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名官员因公益用地建别墅事件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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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16:22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5月14日电 (记者 王圣志)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国土资源局原纪检组长王存杰和工作人员李献涛,在征收土地出让金过程中,未经评估,擅自降低征收标准,致使开发商少交土地出让金117万余元,并对6亩多非法用地未收缴出让金。两人日前被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立案调查。

  今年5月9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了《“老年公寓”何以变成私家别墅——安徽亳州谯城区民政局土地违法事件调查》稿件,反映谯城区民政局和福利院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联合开发协议,未经办理审批手续,将30多亩国有公益性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兴建别墅和商品房出售。为此,亳州市纪委与谯城区纪委对这一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现已查明:2001年,时任区民政局局长闫瑞德(已病故)与银丰公司法人代表李杰签订协议,李杰为区民政局建设“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区民政局将21亩多土地转让给李杰,并以老年公寓二期工程名义开发建房出售,共建成59套多层住宅、41套连体别墅,这些住房已向外出售完毕。

  2007年,谯城区国土资源局原纪检组长王存杰未经评估,与该局工作人员李献涛将银丰公司已开发的15.5亩的二级地段按三级地段标准计算收取土地出让金。致使李杰少交纳土地出让金117.335万元,其余6.03亩未进行行政处罚也未收缴出让金。2007年11月,为感谢王存杰的帮忙,李杰通过银行卡转账给王存杰12万元。

  谯城区纪委对王存杰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问题立案调查,并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报请区委开除其党籍;谯城区纪委对李献涛玩忽职守问题立案调查;区纪委现对银丰建筑安装公司已办理土地证的15.5亩土地少缴的出让金进行追缴;未办理出让手续的6亩多土地由区国土资源局依法予以处理。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