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合作社现在有什么作用啊,什么时候这个机构能撤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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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  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简称供销社。
  什么是合作社?合作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具体地讲,合作社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合作社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合作,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第二、合作社是劳动者自愿的经济联合,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是强制的“联合”。
  第三、合作社的目的是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服务,为社员谋利益。
  第四、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从事生产、消费、加工、供销、信贷、保险、运输、技术服务等经济活动。
  第五、合作社的主人是社员,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社员有权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务,社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一人一票。
  第六、社员股金属社员个人私有财产,但为合作社集体使用。并限制对股金的红利分配。
  第七、合作社实行公平交易,互助互利,不允许一个社员侵犯另一个社员的利益。盈余除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外,其余按照社员同合作社交易额分配。
  1995年9月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声明,对合作社的定义,确定为:“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这个定义,已经得到世界各国合作社公认。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基层供销合作社(2.6万个),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365个),地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37个),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1个)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成。有社员1.8亿户,职工430万,经营网点50多万个,2001年商品销售额4053亿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10多个直属企业、8个科研院所以及供销总社信息中心等其他7个事业单位、13个归口管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2001年直属企业实现销售额168亿元。在推动全国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成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中国合作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的协调、指导和促进作用。
  供销社几乎是和我们共和国同时成立的一个组织。起初是由农民入股组建的,是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原始积累是农民的股金,它的性质也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民间的经济组织。许多资料表明,建国初期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对供销社都有一系列重要指示,都强调了供销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这个性质。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供销社历史上经历的两次转为全民所有制和两次退回到集体所有制,几次体制变化后,供销社的性质就慢慢地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变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或全民大集体的企业。这个性质的变化和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很有关系。因为,在五十年代初期,推行了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和生产资料的垄断经营,供销社要承担起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也只能走这条路。这是供销社的历史背景。
  几十年来,供销社的广大干部职工为供销社事业发展,为农村经济的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应该说供销社在这几十 年,不管体制怎么变,它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也给供销社带来了很大的包袱。从全市供销社来讲,经济包袱是八个多亿。供销社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亏损,比如高价收购、低价卖出;生产资料议转平等等;供销社还承担了政府安置就业的职能,安排了大批退伍军人、下乡知识青年、干部家属等等。所以,它的体制性质越来越变得国有化,离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越来越远。
  改革开放后,各级供销社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改革,全市供销社系统职工人数从2万多人减到7400 人,减少了1.3万人;清退了近2亿属于集资性质的股金;处置了巨额的历史债务。在这个基础上,对大多数社办企业进行了改制、改造。通过改革,搞活了机制,整个供销社经济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合作社常识
  合作社三性: 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
  合作社四原则:自愿、互助、民主、平等
  合作社五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
  合作社六发展: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
  合作社定义价值原则
  国际合作联盟最新确定的合作社定义、价值及原则
  ——合作社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社员信奉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价值观。
  ——合作社的原则是实现合作社价值的指导方针。包括: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社员民主管理的原则、社员经济参与的原则、自主和自立的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的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关心社区的原则。
  国际合作社联盟
  国际合作社联盟(英文简称ICA)
  ICAl895年成立于英国伦敦,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目前,它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是享有第一咨询地位的41个机构之一。
  目前,国际合作社联盟拥有125个国家的235个成员组织,其社员总数已达7亿5000万人。它的成员组织是各个领域的全国性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消费、银行、信贷、保险、工业、能源、储运、渔业、住房、旅游等行业。
  ICA的宗旨是团结、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的合作社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组织之间联络关系的互利合作与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的进步,维扩世界和平与安全。
  ICA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下设中美和加勒比海、南美、西非、东中南非、亚洲和太平洋等五个地区办事处。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5年2月加入ICA,1986年10月增补为ICA执行委员会成员,1997年10月当选为ICA副主席。
  中国合作社运动的新发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穆励在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目前,供销合作社是中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有1.8亿户社员,28000多个基层社,近100万个经营服务网点,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和棉花的经营分别占市场份额的70%和100%。
  1999年10月12日,朱镕基总理接见出席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代表时指出:合作社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为了大众谋利益的事业。合作经济所特有的优越性,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显著的补充和支持作用。
  朱总理指出: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合作社发展。几十年来,中国供销合作社在坚持为农服务,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城乡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形成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目前,他们正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朱总理相信:中国合作社在21世纪将得到蓬勃发展,成为中国农村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
  社徽图案说明
  社徽图案由四个“合”字组合而成。“合”字来源于“中国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概念的内涵,“合”字本身即有“人合”之意,是区别于其它经济组织、体现合作社社会经济基础和思想文化特色的关键字。同时“合”又有“全”的意义,表现中国供销合作社人全心全意、甘于奉献的合作社精神。
  每个“合”字都似一座丰满的粮仓,象征中国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丰收、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奋斗目标。
图案外形结构呈菱形,四个面和内方与外方的八个角象征“四面八方”,表现中国供销合作社合作的广泛性。
  图案整体似一朵盛开的鲜花,象征中国供销合作社生机勃勃、兴旺发达。图案线条明晰、庄重典雅、寓意深刻,既具有民族特色,又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图案主体为绿色,有淡黄和反白两种底色组合方式。
  设计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者:陈楠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该会议由28个会员国中主管合作社事务的政府部长或相应级别的官员、各国合作社领导人、ICA领导人和一些国际组织的代表组成。由中国政府主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承办的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于1999年10月12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23个国家派出代表,其中包括19个国家的政府部长、副部长及政府官员,我国各省、市、自治区供销社领导人等共计29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主题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的持续发展。
  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
  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形成于五十年代,健全完善于改革开放以后,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到村社综合服务站,网点遍布城乡,经营服务设施日臻完善,服务“三农”的功能不断增强,已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紧密相连的全国最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对全国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总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对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活动。
  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对全省供销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
  地州、市级供销社。地州、市级供销社是地、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管理地、州、市各级供销社工作的直属机构,对全地、州、市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
  县、区供销联合社。县、区供销联合社是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县、区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县、区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县、区供销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对县、区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全县、区供销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承担当地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权利。
  基层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区内组织供销社所有经营网点开展生活资料,生产资料销售供应,确保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繁荣农村市场。配合乡、镇、区镇府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基层社作为一级法人实体,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
  村级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站是供销社设在村、社的以经营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收购农、畜土特产品为主的网点,县、区社基层供销社以村级综合服务站和乡、镇供销社综合门市部为支撑点开展为农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直属企事业单位。总社、省社、地、州、市社、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业公司统称社有直属企事业单位,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各级社社有企业多为供销社骨干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供销社的窗口。
  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它对于推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增加规模效益,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依托各级供销社领办、帮办的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已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重要经济力量。
  农村专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农村专业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是以从事农产品流通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一体化的农民为主,组建起来的,从事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市场中介组织,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一支重要力量。供销社敞开大门与农村专业协会、经纪人协会进行广泛的合作与联合,组织、引导协会发展,成为能人群体。是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新中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合作社的发展,。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 7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供销合作社由分散到统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若干重要文件,通过了成立全国合作社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运输、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选举薄一波任主任、程子华任副主任,负责主持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的工作。
  1953年,我国结束了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开始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鉴于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所领导的手工业合作社将单独建立组织系统和全国性领导机构,城市和工矿区消费合作社改为国有商业,信用合作社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渔业合作社划归水产部管理。因此,中央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组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并于1954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总社章程,选举了以程子华为主任的领导机构,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统一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供销合作社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全国性的组织系统。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这一时期,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从城市到农村建立了批发和零售机构,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国性的流通网络,供销合作社遍布广大农村。供销合作社本着为农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供应农民生产资料,推销农副产品,廉价向农民供应基本生活用品。同时,接受委托,大力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城市和工矿区。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不畏困难,热情为农服务,肩挑背扛,送货上山下乡,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建立了休戚与共、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短短几年时间,供销合作社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接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统一财经、稳定物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组织、培养了一支一百多万人的干部职工队伍,建立了一整套业务经营、企业管理、组织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济实力大为增强。
  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由于“左”的思潮影响,供销合作社与国有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这次合并与前两次有所不同,机构合并后,保留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行政职能与商业部合并后,作为群众性合作经济组织仍然可以开展必要的对内对外活动。同时,在商业部内设立了供销合作管理司,供销合作社的财务、基建、物资帐户是单列的。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没有独立行使指导、协调的权力。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总结了过去两合两分的经验教训,绝大部分省及省以下供销合作社没有同国有商业合并。有的合并了,经过一段实践,效果不好,又改了过来,保留了独立的组织系统,为以后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这一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改革开放的宏观环境中,经过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奋发努力,供销合作事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在此期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目标、措施作了明确的指示 ,要求通过体制改革,恢复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群众民主管理;按照合作社原则,尽快办成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国供销合作社从1982年起,进行了恢复“三性”(就是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五突破”(就是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五个方面的突破),“六个发展”(就是发展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三个阶段性改革。进入90年代,又进一步探索向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朝着建立以骨干产品为龙头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多功能、一体化服务体系的方向发展。这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积极探索、锐意改革的时期。
  经过40多年曲折发展,供销合作社顽强地生存下来了,证明它是合乎中国国情的一种经济组织,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目前,供销合作社社员达1.6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近80%,社员股金100多亿元。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省级联合社31个(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包括台湾),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00个,县(市)联合社2100多个,基层供销合作社3万多个;经营服务网点近90万个,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16000多个;干部职工580万人;社有资产780多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00多亿元;年购销额10000多亿元。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我国农业生产,活跃城乡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指明了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方向,要求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中央的决定,1995年5月恢复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合作社运动的新发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穆励在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目前,供销合作社是中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有1.8亿户社员,28000多个基层社,近100万个经营服务网点,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和棉花的经营分别占市场份额的70%和100%。
  1999年10月12日,朱镕基总理接见出席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代表时指出:合作社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为了大众谋利益的事业。合作经济所特有的优越性,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显著的补充和支持作用。
  朱总理指出: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合作社发展。几十年来,中国供销合作社在坚持为农服务,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城乡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形成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目前,他们正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朱总理相信:中国合作社在21世纪将得到蓬勃发展,成为中国农村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


你为什么要撤消这个机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