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07:21

恩典之约的特征

1.这是一个以神为中心的约。

在圣经中常常读到:“我要坚立我的约”;“我要立约”;“我要使你进入约中。” 因为上帝设计了此约,也唯独上帝应许成就此约的各项条件,并且上帝也提供了唯一的中保,使祂自己首先作出提议,知识、意志和行动都是由上帝行出来的。

    故此这约可以被称为是一种圣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恩典之约可以被称为单方面的约)伯克福列出四项理由:(1)这约整个看来是神的一种恩赐; (2)由于基督的死把这约带入了新约时代;(3)这约是很坚定的与不可侵犯的; (4)在这约中神将他向人所要求的都赐给他们。 [1]

2.这是一个三一上帝的约。

三位一体的神在恩典之约中都有其工作。这约的起源是由于父神拣选的爱和恩典,而在子的保证人之地位上找到了法律的根基,并且藉着圣灵大能的运行在罪人的生命之中得以充分地实现(约1:16;弗2:8;彼前1:2)。 [2]

3.这是一个思典的约。

此约完完全全是恩惠的约。“有恩典的上帝”(出34:6)“恩上加恩”(约1:16)。

伯克福称此约为恩慈之约,是因为:(1)在这约中神保证我们能够尽我们的义务; (2)他自己在他的儿子的位格里面提供了这种保证,因为子满足了公义的要求; (3)因为靠着他藉圣灵的运行所显明的恩典,使人在生活上能负起对这约的责任。[3]

4.这是一个永远的约

(1)恩典之约是根据神在永世中所立的计划,为要显露他永远的大爱(弗一: 4-5)。

(2)神在永世中拣选了一些罪人,使他们在这恩典之约内有分(弗一: 4-5; 帖后二: 13-14)。
  (3)因基督救赎之工,他一次永远的为他们取得救恩及永生之保障(来十: 12-14)。
  (4)恩典之约的应许,在那些被拣选并相信基督之人身上,永远有效; 而且不受任何势力的阻碍或改变(罗八: 28-39)

(5)其他圣经根据。(赛54:10;罗9:11;诗89:34;来9:17;诗146:6;来6:17)。[4]

5.这是一个有范围的约。

在行为之约中,全人类在亚当里有分,但是在恩典之约中,神将世人分为两类。恩典之约的应许,只有在那些蒙恩得救的人身上,得到实现。其余的人,仍旧按照行为之约的条件,担负应得的罪责(罗九: 6,8; 二: 12上)。

伯克福称之为特别的约。这个意思是指这约的本质——与神之友谊的关系和与他交通之生命的关系——只有在蒙拣选的人身上才能实现,而且甚至外在的约的关系并未包括所有的人,只是包括相信的人和他们的后裔。在新约时代这约在意义上可以被称为普世的,是因为这约已被扩展到世界万国,并不象旧约时代,只限于犹太人。[5]

6.这是一个包括各时代的约。

    从原则上而言,恩典之约在各时代中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神只有决定一个救赎的计划,也只有立了一个恩典之约。此点可自下列数点得到证明:①恩典之约是与亚伯拉罕正式建立的。当时神不仅是和亚伯拉罕立约,也和他的后裔立约,并且应许说,万国将因他而得福(创十七: 7; 参5-6; 廿二: 18)。圣经也清楚指出: 第一,这约并没有因在西乃山所立之约而被废弃(加三: 17-18)。第二,凡是相信耶稣基督而得救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与他同受应许(加三: 29)。第三,耶和华不但是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一切信徒的神(罗九: 6,8; 太八: 11; 罗四: 11-12)。②神只有预备了一条福音的道路,就是藉着耶稣基督的救法。除此之外,并无别的得救之法(徒四: 12; 加三: 8; 参来十: 1-4,11-12)。而且救主也只有一位(加三: 16; 约十四: 6; 参弗二: 11,22)。③圣经明言,靠着律法,没有人能够得救,因为罪人没有能力,靠自己作神所喜悦的事。假使我们在救赎方面将人类的历史划分成七个时代,那末除了所谓恩典时代以外,没有人可以得救了。然而,事实上,在所谓律法时代中,仍是有许多人得救的,而且也是靠信心得救的(来十一章)。我们必须要了解,罪人惟一的盼望,乃是神的恩典,这恩典在亚当堕落以后的整个人类历史中,自始至终得到影响(罗三: 9-10,12,19-20; 来十: 1-12; 加三: 11; 引哈: 二: 4上; 加二: 16下)。[6]

7.这是一个圣洁的约。

主是圣洁的,中保是圣洁的,恩约的参与者接受应许的方式也是圣洁的,所有的应许也都是圣洁的,而恩约的参与者也都得到圣化。因此,从各个角度而言,这一恩约都是圣洁的,正如圣经所言:当“记念祂的圣约”(路1:72)。

8.这是一个荣耀的约。

主上帝拥有一切的荣耀,中保是荣耀的,并且以荣耀为冠冕,其中所应许的恩惠也是崇高而荣耀的。人受到如此的高举,使他能够与上帝立约,因此,对人而言也是特别荣耀的;藉着这一恩约,人被带入荣耀之中(来2:10)。所以,在这一恩约之中的人,都不由得欢呼:“那有权能的为我成就了大事”(路1:49)。[7]

 

9.这是一个有条理的约。

“我家在上帝面前并非如此。上帝却与我立永远的约。这约凡事坚稳”(撒下23:5)。由始至终,一切都是井然有序的。这一恩约的条理性非常精确,其各样的智慧、其公义的纯洁性、无法言喻的美善、不可抗拒的力量,从各个角度显明出来。在这一恩约之中,我们看到上帝永恒的旨意藉着那无法形容的恩典大大地显明出来,天使和人注意到这一点都会心生喜乐。因此,上帝本来造人完全圣洁,容许他因着行使自己的意志而犯罪背约,从而把他们都圈在罪中。此后,上帝计划了另一种救赎之道:恩典之约。主应许赐下一位中保,并借助礼仪把祂描述出来;使祂在特定的时刻降生,通过受苦的方式为人赎罪;然后高举祂在自己的右边,并把万有都交托在祂的手中。主使福音得以传讲,并藉着福音的传讲吸引祂的选民进入此约,用许多神奇的方式带领他们进入荣耀。因此,这一恩约在各个方面都是井然有序的。[8]

 

10. 这是一个婚姻之约。

正如夫妻在爱中结合成一体一样,在上帝与基督一方,以及那些与他们立约的人一方之间,也形成一种亲密的关系与合一。“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结16:8);“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阿2:19);“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由此就出现新郎和新娘之名的使用,而且双方都用“我的”一词。“我要说:‘这是我的子民。’他们也要说:‘耶和华是我们的上帝’”(亚13:9);“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9]

 

11.这是一个完全以尊重人类的理性与道德的方法来实现的约。

巴文克说:“这就说明了一件事实,即恩典之约实际上并没有作任何要求或提出任何条件,乃是以诫命的形式临到我们,并劝勉我们使我们有信心且悔改(可1:15)。恩典之约的本身纯粹是恩典,排除所有一切的行为。恩典之约赐人一切它所要求的,成就一切它所规定的。而福音也是纯粹的好消息,并非是要求乃是应许,不是义务乃是恩赐。因此为了福音在我们里面实现为应许与恩赐,所以按我们本性的需要采取了道德劝勉的特性。福音并不是要强迫我们接受,乃是要我们自由、甘愿的以信心接受神所要赐给我们的。神的旨意就是要藉着我们的理性和意志来实现。若说一个人凭着恩典为神所收纳,是他自己相信,是他自己离罪归向神,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

“因此恩典之约是以历史与机体的方式进入人类中,无法以完全和本质一致的形式出现在世上。不仅在真信徒中仍然有许多与盟约命令相对立、不调和的生活存在,此命令为:当行在我面前,作完全人;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就是那些已被接纳进入恩典之约中的人(正如此约向我们显明的一般),也因为他们的不信与不肯悔改的心而无份于此约中所有的属灵恩益。这不但是现今的状况,同时也是整个世代的真相。旧约时代,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9:6),因为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9:8;2:29)。而在新约的教会中也是稗子与麦子一同生长,葡萄树上有坏枝子,有金器也有瓦器(太3:12;13:29;约15:2;提后2:20)。这些人虽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10]

 

12. 这是一个平安和友谊之约。

“……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赛54:10)。由此而生发双方都使用朋友的称呼。是的,对比而言,这也是一个进攻性与防御性并具的约。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创12:3),而参与此约的人则回应说:“凡敬畏祢,守祢训词的人,我都与他作伴”(诗119:63);“我岂不恨恶他们么?……我切切地恨恶他们,以他们为仇敌”(诗139:21-22)。

 



[1] 同上,103。

[2]伯克福,《基督教神学概论》,102。

[3] 同上,102。

[4]任以撒,《系统神学》,223。

[5]伯克福,《基督教神学》,102。

[6]任以撒,《系统神学》,224。

 

[7] 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事奉——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中国:改教出版社,时间不详),587。

[8] 同上,588。

[9] 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事奉——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588。

[10] 巴文克,《基督教神学》赵中辉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