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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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楼下公鸡啼,我便睡。像陈白露。像鬼――鬼还舒服,白天不用做事。 按:陈白露是<日出>里的交际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对白:“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损失的比获得的多。例如:他们不能欣赏<红楼梦>。
“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 按:爱玲不食人间烟火,从前瘦,现在苗条,将来也没有发胖的危险。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样短暂。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来越唠叨,烦得他走投无路。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有些书喜欢看,有些书不喜欢看――像奥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欢看张恨水的书,因为不高不低。高如<红楼梦>、<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写。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欢看<歇浦潮>这种小说。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
不喜欢看王小逸的书,因为没有真实感,虽然写得相当流利,倒情愿看“闲草野花”之类的小说。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来。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慢慢会好一点――可是又妨碍写作。
有人说:不觉得时间过去,只看见小孩子长大才知道。我认为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但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 按:现在爱玲可以靠每半年结版税知道,只是相隔时间长一点。
“秋色无南北,人心自浅深”,这是我祖父的诗。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女明星、女演员见我面总劈头就说:“我也喜欢写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许多别的事情――如演戏――她们也可以成为作家。
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
搬家真麻烦!可是一想起你说过:“以前我每次搬家总怨得不得了,但搬后总觉得:幸亏搬了!”我就得到一点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
(一) 立刻又得搬家
(二) 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你们卧室的小露台像“庐山一角”,又像“壶中天地”。
从前上海的橱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许白俄多,还有点情调。 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橱窗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这几天总写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 按:前三句用在<红楼梦未完>一文中,重抄时差一点删掉,后来我说:“如果你不用,我用。”爱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总使我想起“涎瞪瞪”这几字。
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就乱花钱。
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捡自己喜欢的。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像自己,还不要紧;只怕比自己坏,看了简直当是自己“一时神智不清”写的,那才糟呢!
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细节 ),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
我这人只有一点同所有女人一样,就是不喜欢买书。其余的品质――如善妒、小气――并不仅限于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乱世中买书,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机失败,还是不肯罢手。等到要仓皇逃离,书只能丢掉,或三钱不值两钱地卖掉,有如女人的首饰,急于脱手时只能削价贱卖;否则就为了那些书而生根,舍不得离去,像xxx那样困居国内。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某些男人那么喜欢买书的女人,女人总觉得随便买什么都比买书好。 结论是:一个女人如果肯默不出声,不云干涉男人买书,可以说经得起爱情的考验。
办杂志,好像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孩,非得按时喂他吃,喂了又喂,永远没有完 我一听见xx的计划就担心这一点。
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来我以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我真开心有你们在身边,否则告诉谁呢?
狂喜的人,我还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 ,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这首诗显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不喜欢的就不包。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不过封面实在好看,所以还是包了。
这张脸好像写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宝物,每过一阵也得拿出来,让别人赏玩品评,然后自己才会重新发现它的价值。
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的美而被爱呢
(二)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三)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着别人。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 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 ——《倾城之恋》
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半生缘》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