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劳动合同法》新动向 企事业HR再度面临挑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3:58:04



本周四,由《新民求职周刊》广告总代理公司主办的2007人力资源管理系列讲座第3讲成功举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学术部的相关培训专家、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就《劳动合同法》新动向及企业应对策略做了极其详尽的阐述和解析,并对在场100余位人力资源管理者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负责人所提出的疑难问题给出了合适满意的解决方案。
面临三种失业常态  重新修改大势所趋
在讲座上,法律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次《劳动合同法》重新修订的背景源于我国现今面临的三种失业常态:即整个就业市场劳动力供给过量的总量性失业、青年人失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农民工失业。并且,这种局面的持续和境况将会是巨大、长期和严峻的。同时,劳动关系的不协调与日益紧张也加快了《劳动合同法》的改革。因此,对《劳动合同法》修改意见的最大焦点之一就是“资方”和“劳方”的争论。
针对修改的新动向HR们需谨慎应对
此次《劳动合同法》二读比较明显的特点被归结为“倾向性很大的立法”,而且内容丰富,细节复杂。专家特别强调,总则里所明示的“用人单位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发给劳动者”,虽然看起来只是简单一句话,但对企业内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对HR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果企业内部还没有实施这一规定应当尽快建立,如果已经建立了就应该更加完善。
二读新增细节不少  小心应对防范纰漏
另外,在《劳动合同法》二读中还新增或加强了不少细节内容。例如,以某些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薪资为背景的“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倘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分清录用条件、招聘条件以及岗位职责三者之间的区别是企业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重要参考;要同时参照《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来决定是否应该对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在完全重写的第五章“特别规定”中,关于小时工的法律条款也将出台。
处罚力度前所未有  严格遵守预防陷阱
此次《劳动合同法》二读中很明显地看到有将近14条的处罚条款,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企业的,可谓史无前例,因此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才是明智之举,才是有效杜绝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