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与《“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一文的发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8:52:28
胡耀邦与《“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一文的发表
韩树英 孟 凡
2001年第3期 炎黄春秋杂志390

1978年12月,胡耀邦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8年7月15日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第73期发表了韩树英撰写的《“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的署名文章,从提出写作任务到成文发表,都是在胡耀邦同志直接指导下进行的。文章的发表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写这样一篇文章的意图,是胡耀邦在党校的秘书转达给韩树英的。文章初稿有这样一段论述:
竟然有这样的事,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有人只是因为说了“毛泽东思想也是一分为二的,既是绝对真理又是相对真理”,便被打成了“反革命”。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尽管党中央一再强调要拨乱反正,要落实政策,这个单位还硬要把这顶“反革命”帽子继续给那位同志戴下去。类似的事不止这一起。这是涉及怎样才能正确理解毛泽东思想,怎样才能高举毛主席伟大旗帜的重大问题,是涉及怎样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这里已把写这篇文章的目的说得很明白了,就是要为在这个问题上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提供理论根据,所以文章初稿的题目为《毛泽东思想不能一分为二吗?》
作者当时在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任主任,讲课中也经常接触到类似的问题,也认为从思想上和理论上弄清这个问题很必要,接受这篇文章的写作任务后,考虑再三。当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刚两个月,虽然很多省报表态赞成文章的观点,认为此文非常重要,但不少人还持怀疑甚至反对的态度。该文发表之初被一些有影响的人斥为“砍旗”、“非毛化”、“分裂党”的影响还未消除,于今,又要著文公然论证“毛泽东思想也是一分为二的”,如果在理论上说不清它的科学性,就很可能被某些人掷进“砍旗”的黑漩涡里去。
作者着重考虑的是两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把“一分为二”观点和方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说清楚。“两类论”、“两重性”、“两分法”(一分为二)等,都是毛泽东同志对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普遍规律的科学的、简明的、生动的表述。至于“一分为二”的提法,在曹葆华最早翻译的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就使用过。后来把“一分为二”改译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1963年底毛主席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加强相互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中,重新对“一分为二”分析方法加以强调,批语中说我们的同志对于自己所管区域的工作,“不采取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分析方法(一分为二,既有成绩,也有缺点错误)”,指出,“中央多次对同志们提出这个问题,认为一个共产党人必须具备对于成绩与缺点、真理与错误这个两分法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思想”。从此,“一分为二”、“两分法”的词句更为同志们所熟悉了。但由于人们对这一辩证分析方法本质的理解有高低深浅的不同,对于它的普遍适用性认识很不够。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大搞形而上学,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大混乱,有的认为说毛泽东思想也是“一分为二”的,就是把毛泽东思想区分为“成绩与缺点、真理与错误”,就是反对“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甚至作出“恶毒攻击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处理。
作者抓住了两个基本点做文章,来反对形而上学。
第一,对“一分为二”的运用。因为事物的矛盾是普遍的,在本质上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普遍适应性;又因为具体事物的矛盾是特殊的,在表现上要把握一分为二在运用上的特殊性。具体事物具体对待,对事物的不同层次、角度、侧面的分析,也都要把握其特殊性。成绩和缺点、真理和错误,这是对我们的同志,对共产党人的工作和认识的两分法,而例如真老虎和纸老虎的说法,则是对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的特性的两分法,这是运用上的特殊性,和对我们同志的两分法的分析不能混同,要具体对待。至于毛泽东思想,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过程中,把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总结起来而得出来的科学思想体系,它本身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对真理的一分为二又有其特殊性,真理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两重性,就是对真理的一分为二。每一时代,每个个人认识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而相对真理又都包含绝对真理的颗粒,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因此相对真理都具有条件性,都有着向绝对真理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否认相对真理的条件性、相对性而当作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运用中就要犯错误。
第二,必须配合正在曲折中向前发展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把两者从理论上联结起来。因为事物、认识都是一分为二的,所以对它们的真假对错必须加以区别和检验,这是人的认识是否需要检验问题的前提,是辩证法;至于用什么来检验认识,区分出真理和错误,只有靠实践,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这个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一分为二,实践检验,才能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此为基础才能真正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才能推动毛泽东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
文章分为三节,即《具体地对待一分为二》,《真理也是一分为二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总标题为《毛泽东思想不能一分为二吗?》
稿子交给《理论动态》编辑组,经《动态》组同志推敲,特别是经胡耀邦同志的亲自修改才定稿的。
首先是题目,胡耀邦认为《毛泽东思想不能一分为二吗?》,直接目的为主张毛泽东思想可以一分为二而被打成反革命的人平反提供理论根据,视野不够开阔,为使文章的意境更高些,在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发挥更大作用,胡耀邦同志1978年7月12日在文章清样上又写了这样的批语:“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不错,标题改为《谈谈“一分为二”的思想》,这么改一下,是否好一点?”他让《理论动态》组再斟酌并和作者商量,最后把定稿的标题改为《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他还在清样上做了些修改,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不仅包括基本原理,而且还包括把基本原理运用到一定条件下的革命实践而得到某种理论”,他把“某种理论”四个字改为“个别原理和个别结论”等。他在改动的地方还加了如下的批注:“我在第9页上,改了一点点,请再斟酌。此外,某些地方还可以再斟酌一下。”可见他对文章的关注是从原则到具体的。
文章于1978年7月15日《理论动态》创刊一周年发表,经杨西光同志和我们联系,7月23日在他主编的《光明日报》头版以显著位置转载。因为文章触及了毛泽东思想能不能一分为二这样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其社会反响的强烈是我们始料未及的,普遍认为这是“拨乱反正中对这一思想禁区的一次重要突破”,也是对“两个凡是”的观点一次有力的冲击,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深化和延续”,认为这篇文章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根本态度上的拨乱反正,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确实,此文发表以后,各地有关部门不仅据此平反了一些错案,在如何正确看待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上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胡耀邦同志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之后曾多次嘱咐:要针对尚未完全澄清的问题,从哲学和认识论高度,组织一系列文章给予理论的回答。早在1977年9月10日他和《理论动态》组的谈话中就强调:“没有哲学就没有共同语言,不懂得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理论动态》每篇文章,都要讲哲理,要养成习惯,社会现象很复杂,任何观点都可以找到事实上的证明。”可以说《“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一文就是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之后,胡耀邦亲自组织、设计的重要系列文章之一。
我们可以把胡耀邦同志对“一分为二”一文的写作、发表当作一个例子,看到在这一段时间他所关注的国家大事以及这种关注在实践上产生的结果。
一、思想理论上的拨乱反正,把人们从“左”的长期影响和禁锢中解放出来,推动理论研究和我们的事业不断前进。
1978年7月22日(《“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一文在《理论动态》发表的第七天),胡耀邦同志应约同邓小平同志有一次重要谈话。小平同志明确地直接地表示支持耀邦同志发动的真理标准讨论,支持《理论动态》。这是在真理标准讨论遇到强大阻力和压力时的十分强有力的支持,给了耀邦同志在这方面的活动以更大的勇气和信心。第二天,即23日,耀邦同志就给《理论动态》组的同志作了传达。就在这次会上,耀邦同志就初步地讲了深入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想法。他说,“一见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大吃一惊,一听到一分为二是普遍现象又再吃一惊,对这些基本道理,一些老同志淡忘了,一些新同志根本不知道。毛泽东思想是什么?要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这就是哲学的启蒙和启蒙的哲学。”(见沈宝祥:《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始末》第129页和孟凡的记录)这集中地表现了在这场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邓小平发动的思想大解放运动中,邓小平同志和胡耀邦同志的作用,以及他们的作用的相互关系。
二、大力平反冤假错案,可以说是在当时用实际行动体现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特别是它的三大作风的批评自我批评作风。
“一分为二”一文,前面说过,初始的写作动因是直接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案的平反提供理论根据的。这虽是耀邦同志倾注极大精力平反大量冤假错案的一个例子,它却是和理论问题相联系的一个有特殊意义的例子。
耀邦同志高瞻远瞩,从关系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全局的高度来看平反冤假错案的重大意义。从他直接主持中央党校工作到接任中组部部长以后,我们在党校直接听他讲平反冤假错案的意义,已经难以说清有多少次了。他不止一次地扳着指头算:50年代以来大大小小的“左”的批判运动有多少多少次,像反右派、反右倾、庐山会议直到“文革”这样的大范围的运动,错误地批判、打击了大量的干部和群众,而其间还有局部性的小规模的“左”的批判运动,累积起来也错误地打击了许多人。受批判、打击的每个对象都要牵连到家属、亲朋故旧,这样,多年累积起来,直接间接受到伤害的干部、知识分子、群众就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目,成为我国社会不安定的重大隐患。此外,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大量不白之冤、“左”的伤害,只要得不到公正的解决,矛盾总会历史地存在着。
耀邦同志在担任中央党校副校长和中央组织部长时即表现出他对平反冤假错案的异常的坚定性,表现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领导干部的大无畏精神,坚强的党性。这里只举出他在中央党校的几个例子:
率先揭发炮制全国全党大量冤假借案的首要之一的康生,打掉他头上的“光荣的反修战士”的桂冠,为党历史上许多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扫清了道路。正如冯文彬同志后来所说:真理标准文章的发表和揭出康生,是这一时期中央党校立下的两大功。
针对1964年批判“合二而一”是毛主席亲自定的,明知有错也不予以平反,胡耀邦同志的态度非常明确而坚定,他说:凡查实为冤假错案,不论是什么人定的,也不论是何时定的,都必须一律平反,不能有任何例外,这就为打破任何借口,勇敢地坚持“有错必纠”原则,率先在中央党校做出了榜样。
有些人在过去的运动中整错了人,现在不得不为被错整的人平反时,总想给人家留下一些“尾巴”,保住自己一点面子。对此,耀邦同志的态度也是坚定而明确的,他说:凡是完全整错了的,平反时不得找借口“留尾巴”。他风趣地说:大量的中国人,走起路来都拖着一根尾巴,那不满街都成了猴子吗?胡的讲话,推动了平反工作的彻底进行。
胡耀邦同志在平反冤假错案上的丰功伟绩是不可磨灭的,这是他在当时党中央许多老同志支持下,忠实地创造性地执行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期的路线和方针的结果。平反冤假错案所以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不仅仅是因为它使一个个的错案得以纠正,重要的是它向世人展示:平反冤假错案是中国共产党主动进行的,是自身对过去的错误进行批评自我批评的结果,证明她是对人民真正负责的党。
中国共产党平反冤假错案的意义,值得我们放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教训去估量。
早在1978年11月3日,胡耀邦就向《理论动态》组提出写一篇《平反冤案的历史借鉴》的文章,着重从苏联30年代开展肃反斗争的得失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历史经验谈起,指出平反冤假错案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是人心所向,不仅是关系到全党全国人民安定团结的大问题,也可防止一二十年后某些人利用这个来反对我们。
1989年东欧剧变,1991年苏联解体,苏东国家有如多米诺骨牌一个连着一个倒塌下去了。原因是多方面的,问题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对此这里不可能全面探讨,但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因,值得我们作对照的思考。这些国家在一连串运动中,在执行“左”的方针路线中,整错了很多人,一直到苏东剧变,他们没有主动采取过大规模的、认真彻底的平反的举措。这是苏东国家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十多亿人口的社会主义中国,本来被西方敌对势力看作是仅次于苏联的最大的眼中钉,他们巴不得中国也接着倒下去。但是苏联解体快十年了,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发生苏东那样的剧变,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也不可能作全面的探讨,而联系到本文的题目,至少应该这样说,引起苏东社会动荡不安、最终导致剧变的一些重大问题,在中国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也就是在他们发生剧变的十三四年前,有的已经得到了解决,如平反问题,有的则是使人们看到早已进入解决的过程,而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因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大有希望,如新时期党的总路线问题已经明确地得到解决,作为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在形成中正在逐步完善,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等等。
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本身总结以往国内外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反映党内外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而取得的,且可以设想,它将对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