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存:必须结束强拆,保护农民用地权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34:45
在强制拆迁恶性事件越演越烈的情况下,今天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的出台尚需时日,这也是最近强制拆迁横行的最后疯狂。特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对地方政府主导的公益项目征地和拆迁安置有比较合理的界定。

    新条例的出台,地方政府基于地方经济发展考虑的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已经不再有制度支持,新条例规定即使是国防与公益需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的,也必须经90%的被拆迁人认可才能进展实施,补偿安置条件必须经三分之二多数签字认可,经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实施拆迁。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农民房屋与宅基地、农村耕地,新的土地管理法也有约束。相信随着农地流转的探索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低补偿低价占地现象会得到抑制。

    当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仍然是我们制度建设的重点。

    中国是耕地严重短缺的国家。我们的所谓地大物博更多的表现是沙漠和荒地。在经济发展最强的东部地区,耕地保有量位于警戒线以下。特别是珠三角、福建、温州等地区,耕地资源奇缺也成了这些地区转而向外的动力。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我国耕地12173.52万公顷(18.26亿亩),耕地净减少4.07万公顷(61.01万亩),减幅0.03%。要保证18亿亩耕地守到2020年.未来12年耕地转用的建设用地就不能超出2600万亩。

    而广东省的人均耕地面积现在只有0.4亩,是全国人均耕地的29%,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8亩的警戒线,粮食自给率不足40%,年缺口达2400万吨,成为第一缺粮大省。

    福建厦门市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城市,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更少,仅0.23亩。福建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奇缺也是闽南游子遍及世界的基础。

    同样的数据,2008年温州全市人均耕地只有0.31亩。

    而同样是山峦起伏的广西全区,现有耕地中,坡度1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10%,中低产田(地)约占74%,可开垦的后备资源仅8万多公顷。

    平原地区的农业大省河南,人均耕地1.22亩,也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同样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北,2007年耕地面积为9474万亩,比十年前减少了826万亩,人均耕地已不足1.4亩。

    而18亿亩红线中基本农田,也就是保命田竟然占了16亿亩。这也是建设用地不能依靠耕用地转用的主要原因。

    我们的产业结构目前阶段也有很多问题,高耗水、高耗能、高占地项目仍然是很多地区经济和财政收入的主力。几乎所有的生存压力均被土地奇缺制约。集约节约用地也就成了必须。

    发展压力再大,农民的用地权也在必保之列。而合理合法拆迁,合理高额的补偿,才是农民生活保障的基础。失去土地,不能没有财富的补充,这是我们在用地实践中必须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