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本位迈向权利本位00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32:06
从权力本位迈向权利本位 刘雪焕 李涛
         当前我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什么?进一步推动政治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地方政府创新蓬勃发展的动力来自哪里?这些问题在近日召开的“政治发展与政府创新”学术研讨会(由北京市政治学行政学学会和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联合举办)上都得到了深入探讨。现将有关内容综述如下。

  当前我国政治发展仍处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过渡的艰难过程中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政治形态向现代政治形态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的政治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国家与社会由原来的一体化到二分;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主要不是建立在强力基础上的人治,而是建立在权利基础上的法治;公共权力从私人理性向公共理性迈出初步步伐;政治体系内部的结构功能在逐步调整,部分实际权力在由党内向政府转移;政治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程度在提升,政治体系的规则化水平在提升;在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加剧,社会多元化情况下,公民的自主程度在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数量扩张,但质量还较低。

        与会者认为,虽然我国的政治发展呈现出以上诸多方面的可喜变化,但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正处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攻坚阶段。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举世瞩目,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腐败现象蔓延,社会贫富差距扩大趋势明显,政治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改革的瓶颈。

        有学者分析指出,回顾我国的政治发展历程,我国经历了由1954年宪法确立的两权分立到实际政治过程的权威主义,再到目前向民主化回归的循环式发展过程。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一个“至关紧要的时期”,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时代,因此,也处在权利与权力博弈的时代。总体态势是,权利与权力明显地不平衡,公共权力过度扩张,因越位和缺位而侵权,权利往往处在被侵犯的境地。中国政治发展仍然处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过渡的艰难过程中。

  当前我国政治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的民主模式

        与会者认为,当前我国政治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的民主模式。中国从1949年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来就独创了自己的民主新模式,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长期稳定的领导,实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中国的民主模式已经基本确立,但是还很不完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其中,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前提是党的领导,保证是依法治国。但由于受照搬苏联模式和我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影响,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做到三者的有机统一,实际上实行的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模式。党的领导由前提变成核心,由党代表甚至代替人民当家作主,缺少法律制度保证,以至犯了很多错误,造成了很多灾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端正思想路线,提出要实行党政分开。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促使民主模式逐步完善。

        关于中国政治发展路径的思考

        对于如何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的政治发展,与会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有益的见解。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包括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三个方面。因而,完善民主模式,加快中国政治发展,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着手。

        有学者指出,有序政治参与的不断拓展,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政治发展由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过渡。有序政治参与可以有许多渠道和途径。当前,开发我国政党制度的潜能是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从执政党角度看,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调动广大党员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克服眼下普通党员往往容易被边缘化的状况;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和2006年关于我国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的两个5号文件精神,畅通体制内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有学者专门对我国政治发展中的执法趋利现象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执法趋利。执法趋利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敌。乱象根治的途径:在政法机关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尤其是公平正义的理念;站在反腐败的战略高度来审视执法的种种乱象;彻底解决司法机关吃“皇粮”的问题。

        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来自哪里

        与会者认为,近几年来,地方政府创新活动在学术界的推动下,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地方政府创新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客观方面的原因是当前我们的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还存在着许多弊病,与政府改革的要求、与理想的状态之间还存在着极大的差距,从而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在政府内部存在着创新的动力。总的说来,政府在政治体制方面改革的动力是不足的,这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涉及两个难以克服的障碍,即政治风险和利益损失。当前地方政府对于政府工作进行局部的、微观的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和基层政府领导层的社会责任感;二是地方和基层政府对政绩的追求;三是上级机关的推动;四是学术界和媒体的推动;五是人民群众的压力。

        以往的“运动型”政府治理模式亟待革新

        与会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的治理模式呈现出“运动型”的特征。这种“运动型”治理模式的逻辑根源在于对传统治理模式的“路径依赖”、对自上而下行政体制的遵循以及任期内政绩的驱动。在社会转型期,“运动型”的政府治理模式,因行政成本高、治理效果差,易违背法治原则、滋生官僚主义作风,破坏自发形成的秩序等弊端,已无法对复杂多变、日益专业化的公共事务做出有效处置,从而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政府治理危机。因此,必须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变“运动型”的治理为“可持续型”治理。

        “可持续型”治理遵循一系列既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涵盖了制度治理、依法治理、参与治理和长效治理等理念,是中国政府治理创新的目标模式。实现“可持续型”治理需要政府官员实现从内在管理理念到外在管理行为的全方位变革。

        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看,“可持续型”治理是中国政府治理的优化选择,拒绝眼前利益和机会主义,通过优化治理机制和制度规则,构建政府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机制,从而以相对低廉的成本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促进经济良性增长与社会和谐进步。从价值取向与行为导向的角度看,“可持续型”治理强调公共服务的优化与公共责任的承担,坚持这样的价值取向与行动导向:公共管理者不是管制社会与民众的主体,而是服务社会与民众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服务意识与责任行为是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必需品;必须实现以人为本的权利本位型政府治理。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看,“可持续型”治理需要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予以保障。需要建立具体有效的法制保障机制、政务公开机制、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使“可持续型”治理理念在实践中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