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日记卡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33:05
关于楚末的碎日记卡片
“他该是诗里走出的男子。好看的眉眼,高傲的鼻梁,淡淡香草味道的唇,像是三月女儿闺中的胭脂,秀气的让空气窒息。”
牛皮外包的日记本,一页页湿漉漉的,浸进年华,趟过岁月。扉页上就落下这么一段不知所云为何的话。 那个叫楚末的男子,很多年未曾见。
( 一 )
这么多年过去还是隐隐地觉得痛。那些相片顺着曾经的路线流入血液,溶化分解。楚末还保持着一种看似唯美的姿态斜在夕阳的一角,任谁也抓不出来。相片上有一个女子娇好的面容,有一个男孩子深深地依恋,于是黑夜落下后的案几前,铺着一张一张的思念。
“楚末,楚末!”空气在声波的颤动中破碎,撕开二楼靠左边的紫色窗帘,直入耳膜。楚末翻了翻身,眼睛似睁非睁的看了一眼扔在地板上的闹铃时针,而后继续保持睡死状。不一会儿,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楚末在佩服亚缜这小子光速般的上楼速度的同时,无奈地起身懒懒的去开门。帘风摆动,时针分针恰在此时摆出一个标准的直角。
“呀,九点了都。”
“嗯,怎么了,你还有事?”紧身西服包裹出一张精致的脸,高高的鼻梁上骑着副半框眼镜,眉宇间透着贵族的气质,高脚杯端起,雪白的虎牙淹没在深红色的纯粹里,穿白色西服的男子举杯微微一晃:“这红酒很醇,值得一品。” “林大少,大上午的工作时间,你把我叫出来品什么红酒,到底有何贵干呀?”书生气十足的男子对面,坐着位举止优雅的女人,餐厅里不时有成年男子投来爱慕的眼光,这女子只扑嗤一笑,便荡起了大厅几杯高脚里红色的涟漪。若是再花枝乱颤些,恐怕听得到男人们琉璃杯落碎的声音。“红酒撩人,佳人沁心。我林洛一生独爱这两样。楚小姐如此美貌,我不多赏两眼,岂不是对不起我这双眸子。”男子微熏,双目钉在了对面的美女脸上,他感受得到周围火辣的目光全是投向自己眼前的迷人女子,他于是也射出自己眸子里的光,气氛好像一场战争,别座的眼神投射,好像可以偷走眼前的美丽,他要捍卫独属于他的猎物。有时候男人就是那么无知可笑,女人就是那么虚荣浮躁,都是些一厢情愿的情感生物。这群男人像是摇尾乞怜的哈巴狗,这女子或是动物园里供人玩赏的白鸢,从此不南飞。
门嘎吱一响,亚缜的脑袋探了出来,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好像打碎了花瓶的猫,“楚末,快进来,秃子还没咱早呢。”门外穿着雪白道服的男孩嗯了一声,低着头,流海遮住了左眼,一脸无所谓的表情,随手推开另半扇门,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三月开春的时节,有虫鸣攀上树桠,刚落上窗台的麻雀忽又惊起,掠入风中。
“呦呦,今天怎么这么早啊,小末末!”
“嗯。”
“我说,你不是每天都很晚吗?”
“嗯。”
“孩子,你烧啦,就只会嗯嗯的。” 被叫做秃子的男生一脸不满,白色道服穿在他身上,也叫人看起来不舒服,好像穿着旗袍耍相扑的男人,完全不在一条线性轨道。
“他今天又犯病了,周期来了,别招惹他。”亚缜在一旁嘟嘟嘴,腿直劈下来。馆内的人越来越多,却越来越冷清。气氛冷的要死,幸好有鸟鸣,让人知道已是春天。
亚缜郁闷自己怎么遇到一群怪物,一个班的学生全都冷得要死,楚末在这里倒是很能融入环境,他和秃子反而成了不合群的那一类。
“我有点想她。”楚末高高地踢起腿,轻轻地吐出这么一句。亚缜和秃子的脸顿时一片灰暗。道馆的玻璃窗,被风吹得咯咯地响,这个三月早就转暖。只是,一个人冷下去该怎么暖起来。
( 二 )
零五年 十二月 三十二日 阴
耳机里还是那首听了好久好久的歌曲,那个动听的女声,温柔地唱着爱恨离去。我还是窝在属于我的1号教学楼五层倒数第二排的靠墙位置。最怕听粉笔与玻璃做的黑板摩擦出来的声音,总让我头皮发麻。半睁着眼,懒懒看对面教室宿舍楼挂出来的湿衣服。有时候突然觉得,会有只白色小猫跳上窗台,然后用前爪挠挠墙,撑个懒腰,再跳下墙头,奔进墙后一排梧桐树的阴影。只是哪来的猫,哪来的矮墙,连梧桐树都早被腰斩。 所有人都在忙桌上一层层的卷子,我看着那些陌生的符号,它们也恐惧的看着我,总是选错误的选项。不喜欢做这种选择题,设计好的程式,好像捉贼一般把凶手找到,然后命题成立,得分。我说得未免太有趣了,这不是属于我的世界,被一堆小数点簇拥着前进,为几个阿拉伯数字拼命。 我就这么趴着,跟所有座位上的脑袋都不平行,那个时候我就想:“我和你们不一样。”
这个错乱的冬天,水泥路被冻上一层冰,一条条在呻吟,哪里来的冷气,吹得钢筋水泥瑟瑟抖动,空气滴答滴答的哭泣,阳光太冷,整个城市疼得不轻。
三十二日。有阳光,但是天依然阴。也许,我是活在第三十二日的孩子。不与世界为邻。
零五年 一月六日 晴
今天是个好朋友的生日,每年大概这个时候都可以以庆生为名,把一帮朋友约到一起。只是今天的他,远在千里之外了。难得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难得有几次像样的愉快聚会。但自从小K去了加拿大,身边出国的朋友越来越多,大有东雁西飞的趋势。Z正在办韩国的留学手续,M毕业后直接去美国的某某州立大学,还有几个要去日本的朋友。我有时候想偶尔打个电话询问一下,那里的枫叶美不美,那里的女人温不温柔,那里有没有电影里的摩天楼,有没有红色玻璃电话亭。我最向往的荷兰的风车和加拿大的雪枫林你们是否有机会见到。原来大家都长大了,都有自己该去想去不愿去又不得不去的地方。我们就这样远离,但还好没有走失。
我得承认我又开始想她,不知道移居国外的她此刻怎么样。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开始不再记恨过去了,剩下的只有思念。哪怕有一点点的关于那个国家的信息,思绪就立马纷飞起来。就好像风湿病,总在一定的环境下发作,蔓延滋长。
火车上的第七个小时,我就开始胡思乱想着这些。第一次独自远行,没有座位,车厢里各种人身上的味道混在一起,掺和成一种奇怪的社会的味道,令人窒息。我躲在两节车厢的交界,这里除了透风还透得出风景,一片荒芜的旷地,几头半大的羊啃着干草,一段繁华的铁路高架,一排枝干赤裸的单薄树林,就这么从我眼前一闪而过,它们也许都厌倦了从这长形盒子里射出来的目光,依旧风景如初,岿然不动。 我的生活一如单调的火车转轮,周而复始,一遍遍轮回,目的地却遥远无期。搭上这列火车我便是逃离,便是另一种轮回的开始。
偶尔有一天,没有闹钟,可以睡到自然醒;吃自己想吃的食物,不用担心身体的健康和体重。
如果可以,从早到晚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地板上读一直以来想读的书或在瓢泼大雨的日子里,偎在床上,然后来一杯咖啡。
这样的情景,只是想想,都会让人如释重负。就像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抬起头,就能看到的蓝天那样简单,也像静静流淌的江水那样平淡。
如果永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你就会变得愈加烦躁,一辈子总在自怨自艾中憧憬着窗外的世界,而只有当你置身于窗外的世界中时,你才会知道感谢窗内看似狭小的空间给予你的安乐和舒适。
又重温了《恋恋笔记本》,最初看一次就迷上了瘾。
故事的开篇是老诺亚的独白:“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一个有着普通想法的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没有人为我立碑著书,歌功颂德。我的名字也将很快被人遗忘。但是在一件事情上,我比任何其他人都要成功,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人,而且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在一个太过甜蜜的夏季,17岁的他们相遇了,他并没因为她殷实的家境望而却步,却开始疯狂的追求起她。 他单手悬挂在摩天轮上,摇摇欲坠,只是为了让她点头答应与他约会。
他在大马路上拦下她,向她道歉:
“爬上摩天轮是个很愚蠢的行为,但我必须和你在一起。你吸引了我。”
“我明白我浑身脏兮兮地很吓人,你又不了解我,但我了解我自己。”
“当我看到我喜欢的东西,我就会爱它。我会为她疯狂。”
“我会变成你喜欢的任何样子。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就变身。”
面对她一次次的拒绝他并没放弃。她告诉他,她很忙——早上起床,吃早餐,数学,拉丁文家教,吃午餐,网球,舞蹈课,有时两种都上。法文家教,钢琴课,然后就吃晚餐。晚餐后和家人聚聚,然后继续看该看的书。
他说;“那些都是你必须要做的吧。那你想做的又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还算陌生的人,他却看懂了她最需要的东西——自由。
她跟随他第一次做了件超乎理智的事。当他们一起躺在大马路上看路灯变换时,她打开心扉;“你问我喜欢做什么?我喜欢画画。我脑子里经常有很多想法。只有手中有画笔,世界就会变得静谧宜人。”
她跟随他在午夜的街头跳舞。她说没音乐怎么办?他便自己哼了起来。她笑:“你的歌声真恐怖。但是我最喜欢这首歌。”
在这个夏日,他们无视南方的酷热,尽管周围充满警告和质疑,
they fall in love.
他是一个乡下男孩,而她来自城里。
她养尊处优,而他口袋里连两个铜板都没有。
他们很少达成一致,事实上他们几乎在每件事情上都不一致,他们整天争吵,他们每天都互相吵架。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在一件重要的事情上是一致的,他们疯狂的爱着对方。
他带她去他的"温莎农庄",他告诉她自己的梦想是买下它,翻修它。她说:“我要白色的屋子加蓝色百叶窗。还要一个俯瞰河流的房间作画。房子四周都要有阳台。好让我们一起喝茶看日落。”
随着暑假的结束,父母的压力,他们痛苦的分开了。他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365天,365封。而她却一封都没看到。她流着眼泪一直等待着他,这一等就是七年。
七年间他的枕边有了其它女人,她也有了相配的未婚夫。本以为人生已成定局,他们此后会回到各自的轨道前进。可是缘分就是如此。
七年后的他真的做到了一切,他带着许诺过她的白色房子重新遇见了他。
他们不再是当年狂热冲动的少年,再见面时却多了份生疏。
他们一起划着小船,像老朋友般礼貌的寒暄着。这时上天及时地下了场大雨,湿透了的两人却开始相视大笑起来。时间仿佛回到了七年前那段快乐的日子。
终于她压制不住心里对他的思念,七年来一直想问他的话脱口而出:“为什么你不写信给我?为什么?当时一切并未结束,我等了你七年.现在一起都太迟了。”
他说:“我写了365封信给你,每天一封。”
雨中他吻住她,“当时一切并未结束。现在也未结束。”
本以为爱情故事到此就可以结束了,结局却是让人出乎意料的。 如果说年轻的冲动谁不曾有过,如果说七年的时间也不算什么,那么那种一直相爱到老,不离不弃并一起死去的感情实在不得不让我动容。Your mother is my home.当已经年迈的男主角坚定地对着劝自己离开的孩子说出这句话时,心里的感动无以复加。
“孩子们,那是我最心爱的人,我不会离开她。这里现在就是我家。你们的妈妈就是我的家。” 是啊,有爱的地方就是家,有温暖没爱的地方就是房子、建筑物罢了。
在最后一个晚上,Alle问Noah
“Do you think that our love can create miracles?"
"Yes, I do."
"Do you think our love could take us away together?“
他深思片刻, “I think our love can do anything we wanted to.“
于是他们躺在床上,四只手紧紧握着,Noah对Alle说“I'll be seeing you.” 爱让他们重逢,也让他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电影的结尾是一群飞翔的鸟,还记得诺亚跟艾丽去海边,她兴奋异常,“Maybe I was a bird in another life.”——我在想我前辈子是不是只鸟。
他说“If you're a bird, I am a b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