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利欲熏心, 《紧急通知》真能挡住他们的“财”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56:38
凤凰论坛»锵锵杂谈
  
[抛砖引玉] 地方官利欲熏心, 《紧急通知》真能挡住他们的“财”路?
刘逸明

发短消息   金币 1009
发表于 2010-5-26 13:47
#1
地方官利欲熏心, 《紧急通知》真能挡住他们的“财”路?
作者:刘逸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5月25日《新华网》)
针对各地出现的屡禁不止的强制拆迁现象,党中央和国务院可谓是是心急如焚,虽然在此前已经出台过一些政策或者作出过重要指示,但强制拆迁的事件仍然是时有发生。为什么很多时候规定和指示会成为一纸空文?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地方政府和官员舍不得放弃拆迁中的利益。
今年2月初,国务院就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修改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为了试探国务院征求意见的诚意,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踊跃进言,提出各种具体的修改意见及建议。遗憾的是,该征求意见稿至今未能成为正式的法规。
“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和“民意进不了中南海”已经是这个社会的常态,国务院此次所发布的有关拆迁的《紧急通知》可以说是顺应民意的重要举措,虽然该文件出台背后的善意无法否认,但能否得到地方政府的认真执行还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不管是原来的《拆迁条例》,还是此次的《紧急通知》,都大不过《宪法》、《刑法》、《物权法》。《刑法》第275条就明文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些年,在土地和房屋价格节节攀升的情况下,各地官员都热衷于拆迁和征地,因为补偿价格的不合理或是补偿经费不到位,拆迁工作往往会遇到不小的阻力。在正常的拆迁无法进行下去时,为了实现拆迁目标,很多地方是未签拆迁协议就对民房进行强拆,有时候甚至还对拆迁户进行殴打。这些行为明显触犯法条,但我们却看不到哪个地方官员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近些年所发生的群体事件也多与拆迁、征地有关,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体很少会报道,大概都知道这些事情是火线,不能随便乱摸。很多土地被强征和房屋被强拆的老百姓往往是在向国内媒体投诉无果的情况下而转向海外媒体求助的。让人欣慰的是,自从去年江苏宿迁拆迁人员被拆迁户杀死的消息被披露后,有关强制拆迁的消息在国内主流媒体上越来越多,已经完全不像之前那般敏感。
几乎所有的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行为的背后都有着地方官员腐败的影子,为了获得利益和维护既得利益,很多地方官员自然会想方设法地将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摆平。很多时候,地方官员在拆迁居民房屋的时候都会动用黑社会力量,不仅如此,逼迁的手段还五花八门,放毒蛇和放火逼迁的情况都曾出现过。
拆迁是地方官员聚敛灰色财富的一条终南捷径,很多城市的房屋价格高达每平方米一两万元,但是,给拆迁户的补偿费就每平方米三四千元左右。拆迁户即使能在拆迁前拿到全额的补偿费,想去买个二手房都难,官民矛盾将如何调和?《紧急通知》刚出台几天,在短期看来,也许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官场生态下,只要民众仍然无法用选票决定官员的政治生命,强制拆迁就会死灰复燃。
2010 年5月26日
引用报告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