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除权”这个环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29:20
流通股东亏损的一个主要因素!!!--思想就是宇宙 把这个事实告诉全世界--你认识的每一个股民 600102分红了。高分配:10送5元。你是股民,你当然很高兴,因为终于有收益了。但有人告诉你说,这笔钱你根本无法得到,相反你反要付出20%的所得税,打死你也不会相信。但是我要告诉你,这是真的。 有人认为炒股要选业绩好分配也好的股票,这才有投资价值,这是错误的看法。其实在中国股市,只有投机,不存在投资价值。下面对分红这个敏感问题作点分析。 对法人股而言,那的确是值得高兴而且是一本万利的事情。试想,一元面值的法人股,如果每年分红0.5元,那么它的收益就是50%。以2000年末的000766通化金马为例,高分配:10派5元,十送三股,10转增2股。单是红利就有50%的好收益,还不说送股了。这真是好到没法说,这么大的利率到哪找?分红越多,上市公司、法人股越赚。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对流通股而言,每分一次红,就亏一次,分得越多,亏得就越大。上面所讲的收益好处,股民一点也享受不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除权之后,股价马上就跌了。分红资金到了帐户,但股民帐户里的资金又被扣去了相同的数目,股民等于没有得到分红。“分红”?说得好听,是股民拿自己的钱给自己“分红”罢了。而且除权之后,股价往往会下跌,往往要走一大段下坡路,甚至有的从此就垮了,这大家都清楚。仍以000766通化金马为例,2001.5.25除权,除权前股价是19.69元,除权后变12.69元,以后一路跌,从来没有一点点的上升希望,一直跌到现在:3.42元,而且跌成st。股民是一分钱没有得到,真是欲哭无泪!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大概也有同感吧。又如前面提到的600102,除权当日,除权8.22元。除了“除权”外,股价又下跌了0.53元,现在是6.81元。假设股价能很快回升(即所谓填权)那也只能维持在原来水平,股民也并没有赚,没有获利,你说,你得了分红了吗?对很多股票来说,分红是很微薄的,但连这少得可怜的钱,你一分钱都没有得过。由此可见,对流通股而言,分红只不过是一场骗局。 说维持在原来水平,其实也错了,还是亏了。为什么呢?因为银行要收20%的所得税。对法人股而言,十股分红5元,扣20%所得税去了1元,它还可以获利4元,它的本金1元仍存在并没有变,获得切切实实的4元利润。这是真正的分红。额外的,干得的。对流通股来说,十股分红5元,扣20%所得税去了1元,表面它获利4元。但股本金变了,在原来的资金里减去了5元。获利4元,要减去5元,。这就是说,利并没有得到,20%的利息税倒要真金白银先交到银行里去了。 由此可见,分红获利的是上市公司、是法人股、是银行的事,每分红一次,他们就得益一次,分红越多,获利越大,赚得盆满钵满。 应该说,上市公司的钱是付出了的,而且钱到了股民的帐户,但是有人却又把钱从帐户里划走了,这就是“除权”,除权机构把钱取走了,偷去了,吞去了,而且要股民连银行拿去的20%所得税都要重新再扣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分配,但这就是中国股市的现状。 按照逻辑,要除权,就应该一起除,流通股除,法人股也要除才是。本来10000股值10000元,除权后就只值5000元,股票只能算5000股。这才算公平的除权。如果只是流通股除权,法人股不除,那是对流通股民的公开掠夺。股票每分红一次,流通股就一被掠夺一次,每分红一次就亏一次,一年分两次就亏两次。中国股市开办多少年,流通股民就被掠夺了多少年。严格地说,股民从来没有从分红中分得过钱,只承担过除权下跌的义务和无奈。这样的分红,对股市真正的股民流通股哪有一点点的好处呢? 如果股价能直接转化为货币,我很怀疑早就是一场骗局:昨天刚把钱划到你的帐户,今天我又在帐户(股价)上划了回来,使你的红利化为乌有;如果股价不能直接转化为货币,那就是说,股票的某些价值消失了,贬值了,股票通货膨胀了。而且每分红一次就贬一次,一直贬到一钱不值。一句话,你在股市永远拿不到分红。 除权的钱到哪里去了呢?如果有人划走了,应该叫他呕出来。这要问除权机构:你们把股民的钱拿到哪里去了?证监会又凭那条理由要设立“除权”这个环节呢?“除权”把股民所有的利益都除去了! 唯一的办法是废除“除权”这个环节,否则等大家都明白了,谁还来炒股呢?中国股市的决策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