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速算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25:27

  依据: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000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三、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

执行金额×0.1%+67400元

四、其它收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0.5%+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0.5%+500=11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注:调解结案 、撤诉案件以及简易程序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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