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的工作不是专门为劳动合同法而服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3:00:08
在近阶段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已经深入到HR心里。从总体角度来看,确实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笔者认为HR的工作不仅仅是为劳动合同法而服务的。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招聘、培训、薪酬、考核等大量的工作等着他们去做。好象从目前的感觉来看,好象HR都是为劳动合同法而服务的。确实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的基准线,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同行遵守的强制性法律。但我们不能因为法律对我们的要求过高,而将其他的人力资源模块推迟或者停滞。这样人力资源岂不退步了十多年,好象回到解放前。这绝对不是我们法律制定者所能看到的,人力资源体系刚刚建立,又回到从前。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成为事实,我们无法去改变。只有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把我们最基础的工作做好,把工作做细致。首先把握好招聘关口,不要随便对劳动者承诺。特别是招聘宣传不要带歧视性以及夸大海口乱宣传,避免将来劳动者告你欺诈。其次,劳动合同制定有技巧,好好利用试用期。以及规章制度、职位说明书等细致的工作一定需要集体讨论研究进行研讨。对于具体的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我建议可以完全由劳动关系专员去做。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你必须站在企业的整体角度去考虑企业的人力资源的需求状况以及未来企业发展的人才之路。不要因为劳动合同法而停滞工作。
很多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见到我总是对我说,劳动合同法对他们的压力很大,总是想从我这里多了解一些技巧。其实,我认为他们对法律根本不了解。只有你认真去研究法律,去遵守法律,有必要那么紧张吗?从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以后,我的心就定了,因为我比这部法律还要考虑的长远。最担心的是那些制造业的人力资源总监,特别是大中型民营企业,因为这样企业人员流动量很大,很多企业的裁员以及辞退员工不是人力资源部门能控制的。甚至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没有招人的权利。招人完全是由用人部门招聘的,最后人力资源部只是办理用工手续。裁员同样大部分都是用人部门裁员的,最后劳动者将公司告上仲裁庭就是人力资源部门出面。而且HR代表公司出面跟以前的同事诉讼,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毕竟HR又不是雇主,但还是要争取更多的权益。这以后同事的脸面往哪里放呢?说实在的,HR真的不好做,除非企业请律师。
好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不要那些直线部门的经理给你的部门惹事。及时对各部门的业务进行了解,对员工进行沟通,制定完整的职务说明书,对员工进行职业规划和培训,对公司人力资源的中长期规划下功夫。将来裁人和招人将面临同样的困境。只有把你的员工的能力发展到极限,你才是最成功的HR。不要把心思一味的放在劳动合同法上面,因为部门的工作实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