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速算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07:39
依据: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000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三、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
执行金额×0.1%+67400元
四、其它收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0.5%+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0.5%+500=11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注:调解结案 、撤诉案件以及简易程序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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