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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执法公信力反映法律监督能力 时间:2009-10-25     来源:转载
  在今天开幕的“检察发展论坛”第二次会议上,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发表主题致辞,就 “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根本目标” 阐述了深刻见解,提出了三个鲜明的观点: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是检察机关的战略任务;执法公信力是综合反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力度和实效的重要标准;执法公信力是重要的执法规律”。并向与会人员全面介绍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情况。 现将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致辞删节摘录如下:
  在“检察发展论坛”第二次会议上的致辞
  敬大力
  今天,我们在这里迎来了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全国检察系统的同志们,共同研讨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首先,我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高检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兄弟省市检察院的同志们,以及所有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在各位领导和专家畅言真知灼见之前,我就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信力是与公权力伴生的,公权力必须具有公信力才能存在并发挥作用。我们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是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从战略高度、立身之本的高度、检察权运行规律的高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一个新的工作要求。公信力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面旗帜,一个目标,一种精神,是我们从事检察工作应当坚持的思想理念。
  (一)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是检察机关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周永康同志强调指出,“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执法能力与执法公信力的辩证关系;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要求,要全面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高检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得更高、看得更重、推进得更快,从战略高度进行谋划和建设。
  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复杂性,是落实党和国家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具有全局性意义。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既涉及到落实依法治国总体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个环节,又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落实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和谐社会建设总要求的应有之义,因而具有全局性意义。其次,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具有长期性。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不是仅指一时地做好某项具体工作,或单纯地提高某项具体工作的影响力和信誉度,而是要求促进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整体提升,并长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再次,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具有综合性。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既要强化工作机制的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突出问题的整治等内部措施,又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与支持、法治精神的弘扬、司法体制的改革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最后,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具有复杂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各种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不断进入司法领域,各类案件背后隐含着诉讼当事人的种种诉求,对我们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执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执法公信力是综合反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力度和实效的重要标准。
  树立执法公信力是解决法律监督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目前法律监督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原因涉及方方面面。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还需要更加准确地把握历史方位,更加全面地融入大局,以法律监督工作自身良好的信用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
  树立执法公信力是提高法律监督权威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肩负着监督其他执法机关行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理应在社会生活和司法活动领域保持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而要使法律监督工作获得来自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使法律监督权威得到被监督对象的自觉遵从,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必须做到公正和高效,要以高效体现公正,以公正赢得权威,以权威保障公正。
  (三)执法公信力是重要的执法规律。执法工作离不开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互动,执法者只有以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行为作用于执法对象,才能得到执法对象的认同、支持和遵从。信用和信任相结合,构成了公信力的完整概念,体现出检察权维系、发展、评价的客观规律,是检察权运行的重要规律之一。
  只有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才能维系和发展。我国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群众对专司法律监督之职的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有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公信为本的意识,依靠群众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群众的利益诉求,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只有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才能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是消除社会矛盾的常规性机制,但仅仅依靠法律监督权实施过程或结果的公正性本身来获得公信力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社会公众对这种公正性的认知、评价来获得和检验。只有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检察机关才能在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占据一席之地,发挥法律监督工作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只有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才能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大多数社会公众对法治的认识往往是从司法机关的实际操作中获得的直接感受。检察机关只有以良好的执法行为为民众的普遍守法树立真正的榜样,法律规则才能真正为人们所普遍遵守。只有树立守法信念,人们才会依法、依章办事,遇到纠纷时依法诉求。检察机关具有执法公信力,是引导人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获得公众知法守法积极性,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重要保障。
  二、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根本目标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这是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这两句话立意高远,言简意赅,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对于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是检察机关加强公信力建设的行动指南,特别是明确了执法公信力建设应当把握的目标要求。第一,严格执法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检察机关不抓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就没有起码的公信力。要始终强调检察事业发展是硬道理,强化监督和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是硬道理。第二,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核心要素。检察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和首要价值追求,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中体现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理解与支持。第三,文明执法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尊重人格尊严,体现人文关怀,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争取当事人对执法活动的配合。第四,廉洁执法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本底线。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以自身的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第五,高效执法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努力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及时高效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高效救济当事人的权利,及时高效恢复受损害的法律秩序,不断增进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支持。第六,树立权威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应有之义。公信力是权威的基础,只有更多的社会公众从内心理解、信任、支持检察机关,才能真正树立起检察机关的权威。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既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严格、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权威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具体要求,又要将其作为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进行宏观把握、融会贯通,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三、湖北省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实践和探索
  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公信力建设的理论思考。对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基本内涵、构成要素、表现形式、衡量标准、价值追求等问题,形成了初步共识;研究提出了端正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建设、坚持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群众工作、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我们对执法公信力建设进行了重点部署。注重整体推进,开展了推进队伍建设“六项工程”、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工作机制建设以及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注重进行配套制度建设,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注重健全完善保障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注重将承诺交给群众,在反复酝酿基础上出台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湖北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注重把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提高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重视、人大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推进执法公信力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次会议规模大,层级高,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非常难得的研讨学习机会,我们热切期盼从这里听到富有智慧的声音,凝聚信心和力量,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