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海镇拆迁-补偿方案篇
(2010-01-17 12:08:43)转载 标签: 瀛海镇拆迁
李国谅
补偿方案
杂谈
近日,瀛海镇西区的村民们陆续收到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看完之后,心里有几个疑问:
疑问1:面积扣25%?
2009年6月15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
意见》第四条(二)拆迁双方当事人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实行房屋置换。
自己的房屋有房产证,自己的房屋就是合法的,而且每1个平方米都合法!那么,面积扣25%合法吗?
疑问2:二层以上不算?
依据北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二)
拆迁双方当事人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实行房屋置换。
我们的二层、三层和一层一样,都能住人!我们的二层、三层也能收到租金!我们的二层、三层
都是建筑面积!强调一下:是建筑面积!二层以上不是建筑吗?那么,二层以上不算合法吗?
疑问3:选择货币安置的话为什么每平方米4600元呢?
依据一:北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
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
依据二: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234号: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
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那么,我们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是多少呢?每平方米4600元合理吗?
我们有上述疑问该怎么办呢?
根据北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七条: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日。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当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拆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拿着补偿方案去申请做技术鉴定!因为管理部门给了我这个权利,如果我们在此期间不行事自己的权利,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其结果就是我们认可这个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补偿方案,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我们做了技术鉴定,就有可能把这个补偿方案推翻,得到一个合法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