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诗是诗歌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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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诗是诗歌的基本。诗经之后,四言诗已经走到尽头,后世模仿雅言,也难有新意。倒是五言古风的崛起,为诗歌打开一片新天地。五言古风自由舒展,可比可兴,可赋可咏,真是威风八面一脉相承。而且五言古风平实古直,不务雕琢,音节铿锵,不囿灵机,只要有一颗平常心,每个人都可以写出五言古风。一个人可能思路滞著,难以写出七言歌行,但只要他心中有感笔下有物,就可以写出五言古风。
后来,近体诗的出现,也是从五言入七言的。但是相比于五言古风,五言格律就显得冷峻孤傲,让人难以亲近了。在古体中,能写五古未必能写七古,但在近体中,情形刚好倒置过来,能写七律,却未必能写五律。我个人就是这种情况,我自认现在七律不至于捉襟见肘,但五律还是难以娴熟掌握,每每提笔,总不免有五律难为之叹。
说到五律难为,就要从格律的一般规则说开去。律诗讲粘、讲对,自不必说,五律七律在这一点上也差不多,无所谓谁比谁更难。但是格律还有两忌:就是孤平和三平调。所谓孤平就是押韵句除了韵脚之外应该有两个平声字,如果只有一个平声字,就是孤平。所谓三平调,就是韵字和前两个字不能同时是平,至少要有一个仄,如果三个字都是平,就是三平调。孤平是律诗大忌,必须杜绝的,而三平调更是严格,一旦出现三平调,就只能算是古风,根本就算不上律诗。
律诗的押韵句,既不能孤平又不能三平调,这就给律诗套上了双重紧箍。七律每句七言,余地尚比较大,双重紧箍之间尚可有两个字的回旋余地,至于五律,只有五言,一旦三平调和孤平同时锁死,在第四个字为平的情况下,就丝毫没有回旋余地了,几乎每个字的平仄都是确定不移的。
我们通常囿于一个口诀,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以为律诗只要二四六的平仄确定就天下太平了,其实在孤平和三平调两忌面前,这句口诀差不多形同虚设,一点用都没有。不得不在一三五上做功夫,就有类于律诗通常说的拗救了。律诗中很多拗救救其实也是用来救孤平的。比如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七律中有一句可以是“中仄中平中仄平”,但如果三中俱仄,就是孤平,也就是说,这三个貌似可平可仄的地方,至少有一处必须是平,也就是说在此句的一三五中,至少有一处是绝不能不论的。再比如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七律中有一句可以是“中平中仄中平平”,但如果第三个中是平的话,就成了三平调,所以第三个中不能是中,必须是仄,也就是说在这一句中一三可以不论,五却是不容争论地必须是仄。所以在孤平和三平调两大忌的打磨下,“一三五不论”其实只是一句空话。
从七律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三五三处,有一处必论,另外两处回旋余地还算大些。但是五律只有一三没有五,相比之下就紧促多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回旋余地可言。我们下面在按照上面分析七律的方式分析一下五律的相应句式。
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五律中也有一句可以是“中仄中平平”,但是这句话中第二个中必须是仄,否则三平调,而且如果第三个字是仄,那么第一个字就只能是平,否则就是孤平,所以这句在五律中应该是“平仄仄平平”,板上钉钉一个字也错不得,丝毫没有回旋余地。按照“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五律中还有一句可以是“中平中仄平”,这句因为第四个字是仄,没有了三平调的麻烦,所以回旋余地大一些,但也不能高枕无忧,如果第一个字是平,也就罢了,后面随意,如果第一个字用了仄,那就锁死了自己的孤平,第三个字必须是平,所以这个句式就可以分解为两个句式:“平平中仄平”和“仄平平仄平”,后者是比较常用的五言拗句,在菩萨蛮的结句中也经常使用。比如李白的“有人楼上愁”、辛弃疾的“可怜无数山”,都是这种五言拗句在菩萨蛮中的应用。
上述可见,“一三五不论”在格律中是靠不住的,而五言腾挪余地小,回旋空间狭窄,在严格的格律面前就显得更为局促。像“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平”是一个字都差不得的,像“平平中仄平”也就只有一个字可以通融,所以五律的押韵句通常是板上钉钉,每个字的平仄都确定不移的,这样层层往复的紧箍咒中,五律难为也就可想而知了。
日前我看过一些冠以五律之名的诗,其实大多犯孤平而不自知。在“平仄仄平平”这一句中,他们很自然地写成了“仄仄仄平平”。我所以说自然,完全是出自个人的心理体验,因为每到这一句的时候,我自己通常脱口而出就是一句“仄仄仄平平”,岂不知这一句中“一”也是要论清楚的,这种自然,想必就是“一三五不论”在人心中留下的恶劣惰性吧?现今举目望去,没有孤平的五律实在是很少见。
把五律说的这样玄天玄地,我们不免生出另一个疑问:究竟是不是需要如此严格地遵循格律。其实这个问题相当普遍,也没有确定答案。我个人本就不是个格律派的人物,但是我有一个自认为较好的习惯,就是我绝不肯轻易把自己的诗前面冠以格律字样的。即便我自认工整的律诗,我也轻易不会冠以“五律”、“七律”的名头,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格律派的严格格律的考量,一方面自己也可以随时摆脱格律派的拘束。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一旦我名之以格律了,我就必须严格遵守格律。我可以不尊重格律,我也有权不尊重格律,但我不能打着格律的旗号不尊重格律。
前些时候也见过一个人写拗体格律,曾经写出过“仄平平平仄,平仄仄仄平”这样的五律句子。我委婉地提示过他,但是没有效果,后来也就失去来往了。其实做拗体格律是很难的事情,绝不是凭着一些解放思想的热情就能办到的,一个人思想不想受到约束,本来可以去做古风歌行,实在是没有必要在拗体格律上玩火,到头来没能解放思想倒弄得不伦不类。
杜甫晚年擅作拗体格律。他曾自称“老去诗篇浑漫与”,经常破除格律限制,甚至失粘失对,以此抒发自己的郁愤不平之心、艰难苦恨之情。比如“邻鸡夜哭如昨日,物色生态能几时”(《晓发公安》)就是比较典型的拗律。再比如他的《白帝城最高楼》更是奇绝险峻,空古绝今:“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缥缈之飞楼。峡坼云霾龙虎卧,江清日枹鼋鼍游。扶桑西枝对断石,弱水东影随长流。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这种写法算是将歌行入律,以拗体法歌行,随兴漫与纵情由之,正是老杜不可学处。
我想后辈如我等,现在就挽起袖子拳打脚踢,学习老杜的拗体,未免有不知天高地厚之虞。老杜一生浸淫格律,老来成精,有浑漫与之兴,却是建筑在“晚节渐于诗律细”的扎实和稳健之上的。老杜律细之工,漫与之奇,互为表里,是缺一不可的。凡庸如我辈,既不能得律细之工,却一味求漫与之奇,岂不是令方家笑掉大牙乎?
如果一定要求拗律,那就先老老实实地写出工整的正律再说吧。如果正律都写得勉为其难,就大言拗律,岂不是往出律的黑脸上贴金。贴上去的金终究不是自己的,并且金性导热,稍有热度,难免要灼伤自己的皮肉筋骨,到头来不但没盖住黑脸还破了本相,就越发地得不偿失了。
说归说,我个人不是格律派,我也没有写拗律的雄心壮志,直到今天,我对写五律还是比较怯手。每每想到要写五律,最后难免总要水到五言古风上去。所以我对自己有朝一日能写出拗律也失去信心了。如果我有什么需要抒发的郁愤不平之心或者艰难苦恨之情,我想我会用歌行的。虽然我觉得李白更加地不可学,但我还是会用李白的方式表达激越郁愤之情。这就是一个非格律派人物的不可救药的本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