作又抵触。”银行业人士坦言,网上购物可以提升持卡人的用卡积极性,对银行业务长远发展有积极作用。但矛盾的另一面是,持卡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银行失去了商户回佣,得不到任何收益。如何解决合作中的话语权与利益分配问题,是解决双方分歧的焦点。 

第三方支付的国进民进

时间:2010-06-22 | 来源:《英才》 | 评论共1条

核心提示: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从2005年左右发端至2010年,似乎遭遇到史上最强“寒流”。

被称为“超级网银”的央行网银互联应用系统或将于今年8月上线运行,届时该网银系统将接入包括国内10多家银行在内的网银系统。值得注意的是,占据电子支付市场80%以上份额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未列入此次接入名单之内。

今年初,中移动与中联通两大运营商先后布局移动支付,先是中移动收购浦发银行20%的股份,而后是4月初,中联通与交通银行宣布合作开展手机支付业务,同时,银联宣布已加紧在上海、深圳等六省市对新一代手机支付进行大规模试点。一边是,政策壁垒尚未打通、一边是“垄断性”巨头的争先觊觎,在电子支付牌照尚未发放的今天,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被业内广泛视为:到了重新洗牌,甚至是生死攸关的关键时点。

2010年4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对外公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将在5年内为其旗下子公司支付宝投资50亿元。

虽然,此前马云曾放言“随时将支付宝贡献给国家”,但是,支付宝大举投资,被外界更多的视为是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在“国进”的大背景下,也加紧“民进”。

然而,在《英才》杂志采访支付宝、易宝支付、快钱等核心第三方支付厂商之后发现,面对所谓“危险”的竞争局势,却有不同的解读。

谁将出局

“但是,对于那些只做接入银行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就将遭遇重大挫折。”

“我认为公众把超级网银在支付上的职能夸大了,却把核心功能给忽略了。”按照快钱CEO关国光对《英才》记者的说法,“超级网银”其实并不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构成明显威胁。

面对《英才》记者提出的疑虑,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也指出,“超级网银”更多是解决了银行网关间链接层的问题,对第三方支付厂商而言,是省去了过去一家一家链接银行、类似“搬运工”的活。

支付宝C E O彭蕾也表示,“我们不认为央行二代网银系统的推出是对市场的损害,相反,我们认为,央行二代网银的升级会对国内电子支付的发展带来又一次飞跃。”

事实上,每个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自动交换中心系统,比如ACH(自动清算所系统)就是美国处理银行付款的主要系统,已经存在了30多年,90%的美国银行是自动交换中心成员。全球领先的在线支付系统PayPal(贝宝)在美国的成功就在很大程度得益于ACH的存在。

不过,尽管国内几家大型第三方支付企业均表示,此前央行在布局“超级网银”时,便将多方召集,并为其预留了未来链接“超级网银”的接口,但是,政策尚无确定性消息,使得第三方支付是否接入“超级网银”仍为一个谜。

“但是,对于那些只做接入银行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就将遭遇重大挫折。”关国光直言。

对此,易宝支付余晨和支付宝内部人士,也同时指出,“超级网银”将淘汰那些只做基础型业务的电子支付厂商。

谁受的影响大

“独立第三方支付竞争壁垒不高。”对此,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似乎并不认同。

目前,国内的电子支付市场,占主导地位的有两大阵营。

一是由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价值链延伸的在线支付工具,比如淘宝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百度的百付宝等;

二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比如快钱、易宝支付、环讯、汇付天下等。

易观国际分析师曹宇对《英才》记者指出,“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更多依赖于淘宝和拍拍这两个电子商务网站。这两个第三方支付平台除了向客户提供支付服务外,还提供基于支付业务的增值服务。对于这些网站来说,超级网银的上线并不能代替其提供信用担保的价值,因此超级网银上线对其影响较小。”

2010年3月,支付宝宣布其用户数正式突破3亿,据支付宝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有多达46万家国内独立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支付宝作为网络支付工具,日交易笔数峰值400万笔,日交易峰值达7亿元。支付宝的合作商户涵盖了包括服装、电子、机械、家居、文化等多个产业领域。

但是,对于独立第三方支付,似乎就显得不是那么乐观。“独立第三方支付竞争壁垒不高,今后找到自身独特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是独立第三方平台构建自身竞争壁垒的主要方法。”曹宇同时称。

对此,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似乎并不认同。

从目前看,快钱、易宝支付等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渗透入航空、保险等多个垂直领域,在他们看来,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资金流转模式,在深耕行业应用数年后,独立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在大型B2B和B2C业务上,已经具备了更高的门槛。

盈利空间有多少

简单的商业模式背后,利润点非常单一。规模化,对于电子支付企业而言,才是最大的生财之道。

事实上,电子支付的商业模式并不复杂。关国光形象的称,一个是看谁能搬钱,一个看谁搬的快。余晨将电子支付最简单的盈利模式比喻为收取各种资金在卖家与买家之间流转的“过路费”,即为手续费。

和过去刷卡机的收费模式类似,当商家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完成100元一笔交易,将需要缴纳1%左右的交易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这笔营收中的50%,即材料成本,返还给银行或点卡发放机构,来共同实现获利。

支付宝刚推出时是免费的,在用户具备一定规模之后,开始向超过一定资金额的商户和个人收取费用。另外,行业内部人士指出,无论是支付宝还是独立第三方支付工具,除了收取手续费之外,还能用资金中转的余额来做其他投资或生意。

显然,简单的商业模式背后,利润点非常单一。规模化,对于电子支付企业而言,才是最大的生财之道。

“从规模上来看,我国一年的资金流动量是国民生产总值的36倍,这个量是巨大的。”关国光称。

据统计,以淘宝和支付宝为代表的网上零售业,仅仅是资金流通环节中很小的一部分。以物流行业为例,一年是12000亿的总产值,资金流动量对应起来,是40—50倍这样的资金流动量。当把所有的支付清算企业产生的产值加起来,在美国,甚至比银行存贷款所产生的利差总和还大。

而反观国内市场,据国有大型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利差占据银行总收入的比例普遍在80%-90%之多。这也就意味着,支付清算业务的盈利空间,在中国还远未开启。

“电子支付行业内部肯定有竞争,也可以说是红海竞争,但是,我认为,最大还是电子支付跟传统支付的竞争,就是像现金交易与货到付款、邮局汇款的竞争一样,即使电子支付行业在过去的三五年之内都是百分之百的速度在增长,但是,整个电子支付的盘子加起来占整个全民G D P交易比例仍然非常的少。”余晨称。

种种迹象已表明,电子支付行业未来真正的较量,在于增值业务创新的速度和打造平台型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准生证”为何难产

支付公司从国际惯例看,定位都是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我国电子支付产业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0%,2009年交易量达5766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他们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

金蝶内部人士告诉《英才》记者,真正要实现电子商务,从EPR中的信息流到电子支付中的资金流,有相当大的合作和盈利空间。

与此同时,在个人用户市场,“宅经济”所拉动的网上个人消费、手机消费,已经成为更多年轻用户日常的消费习惯。

显然,“支付电子化”,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金融行业的细化分工是一个国家金融业发展成熟的表现,在国际上,出现了大量定位更为专注的非银行的金融服务机构如VISA、MasterCard、

西联国际汇款、‘速汇金’国际汇款(moneygram)、First Data、Mydebit等巨头,这也是国内支付公司的发展方向”,余晨指出。

然而,中国金融和银行业和国外发展历程和模式均不相同,从2005年媒体热传的电子支付行业将发放支付牌照起,至今“准生证”仍旧难产。

而且,据支付行业内部人士透露,支付公司从国际惯例看,定位都是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电子支付绝非仅是狭义的网上支付,它还包括电话支付、POS机支付和手机支付等多终端支付,那么,要整合金融性服务,便显得漫长而辛苦。

在互联网,短则两三年,便可能有一家公司上市,但是,如果将电子支付企业视作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则上市之旅只能以银行业发展的周期来测算。

对于电子支付牌照,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认为,对于政策风险的担忧其实是杞人忧天。监管部门之所以还没有发放支付牌照,是因为管理的相对滞后性。毕竟支付系统没有出问题,既然如此,不如看看再说,等市场自己选择;如果发现漏洞,再进行监管也可以。

近期,中移动、中联通和银联近期在移动支付上的布局,显然,也是为了抢夺支付的终端市场。

但是,曹宇指出,“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中国移动入股浦发银行与中国移动进军手机支付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中移动入股浦发银行是否是为了进军移动支付现在仅是猜测。”

从竞争的角度看,中移动入股浦发银行,从对第三方支付的角度来说是中国移动觊觎第三方支付市场,试图切入第三方支付的一次初步尝试。但是从第三方支付市场现阶段来看,不同细分领域的客户特点、消费场景和适合的产品都各有特点,对于用户的价值也各有不同。比如移动现阶段推动的手机支付,就是一种针对便利店的小额支付,与传统支付面向的人群和产品差异较大。

如此看来,对于这一股所谓的“寒流”,无论从产业还是从竞争的角度,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对于其他第三方支付带来的冲击要小于其带来的总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