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三峡工程捐了钱,为啥不向我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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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三峡缴了钱,为啥不向我公开
作者:单冠玉     来源:检察日报     本网发布日期:2010-3-4 1
公民任星辉追问三峡建设基金收支细节
1月26日,任星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决财政部依法公开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相关的政府信息。
缘起:“我一直在为三峡建设基金缴钱”
任星辉,是一位来自甘肃的“80后”,现就职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他的日常工作之一是做“三峡观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研究”网站。“我查了很多资料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在为三峡建设基金缴钱。”任星辉告诉记者,他从手头有限的资料中了解到,“国家财政设立了一个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这个基金的资金来源之一,是从全国电力消费中征收。我们缴的电费,刚开始是每度电费中抽取3厘,后来增加到4厘,约16个省份上调至7厘,个别地方甚至调至一分钱以上,北京直到现在征收的是7厘。”
“说起来没有多少,但是从1992年到预计2009年三峡工程完工,17年的时间,三峡建设基金为三峡工程注入了至少700亿元(《07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公司企业债募集说明》披露:截至2006年底,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已累计到位727.43亿元),然而对于该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外界却知之甚少,这促使我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这一信息的公开。”任星辉说。
波折: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均遭拒绝后提起诉讼
“财政部下拨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占了三峡工程总投资近半数,所以我申请信息公开,首选财政部。”2009年10月12日,任星辉向财政部递交了“公开有关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相关信息”的申请书。
任星辉申请公开的主要是:截至2009年10月,财政部为三峡工程建设拨付各笔资金的数额、用途及总额;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年的收支、结余和历年汇总情况;征收电力附加的各省每年缴纳的电力附加分别是多少等。
2009年10月29日,财政部工作人员通知任星辉提交详细的“科研信息”(诸如课题报告之类的材料),因为任星辉申请时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一栏填的是“科研”。任星辉拒绝提供,他认为提交该项信息,于法无据。
“不是必须提供,但是最好能提供。”财政部工作人员告知任星辉,他的申请将延期答复。随后,任星辉收到了财政部的《延期答复告知书》。
2009年11月16日,财政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传真给了任星辉,除告知他2008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支数据已公开,可以登录财政部网站浏览外,对其他信息,拒绝公开,理由是“您所需申请获取的其他信息与您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并无直接关联”。
“这信息跟我有关,作为缴纳电费的一位普通公民,我当然有权知道这个信息。”2009年12月28日,任星辉向财政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1月16日,他收到了来自财政部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
“我认为财政部已经违反了自己的法定职责。”1月26日,任星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诉状。
申请:不限于财政部
关于三峡工程相关信息的公开,任星辉不仅向财政部提出了申请。2009年10月13日,他还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建委)提出了申请。
三建委是国务院领导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的高层次决策机构。任星辉向其申请公开的是:截至2009年10月,三峡工程中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和库区移民工程的累计投资分别是多少等。
2009年10月30日,任星辉到三建委取回了来自“三建委办公室综合司”的《关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函》,该函提供了三峡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的数据,而关于其他问题,三建委复函称:“不属于我办管理范围,建议向财政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咨询。”
与此同时,任星辉也向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工程建设负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公开三峡工程的投资总额、葛洲坝电厂的运营利润等内容。2009年10月13日,任星辉接到该公司的电话,称公司财务很忙,没时间统计这些数据,有的信息时间太久,已经进了档案馆,有的设了保密,没法统计,建议任星辉上公司网站查找。2009年11月3日,在任星辉的坚持下,该公司以法律事务办公室的名义给他答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不是行政单位也不属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义务提供上述信息。”
“我认为,三峡工程系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财政支持兴建,涉及诸多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可以算是公共企业,应该履行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任星辉表示,春节后,还会就这一信息公开的问题向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相关申请。目前,法院尚未通知任星辉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