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必须澄清的重大概念:小岗村是承包制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57:22
一说起小岗村,主流媒体就以承包制赞扬之,还什么解决了中国人民吃饭问题,云云,各种溢美之词不绝于耳。但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人云亦云,以文件为标准,却很少真正去判断一下事实:小岗村道路果真是什么承包制吗?
承包制这个概念是针对着私有制这个概念而来的,意思是说,我们没有搞私有制,而是不同于私有制的承包制。不过,就像改革以来发明的很多概念那样,名字是一回事,内容则是另一回事,否则就不会有左右派共同承认的打左灯,向右拐。所以,还是让我们深入到名字背后,看一看具体内容吧。
如果说是承包制,那么必定是有主人的,承包者不是主人,而是相当于给主人打工,他能得到的权力和享受到的权利是受到极大限制的。在中国的大城市中有很多大商场,不知道有没有网友留意过,那里的所有柜台都是出租的,商场只是一个地主,柜台与商场之间就是一种类似承包的关系,而我们知道,承包柜台的权力是受到很大限制的。另外,各个出租柜台的售货员,都是厂商的员工,他们的厂商之间也是承包关系,同样,这些售货员的权力是受到很大限制的。在这里,究竟谁才是主人是极其明确的。
对比一下农村的所谓承包制,他们的主人是谁?如果人民公社的体制是保存下来的,那我们还可以说,生产队就是主人。但今天,人民公社已经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各级乡村政府,政府成了主人,哪有这样的承包制?这和小农王朝时代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有多大差别?再看看承包土地的农民,他们的权力又受到了什么限制?可以说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和我上面提到的承包柜台和售货员差别不是一般二般的大。
在承包制下,利润不能全部归己,分配方式由主人决定。当初宣传小岗村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通俗的口号: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倘若集体还在,承包农民需要向集体上交利润,则小岗村道路自然仍可称之为承包制,但如今集体已不复存在,只留下交足国家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和我们历史上实行了两千年的小农王朝经济体制还有什么差别!?无非是皇帝没有了!
在网上和现实社会,大大小小的右派们,口口声声要坚决打倒封建主义,似乎对封建主义思想深痛恶绝,但一转身,他们却对两千年不变的农村封建经济体制誓死捍卫。分明是一群封建主义的遗老遗少,还高呼着打倒封建主义的口号,不免让人感到滑稽万分。
可能有人会问:就算你这么区分是对的,可这么较真又有什么意义呢?这里的差别就在:承包制只是一种管理体制,它可以用在各种所有制中;而没有了承包制这个名字作掩护,我们就必须赤裸裸地直面私有制这一概念了。更多的话我就不能说了,免得影响本文在此发表,请诸位时不常去我的博客看看,那里可以说的更直白一些。
当然,我们应该客观地指出,当时的中共领导人并不懂得这一点,不知道如果废除了集体所有制,承包制就是实质私有制,所以才会在容许承包制的同时废除人民公社。这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了毛主席的一语中的:我党……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