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家教色诱学生家长 16次敲诈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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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家教色诱学生家长

16次敲诈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0-05-25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核心提示:长春一名女大学生因为缺钱,色诱曾经的家教学生家长。两人曾开房2次,因家长身体原因未发生关系。女家教因此敲诈家长16次计7万余元。 

  东亚经贸新闻5月25日报道 自2009年初至2010年4月28日,女大学毕业生小琳(化名)先是借,然后色诱,继而又用威胁手段,先后16次向一男子索要钱财达7万余元。近日,小琳被警方抓获。

毕业没工作缺钱就去借

  2004年,家住洮南市的小琳考上了长春一所大学,在校期间,她经常做家教。2008年毕业后,小琳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由于家里贫困,小琳又不好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她左思右想,想到了做家教时,教过的学生的父亲吴某。

  2009年过完年后,小琳给吴某打了电话:“大哥,我家里有点急事,能不能借我2000块钱?”吴某考虑到小琳在自己家做家教有半年之久,就答应了,可没想到借钱给自己惹来了一系列麻烦。

为借钱色诱学生家长

  从吴某处借来的2000元钱很快花完了,小琳还不上钱就又想了一个办法,她想到通过出卖身体再次向吴某开口借钱。小琳做了决定后,马上给吴某打电话:“大哥,你帮了我这么大忙,我请你吃个饭吧。”2009年6月份,两人共进晚餐后,在吴某的车里,小琳多次主动趴在吴某身上,不堪引诱的吴某带着小琳去宾馆开了房。

  两人先后在宾馆开过两次房,第二次登记是小琳的身份证。因为吴某患有严重的哮喘,且因年纪的关系身体不行,两人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毕竟开过房,自此小琳就开始三翻五次向吴某要钱。

“不给钱就让你没家庭”

  每次向吴某要钱遭到拒绝时,小琳就称:“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把我们的事告诉你妻子和孩子。”吴某每次最少给小琳2000元,无论吴某怎么告诫小琳不要再来了都没用。

  据吴某介绍,2010年1月31日,吴某主动约小琳到一家茶馆,他想最后一次给小琳一笔钱,让小琳写下保证书,不要再骚扰他和他的家人。小琳同意了,并从吴某手中拿了1.5万元钱离开。2010年4月28日,吴某又接到小琳发来的短信,意思是再给她拿6000元,否则让吴某没有家庭,没有事业。接到短信的吴某仍想息事宁人,于是他找一个朋友当见证人。

被抓时钱款全部挥霍一空

  吴某的朋友在帮忙见证时发现,吴某已经给小琳拿了很多钱,于是决定报警,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兴隆山派出所将小琳抓获。

  经查得知,吴某先后在小琳的同一账户上汇钱16次,共7万余元。据警方调查,在小琳租住房屋里面有冰箱、电视、洗衣机、电脑等各式生活家电,全是她自己购买的。

  小琳在向吴某索要7万余元的同时,还以相同手段从其他人手中索取钱财,在被抓时她手中的钱款全部挥霍一空。而她在与男友交往过程中,一直说家里是做生意的,回到家中对父母却说自己在长春工作。当小琳的父母知情后,表示非常遗憾,没想到女儿竟然干了这样的事。(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郭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