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最终毁在中国人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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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遭受过几次抢劫?■ 洪烛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2年11月号,刊登了一篇题为《“重现”圆明园》的重头稿件:“10月18日是一个比‘9.11’更值得悼念的日子。142年前的今天,在中国首都北京发生过一场人类文明的大劫难——火烧圆明园。这座中国清代康乾盛世修造的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无论其艺术价值还是历史地位,都是美国纽约世贸大楼无法比拟的。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尽劫难的圆明园已被悲怆与荒凉掩盖,并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年轻一代甚至根本想象不出她的旷世盛景,以致将圆明园中的一个景点——西洋楼与整个圆明园划等号。”
跟西洋楼景群相比,圆明园的中式建筑,无论规模还是气势,原本都是占上风的。偏偏它们是以木结构为主体,最怕火的,因而更彻底地化作了灰烬,甚至无法像西洋楼遗墟那样表现出某种残缺美(犹如断臂的维纳斯)。浓缩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圆明园四十景,挥手之间,就被从地图上抹去,只留下空洞的地名。大段大段的空白,无法填充。后人纵然有再强大的想象力,亦如缘木求鱼,找不到可供攀附的根据。唉,真正是空中楼阁呀!
我只听老人说起:建于乾隆初年(1736年)的方壶胜境,由九座琉璃瓦覆顶、汉白玉基座的楼阁组成,供奉着2200多尊佛像,数十座佛塔。去原地一瞧,只找到一片没心没肺的荒林。至于“正大光明”殿(雍正的办公室)遗址,盖起了几间破破烂烂的农民房——幸好最近有关部门已将这些“违章建筑”全给拆了。据说当年英法联军的司令部,就设立在此殿,因而是“最后一个被点燃的建筑群”。
圆明园是多灾多难的。张萍、柴火两位,撰文加以细数:“经过1860年那次闪电式的掠夺珍宝与焚毁全园建筑的‘火劫’,之后又有1900年砍伐全园大小树木的‘木伐’,1911年盗运园中石料的‘石劫’,1940年后平山填湖、毁园还耕的‘土蚀’,至20世纪60年代以后,生产大队的鸡、鸭、猪场,区政府的机械修造厂甚至部队的打靶场,都在这块‘无政府’的土地上自由发展壮大,昔日的皇家园林已被改变得面目全非。据不完全统计,仅1967-1971年,就有216处土山和106处古建基址被挖掘破坏,24000余株树木被砍伐,一二百亩绿化地带被侵占。甚至还出现过一次私伐1300多株树、一次拆掉800多米长的围墙、一次运走582车石料等严重破坏事件。对照1964年的测绘地图,圆明三园当时尚保留有近3000米长的虎皮石围墙,在十几、二十年之后,其‘幸存者’不过400米而已。”
旧中国,曾经在圆明园摔了一个大跟头。爬起来,一跛一拐地走着。心有余悸。
我想,比恐惧、悲哀、愤怒更重要的,是应该弄懂自己——究竟被什么绊了一下?这样,才可能避免悲剧的重演。
直到今天也是如此。深刻地反思,是一项远比恢复圆明园更有意义,也更为艰难的工作。
在圆明园遭受致命的打击之后,中国人用了100多年时间,才重新建立起自尊心与自信心。
我无数次地缅怀圆明园的受难日。缅怀那火中的葬礼。我相信那也正是民族的受难日。
英法联军打到北京后,先派出小股部队在德胜门外架炮佯攻,以牵制守城者。大队人马则直扑西北郊的圆明园。虽然咸丰皇帝已于十几天前由此逃往热河,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圆明园成了牺牲品。
公元1860年10月6日傍晚7点钟,法军敲响御园的大宫门。总管内务府大臣文丰出面阻挡。敌兵暂退,找“领导”商量去了。文丰四处找不到帮手,自知势单力薄,只好投福海殉节。约过了1个小时,敌兵卷土重来,击杀两名门卫,强行冲进去了。在贤良门附近,与守园护军交火,圆明园技勇八品首领任亮等人拼命抵抗,直至战死。(今“园史陈列馆”内展览着任亮的墓碑:“……遇难不恐,念食厚禄,必要作忠。奋力直前,寡弗敌众,殉难身故,忠勇可风。”系从近春园西南正蓝旗护军营房旧址发掘出来的。)
“鬼子进村”,到处搜寻“花姑娘”(宫女)加以奸淫,又杀害了数百名手无寸铁的太监。“鬼子”自己也承认:只是在另外40位掌管花园的男人中,有20人有武器(估计是护军)。
英法联军司令部正式下令:可以自由劫掠。入侵者的欲望无限制地膨胀起来,蜂拥而上,全变成了衣冠禽兽。
由于抢劫是在没有其他证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只能通过抢劫者自己的描述,来想像那一场光天化日之下的人性悲剧。郑曦原编《帝国的回忆》一书中,收录了《纽约时报》1860年10月9日的报道,系英军随营记者撰写的:“最近这两天发生在那里的景象是任何笔杆子都无法恰当描述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抢掠被认可。贵宾接待厅、国宾客房和私人卧室、招待室、女人化妆室,以及其他庭园的每个房间都被洗劫一空。清国制或外国制的艺术品有的被带走,有的体积太大无法搬走就把它们砸毁掉。还有装饰用的墙格、屏风、玉饰、瓷器、钟表、窗帘和家具,没有哪件东西能逃过劫难。数不清的衣橱里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服装、外套,每件都用华贵的丝绸和金线刺绣着大清皇室特有的龙图案,另外还有统靴、头饰、扇子等等。事实上,房间里面几乎都是这些东西。储藏室装满了成匹成匹的上等丝绸,一捆一捆地摆放着。这些丝绸在广州光买一匹就要花20~30美元。粗略估算,这些房间里的丝绸肯定有七八万匹之多。它们被扔在地上随意践踏,以至于地板上厚厚地铺满了一层。”
光是抢运这些丝绸就使用了庞大的马车队,不是用绳子,而是直接用丝绸来捆绑车辆。甚至对皇家器皿 (银钵、商周青铜器、明清官窑、瓷瓶、罐壶、象牙等),也一律用柔滑的丝绸包裹,塞入私囊。士兵们以昂贵的丝绸做被单、床铺、营帐乃至擦鼻涕的手帕。
圆明园的丝绸被席卷一空,海运欧洲。这是一条新的“丝绸之路”,血泪斑斑。它已非中国的荣誉,而是耻辱。丝绸啊丝绸,耻辱的旗帜。
除了一座装有大量金块与银锭的宝库,有联军的宪兵队守卫(将由英法两国瓜分),其余的一切,都是得不到任何保护的。
英军居然在喇嘛寺举行了一次“强盗的拍卖会”。下令把抢来的物品公开拍卖。“所有人都允许按他们自己估计的价钱占有他们已经拿走的物品,并且人们对这次拍卖的拍卖品拥有接受或拒绝的选择权。很多精美古董的纪念品就这样以一种纯象征性的价格归个人所有了。全场拍卖额有22000美元,而这笔财富的(实际)价值不可计量。拍卖得到的钱作为奖金当场分发了。”为表示公正,总司令及其他将军们未参予奖金分配。但部队把一只金盂(无价之宝)作为送给总司令的礼物。总司令没有拒绝。
因此我可以说:在这支部队里,没有谁是清白的!
英军随营记者在拍卖会现场大言不惭地说:“如果当初大清国的皇帝陛下能把圆明园中的一切完美无缺地移交过来的话,那么它将会卖出一个天价,可惜有3/4以上的东西被法国人毁坏或掠走了。”两个强盗,在互相推卸责任。然而,谁也未对受害者有丝毫同情。这位记者在另一篇报道中也拼命洗刷己方:“法国人已经在圆明园舒适地扎下了营帐,并且大量最贵重的物品已经被拿走,留给英国人的尽是一些笨重的不那么值钱的东西,或至少是那些他们无法搬走的东西。”难道强盗也有冤屈可言?他甚至还无意间透露了(说漏了嘴):“所有抢掠来的物品数量之多让人们几乎不知道到底该把哪些东西带走。”
抢劫得手,形形色色的“拍卖会”应运而生。《纽约时报》1861年3月6日,又刊登了题为《香港卖奇珍,北京战利品令人眩目》的报道:“这些从北京回来的部队,尤其是法国远征军,无不满载着抢劫到的赃物返回欧洲。来自北京皇宫的赃物在这儿(香港)卖得可不便宜。我手头就有一串用珍珠和玉石做成的项链,共有140颗珍珠,并且每颗都大如樱桃。这是一位法国军官以2000英镑卖给我的。这个法国军官还有类似的几串项链,甚至还有一些明显属于大清皇帝本人所有的珍贵宝石。赃物中还包括有大量的西式钟表。有一名法国士兵就搞到了85只,它们都有世界上最奇特的造型和最精细的做工,外壳多用珍珠和钻石镶嵌而成,很多是瑞士制造的,也有些是伦敦制造的,都非常值钱。”
这些曾经在圆明园内为中国帝王报时的西洋钟表(舶来品),又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衣锦还乡”了。对于其生产地而言,是否算得上“出口转内销”?
该报道在介绍直接从清国皇家仓库内掠夺的战利品时,尤其提及了白貂皮和黑貂皮大衣,以及用黄金镶边的长袍——数量之多,“即使把它们装饰在纽约全城妇女美丽的肩膀上,也用不完”。这些“战利品”大部分将流向欧洲和美国,香港作为其中途的驿站,仅仅截留了一个零头,就耗费了至少 100万美元来购买。
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的第一天,就纵火焚烧。12天后,英军总司令下令再次纵火烧园,大火整整持续5昼夜,连毗邻的万寿、玉泉、香山三山皇室建筑也未能幸免。借助于火,对圆明园进行彻底的破坏,同时也是为了毁灭自己的罪证(带有“毁尸灭迹”的性质)。抢劫者希望曾拥有无数珍宝的圆明园,只留下一把模糊的骨灰。
美轮美奂的圆明园四十景,就这样灰飞烟灭。惟一能为后人的想象提供依据的圆明园四十景图,现存巴黎图书馆内。同时被窃的还有乾隆末年的西洋楼二十景铜版画。
我曾拿大水法昔日的画像与其遗墟加以对照,方知什么叫天壤之别。这处以石龛式建筑为背景的喷泉群,建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椭圆形菊花式喷水池内,有“猎狗逐鹿”喷泉,四面各有一座十三级喷水塔,流金泻玉,辉映彩虹,简直称得上是天堂的景观。而今呢,只剩下了几根镌刻有西洋花纹的石柱,孤零零地守望着野草残阳。据我所知,这是当代游客摄影留念最多的地点。或许,大水法最传神地象征着圆明园的遗容。我也在这块空地上照过像,是面无表情的那种。我挺反感某些人在大水法合影时流露的笑容。只要是中国人,在这特殊的场景,都应该拒绝微笑的——哪怕摄影师在习惯地招呼你“笑一个”!
在圆明园,你能笑得出来吗?
除非你患有失忆症。
你健忘的微笑,是对悲哀的圆明园的污辱。
我从不允许那白痴般的笑容,出现在自己的脸上。走在圆明园内的每一寸土地,我都会保持沉默、保持严肃,我都希望对未来承诺点什么。有什么办法呢,看见圆明园,我就想起我们民族的受难日。于是,这座空旷的公园,在我眼中如同露天的殡仪馆。一座伤心的公园!
长春园内,和大水法一样,方外观也只剩下一把“老骨头”了:几根高低不一的石柱,摇摇欲坠,点缀着废荒的台基。如果无人提示的话,你简直猜测不出这些破石头是作什么用的。幸好石柱上皆有精雕细刻的纹路,使你能隐隐约约感受到残余的王气。
查阅乾隆末年的西洋楼二十景铜版画(影印件),才能一睹方外观的芳容:三间坐北朝南的两层小楼,左右各有环形石梯,而楼上的落地窗户和带栏杆的阳台,都显得洋味十足。假如此楼不是出现在圆明园里,我可能怀疑这是某位欧洲贵族的豪宅。庭院构筑得很整齐,用成行的绿树划分出不同的使用空间。西南桥外另有一座西式八角亭。
方外观建于1759年(与大水法同时)。看来中国皇帝从那时起,喜欢住洋房了。
方外观是乾隆金屋藏娇的地方。他见到信仰伊斯兰教的香妃,一高兴,就将此楼赐予其作为礼拜堂。传说室内供奉着两块神圣的石碑,碑文可意译为:“奥斯曼爱真主,真主爱奥斯曼”,“阿里爱真主,真主爱阿里”。可惜二碑今已不存。
香妃来自新疆,这位体有异香的维吾尔族姑娘,在异乡的庄园里,守望着自己的神。她的灵魂肯定与其容貌一样美丽,散发出鲜花的芬芳。我估计,当时整个方外观,都笼罩着浪漫的气氛,如同洒满香水的天堂。但实际上,香妃已像笼中鸟一样失去了自由。假如说方外观是天底下最豪华的牢房,那么,香妃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囚徒。一位冷艳且忧郁的女俘虏。
我还见过一幅记录方外观残迹的老照片,拍摄于1879年:小楼虽经烟熏火燎,主体建筑依然保留着,透过树丛,能清晰地观察到精致的屋顶、镂花的窗棂与阳台……此照足以证明,方外观是1860年那场大火的幸存者。它侥幸躲过了浩劫,最终却未能战胜时间,如今在其遗址,只有几根残柱为昔日的繁华作证。对于它来说,还有比烈火更为可怕的敌人。
圆明园福缘门前,有北洋军阀王怀庆修建的达园,当地人称之为“王怀庆花园”。此人利用职权,于民国8年圈占了这块风水宝地,营造私家园林。他把工程承包给海淀镇衙门协台鲍卫汉,由这位地方官出面,私下买通圆明园十三处守园太监,里应外合,偷拆圆明三园内残存的砖瓦木石,用车马运往达园工地。当时清室已垮台,树倒猢狲散,太监们也乐得睁只眼闭只眼,赚点零花钱。王怀庆就这样大大地占了圆明园的便宜,白捡回诸多名贵的建筑材料。甚至把圆明园九州清晏前湖东西两端的“金鳌”“玉”桥,都拆卸后搬运到达园,然后重新砌筑在自家的溪流上。
至于“包工头”鲍卫汉,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以王怀庆造园的名义,搜罗圆明园的旧材料,而又中途扣留了其中的一部分,藏匿于海淀镇大坑沿西坡。算是吃的“回扣”。待达园的工程一结束,立马又替自己盖了座西园——离畅春园大宫门遗址只有一箭之地。据焦雄先生讲解:“园中门口呈立面长方形,是用一块汉白玉石雕成,高约4米,框沿上左右三面起边线,线格中雕刻精致串珠花纹,上口两角雕卷云纹凸出,此物原为圆明园西洋楼之遗物移建于此……鲍协台从圆明园盗出石雕饰物多件,害怕官府发觉追究治罪,不敢全摆置园中,在建园时将部分石雕深埋地里。”这已非废物利用,而是在囤集文物——等着增值呢!
王怀庆建达园,花了4年时间,几乎每天都雇用民去圆明园“拾荒”,拆东墙补西墙。北京的权贵们见了,都很眼红,争相仿效:“假借王怀庆的名义,纷纷进园盗运材料,抢拆之风势如潮水,弄得守护太监们无法阻拦,结果在几年内,把园内残存建筑全部抢光,圆明三园又遭到第二次抢劫。” (焦雄语)这一帮盗贼,就知道发国难财。甚至不惜往圆明园的伤口上撒盐、捅刀子。
真让人不敢相信啊:1860年的大火之后,圆明园的灾难并没有结束,反而在新世纪里愈演愈烈。被外寇的铁蹄蹂躏了一遍之后,又更为彻底地毁于我的同胞们之手!用俗话说,这叫做雪上加霜。
我欲替圆明园一哭。我欲替圆明园再哭。圆明园的泪水,简直流不尽的。是谁,在一次又一次地伤它的心呢?
我怀疑残存的方外观就是这样垮掉的。它的青砖碧瓦、玉柱石碑,被拿去盖了谁家的花园?
圆明园蒙受了双重耻辱。圆明园,成了不毛之地。
我为外敌的残暴感到愤怒。我又为国人的麻木感到脸红。我相信,那些给圆明园制造了额外的灾难的——绝对是一些“丑陋的中国人”,一些泯灭了良知的中国人,他们所犯下的罪过并不比外贼轻。我们的民族,出过太多的“败家子”。
1982年10月,北京举行纪念圆明园被毁123周年的活动。各行业人士自发地聚集到圆明园遗址,控诉那场罪恶的大火。在场的西德《明镜》周刊记者,说了一番“不合时宜”的言论:“由于外国的侵略,如今圆明园一片废墟。但是古老的北京城连同它的城墙、宫殿、寺庙、公园这些文明的象征横遭破坏,则要中国人自己负责了……”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或许能促使我们进入更深层次的反思。
在控诉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检讨检讨自己呢?
难道我们跟圆明园一样的无辜?难道我们自己的手,就真的那么清白?
仇恨肯定是无法遗忘的。伤害过我们的敌人,肯定是不可原谅的。难道我们就有权利原谅自己吗?我们自己,也曾伤害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