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复习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14:28
古代汉语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  古代汉语基础知识
一、古代汉语常用工具书
1字典辞书的编排:1)按部首和笔画排列。2)按音序排列。3)按号码排列。
2注音方式:1)直音:即用同音字注音。2)反切:用两个汉字拼注一个汉字读音的注音方法。其方法是:反切上字与被切字声母相同,下字与被切字韵母、声调相同。如:“呼报反”,即用“呼”的声母h和“报”的韵母ao声调(ˋ)相拼,是“号”或“爱好”的“好”。3)注音字母和拼音字母注音。
3释义方式:1)直训:也叫语词式。它用一个词去解释另一个词。如:元,始也。2)描写:对被释对象的特征、形状、位置、作用等给予解释。如: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3)义界:也称为定义式。如:斗,十升也。4)譬况:即用人们熟知的事物去比方不熟悉的或难以解说的事物。如:黑,火所熏之色也。
4常用工具书:1)《说文解字》简称《说文》,东汉许慎著。是我国规存最早的字典。全书分汉字为540部,开创了以部首统率汉字的字典编纂法,收字以小篆为主。
2)《康熙字典》:是清朝康熙49看开始编写的,参加编写的有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人,于康熙55看编成。这部字典按部首笔画的多少,把214个部首分别归入十二集中。十二集以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命名。
3)《汉语大字典》:是一部解释汉字形、音、义的大型语文工具书。这部大字典是目前我国搜集汉字单字最多的字典,共收单字五万六千个左右。
4)《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专业等单位联合编写,1979年出版。收古汉语常用字三千七百多个。修订版于1993年问世。
5)《辞源》:专门为阅读古籍和古代文史研究使用的工具书。
6)《辞海》:是一部综合性的辞书。所收对象除单字外,主要是语词、人物、著作、历史事件、古今地名、团体组织以及各学科名词术语等。古语今语、古义今义并收。
7)《汉语大辞典》:由《汉语大辞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1986年第一卷出版,1994年出版最后一卷。全书十二卷,共收单字二1 万二千个左右,词目约三十七万条,五千余万字。是一部大型的历时性的详解语文词典,它试图从语词的历史演变过程加以阐述,古今兼收,源流并重。首先,这部词典是迄今汉语语文辞书中搜罗最为宏富的一部大型语挥文词典。其次,这部词典引例丰富,是在收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成的,保证了收词立目、释义探源方面能超逸前人。
8)《经传释词》:清王引之著,是一本着重研究先秦和汉代经传中虚词特殊用法的著作。
9)《词诠》:近人杨树达著。这部书收集了古书中常用的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及一部分代词、动词、副词,说明它们的用法、意义并引书证。
(10)《诗词曲语辞汇释》:近人张相著。这部书汇集了唐宋金元明以来流行于诗词剧曲中的特殊鱼词537个,作者从大量的材料中加以比较推敲,考释语辞的含义和作用。这部著作是我们阅读和研究古典诗词曲的重要参考书和工具书。
二、  汉字的结构
1、 汉字的结构与“六书”
1)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2)象形:象形字的结构特点是依样画葫芦,即许慎所谓“画成其物,随体诘诎”。如日、月、止、目、人、车、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
3)指事:许慎的定义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一眼看去就可以认识大体,仔细观察就发现意义所在。如:上、下、中、亦(腋)、本、末、未、寸、刃、甘等。
4)会意:许慎:“比类合谊,以见指挥”,字面意思是会合成意,即由若干符号相互构成一种联系来表达某种意义。如: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
5)形声: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部分表示意义或字义的属类,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地表音,叫声符。如:江、河、杨、柳等。
6)假借:许慎:“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有些词原先没有为它造过专用字,只是从现成的字中选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后来习惯了,这个字也就归它使用了。如:莫。
7)转注:许慎:“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即两个字的部首相同、两个字的意义有引申关系。如:考、老。
8)形声字的形符和声符的位置:(1)左形右声。如:松、理、越。(2)右形左声。如雕、期、鸿、救。(3)上形下声。如茅、空、简。(4)下形上声。如基、裳、姿。(5)外形内声。如园、闾、街。(6)内形外声。如辩、闻、雠。
9)形符和声符位置有反常的情况:如“视、祁、锦、钦、冯、和、蚀”是右形左声,“钊、到”是左形右声,“闷、问”是内形外声,“闺、阁”是外形内声,“孟”是上形下声,“笃、筑、竺”是下形上声。
10)形符和声符不能按自然结构分析:(1)形符偏于一隅:修、倏、腾、滕、裁、栽、颖、颍、佞、疆。(2)声符偏于一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于声符中间:赢、羸、辩、辨、哀。(4)声符藏于形符中间: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离奇:随、游、赖。
11)省形和省声:有少数形声字,它的形符或声符已经简省,必须补全才能起表意或表声作用。如:釜,从金省,父声。雷,从雨,田省声。
12)最早成系统的文字,现在已知的是商代的文字,包括商代金文、甲骨文。
13)文字的演变阶段:(1)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战国西方周秦的“籀文”属大篆文字。东方六国系统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隶。(2)今文字:汉隶、章草、行书。魏晋真书(楷书)。
14)隶变:汉字由篆书到隶书的变化叫隶变。
15)隶变对汉字结构的影响:
(1)部首形体的变化:如“人”变为“亻”,“心”变为“忄”。(2)简省或讹变。如“春”,从艹从日,屯声,(上部讹变)。“更”,从攴丙声(整体讹变)。(3)混同,是讹变的后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隶变后就混同了。如“服”从舟而不从月,“脍”从肉而不从月。
16)本义:汉字在造字之初所代表的词义称为文字的本义。
17)如何探求本义:探求本义,既不能脱离文字形体,也不能脱离文献用例。若撇开字形,仅从文献用例追溯词义的源头,是无法或难以办到的。如诛;若仅根据字形而脱离文献语言,探求本义也是不大可能的。如高。
三、 古书中的用字
1假借字:凡文献中的用字,如果它所记录的词不是该字的本义或引伸义,这个字就是假借字。
2、假借字的分类:(1)本无其字:某些词原先并没有为它专门造字,人们从现有的文字中选取某些同音字来记录它,这是本无其字的假借。有两种结果:A某些词既然本无其字,于是它的假借字也就一直归它使用了。至于假借字是否还同时用于表示本义,有两种情况:a有的假借字自从被它借用以后,它又改头换面以新的面貌来表示本义。如“莫”本义是昏暮,后假借为否定性无定代词。自从它被借用后,为本义又造了一个“暮”字。“莫”的本义反而不为人所知了。b有些假借字被借用后,它兼有表本义和假借义两种功能,如“汝”本义是水名,假借义为第二人称代词,现本义和假借义同时存在。B本无其字的假借字使用一段时期以后,为了区别用法,人们为假借义另造新字。如“辟”,本义是刑法,假借义是避开,为假借义造了后起本字为“避”。
(2)本有其字:某些词原先已为它造过专用字,但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使用本字,而另找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它,这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有三种情况:A、在某种意义上借字与本字通用。a本字是规范字,如“早蚤”、“疲罢”、“伸信”前面一个是本字,后面是假借字。尽管两字通用,在常人心中仍以本字为规范字。b假借字人们习以为常,把它视同本字。如“彼匪”。B、平时用本字,偶尔用同音字、近音字来代替。如“寤”借为“牾”,即写了别字。C假借字的使用频率大大超过了本字,以致最后通行的是假借字,本字反而不用或罕用了,如“亡”最初只表示没有或亡失,“无”只表示求雨的舞蹈;从西周金文开始,有无的无既用“亡”,也用“无”;先秦古书中“无”的用例已大大超过了“亡”;到后代,基本上都用“无”字了。
3、古今字: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来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后的叫今字。如“莫→暮”。
4、古今字的形体:(1)古字+形符→今字。如“其→箕”“取→娶”“昏→婚”。(2)古字改变形符→今字。如“说→悦”“振→赈”“没→殁”“张→ 胀”。(3)古字略加变形→今字。如“大→太”“闲→间”“陈→阵”。(4)也有些由通假造成的古今字,形体上可能无关。如“亡→无”“伯→霸”。
5、古今字形成的原因:(1)古今字假借为其他用途,又为它的本义造今字。如“正→征”“队→坠”“或→域”。(2)古字用于表示引申义,又为它的本义造今字。如“责→债”“益→溢”“景→影”。(3)古字用于表示本义,又为它的引申义造今字。如“解→懈”“家→嫁”“支→肢”“道→导”。(4)古字用于表示本义,又为它的假借义造今字。如“辟→避”“厌→餍”“与→欤”。
6、古今字与假借字的关系:二者有交叉现象。古今字立足于时代的不同和用法的分工,假借字则立足于文献中文字所表示的意义跟它的本义是否有关。
7、异体字:(1)狭义的异体字指读音相同,意义相同,而形体不同的文字。(2)广义的异体字除包括狭义异体字外,还包括文献中通用的假借字和古今字。本教材讨论的是前者。
8、异体字的形体类别:(1)文字结构类型的不同。如“泪--  ”“野--  ”“看--  ”。(2)同是会意字,而构成成分不同。如“明--  ” “弃  ”。(3)同是形声字而成份或位置不同。如“烟  ”“歌--  ”“村--  ”“岭--  ”“鞍--  ”。(4)隶变不同或文字讹变。如 “春--  ”“享--  ”。(5)为了书写方便而形成的俗字。如“册  ”“别--  ”。(6)还有一些是古体字。如“礼--  ”“无 --  ”。
9、异体字的辨识:(1)同出一源,分化后分工明确。如“乌”和“於”原先是同一个字,春秋后才逐渐分化为不同形体,二字分工明确,意义不同。因此它们曾经是异体字,现在却不算了。(2)虽然通用,但有一个义项不通用。如“修”和“  ”是通假关系,而不是异体关系。
10、繁简字:简化字与被简化的繁体字合称为繁简字。(1)简化字:特指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所颁布的简化字,不一定笔画少就是简体字。(2)繁体字:特指与简化字相应的繁写楷书字体。
11、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1)同形字:有些简化定与古书中的某些字字形完全相同,但实际上是读音和意义都不相同的两个字,形体相同纯属于巧合。如“腊 --  ”“术--  ”“适--  ”。(2)同音替代字:简化字中有一些来源于原先意义不同的同音(或音近)字,如“后後”“药--  ”“仆 --  ”“几  ”“谷--  ”。(3)两字共简为一形,必须注意判别它代表的到底是哪一个字。如“钟”是“锺”和“  ”的简化字。另外还有“历 --  、  ”“复--  、  ”。
四、   古今词义的异同
1词义异同的情况:1)有些词古今都用,词义不变。如山、水、雪、母、弟、心、耳等。2)古用今废词。古代曾经使用而现代不用的旧词。如“觥”等。3)古今义绝对不同。古代和现代用的是相同的字,而古义与今义却迥然不同。如“斋”本来是动词,指古代祭祀或典礼前的清心洁身,以示虔诚。魏晋时期有了居室、房舍的意义。4)大多数词古今义有联系有区别。
2造成旧词消亡的原因:1)它们随着所表示的历史事物的消亡而消亡。如“喽腊”的“喽”,是古代楚地祭祀饮食神的节日,后来祭祀这种形式消亡了,“喽”这个词也就不用了。2)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而消逝。如“祲”。3)被别的词语所替代,也就是说旧词所反映的事物、观念等仍是后代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但后代改变了说法。如“倡优”现在用“艺人、演员”来代替,旧词“倡优”也就死亡了。
3古今词义的差别:1)意义的多少不同。一个词有本义,有引申义,一个词的古今意义的多少,往往会产生变化,有的旧义消亡了,有的新义产生了。如“池”在古代意义是a护城河b池塘。现代意义是a池塘b旁边高中间洼下的地方。古今相比,“池”的意义一增一减。另外还有:国、防、家、列、怜、仇、除、仅、书、信、将等。2)词义的侧重点不同。如“售”,古义侧重行为的结果,指把商品卖掉,今义侧重行为的本身,是卖。“再”,古义是侧重行为的数量,是两次是第二次。今义侧重于行为的重复,是“又”。3)词义的轻重和感情色彩不同。一些词在发展中意义的轻重发生了变化。如“恨”的古义轻,是遗憾、不满,今义重,是仇恨、忿恨。“怨”的古义重,是恨的意思,今义轻,是埋怨和不满。还有一些词在发展中褒贬意义发生了变化。如“谣言”古义是中性的,今义是贬义。另外“下流”古中今贬,“吹嘘”古褒今贬,“谤议”古中今贬,“爪牙”古褒今贬,“锻炼”古贬今褒。4)词义所指的名物制度不同。如“布”古指麻布、葛布。今指棉布。“坐”古指两膝着席或床榻,臀部压在脚后根上,今指臀着席位上。
4 词义变化的类型:从古今词义的范围着眼,可以把词义的变化分为词义的缩小、词义的扩大、词义的转移三类。
5、词义的缩小:其特点是古义的范围大于今义,今义一般包括在古义之中。如“坟”古义是用土堆积而成的高地,今义是埋尸体的土堆。“臭”古义是气味,今义是难闻的气味。另外还有“亲戚”“宫”“禽”“丈夫”“丈人”等。
6、词义的扩大:古义的范围小于今义。如“焚”古义是放火烧山进行围猎,今义泛指一切焚烧。另外有:“响”“色”“河”“江”“裁”等。
7、词义的转移:词义由指甲事物变为指乙事物,词义中心转移,而甲乙事物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如“封”古义指积土成堆,今义指封闭。另外还有“走、脚、狱、诛、货”等。
8、怎样掌握词的古义:我们必须勤查有关的工具书与阅读古代作品相结合,对词义的古今义例反复参证比较,还可以通过一些文字的和语言的手段帮助我们掌握词的古义。分三方面谈:1)从字形上分析。如“劝”从“力”,可见本义是勉力、奋力。“醒”从酉,本义是酒醒。2)从语境上分析。如“童子莫对,垂头而睡。”证明“睡”的本义是“打瞌睡”。3)从成对使用的反义词、同义词上分析。如“进退”“高下”“富贫”“穷达”“治--乱”。4)从今语中保存的古词古义上去考察。如“款待”中的“款”古义是诚恳。“捐躯”中的“捐”古义是舍弃。“呼天抢地”中的“抢”古义是触、碰。“举世无双”中的“举”古义是 “全”。等。

第八节古代汉语被动意义的表达方式

    1 主动句: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达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即施事者,如我读书。


    2 被动句:主事是谓语动词所表达动作行为的接受者,即受事者,如杯子打破了。


    3 古代汉语被动句的类型:


    A 语义上表被动的句子:如“文王拘而演周易……屈原放逐,乃赋离骚。”B 有句法标志的被动句:


    (1 )“于”字句。


    a “及物动词+ 于+ 施事者”如:楚怀王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b 省略“于”字,“动+ 施事者”如:大树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c “于”字句经常用于主动与被动对比的复句里。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d “乎”(介词)的语法功能与介词“于”同。


    (2 )“为”字句。a “为+ 施事者+ 及物动词”,如:(吾子)今为赤帝子斩之。b “为+ 及物动
词”,如:父母宗族,皆为戮没。


    (3 )“见”字句。a “见+ 及物动词”如:人皆以见侮为辱。b “见+ 及物动词+ 于+ 施事者”,
如: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卫君。c 南北朝后,“见+ 动词(主动句)”表示“对我怎样”,如“慈父见背”
(慈父背弃我)。(不是被动句)(4 )“为……所……”句。a “为+ 施事+ 所+ 及物动词”。如:先
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b “为+ 所+ 及物动词”,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c 东汉后,“为……之
所……”“为……所见”在汉魏六朝常见,唐后消亡。


    (4 )“为……所”句。


    a “为+ 施事+ 所+ 及物动词”,如: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


    b “为+ 所+ 及物动词”,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c 东汉后,“为……之所……”“为……所见”在汉魏六朝常见,唐后消亡。


    (5 )“被字句”。


    a “被+ 施事者+ 及物动词”如:臣被尚书召问。


    b 先秦“被”是及物动词,意为“复盖、遭受、蒙受”,如:光被四表。


    c 汉代后,至今,“被+ 及物动词”。如:杯子被打破了。


    第九节古代汉语句子成分的位置和省略


    1 宾语前置:古代汉语的宾语在某些特定的语法条件下要置于动词之前,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宾语前
置。


    2 宾语前置的种类:


    (1 )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


    a 作动词的宾语前置。如:吾谁欺,欺天乎?


    b 在介宾结构中,作介词的宾语前置。如:谚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需要注意的是:


    a 个别用“为”字的句子,疑问代词作宾语不前置,如“子为谁?”


    b “如何”是“如之何”的紧缩,意思是“对之怎么样”,“何”不是真正的宾语,不受疑问代词作
宾语前置规律的制约。


    c “何如”语义同“如何”,译为“怎么样”,是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结构。


    d “奈何”“若何”情况同“如何”一样,何不是真正的宾语,不前置。


    (2 )否定句中,指示代词或人称代词作宾语前置。如“日月逝矣,岁不我与。”、“臣未之闻也。”。
有两种不能前置的情况:宾语不是代词,而是名词性成分。如“吾不能早用子。”两个否定词构成双重否
定,其中的代词宾语一般不前置。如:莫弗称之。


    (3 )用代词复指的宾语前置。古代汉语叙述句的宾语都可以置于动词之前,但有一个必要的条件,
宾语必须用代词复指,常用于复指宾语的代词有“之”和“是”。如:“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
“侨闻为国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无礼以定其位之患”。


    另外,有两种情况:a “惟(唯)+ 宾语+ 是(之)+ 动词”,这种格式使宾语表达的事物得到进一
步的强调,如“惟余马首是瞻。”意思是“惟瞻余马首”。这类前置宾语也可以由代词充任,用以复指宾
语的代词只用“之”。如“其斯之谓与?”b “此(是)之谓……”是一种固定格式,意思是“叫这作…”
或“是说这个吧”。代词“是”作宾语有时不需要复指就可以置于动词之前。如“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
是问。”


    3 、谓语前置:古代汉语的一些句子,谓语在主语之前,称之为谓语前置。有两种句子里谓语前置的
现象比较多见。(1 )表示疑问的句子。如:何哉,尔所谓达者?(2 )表示感叹的句子。如:贤哉,回
也!


    4 、动量成分的位置:古代汉语一般只用单个数词表示动作行为的量,数词可以处在两种语法位置上。
(1 )在动词前作状语。如“三战三北”。(2 )在动词性成分后加上代词“者”,后面再加上数词,让
数词作谓语,表示动作行为的量。如“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三。”


    5 、主语的省略:(1 )承上省略:在复句中第一分句出现了主语,如果后几个分句的主语与第一分
句相同,那么后几个分句的主语就可以省略。如: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2 )蒙下省略
:前几个分句的主语蒙最后一分句的主语而省。如: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
蟋蟀入我床下。


    6 、宾语的省略:这在古代汉语里是常见的。有:(1 )宾语表达的事物在前文已经谈到,宾语就可
以省略。如: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2 )介词的宾语也可以省略。如:(项伯)欲呼张良与
()俱去。


    第十节古代汉语词类活用


    1 、词类的活用:有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表达习惯而灵活运用,在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词性和基本功
能,这种现象就叫作词类活用。如“从左右,皆肘之”。句中的“肘”是名词,在此临时用作动词,意为
“用肘撞”。


    2 、使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


    3 、动词的活用:(1 )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如果带上宾语时,一般
是用作使动,表示主语使宾语发生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如:“庄公寤生,惊姜氏。”“惊”意为
“使……惊”。(2 )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及物动词本来就可带宾语,在形式上和
用作使动没有区别,区别只在意义上。如“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中的“从”只能是“使……跟
从”。


    4 、形容词的活用:(1 )形容词用作一般动词,如果形容词在叙述句里充当谓语,就是活用为动词。
如:“益烈山泽而焚之。”“烈”形容大火,这里是“放大火烧”。(2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指使它
所带的宾语具有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如“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洁”“美”
“饱”原是形容词,在句中都是使动用法,分别译为“使……清洁”“使……华美”“使……饱”。(3 )
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指谓语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或“把宾语看作什么”的意思。如:“甘其食,美
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句中的“甘”“美”“安”“乐”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译为“认为……香甜”
“认为……华美”“认为……安逸”“认为……快乐”。


    5 、名词的活用:(1 )名词用作一般动词:如:“范增数目项王”中“目”是“用目光示意”的意
思。(2 )名词的使动用法:就是指名词用作动词时,使它的宾语成为该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或者发
生与该名词有关的动作行为。如:“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腊”原义为
“干肉”,动词。在此句中用作使动用法“使(之)成为干肉”。(3 )名词的意动用法:就是把宾语所
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如“友风而子雨”意为“把风当作朋友,把雨当作儿子”。
(4 )名词用作状语,在古代汉语中相当普遍,本不属于活用范畴,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在此介绍。


    6 、名词作状语的类型:(1 )表示处所。如“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道”意为
“在道路上”作“苦”的状语。又如“横历天下,廷说诸侯之王”。“廷”意为“在朝廷”。(2 )表示
行为的工具或依据。如“失期,法皆斩”,“法”意为“依照法律”。(3 )表示对人的态度。如“秦军
降诸侯,诸侯多奴虏使之。”“奴虏”译为“象对奴虏一样”。(4 )表示比喻。如“嫂蛇行匍伏,四拜
自跪而谢”句中,“蛇”译为“象蛇一样”。再如“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句中“云”“响”
“景”是名词作状语。分别译为“象云一样(聚集)”“象回声一样(应和)”“象影子一样(跟从)”。
7 、古代汉语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识别:


    (1 )名+ 名。a 名动+ 名→动宾,如“王天下”。b 名+ 名动→主谓。如“陈胜王”。c 名动+
(于)+ 名→述补。如“王关中”,应看成是“王于关中”。


    (2 )形动+ 名→动宾。如“素善留侯张良”。


    (3 )名、形动+ 之、我→动宾。如“妻之”“安我”。


    (4 )助动词、“所”、副词+ 名、形动→合成谓语、“所”字结构、状中结构。如“非能水”“所
耕”“不雨”。


    (5 )名动+ 介词结构→述补。如“风乎舞雩”。


    (6 )名动+ 而+ 动→动词性联合结构,如“衣冠而见之”。


    8 、使动用法与意动用法的识别:(1 )名、形、动词都可以用作使动;而只有名、形可以有意动用
法,动词无意动。(2 )使动是使宾语“做什么、怎么样”,是客观的结果。意动是认为宾语“怎么样”,
把宾语“当作什么”,是主观的看法、意念。如:“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和“甘其食,
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两句很相似,但从上下文意的分析中可知前句是客观行为,是使动,后句是
主观看法,是意动。


    9 、名词作状语的识别:名主+ 名状+ 动

第十一节代词
    1 疑问代词:根据疑问代词指代的询问对象,古汉语疑问代词可分三类。(1 )指人的。有“谁、孰”。
a “谁”用于一般问句,可作主、宾、定、语及判断句的谓语。b “孰”用于选择问句,一般有先行词。
如:“吾与徐公孰美?”译为“哪一个”,一般只作主语。它还可指物、处所。“孰与介”表比较:如
“吾孰与徐公美?”;用于反问句中,表肯定:“惟坐待亡,孰与伐之。”有“哪里比得上”的意思。

    (2 )指物的。有“何、胡、奚、曷”等。“何”:作主、宾、定、判谓,a 常用来询问原因或方法,
如:“许子何不为陶冶?”译为“什么”“为什么”;b 询问处所,如“子欲何之?”译为“哪里”。
“胡、奚、曷”经常a 作状语,用来询问原因,相当于“为什么”或“怎么”,如“子奚乘是车也?”;
b 它们也经常作介词的宾语前置,如“胡为”“曷为”,询问原因。c “奚以”询问方法。

    (3 )指处所。有“安、恶、焉”。a 它们主要作状语,询问处所。相当于现代的“在哪里”。如
“焉置土石?”;b 也可作前置宾语,用来询问处所。如“沛公安在?”c 还可以用于反问句,作状语,
加强反问语气。类似于“哪里”。d “焉”用于反问句后虚化了,不再实指处所。如“今弗爱其子,安能
爱君?”

    2 、指示代词:(1 )“之、兹、其”,表泛指和特指。a “其”特指代词只作定语。b “之、兹”
泛指,c “之”作定、宾。

    (2 )“此、是、斯”近指。a 表示“这”义。b 作主、定、宾语。c “此、是”可作判断谓语。d
此和彼对应。

    (3 )“彼、夫”远指。a 表“那”义。b “彼”指代性强,可作主、定宾语。c “夫”指示性较弱,
多作定语。

    (4 )“尔、若、然”,谓词性。a 表“如此”“象这(那)样”义。b 在先秦,“尔”作定、宾语。
c “若”只作定语。d “然”多作谓语。

    (5 )“焉、诸”特殊的指示代词。a “焉”相当“于此(之)”,常作补语。如“过而能改,善莫
大焉。”b 一部分“焉”在句末虚化成语气词,表提示。如“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
c “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或语气词“乎”的合音形式。d 相当“之于”的“诸”用在叙述句里,
如“投诸渤海之尾”;e 相当“之乎”的“诸”用在疑问句里,如“不识有诸?”。

    3 人称代词:(1 )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余、予”。a 它们都可作定、主、宾语。b “吾”
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c 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宾语。d “朕”先秦时意同“我”,秦朝
后,是皇帝自称。

    (2 )第二人称,有“女(汝)、尔、若”。a 它们可作主、定、宾语。b “而、乃”一般只作定语。

    (3 )第三人称,a “彼”出现率不高,一般作主语,个别用作宾语,仍有指示性,有轻蔑意味。b
“之、其”出现率很高,“之”只作宾语,“其”只作定语。

    (4 )第一、二人称代词后,加“侪、辈、属、曹”表复数。如“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4 、无定代词:这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代词。它们只能作主语。

    (1 )“或”:表肯定。a 意“有的人”、“某人”、“有的(东西)”。b 前有先行词,“或”指
代其中一个人或一些人。如“宋人或得玉”。c 句中连续出现几个“或”,构成排比。如“或百步而后止,
或五十步而后止。”“或”指“有的人”,不能表示选择。

    (2 )“莫”:表广泛的否定。a 若没有先行词,表示一种不强调范围的否定,一般都指人。如“保
民而王,莫之能御”;b 若有先行词,表强调范围的否定,指人又指物。如“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c 汉以后,“莫”发展出了否定副词的用法,表示禁止性的否定,相当于“不要”。d 也可以表示一般性
否定,相当于“不”。

    5 、辅助性代词:这类代词有“所、者”,它们有一定的指代作用,但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

    (1 )“所”:基本语法功能是加在谓词性成分前,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使谓词性
成分名词化。名词、形容词出现在“所”后也变成动词了。可分三类:a “所+ 动词”。如“所载”“所
画”,意思为“载的东西”“画的事物”。中心语在语义上都是动词的宾语,即受事者。b “所+ 介词+
谓词性成分”,如“是吾剑之所从坠。”中心语在语义上是介词的宾语。译为“坠下去的地方。”c “所
+ (介词)+ 谓词性成分”表达的语义同第二种结构。其中心语实际上是介词的宾语。如“所杀大臣,多
吕后力。”可以认为“所”后省略了介词“以”,是指“杀大臣凭借的力量”。

    (2 )“者”:基本语法功能是位于词或词组之后,构成者字结构,表示“…的人”“…的事物”。
可分两类a :“谓词性成分+ 者”,如“赦之,以劝事君者”。代词“者”加在谓词性成分后,可使谓词
性成分名词化。b “名词性成分(名词、所字结构)+ 者”起复指名词性成分的作用,使这个名词性成分
得到强调。如“陈胜者,阳城人也。”者字结构表示施事者。

    第十二节副词

    1 副词:是一种只能充当状语的虚词,它虽然有一定的词汇意义,但不能表示具体事物、动作行为或
性质状态,而只能表示动作行为、性质状态的时间、程度、范围、肯定否定或情态、证据。它一般是修饰
动词性词语或形容词性词语,在判断句中修饰名词性词语。

    2 、时间副词:(1 )表动作行为发生在过去的时间。a “向、乡”是同一个副词,只是写法不同,
译为“从前、刚才”;b “既、业”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完成,相当于“已经”:“c 尝”“曾”表示过去
做过某事,译为“曾经”。先秦只用“尝”,汉代后用“曾”。

    (2 )表示动作行为正在进行或正在实现的时间,有“方、正、适、会”等。a “方”一般只用在动
词性词语前面,译作“正在”;b “适、会”还可作用在主语前面,译作“正遇上”。

    (3 )表示动作行为将要进行的时间,有“行、将、且、垂”等。在动词前作状语。可译为“将要、
快要、就要”。

    (4 )表示动作行为的久暂,有“俄、暂、姑、常、雅、素”等。“俄、暂”是表示时间短暂的,相
当于“一会儿”“不久”。a “姑”意为“暂且”;b “常、雅、素”表示时间长久。“常”相当于“经
常、时常”,“雅、素”相当于平素、一向。

    3 、范围副词:(1 )表示总括:包括无遗或很少例外的副词,有“皆、尽、毕、悉、举、咸、具、
凡、都、共、率”等。a “毕、举”是表示都、全部的意思,b “凡”意有二,一是用在句子前面表示规
律性的归纳,表示“凡是”、“大凡”;二是用在数词前面表示总括事物的数量或动作的数量,相当于
“总共、共”;c “率”也表示总括,意思相当于大都、大致。

    (2 )表示范围小或有限制或有例外的副词。有“但、特、只、直、止、第、独、徒、仅、唯”等。
a 它们都有“只、仅仅”的意思。b “仅”除了表示“只”的意思,在唐代表示数量多,有“几乎、将近、
差不多达到”的意思,读jin.c “唯”表“只有”。

    4 、程度副词。可分三类:(1 )表示程度高的。a “最、至、极、绝”表示最高度,意思是“最”
;b “大”意思是“十分”;c “太”意思是指程度上超过一定的限度;d “殊、特、尤、良”的意思是
特别、非常。e “良”在汉代与“久”连用,表很久意。六朝以后修饰其他词语,是的确、很的意思。f
“甚”六朝前,既作状语,也作谓语、定语,是形容词,六朝后,才专作状语成为程度很高的副词。

    (2 )表示程度不深、轻微的副词,有“少、稍、微、略、颇”等。都是稍微、略微的意思。a 先秦
表示这类意思的一般用“少”,汉代以后才用“略、微、颇”,b 唐宋后“稍”才由表逐渐义的情态副词
分化出程度副词的用法。

    (3 )表示程度在原有基础上的加深加重。有“加、更、愈、益、弥、兹(滋)”等,相当于“更、
越、更加”。

    5 、情态副词。分三小类;(1 )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方式,a “俱、并”表示几个施动者一起做某
件事;b “闲、微、窃”表示秘密地、暗中地做某件事;c “帮”表示故意特意;d “固”表示坚决地做
某件事。

    (2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或进行的速度。a “暂”两属:强调时间的短暂时(一会儿、短时间),是
时间副词;强调动作的突然性时,属情态副词。b “遽”表示匆忙急迫;c “卒(猝)”表示时间急促突
然;d “立、即、旋”表示事或行为紧接着发生;f “稍、渐”表示动作的逐渐性;g “益”汉代后也产
生了逐渐义。唐前是程度副词,“更加”义。

    (3 )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频率。a “数、亟、累、屡、仍”表示动作多次出现;b “辄”表示同一
动作行为的多次重复相当于往往、总是;c “每”表示反复出现的情况或动作中的任何一次;d “复”表
示重复进行同一动作。

    6 、语气副词。分五小类:(1 )表示确认的语气。a “乃、即”相当于“就是”;b “必、定”相
当于“一定”;c “诚、信”相当于“实在、的确”d “果”相当于“果真”。

    (2 )表示委婉的测度、商榷或论议语气。a “其、盖、殆”相当于“大概(是)、恐怕(是)”。
b “盖”大多用在句首,既表示猜测性的论断语气,又带有提示的语气;也可用在谓语前面,表“大概”
意。

    (3 )表示出自意外的惊异语气,常用的有“曾”多与否定副词“不”连用,相当于“竟然”。如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

    (4 )表示祈使语气。“其”用在祈使句中,有希望、请求、劝勉的意思,可译为“希望、还是”等。

    (5 )表示反诘的语气,常用的有“岂、其、庸、巨(讵)宁”等,意思相当于“难道、哪里、怎么”,
有时不能译出。

    7 否定副词。a “不”和“弗”都表示一般的否定,“不”的用法较宽,“弗”在秦汉前使用范围相
当窄,通常只用在及物动词前,后面也不再出现宾语。b “毋”和“勿”通常用在祈使句中,表示禁止或
劝阻,意思是“不要”。“勿”有时也用作一般性的否定。“毋”也写作“无”。

    c “未”是表示情况还没有出现或动作还没有进行,相当于“没有”。

    d “非”一般用于名词性谓语前,表示否定判断;有时含有假设性的否定,相当于“若不是”,如
“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有时也可用于叙述句和描写句,表示对行为和性质的否认。

    e “微”可用在单句中表示否定,与“非”相当;又可表示假设性的否定,相当于“若不是”;还可
同副词“独”结合,表示“不但(如此)”。

    f “否”不作谓语的修饰成分,而与谓语并用,构成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表示否定的一面。或单用,
构成独词句。

    8 、指代性的副词“相”和“见”。它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作状语,指代动词后面的宾语。(1 )
“相”,a 表互指,意为“相互”。如“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b 表偏指,即指代动作受事
者的一方,不包括动作施事者。如“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意是“莫忘我”。

    (2 )“见”a 原是助动词,用在动词前表示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者;b 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演变为副词,
用在及物动词前,表示对他人所发动作行为的接受,有指代宾语的作用。可译作“自己”或“我”。

    9 、谦敬副词。a 表敬副词:“请、敬、谨、幸、惠、辱、猥、垂、蒙”等。b 表谦副词。有:“敢、
窃、忝、猥、伏”等。应注意动词“请”和表敬副词“请”的用法。作动词时表示“请求对方做”;作副
词时表示“请允许我做”。如:“请京,使居之。”“欲与大叔,臣请事之。”前句是动词,后句是表敬
副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