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5):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26:09
关于社区的系列blog,我已经停滞了很长时间,不是不知道写什么,而是有太多想写的,但很多时候,转念一想,又懒得写了,有点“书非借者不能读也”的意思。不过前几天看了一个材料,flickr的社区准则。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此谈谈社区运营的一个问题。
先概括说一下:我认为网络社区的工作,大致有产品、社区运营、商业这三个方面(这里的“产品”,包括了产品设计、UE/UI、开发)。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哪一个没做好,都不行;但其中的“社区运营”最重要,有点象足球的“后腰”角色,承前启后,既费力,又最不容易讨好。
一般而言,为了保证社区运营,各个网络社区都要搞一些本社区的行为准则。因此这个准则,很多社区都搞得非常严密,一二三四五,搞几十条,力求绝无疏漏,严格规范用户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甚至去界定一些行为,比如,严格定义什么是“抄袭”,什么是“骂人”等等。
有意思的是,这些社区,我们都知道,肯定没有flickr成功;而flickr在制订社区准则时,却采用了相对比较“含糊”的提法,比如这一条:“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flickr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当我看到时,却由衷钦佩,感觉他们的成功,绝非偶然,而是对网络社区的理解非常深刻。
从站方来说,所有的社区的建立,都是为了某种良好的目的,比如flickr,创始人建这个站,估计是希望用户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但同时无可避免的,会有一些网友在社区做出不符规范的举动,比如在flickr上发送黄色图片等等。对于这些,flickr在另一条规则中比较明确提出,不能有“正面全裸、生殖器”的图片,但那些“擦边球”图片怎么办?那些我们中文用户最熟悉的三点不露但却完全可以说是色情挑逗的图片怎么办?
换到中文社区的操作者,估计会开始定义出n条规则,以此来判断什么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然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接下来肯定有网友会质疑,凭什么我发的图片就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而和你网管比较熟悉的某某某发的就能ok?再接下来,就是网友和网管之间无休止的辩论――而社区主题“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被双方都忘记了,大家上来就是为了最开始的意气和恩怨。
flickr从最开始就避免了这样的恶性循环――简单的一句话:“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堵塞住了所有可能因“擦边球”而起的纠纷。道理很简单:我们没法用准确的文字定义什么是“擦边球”,但你我心里其实都能“感受”到――对于这类本身就比较含糊的“感受”,不妨以含混的方式处理。
更进一步,这句话不只是一条规则,还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心理暗示,站方就好像在说:“flickr把你当作朋友,你可不要做出creepy的行为,让我们失望啊”。这种暗示,激发的是用户内心的羞耻感,让用户感觉是自己想要做“好事”,因此才主动拒绝creepy行为。这种用户内心认同而产生的行为,相比被站方明令禁止的方式,更具有真正、长久的力量。
此外,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排除干扰,让用户真正关注社区主题。庄子曾经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我喜欢把它用到社区运营上来:一些社区之所以显得“乱”,其实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管理员关注“乱事”;而如果这些社区的“圣人”们稍微消停一点,对用户之间那些婆婆妈妈的恩怨视而不见,用户自觉没趣,就会回到社区的主题。否则,试图通过越来越多条文、明细、规则来管理用户,只会使得社区越来越陷入个人恩怨的泥潭。
其实说到这里,如果您看过我的上一篇博客文章《阴阳怕懵懂》,会发现此篇写的虽然是社区运营的一个细节,但依旧是“阴阳怕懵懂”。这里多说一句,所谓“阴阳怕懵懂”,有很多解读方式。你可以说这句话谈到了行动、勇气,确实如此。不过我所理解的这句话,更重要的还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事件,我们要精心准备规划的同时,也要对事件本身的混沌性保持容忍。容忍混沌,不是逃避个人应该承担的那些努力和责任,而是对我们所处的世界和生活,保持谦逊。
 

 
补充:昨晚写完这篇blog,看荷葡大战。14张黄牌,4张红牌的比赛结果,恰恰又为此文做出了一个示例。一场比赛中,到底裁判是主角,还是球员是主角,我们想必都知道;但俄罗斯裁判“圣人”上场,球赛就玩完了,真正优秀的“裁判”是“隐”于后台。
社区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