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海的权、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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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
陈同海,中国石化原总经理,以其近两亿的贪污受贿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成为部级高官中落马的新丑。
1948年生人的陈同海,江苏灌云(今响水)人。曾任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董事长。2007年6月22日被双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他是原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天津市委书记陈伟达之子。可惜从基层干起来的陈同海渐渐地背离了父亲的政法——讲政治、讲法律,而堕入了权、钱、色的漩涡。
权——霸道。陈同海的为人霸道闻名遐迩,同事评价他“非常强硬,中石化很多中层领导都很怕他”,是人见人怕的“霸王”。他曾公开向民众挑战:“作为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垄断?”他还直截了当地说:要把中石化变成一只“狼”。
据报道,陈同海所领导的中石化在山东为了防止对手做大,对当地21家中小地方炼油厂采取以建大炼厂的条件换取地方政府取缔对方中小企业、提高原油售价、降低成品油收购价、控制原油供给、联合运输部门控制运输等方式进行围追堵截。在云南,中石化大理石油分公司将中石油的下属企业中青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其目的是让中石油失去云南滇西的市场。
陈同海的独断专行、金口玉言、出手阔绰从一家股份制人寿公司的经历可见一斑:人寿公司的人化了4个多月的时间约见陈同海,但仅仅谈了40分钟陈同海就决定入股2亿元。
在上海,陈同海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决定为F1大奖赛提供高达8亿元的赞助。据报道,中石化每年要付给国际汽联管理公司(FOM)约2000万美元,三年下来超过6000万美元。同时,中石化购买央视3年F1电视转播冠名权,其每年花销为8800万元人民币,3年总计2.64亿元人民币。另外,陈同海主持拍板的20多项金融投资包括保险、基金、银行、期货等,他皆出手豪爽,国有资产犹如自家的钱袋。
钱——挥霍。什么叫“日进斗金”与“挥金如土” ?陈同海以其言行给这些词汇作出了最佳的注释,可以写进教科书。他不仅个人受贿两个亿,而且他每月公款花费达120万,平均每天挥霍公款4万元。对此,陈同海非常自豪:“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 好像中石化利润的飚升全是他陈同海经营有方的功劳,与资源垄断、以及他赶上了石油涨价的好时机——在他任上油价翻了数翻无关。
色——共享。陈同海的情妇李薇深得陈的宠幸,她同时也是原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的情妇,而且是陈主动送给杜的,可见陈同海雅量不小,人很“大方”。而李薇不仅深得两人的宠爱,而且也受到两位部级高官权力的庇护大赚其钱,她的华诚石化进入了青岛地产界,甚至“染指”奥运帆船赛事基地的商业开发。同时,陈同海与杜世成也达成联盟,陈一方面在青岛建立了国内第一座一次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吨炼油能力的炼油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李薇的华诚石化拍地、“陈杜”联盟开发了好几个房地产项目。
真可谓天下第一等奇事:陈同海、杜世成、李薇三人共享情爱、共创财富,实现了“三赢”。
20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