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51:31
法人不是人

  
——由许江律师文章《法盲老板的认定标准》所想到的

  
多年前,作为北京青年报法律圆桌主持人的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法人不是人》,说的是一个记者称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张俊以是“法人”。我说:你错了,你怎么说张俊以不是人呢?弄得这个记者一头雾水。我解释说:因为法人不是人呀!《民法通则》37条说的很清楚:法人是依法登记,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张俊以是董事长,这个董事长是法人代表而不能称之为法人的!记者恍然大悟,说了句:嗨,错了好多年呀,多数人都这么说!

  法盲老板的认定标准

  
作者:许江律师

  
现实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不懂法的老板,有些是国企老总,有些是私企经营者,不论是否公有与私企,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经多年观察一般有以下表现:

  1、学历不是很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不爱学习

  文化素质是当今社会一个老板从事经营的基础,没有良好的文化底蕴,就没有经商办企业的能力。有些老板本身先天学力不高,但后天也不读书看报,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基本没有某一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

  2、人品不是太好,道德修养一般偏低,且不讲诚信

  人品和道德修养是一个老板经营管理企业的根本,现代经济为公平竞争的经济社会,诚信为本,操守为业,一个老板没有了诚信,企业就失去了声誉。

  3、作风不是太正,婚姻观念几乎没有,且不分年龄

  人常说家和万事兴,一个老板没有婚姻家庭观念,生活作风糜烂,不是包二奶养情人,就是闹离婚搞分裂。这种老板多半对下不关心教育子女,对上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

  4、政治上要求很高,追求社会地位,爱与官方勾结

  有些老板个人没有政治资本,整天忙碌于拉关系找后台,在行政和司法部门寻求保护伞,捞取大量政治光环。用金钱获取各种模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5、人气上要求完美,紧追时代潮流,爱与他人攀比

  老板们热衷于追赶时代潮流,在社会交际和人情礼往上相互攀比,对领导对朋友斥资请客送礼拉拢人心。整日沉迷于高档酒店和灯红酒绿上,以此大搞人力竞争换取人情资本。

  6、形象上要求虚荣,注重穿衣装束,爱与同行争斗

  爱慕虚荣是一些老板的又一抓手,在自身和公司形象上不惜重金高阔气,以远高于自身条件的做法住高档别墅、坐豪华轿车。在经营中长期拖欠贷款不归还,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7、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较多

  现代企业经济是法治经济,是平等主体公平竞争的经济社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是企业规范的表现,更是企业和老板综合素质的充分体现。许多企业老板靠规避法律偷逃税款谋取利润,以损公肥私为荣。

  8、社会责任欠缺,只顾个人利益,丧失国家社会利益

  企业守法经营获取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但支持国家和社会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个别老板个人贪图享受,忘记了肩负的社会责任,不兼顾国家和社会利益,没有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