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冒 - 術數文章及著作 - 氣無休寺 - Powered by Discuz!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15:56

易冒

易冒:清朝新安瞽目 程良玉(字元如)著

序一
嘗閱史至管公明。善易者不論易之說。謂是答何鄧之訑言耳。今觀程子著書。而始信夫程子垂簾虎林市上。辨吉凶。論悔吝。無非易也。而易冒一書。則不盡論易。無非易者。理從易出。易之外無理。不盡論易者。易從數顯。數之用非易。然則何云易冒哉。悉是書者可以善易書。蓋為易而說也。若夫生生之謂易。通變無方。而引伸觸類。以窮神達化。聖人原不使人枯槁於彖辭爻象間。而遂謂之易也。故繫辭曰冒天下之道。冒覆也。天覆乎上。而七曜五行。春秋寒暑。人物化育。散見於中。皆不謂之天。而莫非天之事。易統其綱。而甲子六神。變互反伏。與諸星世應九十一章之旨。皆未始耑言易。莫非易之事。是程子之書。不論易而精於言易者也。今人不察。每得焦氏諸人之書。秘諸帳中。遂謂道在是矣。烏知此中奧衍有若是哉。程子為當今管郭。有勿占。占則應如響。戶外趾相錯。日既昳。有不及叩而返者。如是二十餘年。以為嘗至四十時。抱痾鍵戶。忽忽機動於中。遂得數見兆。因而發憤著書。窮極要玅。自謂能補前聖所未備。極深研幾。蓋三年而書始成。書成程子即謝世去。然則占墨視折。程子雖欲秘之有所不能秘。昔郭參軍有青囊書九卷。門人趙載竊去。未及讀而火焚之。似乎獨得之秘。為造物所忌。程子不死於未著之前。適死於方成書之日。苟非天以此道絕續之會。令程子繼往哲。開來學。惡睹其有傳書乎。余友文翎高子。於程最稱服膺。余因得盡讀其所著書。且以嘆程子之善易。而又天縱之以論易也。則視易冒一編。雖謂程子未嘗死亦可矣。

康熙甲辰秋七月既望錢塘且菴顧豹文撰。

序二
余在長安時。即聞程君元如賢。後十年而始得訪君於家。元如辭以疾。余因胡子旅堂為介紹。過從者再。元甘始出。聆其言論。蓋君平公明之流也。自時厥後。余數過其家。元如雖臥病。必強起為余坐談弗倦。一日謂余曰。吾五歲而瞽於痘。不能習舉子業。學醫不成。始學易。初從星元先師遊。晚遇枯匏老人。互相質證。有所悟。命人筆記。歷年成習。而但慮辭多煩冗。意或重複。因託旅堂為余商訂。書成。公其為我序之。余應諾。未幾旅堂歿。余竊慮無有贊助此書於成者矣。元如益傷悼痛哭。病日深。余往問疾不能出。然猶冀其必起也。無何而元如亦下世矣。嗚呼。痛哉。甫浹旬。有人衣縗絰衣。而深墨。持易冒一書。長跪而涕泣曰。吾父易簣時。執手叮嚀。謂所著為我也序者。必楚中王先生。我是以恪遵遺命。來求先生。先生幸勿辭。余聞其言而悲。又何忍辭。余竊嘆易學至今日不絕於不學易。而絕於學易者恆多矣。夫學易宜未絕也。絕於不易其易。而竊異端之術以為易。其為絕也孰甚焉。程子傳易本之王弼。弼則出之費直。朱子本義。本之呂伯恭。古易則本之田何。未嘗以非易言易也。元如之學易也。謂其辭有盡。其象無窮。每占一卦。觀其爻象貞悔陰陽動靜。而人之終身吉凶悔吝。洞若觀火。以是聲名藉甚。甚有越千里以來求一言而去者。而元如蓋不敢自多也。日惟觀象玩占。以自體驗。嗟乎。吾黨有人致身通顯。侈然以名士自居。人有舉其所治經大義以問。而尚不能默數其章句者。況能悉意義之精微乎。此元如之所以不可及也。且今日之患。學士大夫以通經學古為迂。而好馳騖於詞章聲華以鳴得意。即學易者不泥於數。則拘於理。未有得於意言象數之外者。夫儒者不能傳其易。而使傳易者。乃在一盲廢之人。是尤可悲也已。書將成。旅堂與元如相繼殂謝。人以為奧義密理。不能為天地秘藏。或其洩機已甚。余謂學易寡過。思慮所及。通於鬼神。未聞天道禁人之沈酣於義理也。書將成而溘然長逝。亦朝聞夕可之義也哉。不然。元如之終也。語不及私。拳拳以此書為念。豈好名哉。其平日心力之所至。竊恐後世不得其傳。不自為慮而為人慮也。然則元如諄切屬余之意。於是乎慰矣。

康熙三年仲秋楚江安史氏王澤弘撰

序三
余總角時聞新安有元如程先生者。善卜。隱居吾杭城西偏。車馬闐駢如市。日既晡不得下簾休息。余友旅堂胡子。亟稱其人。嘗從而竊窺之。其狀貌魁梧。言談若河注。心知其非日者卜筮之流矣。比元如徙郭外。與余比閭居。交益密。時時過從。聞其緒論。雖老生宿儒不能及。私念京焦管郭精易數。有聲著述。元甘以瞽目博洽若此。非夙有神解。何以至是。余攻舉子業。所習僅易書訓詁。每觀元如卜。其稱引繇詞。與本義無殊旨。靡不奇中。人曰元精於數。秘而不洩。特廋其辭於常談耳。元如笑應曰。聖人窮理。數為理用。後賢極數。理以數彰。理數豈有二哉。考亭謂孔子以義理說易。是象數已明。不須更說。今人不知象數。而妄言易理。亦復何當。然人知理之示人者顯。數之告人者微。不知數之微者。其變有定。而理之顯者。其應無窮。吾幼遭廢疾。不獲探索考人窮理之原。以極數之委。幸遇星元師及枯匏老人。深究聖賢書數。而彙諸理。庶幾幽明死生。進退存亡之道。其亦可坐而照也。余知元如殆得道之士。雖季主君平。未必能過。辛丑夏元如夢青衣吏二人。以檄召之去。元如曰去無難。第卜筮之道。沿習糟粕。而未窮其奧。余得師傳。欲立言以問世。操是心幾二十年矣。而卒未就。奈何。吏人曰。吾為君請之。足了君事。比覺。遂發憤著書。越三年而書成。屬旅堂點次。點次甫定。而旅堂逝。以其書授之梓。梓成而元如亦逝。嗚呼。立言傳世。其功在人。元如抱斯志垂二十年。蓋成之若斯之難也。朝聞夕死。不可謂非天為之。其書傳。其人不死矣。余因是益嘆數之有定。而聖人作易以前民用者不可誣也。若元如者。其為得道之士。而非日者卜筮之流。讀易冒者。自有會心。知非除一人交深而私許之矣。

康熙甲辰仲秋西冷陸進藎思父拜撰

易冒自序
予世家新安之蟾谿。父映原公。業賈吳興。母謝氏生予多蹇。五歲而瞽於痘。先君謂予母曰。是兒早慧。今得廢疾。不能受書。學舉子業。莫若令習醫。遂授醫書。耳聽心受。手訓點畫。至十歲予告父母曰。為醫之要。在望聞問切。既不能望。術能神乎。乃棄而學卜。從日者家五六人。粗得其概。最後從星元先師遊。獨盡其傳。朝夕問訊。記憶探討。相隨五載。猶若茫然。乃漸游心音律。弈棋之戲。將隳厥業。師戒予曰。夫學易之道。專則純一。純一則精。精乃入神。分則雜亂。雜亂則疏。疏乃不入。今汝學分而不專。其能達耶。於是益發憤研求。屏絕外嗜。竭思廢寢。以為天下之事。億兆紛紜。何以得一理貫通其吉凶而後不惑。年登十八。始悟用爻是此是彼。隨大隨細。惟一用爻而求諸吉凶。乃得其柄。如所謂老奴占幼主。必用父母。少君占衰僕。必用妻財。此以分不以年也。詞訟憑官。而後世應以勝負決於聽訟也。壽命憑用。而後父母以其享年也。科目先文而後官。廷試先官而後文。各有所重。由此引申。則左之右之無不宜之矣。於是集舊聞。秉師說。本以心得。參以占驗。纂述成書。為筮類五十篇。而內詳三百七十有七問。考聖人立法之所由。參研三載未得。己卯之冬。偶遇楚來枯匏老人。聚首三月。更請益焉。乃曰聖人不妄立法以教人。皆必有本。而具陳於百家之書。汝未能偏考。我一一授之子。子其秘之。予曰聖人立法。將以開後世之蒙。受而復秘。獨得之亦何益耶。枯匏曰。是心可以為人師矣。前言探子爾。立後傳世。功孰大焉。於是復究先賢闡易之書數十種。立法四十一篇。計九十一章。卷分有十。列成卦成爻之由。立世立應之法。諸星何事而名。六神何事而司。隨墓助傷。本凶而有弗凶也。絕生本吉。而亦有弗吉也。空破絕散。有真偽之分。飛伏互變。有輕重之取。豈執一義而盡之與。故黃金策言用化用則有用無用。其云化去。是神忒也。伏吟之故爾。若化進神。安得無用乎。復曰太過者損之斯成。非云吉凶斷事之成合時也。若曰用爻太過為不吉。生扶拱合之語非矣。卜易闡幽云。伏藏不論旬空。可以言輕重。豈言不空耶。亦長於彼而短於此也。卜筮元龜晴雨以世為地。應為天。京房以父母為天地。亦是於此而非於彼也。補遺飛伏質其七世皆伏本宮。而京房獨以遊魂飛伏不相侔合。如晉外伏艮而內伏乾。己酉世爻。以丙戌為飛伏。如需外伏兌而內伏坤。戊申世爻。以丁亥為飛伏。占之屢驗。然先師成書時。未得此學也。即搜決鬼神。多載湖下之聖。六合之內有土風名俗之相異。百世而下。再成之神。但能以義理相揆。豈可實指其姓字乎。先師每謂予曰。生平之學。補遺缺是二端。甚矣著書之難也。予荒陋管窺。敢言能備與。惟所知者載之。不知者以待高賢之教我也。予常終日凝思。久而不悟。春秋相繼而未得。逍遙子謂予曰。致虛守靜以觀其復。靈明生焉。密雲禪師謂予曰。但會取本有。吾於二師有默契云。古之人有以風占鳥占諺占。言語卜。威儀卜。政事卜。是無卜筮而知吉凶也。況蓍草金錢木九之占。而必執同異相非乎。愚以為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其辭則異。其象則符。但告於蓍則以蓍占。告於五行。則以五行占。告於焦氏。則以焦氏占可也。其成卦成爻一也。久思著書問世以造門之問。日晏不遑。年四十而疽發於背。始得杜門謝客而草創之。歷三年之久。而撰稿粗成。就正於故人旅堂先生。先生與其同學。見而亟稱之。乃下榻草堂。重加刪定。為梓以行世。嗟乎。苟有小補於世。則安敢逃於妄述之罪。

康熙甲辰歲仲夏朔旦新安瞽目程良玉敘。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2# 發表於 2009-1-20 16:08  只看該作者 卷一

甲子章第一
天干有十。地支有十二。
干。猶本也。象天生物。故曰天干。支。猶枝也。象地成物。故曰地支。干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有十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用甲乘子。取乙駕丑。干支終始而循環。天地之數。六十而盡矣。
甲子之法。以天干順佈於地支之上。始自甲子至癸酉。干終而始甲戌。支終而丙子。若枝本之不離。干支之數。並盡於癸亥。計有六十也。
天分五運。地分六氣。以造化萬物於其中。乃作甲子以記歲時。使日月四時之有經也。
五運謂東南西北中。十干動運乎上。六氣謂十二支六陰六陽之氣。司寒暑春秋升降消長之權。靜成乎下。而吉凶禍福。由是以兆。
自漢武從寅。則無復四同之甲子。迨婁景補韻。則始傳分象之五行。
周正建子。則以甲子年起甲子月。甲子日起甲子時。夏正建寅。漢武帝述之。退三位而起丙寅。所以無復有四甲子也。古納音但有甲子乙丑屬金。丙寅丁卯屬火之法。及婁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始有海中金爐中火之說。
納音之法。以干支之數。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去其本數。復考其零。以五行相生而納諸屬也。
納音所屬之法。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考其干支所屬之數幾何。於四十九數內。去其干支本數。而所零者以五除之。其餘復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數至四十有九。得水則納音是木。得土則納音是金也。法曰。六旬甲子玅尤元。七七中除地與天。五減零求生數立。納音得此幾人傳。夫干支之數。謂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為則。此干支定數。也以萬物關子而合申。故甲己子午。自子至申得九。乙庚丑未。自丑至申得八。如甲乃九數。子亦九數。乙乃八數。丑亦八數。計三十有四。於四十九內除之。其餘十五。復減其十。所零五數。五為土。土生金是也。餘倣此。
復引申其用。渾甲由此而作。三式由此而成。
渾甲。以六十甲子納八卦之下也。三式謂太乙統宗。天之數也。奇門遁甲。地之數也。大六壬。神人之數也。
干乃天虛而無形。故不專禍福。支乃地實而有象。則有旺衰生死。進退消長。破衝形害以曲成萬物之能。
天無形故干神之用。專於五化。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類。地有象。則成能萬物。吉凶以昭。故支神之用。有當生者旺。所生者相。四生四死。進神退神。升降消長。三刑六害之之類。
是以位之四方。納之八卦。立星煞之神。生生不已。新新不停。咸備五行之用。通書所謂三大三小。諺語所謂無水無金。上古天皇地皇人皇皆資是始。萬化之用。豈能外此哉。
以干支列於四方。謂壬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是也。以干支納於八卦之下。義見後篇。立吉星凶煞之神。吉凶咸備。他如通書所謂六甲下納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諺語謂甲子甲午旬中全無水。甲申甲寅旬中不見金之說。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地王君起甲申。人王君起甲寅。莫不造端於此。故曰甲子不立。則五行不神。五行不神。則吉凶不著矣。是以著易必首明甲子。

成爻章第二
以錢代蓍。但求奇偶。
上古以蓍揲而成爻。後因揲蓍之煩。故以錢代蓍。不必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但求奇偶。所謂捨四營而減為一擲者也。
奇者陽也。像天之覆。偶者陰也。像地之載。觀覆載而奇偶得矣。
錢分奇偶。以形測之。錢覆者如天之覆懸於上。故屬陽而為奇。錢仰者如地之仰載於下。故屬陰而為偶。
得一奇則曰單。謂之少陽。得一偶則曰拆。謂之少陰。三覆曰重。謂之老陽。三仰曰交。謂之老陰。重乃三奇。交乃三偶。陰陽老少既成。而八卦由此生也。
奇圓圍三。偶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故得一奇二偶是七。而為少陽。得一偶二奇是八。而為少陰。三覆是三奇而為九。乃老陽也。三仰是三偶而為六。乃老陰也。九名重。六名交。七為單。八為拆。
法曰。向上言眉。句下言背。亦謂如乾坤之形耳。
法曰。兩背由來拆。雙眉本是單。渾眉交定位。總背是重看。謂乾形覆背在上。坤形仰眉在上是也。近俗有以竹笤辨陰陽者則異是。以竹中剖。其心向上為陽。向下為陰。錢以體成。其形覆為陽。仰為陰。各有取義也。

成卦章第三
既成三象。始有二老。
一畫而分陰陽。二畫而分太少。三畫而備三才。三才備而二老交。二老交而六子立矣。
純陽曰乾。純陰曰坤。剛柔交而得一陽曰震。乾坤盪而得一陰曰巽。再磨而成坎。復媾而為離。三索奇偶而生艮兌。六子備而八卦立矣。
八卦從二老而生六子。三單純陽為乾父。三拆純陰為坤母。二老始交。陰獲陽為震。陽得陰為巽。再索之。坤中爻獲陽為坎。乾中爻得陰為離。三索之。坤上爻獲陽為艮。乾上爻得陰為兌。於是乾兌離震之順。巽坎艮坤之逆。首尾交接而成圓圖。先天八卦備矣。
因而重之。坤始震而至純乾。左旋之三十二象也。乾配巽而至純坤。右轉之三十二象也。是故聖人以象義而名卦。以變次而成章焉。
八卦之上。重加八卦。以坤獲一陽之初。而坤加於震。從此始左逆行。以坤艮坎巽震離兌乾。配於震上。次而離。次而兌。次而乾。此左旋三十二卦。也以乾得一陰之初。而乾加於巽。從此始右順行。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配於巽上。次而坎。次而艮。次而坤。此右轉三十二卦也。易卦次由十六變而成。謂乾一變垢。二變遯。三變否。四變觀。五變剝。上爻天也。故不變。而復下變四爻為晉。易章成有七焉。三變旅。遊入離宮。故聖人以火地晉為遊魂。二變鼎。一變大有。不序他卦。還入本宮。易章始成八卦。故聖人以大有為歸魂也。蓋凡九變。萬物歸還。理數以極。自然之象。復二變為離。三變為噬嗑。四變頤。五變益。復四變旡妄。三變同人。二變仍乾。乃十六變也。後天八宮易章之成如此。此卦變。非動爻變也。
夫大衍之數。成一為奇。成二為偶。周奇而後周偶。四營為一。三扐為爻。老少乃得。然則經文卦序。不由象而由義也。
此言爻與卦殊也。如大衍之數。單奇雙偶。先有奇而後有偶。四營為一變。一變為一扐。三扐為一爻。始見老少皆從奇偶而成。若經之名卦序卦。皆以義起也。
若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易。此易之窮於象也。
象與義雖異而不相離。故一畫陰陽為二儀。則生二畫之四象。二畫老少為四象。則生三畫之八卦。八卦再重而十六。十六四重而成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易。則易之道從象而終也。
一與九。二與八。三與七。四與六。五與十。此圖之終於數也。
此言單拆交重之數盡於河圖中也。
蓋以數以象以義而成易。則數象義相乘。而吉凶出矣。
此言象不離數。義不離象。以成卦斷吉凶也。

納甲章第四
乾坤為天地。生萬物於中。由是三才備而六子立。故十干之所納。乾。陽也。納陽干之首尾。下甲而上壬。坤。陰也。納陰干之首尾。內乙而外癸。
蓋萬物六子。皆從天地而有。故陽干納陽卦。陰干納陰卦。乾坤納天干首尾。而中包六子也。夫甲陽乙陰。天干之首。壬陽癸陰。天干之尾。庚辛戊己丙丁。所謂中包而六子納之也。
震巽以長而納位乎上。坎離以次而納位乎中。艮兌以少而納位乎下。位與爻異。蓋爻以數成。而位以序別也。
震巽納庚辛。上位也。坎離納戊己。中位也。艮兌納丙丁。下位也。夫天干納位。地支納爻。不相同者。以爻從六七八九之數而成。而位以長幼為序也。
二老時遷。三少不變。則干支六十。可得而具焉。
夫一卦納六爻。則干支止於四十有八。六十甲子。何能備納。故二老所納。隨時遷移。冬至後下納甲乙。上納壬癸。夏至後下納壬癸。上納甲乙。而後交互變化。甲子咸備。
十二支所納。陽順陰逆。故乾起子而及戌。長子襲之。中男襲其中爻。三男襲其上爻也。陰則不然。蓋子以從父。妻以從夫。人倫之常也。
蓋地支以陽順陰逆而納。如乾納子寅辰午申戌。而長子襲之。中男襲中爻。則納寅辰午申戌子。三男襲三爻。則納辰午申。戌子寅也。陰卦異是。
夫天地絪縕。上下交媾。陰陽磨盪。故坤建未而盡酉。以互合於乾。此二老之所以能變化也。少則不然。蓋老變少不變。天道之常也。
絪縕交媾磨盪。皆指順逆變化好合而言。故坤納未巳卯丑亥酉者。以其下坤合配上乾。上坤合配下乾。所謂相互而合。相交而好。相磨盪而成變化也。故曰兩儀不磨。則萬物不成。二老不盪。則六子不立矣。三少陰異是。
夫巽以丑從子。離以卯從寅。兌以巳從辰。女隨男。陰從陽。交錯逆行。周旋無間。故曰渾天甲子。觀其陰陽進退變化反復。而知幾其神乎。
巽納丑亥酉未巳卯。以其內巽陰丑。隨震陽子。外巽陰未。隨震陽午。離納卯丑亥酉未巳。以其內離陰卯。隨坎陽寅。外離陰酉。從坎陽申。兌納巳卯丑亥酉未。內兌陰巳。隨艮陽辰。外兌陰亥。從艮陽戌。此所謂夫婦隨從。周旋無間。而交錯逆行也。

五行章第五
五行者。五類也。五類者。象而類之也。夫象有五。曰令。曰位。曰色。曰形。曰性。
五類。金木水火土也。令。時也。位。方也。色。氣也。形。狀也。性。屬也。因是而象。則知其類。
一陽之生。令司冬至。子之半也。位列北方。坎之體也。色黑形濕。其性乃寒。水之象也。陰陽相半。令司春分。卯之正也。位居東方。震之用也。色蒼形潤。其性乃溫。木屬故也。
此言象而類之。則知坎子北方應屬水。震卯東方應屬木也。
一陰之生。令司夏至。午之半也。位列南方。離之體也。色赤形燥。其性乃熱。火之屬也。天地相收。令司秋分。酉之中也。位居西方。兌之用也。色白形稿。其性乃涼。金屬故也。
此言離午南方。應屬火也。兌酉西方。應屬金也。
四方四時。則類其所親。五行五旺。則分其所君。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相親而類之。然必以子午卯酉為君宰。以五行旺於是爾。
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類從其屬。辰戌丑未。則出類分屬。是以冬季色黃。形安性平。位中央而寄四維。土為萬物之本也。
亥近子。故屬水。寅近卯。故屬木。巳近午。故屬火。申近酉。故屬金。然辰戌丑未屬土者。不親其類。反分四季。蓋萬物之根。不可一無土也。
干神應支。從類而化。猶地生物而天應之。
地支所屬。天干應之。如寅屬木。寅中有甲。而甲亦木矣。如卯屬木。卯中有乙。而乙亦木矣。如辰屬土。辰中有戊。而戊亦土矣之類。蓋劍氣燭天。芝光照地。理也。
其八卦之屬。位之象之。推而五兆七耀之分。亦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之所自起也。
乾兌位西屬金。震巽位東屬木。此以位言之。坎水離火艮山坤地。此以象言之。五兆。謂雨霽蒙馹克。即水火木金土。七耀謂喜善威文弱燥怒。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

六親章第六
吾聞立人之道。必先五倫。此六親所自始也。
六親之法。義倣五倫。
卦成則以我為本。有我則生我者為父母。曰慈。曰天地。曰城池。曰文章器皿衣冠。凡以庇其身也。剋我者為官鬼。曰刑。曰雷電。曰品級。亂臣賊子。曰疾病制爻。凡以束其體也。
凡卦成六爻內飛伏互變之中。年月日時之上。凡生我者謂之父母。主庇益。剋我者謂之官鬼。主制縳。
比和者為兄弟。而於貴則相凌。利則相攘。政則相干。得則相取。
兄弟本為比和。但吾之所好。彼亦好之。故嫌攘奪。又為阻滯。
我生者為子。則能制我之仇讎。我剋者為財。則能給我之驅使。子孫為福德。而忠良醫藥高尚逍遙之象見焉。妻財為僕妾。而貨貝倉庫飲食淫樂荒殆之象見焉。
子為福神。兼能剋鬼。財為僕妾。兼主貨財。溺則淫樂荒殆也。
推之人事。寵祿盈而兆亂。財動生鬼也。慈惠著而眾歸。父動生兄也。困而後榮。生而後富。官動生父。子動生財也。比肩協力。而國士以至。兄動生子也。此六親之生象也。
此言用神不動。而元神動者。亦為吉占。相生之理。推之人事而無不合也。
長能率幼。父動剋子也。邪不勝正。子動剋官也。多財損文章之譽。威刑弭狙詐之心。財動剋父。官動剋兄也。利則起爭。爭則損利。兄動剋財也。此六親之剋象也。
此言忌神被剋而吉。用神被剋而凶。相剋之理。推之人事而合也。
以五行之象而分六親。以生剋之理而籌庶務。事無遯情矣。
六親推自五行。萬事推之六親。各有所用也。

六神章第七
獸乃將之名。神乃帝之佐也。
古以鳥獸名官。不言將而言神。以其玅用無窮也。
蓋有司月司日之將。亦有司時司貴之神。權有重輕。而司日月者為要。
司日即甲乙起青龍。丙丁起朱雀。戊日起勾陳。己日起螣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元武。司月即龍在寅方虎在申。正從丑上起勾陳朱雀巳宮元武亥。惟有螣蛇辰逆行。司時即時建六神。以五子遯法。時遇甲乙即起青龍。時遇庚辛即起白虎。設如甲子日寅時占。而五子遯法。時當丙寅。即初爻起朱雀是也。司貴即隨貴人之六神。其法起貴人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空亡白虎太常元武太陰天后。蓋陽貴順行。陰貴逆行也。設如辛未日辰時占。則寅上起貴人。未乃青龍。酉乃白虎。此四者名同而用異。卜筮必以日月六神為重。
勾陳之象。實名麒麟。位居中央。權司戊日。蓋仁獸而以士德為治也。
勾陳實乃吉神。麟趾不踐生草。不履生蟲。其行多遲。配土德。敦信而為用也。
螣蛇之將。職附勾陳。遊巡於前。權司己日。蓋火神而配土德以行也。
螣蛇之官。遊巡帝前。屬火而性多不測。情尚虛浮。位在戊下司己。故復屬土。使臣也。
青龍之神。左居東方。權司甲乙。而主文事。以木德為化。白虎之殺。右居西方。權司庚辛。而制武備。以金德為刑。
青龍位帝之左。文臣也。白虎位帝之右。武臣也。
朱雀舞端門。南方司丙丁。而主封章彈諫文學。以火為德。元武從帝座。北方司壬癸。而主計謀籌畫機巧。以水為德。
朱雀位帝之前。諫臣也。元武位帝之後。謀臣也。蓋子為帝座。午為端門。
六神之設。各有攸司。吉凶善惡。以用而遷。
言所司各有吉凶。凡雀司言。武司計。龍司生。虎司殺。勾同實。蛇司虛。
夫萬物之情。與類相親。親其所同恤也。非其類則不親。不親其所相惡也。以仁為體不處殘刃之鄉。故龍避金爻也。以殺為威。當親禮讓之地。虎伏火爻也。明智則勝人之爭。水以制雀也。篤信則化物之狡。土以制武也。
青龍為仁。金剋木則吉而不吉。白虎為殺。火剋金則凶而不凶。元武為水智。能勝朱雀之爭。勾陳為土信。能制元武之狡。此復以物情推之。而合也。
故六神吉者。喜生喜助喜動喜持世。六神凶者。宜制宜化宜散宜逢空。復加於六親好惡而悔吝自昭。
以六神參於六親。則吉凶悔吝。昭然不爽。
其大六神將。以周正為法。而先天分位之龍起子。虎起午。朱雀以卯。出自離門。元武以酉。出自坎座。勾陳督文事而順遊。螣蛇由武備而分狩。
大六神法。因周正建子。以先天位分之。故青龍先天神位。則自子上順行。白虎從先天乾位。則自午上順行。朱雀從先天離位。則自卯上順行。元武先天坎位。則自酉上順行。勾陳黃帝之命。六神之宰。從亥順行。督從青龍而巡。螣蛇為遊神。由白虎午上而相分逆行。以狩四方也。
司日之將。法天五運。司月之神。行地六氣。
日建六神。皆起天干。月建六神。皆起地支。
猶有司時六神。其則如日。司貴六神。其則如星。凡星宿之光。不及於日月。時辰之力。不敵於春秋。故曰日月六神為要也。
時神亦起天干。貴人亦從貴人星而起。星宿之光不大。時辰之權不永。安能如日月六神乎。

世應章第八
剛柔磨而卦立。上下盪而易成。易章成而應出矣。
易章謂乾為天。至雷澤歸妹之章。
蓋世應出於三才始備之際。非易成而後有也。然成易而有名焉。
世應。事物之主宰。三畫始備三才以四象生成八卦之時。則第三畫即三才始備之爻。因名之應。復以八生十六成八純之際。則第三畫乃八純之第六畫。亦三才始備之爻。因名之世。然世六而應三者。以三成才而六成體也。以體言象。以世言法。故從世爻上下循環。則世應出於成卦之時。非有於易章之後也。
故八純六世。八生十六之因也。三應。四生八之由也。重之為六故世居六。不重則三故應居三。世猶身。應猶物也。
六者體象既成。專言之而為身。三者卦爻未備。概言之而為物也。
順而行之。推而廣之。以易章而次第之。循環已終。逆順反止。
自乾六世。姤一世。遯二世。否三世。觀四世。剝五世。乃謂順行推廣。次第循環。至五而終。終而始。順而逆。故晉四世。大有三世。乃復還三才始備之爻。所以世應從此而止。
至歸魂而變化之道復。及遊魂而上下之理遷。皆非人力所能為也。
自八純六世三應。及歸魂三世六應。變化之道。於此以極。順逆之理。於此以終。自五世剝至四世晉。逆而不順。下而不上。恆常之理。於此以遷。皆有自然之道。故占者遇遊魂主變。遇歸魂主復也。
五星降位。乾六世而起鎮星。土。萬物之母也。一世繼於太白。二世繼於太陰。太陰繼歲星。歲星繼熒惑。熒惑復繼鎮。而生生相續。以循震坎艮坤巽離兌歸妹而歲星終焉。
乾卦壬戌持世。坤卦癸酉持世。皆納干支之法。然五星二十八宿之持世。卜筮未考。漢京房以土鎮星降次於純乾六爻。土乃萬物之母。因以土星為始。土生金。則姤卦辛丑。降次太白。金生水。則遯卦丙午。降次太陰。水生木。則否卦乙卯。降次歲星。木生火。則觀之辛未。降次熒惑。火生土。則剝之丙子。復降次鎮星。土生金。則晉己酉。復降次太白。金生水。則大有甲辰。復降次太陰。水生木。則震之庚戌。降次歲星。生生不息。震宮生坎宮。坎宮生艮宮。艮宮坤宮。坤宮生巽宮。巽宮生離宮。離宮生兌宮。及歸妹丁丑。而歲星終焉。
蓋不言水而言太陰者。太陰。水之精也。不言太陽而言熒惑者。太陽。則日辰之權也。京子之傳。豈有謬乎。然五星災祥之現。現於特變者也。
日為君主。故不同列。而以熒惑代之。其吉凶之應必以獨發。然後配事為驗。
鎮星主安。則司城郭屋室土地泰康之事。而不可以越為。太白主兵。則司於戈矛威武刑殺絕滅憂喪之事。而不可以居。且其色光鋩。其性鋒利。
土星特現。凡事皆吉。但只宜守信。不可妄為。金星特現。主兵喪。若值白虎官鬼有凶。臨青龍子孫無咎。
熒惑火星。伏燄不測。亦司文章之事。而他遇皆凶。若見太陽。其光熄矣。太陰主慈慧。配聖母之德。惟司赦宥之事。若臨咸池。其德敗矣。歲星則主萬物。遇吉則吉。遇凶則凶。
火星唯司文章。餘皆凶。若遇日辰剋之則無患。占宅與火鬼同發者。主回祿。水星特現。凡事消釋。咸池臨之。則主淫樂致凶也。
經星聚世。參宿起乾。實沈晉地。乃乾之方。男從父。好從母。而例之。蓋天星各有所司也。
參星在實沈之分。晉地為中原之西北。故參星降起乾卦六爻。以乾震坎艮坤巽離兌為次。順佈六十四卦之世爻。此京夫子之傳也。
有以乾巽角。坎離斗。艮坤奎。震兌井。八純閏歸魂之宿。先世應。而自外以佈至內。則三百八十四爻。各有一星司之矣。然禍福之兆。八於主象而兆也。
以乾世爻起角星。應爻是亢星。五爻氐星。初爻房星。四爻心星。二爻尾星。此乃先世應而後自外以佈至內也。其姤卦四爻起亢星。應爻是氐星。二爻房星。六爻心星。三爻尾星。五爻箕星之法是也。大有世爻起斗星。坎卦世爻亦起斗星。歸妹世爻起角星。乾卦世爻亦起角星。此乃八純閏歸魂之宿也。然歸妹三爻角星。六爻亢星。初爻氐星。五爻房星。二爻心星。四爻尾星。蓋世應之星。八純歸魂相同。而餘星則異。此黃金策劉夫子之傳也。
昏中為吉。旦中為凶。日纏其垣則善。月麗其次則祥。然曲盡傍通。存乎人爾。
昏中則星光故吉。旦中則星晦故凶。如今正月昏中乃胃星。二月昏中乃畢星。三井。四柳。五翌。六軫。七氐。八尾。九斗。十女。十一室。十二奎。遇此則吉。若日月臨之。用神復值於其上。則盡善矣。蓋堯時日短星昴。太陽出虛。今日短星畢。太陽出箕。天行日行有歲差。故今古不同。因略言之。然後世當隨時而定。
是故隨官入墓。助魂傷身。合處逢衝。比占世之凶徵也。
此三法皆從世爻而設。五星經星。又其次爾。
我求我得。不可世空。彼有彼來。豈宜應陷。破散有敗亡之象。動衝為更變之端。變進神少而成多。化退神厚而反薄。三合無而生有。三刑強而自敝。
進神如物之長。退神如物之消。世如空者。日月動爻。三合拱而扶之。則過旬而有。世如動者。日月變爻。三會而刑之。則終及於敝。
若夫二勢相勝。二事相交。二意相疑。則重於生剋。傳曰。一卦中間。主宰莫非乎世應。容可匆與。
彼我之勢。不宜應剋世。而宜世剋應。彼我之交。不宜世生應。而宜應生世。凡值人己之占。最重生剋之勢。

身法章第九
身法有二。由卦而立。謂之卦身。曰月卦。由世而立。謂之世身。曰身居何爻。世身之法。必備於爻。卦身之法。或闕於卦。
其法始於復姤。謂一陽一陰之世。則為子午月卦。二陽二陰之世。則為丑未月卦。三陽三陰之世。則為寅申月卦。四陽四陰之世。則為卯酉月卦。五陽五陰之世。則為辰戌月卦。六陽六陰之世。則為巳亥月卦。即卦身也。如乾六陽之世。卦身在巳。坤六陰之世。卦身在亥之法。子午之世。謂一陽一陰。則世身在初爻。丑未之世。謂二陽二陰。則世身在二爻。餘以類推。如小畜子爻為世。故世身在初。大畜寅爻為世。故世身在三之類。
蓋卦身者卦之體也。則象人心之用焉。靜則坦懷。合則適意。故見於卦。若體有所依。失其位。如心無所主。卦身者事之主也。則兼彼己之用焉。己用則七。彼用亦三。故行人遇合當歸。謀望遇合可就。
卦身為卦根事主。合有得見得成之象。
空破主猶豫進退之端。動衝應變更惶惑之義。不宜重見。則兩從之念生。最忌衝亡。則千慮之智失。
卦身若遇空破發動暗衝。主身心二三。一卦兩身有二心之象。動逢衝散有恍惚之嫌。
若夫世身之用。空主疑。動主亂。破主敗。衝主變。散主失也。
世身唯避此五者。然可參看。不當泥也。若世爻旺相。此何傷乎。
凡看二身。先宜無病。然後以六親六神星殺詳之。功名仕宧。喜文書官鬼青龍朱雀貴人臨之。而子孫勾陳為忌。財利經營。喜子孫妻財青龍天地財臨之。而鬼兄白虎為忌。獄訟喜坐子孫。而鬼侵為忌。憂患惡臨官鬼。而身空反安。
先賢身上臨官不見官。疑未當。凡憂疑損害。則反以身空為吉。
大抵吉凶之應。世身之吉凶。不若卦身之重也。卦身之吉凶。不若世爻之重也。學者辨之。
吉凶徵應。當以世爻先之。卦身次之。世身又次之。

間爻章第十
間乃中間。復名離間。是世應內之中爻。間離賓主者也。
如乾四五為間。復姤二三為間。蓋世為主。應為賓。為此兩爻閜隔也。
時而為忌。於舉動為阻滯。謀望為結礙。通問為斷絕。交與為離間。從事為誹謗。征戰為忽突。進取為擯隔。凡為我忌。宜靜不宜動也。
法曰。世應當中兩間爻。發動所求多阻隔是也。唯動則應焉。
時而為用。如婚姻為媒灼。詞訟為中證。造作為匠工。家宅為窗牖。館席為從學。舟車為附載。胎產為收保。凡為我用。宜生助而不宜空破也。
生助有力。空破無功。近彼近我。占其所向。
然間值鬼爻。則憂生內。地如病居心腹。鬼犯明堂。修行而擾塵緣。處事而慍群小。值則己形。動則又甚。
間爻不宜臨鬼又動也。
夫身世前後之爻。而云未來已往。初四之爻而云左右為鄰。二五云君臣之象。初上云天地之分。三四云門戶之司。重交云隱現之事。諸爻有用。況間爻之處中乎。
如六爻身世。初為前往而五為後。初爻身世。二為前而六為後。以其進為將來退為已往也。四爻為左鄰前鄰。初爻為右鄰後鄰。蓋左與前同右與後同也。五乃在上居中之爻。故曰君。二乃在下居中之爻。故曰臣。天地之大。不可以數拘。故有初上之名而無一六六九之稱也。三四乃內外出入交接之爻。故曰門戶。交重乃陰陽之象。事已萌者為現。未萌者為隱。陽現而陰隱也。易云占事知來。卦書重主已往之說。亦言已萌而未言已過也。諸爻俱因象為用。況間爻備事物之象。其可遺乎。

易冒卷之一終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3# 發表於 2009-1-20 16:10  只看該作者 卷二

變互章第十一
老陰之為少陽曰變。老陽之為少陰曰化。蓋變者如物消而長。退而進。夜而晝也。化者猶物成而敗。上而下。中而荄(不知何字。日頭非草頭)也。變變化化。之以名焉。
交為老陰。變而成單。六變七也。重為老陽。化而成拆。尤化八也。
以七八九六言之。則有消長成敗進退晝夜之象。以喜忌言之。則有生剋往來日月破敗之分也。
易以奇偶老少著象。卜則專以用神察變爻而定吉凶。
上下皆少。勿以暗動而言變。內外有老。勿以宗廟天爻而不之。
易云。老變而少不變。爻非六九。皆不變也。易有用九用六。則爻爻可變。豈以宗廟天爻而不變乎。俗傳暗動亦變。上爻雖動不變。皆誤也。特為正之。
夫占先求用神。用神衰旺。初觀動爻之喜忌。動爻衰旺。再觀變爻之喜忌。
若用爻衰。即觀動爻。來生則喜。來剋則忌。動爻之衰旺。再觀其所變。如午建壬戌日占財。得困之坎。木死於午。亥子元神衰弱。本不為吉。不知亥化長生。元神反為有力。後果得利。
再觀他動爻之喜忌。再觀他動變爻之喜忌。
他動爻與他動變爻。是我喜者。喜其生旺。是我忌者。喜其衰囚。如未建壬申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旅。卯爻元神生用。本無傷害。然申爻剋我卯爻元神。後至酉月丁亥日。其病不治。此他動爻之喜忌也。如戌建庚戌日占官。得剝之漸。子動生卯。卯動生巳火官星。宜應陞遷。誰知子化巳絕。不能生卯。卯化申絕。不能生巳。巳官入墓。後逢亥令解組。此他動變爻之喜忌也。
生生剋剋。當明中有破散而生。不相續者。中有制伏而剋。不相繼者。中有暗動爻以綿其生者。故雖諸爻亂動。以用神求之。則一貫矣。
如申建酉日用財。而遇豐之萃。申亥卯動。生生於午矣。中有卯被酉散。不續其生。反親其剋是也。酉月破卯亦然。設如寅建未日用官。遇臨之蠱。巳日酉動。生生來剋於卯矣。中有丑被未散。而酉反被巳制。不續其剋。反得其用是也。酉爻破散亦然。如戌建辰日用兄弟。而得乾之家人。寅午忌仇皆動。並力來剋。中有戌爻暗動而綿其生也。
用神變生而吉。變剋而凶。易見之理也。用神絕而適逢動生。生爻又變。不可不察也。六爻皆動。則六爻皆察其變。變爻之力。豈不參於日月乎。
爻爻有變。爻爻當察。一以用忌元仇及泄氣參之。
雖然。惟日月能制變爻。變爻未能制日月也。然日月剋我。變爻來生。猶絕處逢生也。而變爻不能避於旬空月破。故變爻弗及日月也。動爻不能避於化衝變絕。故動爻弗及變爻也。卜筮之道。日月為重。動變次焉。
如亥日月用世爻。遇遯之乾。是日月剋我。變寅生我。謂之絕處逢生。或在申月。或當辰旬。則所變寅木遭月破旬空。不能生矣。
雖然有爻變有卦變。六合之卦。謀事必成。若化六衝則無終也。伏吟反吟。生剋墓絕。皆卦變也。容可忽乎。
義例俱詳後章
夫卦變之中。且有互焉。互。交互也。中四爻之扭也。有變先以之成內。正成外。無變則以悔成內。貞成外者。何也。筮得其動。則易之。情現乎動。故先之。不動則易之情。備在貞悔。故從之。
有變爻。即以變卦二三四爻為內卦。以本卦三四五爻為外卦。無變爻即以二三四爻為內。扭悔一爻而成貞。以三四五爻為外。扭貞一爻而成悔。
互之為法。因飛伏變卦之內無用神而後求也。取其互體。配之六親。究生剋於日月動爻之申。而吉凶見焉。
戊申日古子病。得晉之剝。飛伏變象。皆無用神。互比外見坎水為子。動爻生之。後至亥令而痊。若五月古坎子當破甲寅旬古坎子當空。雖互見無用也。
故互象雖輕。理之所有。別傳所列對卦交卦反卦倒卦之例者。均無取焉。
如天風姤。與地雷復為對。如巽卦與暌卦為交。如屯卦與蒙卦為反。如訟卦與需卦為倒。此無當於義理也。皆刪之。

飛伏章第十二
飛伏之法。意在用爻。筮而無用則求之。筮而有用亦察之。
飛伏。謂飛象無用神。而求伏象用神。然或飛象有用神而衰絕。亦察之伏中。如子建戊寅日占官。得困之兌。飛象午官臨身為用。當子月無用矣。誰知世下巳官。伏神長生。孟春反遷級也。
當先究飛上之用神有病無病。而後求伏下之用神有用無用。何謂之飛。變而遊於上下。何謂之伏。從而互於陰陽。
自十六變章循環遊於上下。遊魂四世而出。歸魂三世而返。陰陽相互。前後相從。故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互為飛伏。如乾伏坤。坤伏乾是也。由一世及五世。相從相包。故皆以本宮為伏。如姤遯否觀剝伏乾是也。遊魂遊出他宮。變自五世。故外伏五世之外卦。從也。內伏兩儀之內卦。互也。如火地晉伏山天大畜。外從艮。內互乾之義。歸妹歸入本宮。故內以兩儀之伏。外以本宮之伏。如火天大有伏天地否。內互伏坤。外從伏乾之義。他卦倣。
其所謂專主者。乃世下爻也。動下爻也。動下伏爻。力不及世下伏爻之半矣。靜下伏爻。力又不及動下伏爻之半矣。
法云。六爻皆有飛伏神。惟有世下一爻為最要。蓋飛猶動也。吉凶悔吝生乎動。是以動下伏神亦有取爾。
是以定吉凶者在乎時。分輕重者存乎力。有伏而出有伏而不出。當研之也。
時謂日月也。力謂得日月生扶也。
所謂飛生之伏。飛助之伏。飛空之伏。及伏剋飛。四者謂之出也。
飛來生伏。謂飛生之伏。飛伏比和。謂飛助之伏。飛值旬空。伏爻易出。謂飛空之伏。徜飛爻旬空而遇日衝。全實者不露。不全實者少露也。伏剋飛爻。不拘飛破死墓。此四伏能出也。
其有飛剋之伏。飛破之伏。飛散之伏。及伏絕飛。四者謂之不出也。此皆以靜爻言也。
飛來剋伏。謂飛剋之伏。飛爻月破。謂飛破之伏。飛爻休衝為靜散。謂飛散之伏。伏爻絕於飛爻。雖飛生伏。伏剋飛者。亦謂之伏絕飛。此四伏不能出也。
若世與動爻之下者。惟飛剋伏。伏絕飛。二端不出。餘皆得出也。尚有伏爻空破。雖能出而實不出。如伏爻日月。雖不出而同出也。
此言伏出之全半。伏爻自遇空破。猶物已敝。縱植莫起。若旺相空亡。過旬復出。若伏爻臨於日月。雖處四等不能出之伏。而日月高懸。勢同出也。
是故其一世下伏。其二動下伏。其三靜下伏。各有強弱。用既出矣。則所應災祥悔吝與飛神類焉。然而用伏不及飛用日月懸虛。不及伏實也。學者辨之。

反伏章第十三
衝擊悖違。謂之反吟。神忒氣分。謂之伏吟。蓋六九之貞悔則是。七八之貞悔則非。唯動則變。變則反伏兆焉。
化衝曰反吟。化去曰伏吟。皆以卦有交重而成。彼靜配反伏者誤也。
反吟視伏較重。然有卦反爻反之別。真偽輕重之分。
用地祿訣。戌亥乾。衝辰巳巽。未申坤。衝丑寅艮。卯震酉兌。子坎午離相衝也。如乾化巽。巽變乾。坎化離。離變坎。謙之剝。剝之謙。歸妹之隨。隨之歸妹。同人之渙。渙之同人。師之賁。賁之師。此內外反吟也。餘卦倣此。如大有之鼎。此內反吟也。如大過之。此外反吟也。餘卦倣此。
日月從往。空破從來則非。
凡所得卦屬。或臨日月。所變卦屬。或值空破。是日月乃從所往。空破乃從所來。亦非真反吟也。如戌建或亥日。遇乾之巽。此日月從往。午建或甲寅旬遇離之坎。此空破從來之類是也。
空破從往。日月從來則重。
凡卦值空破。而化反吟。卦變日月則凶。以先自壞。復被衝也。如兌之震。遇卯日月。及在甲戌旬之類是也。
半從往半從來則輕。此所謂卦反也。
有一半值空破。一半值日月。則半凶而輕也。如未建坤之艮。或甲戌旬艮之坤類是也。
爻反者日月在動。空破在變則非。
此言爻神反吟。凡日月在動爻。或空破在變爻。非真反也。如巳化亥爻為反吟。徜遇甲子旬。及遇巳日月。則非也。
空破在動。日月在變則重。
先空破而化日月則凶。如卯化酉爻。徜遇甲辰旬及遇酉日月則凶是也。蓋日月如天。諸爻莫敢當。空破如病。諸爻莫能支爾。
動爻衝散。雖變空休亦重。此所謂爻反也。
若動爻與卦內動爻自相衝散。雖化旬空休囚之反吟。亦凶而無用也。如寅建甲子日占母病。得坤之巽。卦中巳父先與亥財衝散。化亥反吟。縱空而亦不救也。後驗。況休囚之爻乎。
邦畿國祚。內反吟而社稷搖。外反吟而人民亂。出師征伐。內忌而外喜也。卜舊住。內卦現而有非常。遷居外卦興而生不測。人宅。反吟在內。則居宅不寧。反吟在外。則諸人失利。與人鬥者。內反而我受傷。外反而彼遭辱。緝捕。以內為亡。遇則我生事絆。以外為逃。逢則彼觸網羅。疾病。而主屬恰逢反吟者大凶。
主屬即乾父坤母。震長男。巽長女。坎中男。離中女。艮少男。兌少女是也。如寅建癸酉日。占長子病。遇震之兌。子遇長生。本主無事。兌乃反吟。後仲秋而卒。不論其用也。如坤艮皆土應相助。然寅申丑未相衝。有不利少男老母之象。不論其助也。大凡爻之反吟。用神遇而凶。卦之反吟。有忌不忌。
伏吟之法。止以乾震交互而名也。夫以八卦言。則乾剋震。以主屬言。則長男伏吟。以木言。則養戌生亥。各有輕重之戒。日月在卯。則震往不成咎。日月戌亥。則乾往不罹凶。亦有真偽之分也。
乾之所納。子寅辰午申戌。震納甲亦同。故謂之伏。然無卦爻之別。日月不可搖易。故分忒縱伏。弗成凶咎。
筮長男身命。得豫之否而後為君戮。以震受乾剋也。筮老父疾病。得乾之震隨亡。以化神忒也。此外唯國事征伐住基三者忌之。俗傳八純為伏吟。未濟既濟為反吟者。豈通人之論哉。
吉凶生於動。動則變。而後反伏以分。古有化反吟伏吟。無配反吟伏吟也。

歸遊章第十四
自他宮而入曰歸魂。自親宮而出曰遊魂。是往返之卦也。吉凶大旨。不繫於斯。惟世為用者則參觀焉。
魂猶神也。歸遊之本。從世而來。因變以立。
我止欲久。遊魂則不久。我行欲出。歸魂則不出彼留可常。遊魂則不常。彼往可必。歸魂則難必也。夫遊魂之為象也。變遷而不恆。惶惑而不定。歸魂之為象也。忐忑而不正。拘泥而不行焉。
故先賢曰歸魂不出疆。遊魂心不定。
於墳墓曰亡。於身形曰心。於疾病曰神。於神像曰靈。遊魂主動而歸魂主靜。亦隨卦爻之喜忌而斷之。不可執也。
占墳墓。遊魂則亡者未安。歸魂則亡者入室。京夫子所謂遊魂歸魂為鬼易是也。

升降章第十五
升。猶生也。長也。進也。來也。降。猶死也。消也。退也。往也。天地之間。惟陰陽之消長。六合之內。惟六氣之往來也。是故一陽升則六陰降。從復左旋於乾也。一陰長則六陽消。從姤右旋於坤也。
自震而履離兌以至於乾為左旋。自巽而履坎艮以至於坤為右旋。則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而易立焉。詳見成卦篇。
三才由此而備。萬物自斯而成。無不由乎四象六爻。上下往來之中。以復言之。其初為升爻。其上為降爻。若二月占之。則四爻陽非升。三爻陰是降也。蓋升降務以占時言。毋以卦體言也。
卦體升降。如復一陽升六陰降則是矣。然升降之法。取用占時。設如春分後占。乃四陽升三陰降之時也。即以所占之卦。凡逢四爻為升爻。三爻為降爻。但四爻若屬陽爻。則為真升三爻若屬陰爻。則為真降。反之則非。復卦可玩。餘皆倣此。
期日卦爻。以謂冬至法頤六四者。而震兌坎離。弗能均布其中。因寘於升降之外也。
其法以冬至日起山雷頤之六四。一日行一爻。一月行五卦。一年共六十卦。而震兌坎離。加於二至二分之時。弗能自然。故寘於升降之外。獨河洛理數貴之。凡正月小過蒙益漸泰。二月需隨晉解大壯。三月豫訟蠱革夬。四月履師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六月鼎豐渙旅遯。七月同人節恆損否。八月巽萃大畜賁觀。九月歸妹旡妄明彝困剝。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十二月屯謙暌升臨。如此序爾。
蓋用神居升則月大而月新。用神居降則日消而月削也。是故升降之法。兼參用神衰旺。亦未可執一而論也。
升降不及進退之力。又必參看用神旺相。升而更吉。用神休囚。降而更凶。不可執升降以定旺衰也。

進退章第十六
吾聞天道一日一週。而黃道日不及天之一度。順輪而前者謂之進神。逆輪而後者謂之退神。是以亥變子而前進。未變辰而退後也。
進神右順行西。退神左逆行東。
同行之化。則有進退。異行之變。則惟生剋。是以申變未而為生。丑變卯而為死。豈以進退言哉。
同行。五行同類論進退。不同類論生剋。
夫進神之法有三。一曰大進。二曰不進。三曰不能進。蓋動旺相而變日月。乘勢得位。謂之大進。動日月而變空破。無階無路。謂之不進。動破散而變日月。我位既失。何以得前。謂之不能進。
如午建甲戌日用官。得革之同人。未變戌者是大進。未巳旺相。戌乃日建。此動相而變日也。卯建庚申日用父。得豐之革。申變酉者是不進。申乃日辰。酉巳月破此動日而變破也。申建癸卯日用子。得屯之節。寅變卯者。是不能進。寅巳月破。卯雖日辰。此動破而變日也。
退神之法亦有三。一曰實退。二曰不退。三曰不及退。蓋動休囚而變休囚。是乃從流忘返。謂之實退。動日月而變空破。我德克備。謂之不退。動破散而變日月。潰敗難收。咨嗟何及。安能退哉。謂之不及退。
如午建辛巳日用財。得兌之隨。卯爻休囚。化寅又休囚。是休囚而變休囚。乃為實退。寅建丙戌日用父。得乾之夬。戌乃日辰。物無可傷。雖化未空。亦不退也。申建癸卯日用兄弟。得兌之豐。酉巳衝散。物不能扶。雖變申為月建。亦不及退也。
凡進以成得。退以敗失。用神成敗。吉凶分焉。元忌旺衰。災祥見焉。化進有日昌之勢。乃功名得志。身命榮昌。嫁娶財求。往而遂意。若忌神遇之。憂方大爾。化退有道消之嫌。然災禍漸弭。訟衰病退。寇賊無侵。若用神遇之未易得志也。
用神元神欲其進。忌神仇神欲其退。
故進而得日月生扶。其力愈盛。退而得日月制服。其氣愈衰。盛衰以時。從捨以類。而吉凶盡矣。
既審進退。兼參日月。而旺衰益見。

有無章第十七
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當辨本無而有。本有而無之義。始為無惑。
俗學但以用爻上卦為有。不上卦為無。豈能通微刻驗。
本無而有者。其法有三。六爻無用而用藏伏爻。遇生扶於世動之下者。一也。伏受空破。或遭制剋。而察日月臨用神之上者。二也。日月飛伏總無。而互卦變爻之間。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飛無而伏有。一飛伏無而日月有。一飛伏日月無而互變有。飛動於伏。伏重於日月。變重於互也。
本有而無者。其法亦三。用雖上卦。正值月破。一也。死絕無救。衰遇旬空。二也。發動交傷。日月互剋。三也。
此皆用神受傷也。然當權其淺深輕重。
自無而有者。來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無者。退事宜之。進事惡之。
專分用忌為好惡。各以類推得之。
自無而有者。功名榮祿。意外遭逢。財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災盜。亦起無端。自有而無者。反此推之。凡推用神。雖遇動現獨發。若不逢旺相。及有制無救。均為無氣之占。學者審之。
本有而無。本無而有。皆非常占。蓋人事之變。鬼神之不測兩有之。非深思曲晰。未易得趨避之正也。

墓絕章第十八
爻有生旺墓絕。卦亦有之。卦之為用。反勝於爻。蓋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專言卦體墓絕也。
卦莫凶於墓絕。或墓衝絕破。或值空亡。則非真矣。或本卦臨日月。亦非墓絕。如離變乾為墓絕。若午日月或甲子旬。是偽非真。若逢日月填實其乾。則為凶象矣。又有墓而不絕。絕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辯墓絕真偽也。如墓絕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實則真。墓絕一缺非是。
墓絕之用。唯國事出師。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國占豈曰靈長。師占我軍或潰。身命疾病。主屬而凶。守不利內。遷不利外也。
卦化墓絕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
墓絕之外。空破當參。內卦空破。不利舊居。外卦空破。豈宜新宅。空謂之多虛。破謂之少氣。國事出師。皆非宜也。
空破稍輕於墓絕。唯病不忌。
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為剋。水則養生。震化坎為生。木則言敗。此八卦五行之分者。類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也。

卦候章第十九
夫五行以旺相休囚死之分。復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之義。而八卦豈無旺相胎沒死囚休廢之用哉。然以月令言。毋以日時言也。
八卦旺相休廢之法。訣云。立春歸艮土。春分震木齊。立夏時當巽。夏至本尋離。立秋坤土主。秋分兌澤奇。立冬乾旺處。冬至坎方宜。當權八卦臨八節。逐卦循環細細推。
陽之生也。氣有十二。陰之生也。亦氣有十二。陽之候三十有六。陰之候亦三十有六。是以歲有七十二候也。
陽生候十二氣。如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陰生候十二氣。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氣三候。陰陽各三十有六。合得七十二候為歲。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離旺而坤相。秋分兌旺而乾相。卦旺三氣。亦有一候之餘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
如立春艮旺。至春分後艮尚旺五日。未即廢也。支神主一月之權。如巳司六候。而未及巳五日。其巳已得氣。蓋餘寒兆暑之義。
夫一陰一陽。生子午之半者。南極北極之道。窮而復返也。
日行南極。冬至而還北。日行北極。夏至而還南。還北則日輪之行舒。而日加長。還南則日輪之行疾。而日漸短。惟二分日行赤道。乃得其中。故以冬至方旺於坎。夏至方旺於離。蓋震兌得東西之經。坎離得窮返之理。自然之玅也。
故冬至始起於坎。而旺相胎沒死囚休廢。終止乎乾。則坎艮旺相三氣。謂旬空而弗。
空也。震巽胎沒三氣。謂囚而不囚也。
如冬至後坎旺艮相。丑建甲寅旬筮坎。則過旬弗空。復如丑建得震巽。則言胎沒之卦而弗為剋我者囚也。
蓋旺相胎沒。或當日之衝而不云衝。死囚休廢。或當日之建。而不云建。此卦候不與爻神同也。然其所用。獨以邦畿住宅為先要焉。
若震值旺。遇酉日而不為日破。仍論其旺相。坎值死。遇子日而不為日建。仍論其死囚。以卦候司四十五日。所概遠也。

干化章第二十
天干曰五運。地支曰六氣。是以能成四時而造萬物也。五運施之。六氣成之。運施未形。氣分有跡。是以渾天甲子。配才官父兄子於地支。而不及天干也。
干以氣化。支以形化。卜重地支。亦有參用天干者。
然則天干無所用乎。聖人納甲。支干同納。干以干取。支以支求。卦無用爻。而遇動象上之天干。與日月之天干。亦合化而為用。但化用而逢日月動變。生扶則有。剋破則無。
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子存亡得觀之萃。以為子孫不現。乃應凶象。而不知丙辛化水。後及亥月甲辰日。乃申子辰會成水局。亥月值於所變之亥。子孫反得平安而歸。則五化之驗如此。
化用之吉。求名求利。意外可成。捕逃不獲而自見。索負失震而復全。避患化官。恐遭不測之殃。慮訟化鬼。倘犯無端之釁。此其象也。
干化吉凶。俱當得之意外。
五化之法。亦有由來。五蟲之變化者莫變化於龍。故經云逢龍則化也。五遯甲子。甲己化戊而成土也。乙庚化庚而成金也。丙辛化壬而成水也。丁壬化甲而成木也。戊癸化丙而成火也。龍。陽物五化皆陽也。故天干以運化成物。地支以氣變應事。干支豈可失一哉。
逢辰則化。如甲己遯丙寅。戊辰乃龍。因化土也。乙庚遯戊寅。庚辰乃龍。後倣此。
一動為法。再動次之。日干為法。月干次之。六氣用常。五運用特。
特獨發也。獨發與日干化合為要。然必因飛伏無用爻。而後求此法也。兩動。偶一用之。不可恃也。

易冒卷之二終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4# 發表於 2009-1-20 16:12  只看該作者 卷三

歲君章第二十一
夫蘊週天之用。司六氣之柄。繼寒暑。分春秋。惟太歲主之。有君道焉。
週天。謂黃道傳次十二神。繼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之數。六氣。陰陽六氣。
其權則大而久。靜而尊。若以定悔吝吉凶。則有其位而未親其司也。
其吉凶之應。生剋衝合皆不及日月。謂其尊而不親。高而難仰也。
是故與爻神衝。謂歲破而不破。與爻神合。謂歲援而不援。生而不即生。傷而不即傷。空則可空。破則可破。
太歲與爻神相衝。但名歲破。若剋爻神。但名歲剋。值鬼但名歲鬼。未即為凶。故太歲在旬空則空之。在月破則破之。
國身而現。喜靜旺忌破絕無現。則專論五爻。歲時降鬼而為海內殃。降福而為天下康。
太歲現為君象。不現則但以五爻為朝廷。太歲值鬼。九州災厄。太歲值福。四海泰康。
身命福特而生平安樂。家宅鬼會而歲月迍邅。仕宦則職崇臺閣。詞訟則事瀆憲司。事干朝廷。喜生合世爻。忌衝剋身象。
凡上疏面聖請封等事。皆喜太歲生合世爻。則上合君心。太歲衝剋身象。則憂嚴譴。

月將章第二十二
夫天地變化。陰陽消長。往來寒暑。各有其時。謂之曰令。則五行萬物。皆從令而生殺。月將得無權乎。
記曰。月建乃萬卜之提綱。補遺曰。月將出令於三旬。往來咸服。蓋能令則為權。故令於水則寒。令於火則暑。令於春則生。令於秋則殺。
凡爻神值此。破而不破。傷而不傷。卦中無而若有。爻內絕而不絕。動逢衝而不散。旬逢空而不陷。用神遇此而吉。忌神遇此而凶。
凡爻神若值月將。縱遇變衝動衝日衝歲衝。皆不為破。或動爻變日辰剋之而不為傷。倘卦中飛伏如無用神。而月建值用則有。忌神若動於卦內。則踰月而方絕。元神若動於卦內。則當月而呈祥。
惟日辰能以相勝。後時能以相敵。蓋物窮則變。器滿則傾之義。
日月之力相較。若月剋日生。吉得十之八。日剋月生。吉得十之七。日散月破而不相救也。夫用占。後時。以後來得事之月為憑。如亥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官臨月破。本不為吉。而在次年孟夏方考。反為月建官爻。得上上卷。
其為力也。能裁制旺相發動及變伏互之神。其為權也。歲君亦弗奪之。

日主章第二十三
夫週天包四時之成。立二至二分之節。盪磨六氣之消長。非獨赤道如是焉。蓋日行黃道。晝夜之內亦一週天。日主得無權歟。
赤道。即天度也。天無形。以經星為形。陰陽寒暑雖週天所包。而一晝夜之間天一週。經星亦一週而行一週而又縮日與月會。計二萬九千五百零五十九秒三微之數。以月猶不及日十三度七之一。所以日主之權得中道而無所不賴也。
故日主所臨。莫能破之。莫能空之。莫能散之。如金如剛。孰之能傷。用神遇之。謂之盡善。忌動何憂。仇動何慮。惟月將則敵其所司。他時則奪其所持。屈伸之義如此。
用臨日主出現卦中。忌神仇神發動。皆不為害。月將亦不能剋。惟日主為元神生用。若月將為忌剋用。則奪其權十分之二。若得事他日即以他日為主。如辰建早寅日占會得師午財生寅當得。而在癸亥日搖會。火絕於亥。反不得也。此屈伸之義。
故與日月配爻象。月將則先從五法而後從十二法。日主則專務長生沐浴之法。是以日惟散。月惟破。日重絕。月重剋。日有隨墓。月無助傷。占者寧不以日主為先也。
若以日月配爻象。用神投月將。則先論旺相休囚死。後論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之法。如土爻用神。遇於巳月應相。其絕則輕。雖不可謂無絕。相與絕較。得相猶十之七。如遇申月其土則休。以生較休。得生猶十之七也。若日辰之生絕則獨重。金遇巳而生者十之九。土遇巳而絕者十之九。唯以長生十二法而定衰旺。

時辰章第二十四
時由四時之相推而成年也。辰。猶五星之次編周天也。以晝夜效寒暑。以朝暮譬春秋。按六氣。成八刻。而呼吸之內。皆時辰所司也。
十二時為一日。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三十年為一世。十二世為一運。三十運為一會。十二會為一元。計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也。但時刻改於須臾。遷於呼吸。其權司只在一日之內爾。
其要唯推長生十二法以應用神。然爻神與時衝合。則但有衝合之名而無深中。能應日內之吉凶。弗應日外之休咎也。
如午建己巳日占臨產。得姤之鼎。胎空身動。理應當日申時可育。誰知亥子絕於巳日。且實其空。至次日申時方產。可見先求日而後求時也。
是故其為力曰近。曰輕。曰小。曰速。其為象曰卑幼。故傳曰時辰司煩刻之權也。

月破章第二十五
物以時而消息。則五行之衰旺亦然。夫建為六氣之正。破為六氣之反。以用處正。名為月建。猶乘時而駕也。以用處反。名為月破。猶違時而戾也。
陽正陰反。陰正陽反。如巳月巳為六陽之正。則亥為六陰之反。於巳則得時。於亥則失時也。夫人生五行之中。不可違時。違時則困。是故君子審進退盈虛之理。兆如悔吝。寧守其困。卜如否藏。寧守其常。求如少遂。莫若待時。所謂居易以俟命也。若背而馳焉。躁而求焉。寧有幸乎。君子審於建破吉凶之象。而困亨之道得矣。
是以生不長。扶之不起。實如虛。有如無。為我援而無賴。為我忌而弗傷。在伏則不露。在變則不權。名之曰破。而無所施用也。
爻神若逢月破。縱日辰動象變爻生之。亦不能昌。縱在變爻。不能生剋動爻。主在伏象。不能現為卦象。乃失時無為良物也。
唯值日則能實其破。後時則能補其過。若與鬼動。吉而不吉。凶而愈凶。以白虎殺神加臨爾。
大白虎為凶神。合官鬼動者。妄為肆暴。豈非殃乎。值日。如五月子日。則謂實其破而不破。後來日辰遇子。亦謂實其破而不破。後來月建遇子。亦謂補其失而不破也。

旬空章第二十六
空亡之法。輕重有別。或年空。或月空。或日空。或時空。未可概用。惟旬中空為重焉。
年月時空存其名。獨日辰旬空為真。年旬空偶一考之。如巳亥生人。自筮壽命。於己未年寅建癸亥日得大畜。當推其七十戊申。乃甲辰旬空寅卯之類是也。
旬空之法。當審建空動空填空旺空相空之義。半空援空安空之法。
月建值空。謂建空。猶不空。反有用也。動爻值空。謂動空。不惟不空。反為動也。若日辰來衝。又不為散。反為全動。以其空逢衝實而復動焉。空爻遇衝為填空。若有旺相生扶。乃為填實。若遇休囚傷剋。乃謂不全填實也。旺相之爻值空。為旺相空。必以日辰參之。若日辰亦生扶。乃謂真旺相空。若日辰剋之。即為剋空。若日辰泄其氣。即為半空。此皆空而有用也。半空即上文所言。動爻日辰來生空爻。乃謂援空。日月動爻皆不來剋空爻。乃謂安空。此皆空而不死也。
破空絕空真空剋空傷空之戒。凡十有三法。此旬空之秘也。然後分好惡輕重而考其吉凶焉。
月破值空謂破空。絕於月為絕空。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逢火是真空。若辰戌丑未月。又以水為真空。蓋月建來剋便為真空。所以破絕真空。皆係於月建之上。得一日辰或動爻來生。即成剋空。輕於此也。如日辰動爻或一來剋。即謂傷空。重於此也。是皆所戒之空爾。大抵旬空秘要。在日月動三象考求。日月為最。動爻次之。剋倍生扶則重。生扶倍剋則輕也。
是以空於忌則吉。空於用則凶。故求事之成。財之得者。不可遇之。欲其來。求其有者。不可遇之。占久不可空。占在不可亡。此六者乃空於用也。
如謀望世空。我求不遂應空。彼意不偕之類。
凡事之將避焉。將棄焉。將脫焉。將絕焉。將欲其不在焉。此六者乃空於忌也。
如占避禍。鬼空則可避。如占脫役。鬼空則可脫之類。
蓋空居變爻則無司。空在伏爻則不現。
變爻若空。不能生剋動爻。故曰無司。伏神若空。不能透露卦象。故曰不現。
空居六親稱其用。空臨六神較其事。
六親。謂財官父兄子。補遺曰財空富而不厚。官空貴而不榮。子空兒女必伶仃。父空屋室還衰敗。兄空則弟兄少力。法曰青龍空亡懷虛喜。朱雀空亡訟自己。勾陳空亡田甚蕪。螣蛇空亡妖不起。白虎空亡喪服橐。元武空亡盜賊弭。
世應空而分彼我之求。內外空而分新舊之墓。間身空而分人己。陰陽空而分男女。出現伏藏空而分遠近。五行旬空之則。是學易之模範也。
中人強弱忌間空。禍己有無喜身空。男人陽空則弗出。女人陰空則防疾。非謂男女空而弗分陰陽也。近事忌出現空。遠事忌伏藏空。非謂出現空而伏藏不空也。

日衝章第二十七
日衝安旺之爻為暗動。日衝靜衰之爻謂暗破。空爻遇衝謂之實。動爻遇衝謂之散。凡有四法。此日衝之要理也。
如辰建卯日。坤酉子孫。謂之暗動。即半動矣。如午建酉日。離卯父爻。謂之暗破。即半碎矣。如午建戊辰日。乾戌世空。謂之全實。亥建戊子日。艮午父空。謂之半實也。如動爻遇日辰相衝。苟非月建。則謂之散。及動化衝亦散。或他爻發動來衝。若彼強我弱皆散。夫散猶空也。則全無矣。縱有生扶。不可救藥。
其為墓衝胎衝剋衝絕衝。亦有四法。此日衝之分稱也。
辰戌丑未為墓衝。不論旺相休囚。靜遇為暗動。空遇為填實。子午卯酉為胎衝。旺相則靜為暗動。休囚則靜為半散。空為半實也。如子酉之日來衝午卯。雖旺相亦為剋衝。其吉但得十之七矣。寅申巳亥為絕衝。縱旺相。靜不能為暗動。空不能為全實。蓋絕衝與剋衝同也。剋沖有三。子酉之日為剋衝少輕。申亥之日剋衝。絕而又剋。故重也。寅巳之日絕衝。又重於胎剋衝爾。
其暗動。或臨於元神。或臨於忌神。或臨於用神。各隨其處而用之。若仇忌兩發。而元神值暗動。猶得綿續生生也。然為吉凶之力則半。遲速之報則緩。災祥之應則暗。如萌如窟。若啟若擊。用而喜之。忌而惡之。其機如此。
暗動之力。不及動爻之力。
歲時之衝則不然。蓋年用遠而不言衝。時用近而不言破。是以日月之衝。非遠近之比爾。

遇時章第二十八
吾聞用神得令則吉。失令則凶。理之常也。然有當時後時之用。豈可執一而論哉。
得令失令。言其常也。事在後期。則勿執時令。
故占於此月之得。此日之得。則用神當時為吉。若彼月之得。彼日之得。則用神當於彼時之令吉焉。蓋夏月出而冬月入。水用為嘉。亥日問而巳日求。火用為善。
補遺曰。冬藏夏貨。宜巳午之財爻。秋放春收。喜卯寅之妻位。如寅建辛亥日占丁巳搖會。得節之中孚。巳財絕於亥日。兄動奪之理不應得。然丁巳財當以丁巳日求之。而甲寅旬子兄值空。是日果應得會。可見遇時為卜筮之要。
夫用神得於此時之令。則失於彼時之司。得於彼時之司。則失於此時之令。吉凶相勝。可不深辯乎。若隨常之問。恆遠之求。即當以占時用神得令失令而定災祥。以其無時之可據也。

獨發章第二十九
吉凶之應。鬼神之情。必兆以動而告我也。是以卜筮之道。求用象為樞機。而察動爻為情狀。
惟一爻動而五爻之不動者。五爻動而一爻之不動者。事應之來。不驗於用神。而驗於卦象也。是以一爻獨發。其占九六。一爻獨靜。其占七八。則由志動而鬼神知。鬼神知而吉凶生。吉凶之生由於動。所以重於動而輕於用也。
大吉大凶雖不係於獨發獨靜之爻。然鬼神之情。常顯機於此。
夫占事之法。不可捨用神而求動爻。間有事驗於動爻者。如占行人得甲子爻動而甲子日至。占病人得丙子爻發而丙子日亡。避火。遇甲午官興而是日遭回祿。求名。遇丙戌父動而是歲反登科。
酉建甲子日卜子歸期。得夬之大過。月建子孫。是月應至。卯衝酉子。宜在丁卯日到。而當日甲子即歸。午建己巳日卜妻病。得大畜之小畜。月破妻爻化絕。應在當日即亡。後待丙子日而死。未建戊午日占家宅。得乾之小畜。本應火災。庚午壬午不應至甲午日而回祿。以夏至後先壬而後甲也。明壬午年巳建甲戌日占功名。得剝之晉。常法以子午卯酉鄉舉。後因鼎革。改丙戌而發鄉科。以上皆驗於獨發。故雖不離用爻。而亦不執用爻也。
如求財遇否之臨而占八。乙卯日而得財。訪友遇遁之節而占七。壬申日而會友。尚有己巳之靜而應於他卯日者。亦或驗之也。靜而獨發。以值以合。動而獨靜。以值以衝。然必雜取用神忌神而當其爻象者。則信無失矣。獨動獨靜之法。則猶古昔之占驗云。
如寅建己亥日占求財。得否之臨。卯財長生。兄破不剋妻爻。主應有財。不得於癸卯而得於乙卯者。日值干支財也。未建丙午日占訪友。得遁之節。應爻在壬申。是以壬申日遇。巳建乙丑日占子歸。得暌之咸。而應丁卯日至。蓋一爻之靜。不惟驗於相值。亦驗相衝。一爻之動。不惟應於相值。尤應相合。決日之秘。仍看用爻。
或曰。獨發獨靜。止為吉凶告兆也。如求財遇財旺而有財。求官遇官旺而有官。行人遇用神生剋而定其遲速。病人遇用神衰旺而決其死生。然後以獨發獨靜之爻定其時則每有驗。此為論之中也。
獨發獨靜可以定時日。察事應。若遂以定吉凶則須審用爻。不可執也。

兩現章第三十
夫用神之兩現。將何主焉。必以其有傷無傷而定取舍也。舍其有傷。取其無傷。則可得一其主也。法所謂用得其用則吉。不得其用則凶。是故舍其無用而取其有用也。若兩求之。則吉凶不定矣。
傷謂旬空月破衝散剋傷之類。
然一動一靜之用。猶有別焉。舍靜取動。以動為事之兆也。不能得用神於飛爻。而求用神於伏象者。舍飛從伏。必以日月動爻之扶挈用之。
飛用被傷。當索伏用。日月動爻與配相生而從。相剋而舍。
後時生旺死絕。亦以不傷之神為論。是故未丑為用而丑空。未實而敗於丑月者。謂未實而丑破之也。
後來日期。取配無傷用神。不可並索。如亥建戊午日占脫貨得大過。遇子月價貴。遇丑月價賤。是論丑破未。而不論建丑也。
夫鬼神之於蓍不妄動。不徒現。必有所告也。是以卜男婚而兩官者。競相求也。卜婚而兩財者。交相與也。詞訟兩官。則非一讞之事。失脫兩鬼。則是三同之偷。仕路兩官。而再加署敕。考場兩父。而復試文章。官主也。父頭也。營謀重之而係兩頭兩主。妻財也。子福也。身命逢之而多福多財。憂害二鬼而戒內外之謀。理財二妻而得往來之息。子孫兩現。而占嗣者。膝下有真假之嗣。弟兄兩現。而占交者。座前有名實之友。
卦中用爻兩現。推之人事。必有其象。用則喜而忌宜備也。
卜居。官遇乃二氏之同居。營葬。鬼遇乃二亡之合葬也。所以戒文書者。父重而有交章之論也。憂官鬼者。鬼重而有連綿之禍也。惡兄弟者。兄重而有繁興之費也。鬼伏鬼為新舊之病。官化官為起倒之詞。
兩現之象。最不易明。故詳列於此。因事求之。
蓋兩現於飛伏者則取較之。兩現於變互者則勿取較也。其升觀二分之卦。八純二土之象。皆有成格。故無煩別論。亦以兩現之法為用云爾。
二分八純。卦有一定。及得於變互者。皆不同兩現之論。

易冒卷之三終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5# 發表於 2009-1-20 16:14  只看該作者 卷四

長生章第三十一
天地萬物。始於無明。絕後而胎也。
無明。即釋氏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十二因緣之類也。絕則無物。猶無明也。胎則有形。猶緣名色也。
三位而生。七位而旺。十位而死。十二位而終始焉。
法不以胎為始。而以長生為始者。以其未現形像也。長生法。金生巳。木生亥。火生寅。水土生申。以掌上順數可曉。
其所取用者。莫重於生絕。故金遇巳而不剋。土遇巳而不生。
十二位取用。最重生絕二端。即五行生剋。不及生絕。故金遇巳而得生。土遇巳而言絕也。
臨官帝旺。用神乃昌。是故臨官則食祿。天元祿之所授也。帝旺則位中。將星之所立也。長生曰日長。帝旺曰正旺。二者孰能勝之。
天元祿法。四位臨官。即為祿位。如甲木生於亥。順行四位。臨官在寅。是甲祿在寅矣。乙木生於午。逆行四位。臨官在卯。是乙祿在卯矣。丙戊生寅。順行臨巳。是丙戊祿巳矣。餘倣此。將星之法。以中神為主。子午卯酉。正中位也。申子辰。子為將星。餘倣此。
若沐浴冠帶衰病胎養。則不勝五行之生剋。病漸及於不神。養將需於有力。蓋見生吉而見剋凶。是故水敗於酉為假敗。火胎於子為偽胎。木胎在酉。論剋不論胎。金衰在戌。論生不論衰也。
此言十二位。唯長生臨官帝旺為重。餘位稍輕。以五行生剋為斷。
死墓之法。臨死無救。則鄰死矣。臨死又剋。則過死矣。絕亦如之。墓而有刑。如擊如發。墓而無衝。為匿為藏。
爻神投死日月變爻之上。或日月變爻內有一生之。則死而未死。絕而未絕也。既死又剋。則死又剋。則為已死。無生無剋。準剋之半。凡用入墓。喜刑喜衝。
蓋用爻生絕於日辰之上者特重。生絕於月建之上者有分。夫月令也。日天也。輕重緩急不侔矣。
生絕月建。須兼論當生所生生我剋我我剋之法。日重而月輕也。
伏爻生絕於飛。動爻生絕於變。其法猶類日也。然有真偽之辯焉。本卦動爻。難言生絕。故已動傷金而生土。亥發火熄而木榮。有同體之觀焉。
動爻化出之變爻。伏神本位之飛爻。如空如破。則非生非絕矣。故曰真偽。卦爻一本專論生剋。不當參以長生十二法也。故曰同體。
卜筮之道。歸重支神。不分陰陽。同其生死。此其準也。若五行之家。析干支。分陰陽。則陽生陰死。陰死陽生。而長生亦異。蓋五行陰陽。皆投胎於母而後養焉。
丙為日。丁為月。皆投胎於子。自天開於子。而日月昭焉。日月即人物之仰依也。故先以火胎於子為法。養丑而生寅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丙既生寅人亦生寅也。陰陽不可同立。男女不可無別。丁寄生於酉。故下言祖母族撫之。蓋陽干有十二位之用。陰干惟重死生。必欲分求。但以陽順陰逆為法。
既分男女。男順而長生。女逆而寄生。以至臨官食祿之地。乃見其功。
蓋陰陽干支。至臨官而成功。丙臨官於巳。巳即有丙也。丁臨官在午。午即有丁也。
男既長大。應合婚姻。惟寅丙遠贅子辛之妻而戊己者。戊之長生於寅。己之寄生於酉。皆曰祖母撫之。獨此附其姑。然五行或同位。或相間。窮理反經而道盡矣。
丙既生寅而長大。理合擇配。丙合於辛。宜配辛女。當卯無辛。遠逆寄生於子之辛女。贅為夫婦。天之造物。非定有常。火生土而土胎子也。養於丑故戌土生於寅。巳土寄生於父娣丁長酉之姑。而各自成也。戊既長大。宜合癸配。卯中癸水娶之。土生金而金胎於卯也。養於辰。庚金長生於巳。辛金寄生於子。則祖母之族而撫焉。庚既長大。合午乙為妻。金生水而水胎於午也。養於未。壬水長生於申。癸水寄生於卯。壬既長大。合酉丁為妻。水生木而木胎於酉也。養於戌。甲木長生於亥。乙木寄生於午。甲既長大。合予己為妻。木生火而火胎於子也。亥天地之終。子天地之始。巳辛之女。皆是子而嫁終。蓋男女皆自天生。五行或同位。或相間。窮其理而返諸常。可曲盡陰陽之道。法曰。子中癸己更加辛。丑中己癸復陰金。寅中甲木兼丙戊。卯中乙木癸水臨。辰中戊土藏乙癸。巳中丙火戊加庚。午中丁火連乙己。未中己土亦逢丁。申內庚金坤壬水。酉內辛金丁己尋。戌中戊土辛丁位。亥中壬水甲木生。地支內有天干伏。天地人元仔細分。
唯土之長生不一者。以地王起甲申。申中有坤。故土生於申。若分陰陽。則戊生於寅。己生於酉。而金木水火之內。皆不可以無土。始知土德之用。接續五行。分寄而旺。無往而不生者哉。
土神之生。不一其所。土神之位。相雜而處。所以五行不可無土也。

無鬼章第三十二
或曰陽為官。陰為鬼。復曰旺為官。衰為鬼。又曰官鬼為擊爻。為制爻。大凡喜之為官。惡之為鬼。用之陽則官。用之陰則鬼。名異而用同也。卦不應無。亦不宜動。
官鬼不必以旺衰陰陽分。但用則為官。忌則為鬼。然官亦可凶。鬼亦可吉。
動而逢衝。動而有制。動而無助。猶不動也。有而空。衝而散。化而衝。猶不有也。卦中雖無而伏於世爻動爻之下。變而臨於日建月建之上。則無猶不無也。
此辯其虛實強弱之分也。
空而動者。謂之半空。動而破者。謂之全凶。有云吉則不吉。凶則更凶。則以大白虎所臨也。
破本無為。因大白虎煞臨之。其凶愈甚。
其象在天為鬼神。為雷霆。在地為廟宇社稷廳衙。尸骨妖邪蟲蟻。在身為主張權柄魂魄識見疾病。在家為香火主宰宗祖魔倒。在國為仇敵亂臣。在任為爵級。在事為訟非。為祈禱。為夫婿。為阻滯束縛。
六親惟鬼爻為象最多。所謂體物不遺也。
故身命無鬼。謀望失主。處世無恆。功名無鬼。進取無成。陞遷未遂。家宅無鬼。主無君德。耗散多端。謀望無鬼。事無主斷。關說徒勞也。
此言用鬼。鬼不宜無也。
疾病無鬼。須看用爻。用傷則祈禱無靈。用強則不禳而愈。婚姻無鬼。須分男女。女占有少寡之嫌。男占則我非其匹。求財無鬼。須分主客。同本落他人。空拳而我無遭遇也。自逃則易以潛身。捕逃則難於覓跡。失物則勿以誣人。禱祀而神不降。請託而言不從。事以類推也。
此言無鬼。各有吉凶之辯也。
故官鬼者。事之主也。禍之端也。出入行藏。貴乎靜而勿動。興詞搆難。畏其動而即成。蓋凡防害及身。喜其無鬼。求事益己。利在有官。學者辯之。

絕生章第三十三
用爻屬木。申日占而絕。水爻動而生。因名絕生。猶窮地而遇援也。蓋絕生之法有五。用神受日月之剋。遇動爻之生。一也。受動爻之剋。遇變爻之生。一也。受變爻之剋。遇動爻之生。一也。伏用受日月之剋。遇飛爻動爻之生。一也。伏用受飛爻動爻之剋。遇日月之生。一也。此五者皆謂之絕處逢生也。
其不能生者有三。用神自受破散。不能生者一。飛爻動爻生我者受破散。不能生者二。變爻生我者受破絕。不能生者三。忌神亦以參之。
身命。世絕而逢生。雖困必亨。雖夭必壽。文科重父。武試重官。遇之者幾落孫山。終登龍虎。男婚用財。女姻用鬼。遇之者後成秦晉。始則參辰。
鬼為我病。病退復進。用乃病身。危而得安。訟而又訟。官鬼遇日月之生。憂而不憂。子孫逢動變之助。出行世遇者安。行人應遇者還。占仕宦。因參罰而增秩。占貨財將虧折而居嬴捕逃而應逢。如魚脫網。修道。而世值。如蟄飛天。
名謂官爻遇之。利謂財爻遇之。
內卦遇之。家宅衰而將旺。外卦遇之。人口減而復增。內為邦畿。外為政事。蓋國猶家占。
其為吉也。猶旱遇雨。其為凶也。如火復炎。然唯日月之絕為真絕。日月之生為真生。又不可不知也。

合衝章第三十四
聞之和則合。擊則衝。合主事之成。衝主事之敗。吉則宜合。凶則宜衝。筮得六衝。其名卦衝。無往而不散也。言多亂。事多變。行多違。謀多阻也。筮化六衝。其名變衝。占事主無後也。約婚而不終。結義而不信。營求而不遂也。卦衝謂之前衝。變衝謂之後衝。倘前六合而後六衝。又其甚已。
卦衝有三。正卦衝。之卦衝。合處逢衝也。
前合後衝。始繁華而終憔悴。前衝後合。初更張而卒和調。前合後合。夥伴契而訟獄纏。始終結而不解。前衝後衝。謀望難而官非散。親疏背而不從。
爻衝有五。日衝則動。空衝則實。動衝則散。化衝則失。自衝則敗也。爻合有四。靜合為起。動合為絆。化合為援。自合為好也。
化衝。巳動化亥也。自衝。卦中子午兩動也。亦論強弱。化合自合。反是而推。
獨夫六合遇日辰衝害於世應之上者其名合衝。猶功之幾成而敗。財之既得而失。婚之幾從而違。謀之幾就而變。不可居也。不言衝合者。既敗不可成。既解不可交。既失不可得也。即得之亦他應也。
如午建丙子日。占婚得兌之節。卦雖六沖。其日月合世應變成六合。以為始悖而終就。及後二家皆得他偕。此占不成。故不貴也。
且有爻之合處逢衝者。財鬼衝害忌婚姻。父官衝害忌功名。子妻衝害忌謀生。然而視世應衝害者則稍輕矣。故合處逢衝。前賢專主世應也。

隨墓章第三十五
夫隨墓有五。一曰命墓。二曰世墓。三曰化爻墓。四曰卦身墓。五曰世身墓。此五者有輕重之分也。
本命臨鬼而墓於日為命墓。世爻臨鬼而墓於日為世墓。或命世。及卦身世身臨鬼而化入墓爻為化爻墓。卦身臨鬼墓於日。世身臨鬼墓於日為身墓也。
命之隨鬼入墓。乃為大凶。謂鬼命并現也。若現於日月變之位而非矣。
命墓必命乘鬼同現一爻。始真若臨日月變伏。皆非也。
世之隨鬼入墓。自占者凶。代占者忌。視命墓少間爾。
世墓自占代占皆忌。如巳建癸未日占寅命妻病。得大畜之蒙。乃妻命墓而世亦隨墓。後五月妻亡夫亦繼亡。所謂代占者忌爾。
化爻隨鬼入墓。與命墓世墓無差等。而有真偽。火官戌墓。辰日衝而成偽。戌月實而作真。戌空自偽。戌破非真。
化爻墓須分真偽。
卦身之墓。現於卦者是。世身之墓。空於世者非。此二者惟占訟詞獄禁疾病憂疑戶役動作潛逃投充齋戒之事忌之。然遇鬼旺則凶。官衰則減。視世墓化墓則輕爾。
卦身因卦而成。故有身則是。世身因世而起。故世空則非。蓋大小身墓。有忌有不忌也。
且夫月破旬空之鬼。而臨本命世爻之墓。官非災病。見空破而垂斃。斃而又墓。故為凶占。若避患憂害防非。見空破而禍消。禍消而隨墓何凶也。
事已及身。空破隨墓最忌。事未及身。而先事憂防。則空破隨墓非忌。
夫身命逢之。一世應多災疾。婚姻遇此。中途定見刑傷。占分男女命墓也。
不論世鬼。不拘空破。女命墓戒娶。男命墓戒嫁。
求官。履仕途而不反。出行。登平道而遭屯。行人。病於他鄉。產婦。厄於暗室。公役。有桎梏之辱。興造。有妨犯之凶。偷關踰險。而蹈網羅。出族謀差。而受羈紲。
隨墓統忌。若興造偷踰。空破稍可。
求財。被溺於狹邪之地。占穴。或犯夫古塚之屍。
二者只言世墓。
蓋凡以官鬼為忌神者。遇之不祥。空破稍輕。以身命為先務者。遇之亦不祥。而空破反重。此皆以日辰化爻之墓為法。他不同論云。

助傷章第三十六
助鬼傷身。以亡爻受鬼剋。而鬼長生於日。是為引禍以自害。世亦稱身。實世而非身也。
夫世爻。卦之宰也。占之主也。問者之身也。故曰傷身。然官鬼遇空破者弗能傷。世爻逢旺相者弗能傷。
雖曰長生。臨於歲月動變之位者則非。雖長生於日。而巳日之巽。申日之革則非。雖曰助鬼。而午日之坎。酉日之離則非。是以前賢舉申日之離。寅日之咸。亥日之泰者為法。
五行大生謂之真生。巽鬼革鬼非大生。坎鬼離鬼非長生。所以有間。
占身命者認禍為福。比匪為良。因財喪身。貪色亡命。妻妾不賢而歸夫咎。奴僕肆逆而累主殃。
以財為利。以鬼為害。天下之害。皆伏於利。理固然也。
國占。為奸臣聚歛。為宦官專恣。師占。為將病防刺。及自兵之叛。占家者。主人貪利忘害。求益遭損。鬼臨雀起非。臨武被劫。臨虎見喪。臨蛇而驚。娶婦。則主婦不賢。收僕。則主僕。懷叛。若女占夫而官星為用者。遇之反吉也。占官驟陞。占武即發。
大抵用官吉而用財凶。世爻尤凶也。
占訟。有重責之憂。占失。有再偷之慮。投軍脫役。魚為餌鉤。昧事修方。步遭荊棘。求財。有妄求之害。出行。有行險之虞。離塵修戒。障業未除。公役參房。杖笞難免。占監獄。囹圄之災未滿。占疾病。枕席之患未離。奉神神怒。安靈靈哭。占怪怪真。占夢夢實。避禍禍必臨。防害害必至。總之以鬼為忌者。助傷固凶。即以官為用者。亦嫌其剋世。靜遲動速。旺大衰小。惟空破散則吉也。

局會章第三十七
何謂之局。物有始終。故謂之局也。何謂之會。物必有麗。故謂之會也。
生乃物之始。藏乃物之終。既成始終。故謂之局。如卯木生亥墓。未為木局是也。若亥卯未而會。物必有麗也。
夫局會有成不成之分。當明化不化之義。然後得局會之秘也。中神。主也。失其主則不能會。傷其中則不能局。是以火神居會。以午為要。午不失傷。即寅戌失一而亦局會也。傷其始者。局會之力小。傷其終者。局會之力存。終始不傷。局會之力大矣。
始失長生故力小。終失墓藏故力猶存。得三位皆全。其力更大。午會為火。寅戌雖會。而土木本質。則不隨火變也。
局會有三。一曰動會。二曰變會。三曰伏會。則必由日月而懸之也。動會者。週流六虛而皆會也。變會者。交重一爻而相會也。伏會者。發動飛爻而相挈也。
凡局必得日月有一在局。始成動會。如寅建戊戌日。用官得乾之既濟是也。變會如戌建甲寅日。用官得遯之乾是也。伏會如卯建戊寅日。用父得大畜之離是也。
變失始者其局假。伏得生者其局真。是故子變辰者非。午伏寅者是也。日月懸之。懸始吉而懸終凶也。是故申月懸子則是。戌月懸午則非也。
如戌建己酉日。用官得謙之泰。以戌月午變寅爻當成火局。然寅值空。乃失其始。戌月懸午。是墓非生。則此火局休囚。不成會矣。如申建甲辰日。用財得履之暌。子伏申下。財乃長生。申為月建。謂之懸始。則水局旺相。故成會爾。餘倣此。
蓋局會之道雖紛。而生剋之理若一。故失中乃失主。失始乃失生。失終乃失墓。則輕重昭矣。

刑害章第三十八
擬議之三而後刑。故曰三刑。非實有三也。夫刑司殺故曰西曹。由西而始也。三刑之法。以金局之神。而巡西方之位。所謂巳酉丑而乘申酉戌也。金木水火。五行之順也。西北東南。四方之次也。以金木水火之正。而刑西北東南之邪。則亥卯未而乘亥子丑。申子辰而乘寅卯辰。寅午戌而乘巳午未矣。乘則刑之。上下相對。循環相加。此三刑之立法也。孟黨孟刑。仲黨仲刑。季黨季刑。以故有寅巳申。丑戌未。卯子。子卯。辰午酉亥之名也。於是乎有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水局刑木。木局刑水之議。苟曰必三始刑。則卯子子卯之無禮刑。辰午酉亥之自刑。豈必三也。是故三刑之名。不可以三泥也。
孟黨寅巳申亥。仲黨卯午酉子。季黨辰未戌丑。
三刑之法。墓亦賴之。刑則墓開。刑而兼衝。其力更大。
夫墓得刑衝。猶鎖得鑰。故曰墓開。然不及衝。故刑而不衝者輕。刑而兼衝者重。酉建庚申日。用財得困之兌。是謂真刑。
夫刑之為象。於物若獘。於心若憂。於事若漓。猶退神之例。而不旬空月破之凶也。身命遇之。恐骨肉之相殘。婚姻遇之。懼門第之相壓。宦憂內喪。病防帶疾。官剋世而問訟。五剋世而問疏。若世刑而大凶也。
身命。謂世及用爻遇之。男娶謂財。女嫁謂官遇之。
夫害者。奪吾之好為害也。上下四方曰六。故名六害。舉天地之內而言也。相合曰好。相衝曰奪。相惡曰害。是故衝吾之合。則猶奪吾之好。吾故惡之。而與相害也。故子合丑而未衝。所以。子未為害爾。六合則有六衝。六衝則有六害。此六害之立法也。
古亦稱穿心六害。
然有生害。有剋害。其為象也。心惡而面好。外悅而內仇。此相生之害也。我剋彼者。我強而彼弱。志相惡爾。彼剋我者。彼剛而我柔。力被制爾。然亦不及六衝之甚也。然亦必兼合衝生剋而考之。三刑六害。當別用爻。非以卦象云爾。
大抵六害重剋害。剋害重用爻世爻。及應剋世。若姤恆小畜益卦。雖存六害之名。當察其用而權之。

諸星章第三十九
神宿之法。災祥非一。吉凶之驗。別演乃殊。有以天象列星而入易者。有以人事占星而入易者。然要無不出乎午干支陰陽生剋衰旺之情。或年或季或月或日或時或局之例。以辯其有用無用。輕力重力焉。其有星之名。而無所本者不敢列也。
天象如角亢氐房。二十八經星也。如木火土金水。五緯星也。如貪狼巨門。九曜星也。人事。如天喜天醫天廚天獄之類是也。雖星煞雜陳。各有所本。否則俗傳無驗也。
如經星入易。乾之上九降參。又降鎮星。唯歲時身命之占用之。九曜之立。曰貪狼。曰巨門。日祿存。曰文昌。曰廉貞。曰武曲。曰破軍。曰左輔。曰右弼是也。唯婚姻才貌墳塋屋宅之占用之。
法曰日月常加戌。時時起破軍。破軍前兩位。世俗少知聞。兩位即左輔右弼也。斗柄即破軍。如寅建午時占。以戌加寅起至午時。在戌以戌上為破軍。亥是左輔。子是右弼。
紫微垣以危室以分起子也。天市垣以尾箕之分起寅也。太微垣以翼軫之分起巳也。唯造化之占用之。此天象立星之略也。
三垣皆以正月起順行。
天德之星。正月起亥而順行。蓋天之德澤。後天門而降。亥為天門。因以名之。天干天德。寅建在丁。卯在建申。蓋人事天功。陰陽相助也。
天德正月起亥順行干德法曰。正丁二申宮。三壬四辛同。五亥六甲上。七癸八寅從。九丙十居乙。予己丑庚逢。天德即天道。陰陽兩互。撫祐八荒。孟季保生墓之人元。四正用陽貴之協力。故寅內人元丙。天與丁助之。卯內人元癸。天與陽貴。坤中壬水助之。辰內人元癸。天與壬助之。巳內庚。天與辛。午內乙。天與陽貴。乾中甲木助之。未內乙。天與甲也。餘六位倣此。曆日所載坤乾艮巽。即申亥寅巳爾。其土德周偏。故不列天德也。此法用天干。如寅建丁亥子孫發動。以丁為天德也。利用防非。
月德自未而順行。木為廣寒宮。太陰之府。是以始之。天干月德。寅午戌建而舉丙。亥卯未建而舉甲。巳酉丑月德在庚。申子辰月德在壬。太陰之德。亦其助也。蓋以午丁而丙助。卯乙而甲扶焉。
古法以子為帝座。午為端門。卯為雷門。酉為佛境。亥為天門。巳為地戶。申為神門。寅為鬼路。辰為天羅。戌為地網。丑為黃泉殺。未為廣寒宮也。四德俱主福蔭。能逃刑象難。
天乙貴人。有陰陽之別。陽貴。始自天王立甲子而順求之。陰貴。始自地王起甲申而逆求之。貴人之用。不犯對於君王。貴人之行。不踐入於羅網。甲合己而在寅。己以子為陽貴。乙合庚而在丑。庚以丑為陽貴。丙合辛在寅。辛以寅為陽貴。丁合壬而在卯。壬以卯為陽貴。辰為天羅。踰而不入。戊合癸而在巳。癸以巳為陽貴。午為端門。越而弗對。己合甲而在未。甲以未為陽貴。庚合乙而在申。乙以申為陽貴。辛合丙而在酉。丙以酉為陽貴。戌為地綱弗履。壬合丁而在亥。丁以亥為陽貴。子為帝座弗犯。癸合戊而在丑。戊以丑為陽貴。陰貴亦然。
法曰。甲羊戊庚牛。乙猴己鼠頭。丙雞丁豬走。壬兔癸蛇遊。六辛騎猛虎。陽貴用斯求。甲牛戊庚羊。乙鼠己猴卿。丙雞丁豬位。壬蛇癸兔藏。六辛乘駿馬。陰貴用心詳。六壬數巳至戌用陽。亥至辰用陰。未當。當以子至巳用陽。午至亥用陰。易筮不分陰陽。
福星貴人。即食神星也。甲之五遯。丙為食神。故寅為福。乙之五遯。丁為食神。丑亥為福星也。
法曰。甲虎乙豬牛。丙同犬鼠遊。丁雞戊猴走。己羊庚馬頭。辛蛇癸逐兔。壬日佔龍樓。
天廚貴人。祿上生祿。是為天廚。甲之五遯。祿於丙寅。寅上之丙。復祿於巳。故甲以巳為天廚。癸之五遯。祿於壬子。子上之壬。復祿於亥。故癸以亥為天廚也。
法曰。甲丁蛇位號天廚。丙鼠壬雞癸伴豬。乙戊辛干皆向馬。己猴庚虎福神殊。右二星主祿食。
天元祿者。臨官則食祿。甲木生亥。臨官於寅。乙木生午。臨官於卯。丙戊生於寅。臨官於巳。丁己生於酉。臨官在午。陰陽順逆。各以類推。
天元祿法。從臨官而得。四位臨官。即名祿位。如甲木生亥。順行四位。臨官在寅。故甲祿在寅。乙木生午。逆行四位。臨官在卯。故乙祿在卯之類。
天地財。遯甲以戊己為五馬六財。而戊己坐辰巳之上。故正月以辰為天財。巳為地財。順而終之。乃天地財也。
馬。即財也。法曰。正七起龍蛇。二八馬羊家。三九循申酉。四十犬豕牙。子午鼠牛索。丑未寅卯查。遯甲因戊。巳問利自當沙。
文章德業。必臨官設政。三歲後而吾道始昌。因曰文昌。甲祿在寅。踰三位而巳是也。辛則不然。踰三位而當子。子為帝座。弗敢犯之。物不可盈。藏於文庫。是以辛以戌為文昌也。
法曰。甲蛇乙馬號文昌。丁己尋雞辛犬方。庚豬癸兔壬從虎。丙戊揚猴最吉祥。蓋火墓在戌。離為文明。故曰文庫。金墓於丑。金為兵革。故曰武庫也。
位中居尊。謂之將星。故亥卯未。將星在卯。而攀辰鞍。駕巳馬。馬前六害。以警蹕也。害前華蓋。備旌旛也。將後七神。甲士後勁也。而劫煞災煞天煞地煞年煞月煞亡人煞以名焉。是以華蓋為首星。劫煞為尾星。而將衛在中也。
將星法起中神。子午卯酉正中位也。故亥卯未。將星在卯。辰為攀鞍。巳為駕馬。馬前為六害午也。害前為華蓋未也。將後為七煞。自申至寅七位是也。
天馬。即乾馬也。正月午始。循環行之。此星惟利陞遷之卜。驛馬亦從將星而推也。如寅午戌。將星在午。則以未為攀鞍。申為駕馬矣。行人之要星也。
正月用乾四爻為天馬。二月五爻申。循環用之。法曰。正七還騎馬。二八向猴申。三九須從犬。四十鼠相侵。五十一當寅上。六十二定歸辰。天馬文人用。上喪病者嗔。蓋病者馬向天遊。是上喪服也。驛馬法曰。寅午戌。馬居申。亥卯未。馬在巳。申子辰。馬居寅。巳酉丑。馬在亥。
且天喜之為星也。孟春建寅。則喜在戌。仲春建卯。則喜在亥。季春建辰。則喜在子。蓋以成為喜也。喜神之用。遯甲所專。遯甲者。拒庚而藏甲也。惟丙丁制之。故甲己五遯得丙寅。則喜神在寅也。乙庚五遯得丙戌。則喜神在戌矣。
成真之法。寅至戌而成。卯至亥而成。辰至子而成也。餘可類推。法曰。春戌夏丑為天喜。秋辰冬未三三指。喜神法曰。甲己東北乙庚乾。丙辛獨位向坤言。丁壬二日離宮上。戊癸東南喜事連。若喜神值子孫動者出行順利。其他動止亦宜向之也。
天赦與人更新也。作曆之初。首於冬至甲子。故冬以甲子為天赦。春首戊寅。夏至甲。午秋首戊申。刑罪之占。得逢解網也。天解春以寅。夏以巳。秋以申。冬以亥。蓋木絕於申。寅能破之。是為天解。
先王以二至及春秋首日。大赦天下。故後世以是日為天赦。天解。凡以絕為我難。衝則天去我難也。
月解。太陰也。自戌而輝。行南極週天之半。以照北極。故九十月在午。正二月在申也。剪刈根萌。則息非宜喝散。春木根萌在亥。巳能刈之。是為喝散。
月解法。九十月午。子丑月未。正二月申。三四月酉。五六月戌。七八月亥。兩月一位。謂上施下仰。九十月午者。午施子仰也。午自亥極。施仰乃見。衝斷生根為喝散。夏火生寅。用申衝寅。秋金生巳。用亥衝巳。法曰春巳夏居申。秋豬冬到寅是也。
天醫。上帝之司。救療之神也。本在遯甲。相丙而禦庚。即丁神也。好生為心。故不踐於寂滅之地。乃更位焉。週歲而復命。始歲而復化。活曜上帝命司生之神也。因墮帝而出於震焉。為胎育子息之占。
以五虎遯。正月甲遯覓丁神。得丁卯丁丑。故正月以丁卯為天醫。餘丁丑。二月乙遯得丁亥。三月丙遯得丁酉。乃弗居而易丑。故三月以丁丑為天醫。夫酉為佛境。乃寂滅日沈之地。故弗居。四月丁遯得丁未。五月戊遯得丁巳。六月己遯復得丁卯。餘丁丑。七月庚遯復得丁亥。八月辛遯復得丁酉。違酉從丑。九月壬遯復得丁未。十月癸遯復得丁巳。十一月甲遯復得丁卯。十二月乙遯復丁亥終焉。還命上帝。歲復如是也。發微通書。以天喜為天醫誤矣。法曰。天醫正卯二豬臨。三月隨牛四未尋。五蛇六兔七居亥。八丑九羊十巳存。十一再來尋卯上。十二亥上作醫人。活曜法。正月從卯順行。
雷火之煞。大利功名。蓋雷能動物。即長生也。寅午戌月起於寅。申子辰月起於申。是以立之。震為旌旗。煞故起卯。逆征四圉。是謂旌旗。
草木萌生。雷霆動驚。蓋震之德。能普化萬物也。其法正寅二亥三申四巳。循環三復是焉。然網羅同之。上天之為心。惟以生道殺物。是名網羅萬物也。獨捕叛用之。旌旗春卯夏子秋酉冬午。
天耳天目。以子坎為耳垂。以午離為目眥。目視上。故始天門。從亥申巳寅為次。耳聽下。故始地戶。從巳寅亥申為次。耳目司視聽。故動而音信當至。耳目本吉宿。以用則將迎而成。故逆行焉。
以四季行四位。春巳夏寅秋亥冬申天耳也。春亥夏申秋巳冬寅天目也。
天罡煞。寅卯辰巳之謂也。因生求生。謂生作而得生息。亦漁獵之吉神也。天犬吉而順戌。犬獵益宜之。天豬天鼠天牛凶而逆。亥子丑牧養忌之。
以寅午戌月為火局。火生於寅。是謂生而起也。二卯三辰四巳。巳酉丑為金局。金生於巳。是得生而巳也。復寅三而三重之。則週一歲矣。天犬正月從戌順行。豬鼠牛正月從亥子丑逆行也。豬忌畜豕。鼠忌養蠶。牛忌牧犢。嫌值鬼同發。
大螣蛇之別號曰勾陳煞。以其將相衛中王也。暗金以每季藏金局。故巳酉丑為暗金。破碎謂金庫在丑以金局自悖逆而出之。四輪復數之。則失藏聚。是名破碎。為家國之多耗也。
正月自辰起逆行。專務驚滯。暗金以巳酉丑。自正月四輪復數是也。亦名紅紗。產婦之忌。破碎以丑酉巳。自丑月起四輪復數乃破碎也。丑為金庫故始之。法曰。辰戌丑未月在丑。寅申巳亥月在酉。子午卯酉月在蛇。逆破如何財順有。
月破曰耗。大耗而小耗隨之。季廢為荒蕪。月廢為月空。空衰為月煞。
正月起申順行為大耗。起未順行為小耗。荒蕪之法。春巳酉丑。夏辰申子。秋卯未亥。冬寅午戌。月空之法。寅午戌月壬廢為月空。月煞之法。壬水衰於丑。故丑為月煞。亥卯未月庚廢戌煞。申子辰月丙廢未煞。巳酉丑月甲廢辰煞。曆日可考。
物滿而破。破而後開。天賊之義也。隨賊而吠天狗也。其義欲除之執之收之。春之天賊。辰滿酉破寅開也。秋之天賊。戌滿卯破申開也。未坤之府。丑能擊之。故地賊由丑而逆行焉。巳為雙女宮。本熒惑之神也。天燭由此而順行焉。天火即火所胎也。蓋火神順鑒因域。歲三復焉。
法曰。正龍二雞三虎鄉。四羊五鼠六蛇藏。七犬八兔九猴位。十牛子馬丑豬忙。是天賊也。天狗隨之。衝。擊也。地賊。謂穿窬之輩也。法曰。天燭正月起蛇宮。蕩蕩順行數至龍。主火災也。天火以寅午戌月火局胎於子。四域子午卯酉四正也。五九月又起子。故一歲三復。
天官符即臨官之位也。以年局臨官於中宮起寅巳申亥。進三位而復退起中宮。順行九宮。若與鬼動。則成詞訟之凶。陽生曰生氣。陰生曰死氣。以陽主生。而陰主殺也。五子遯七位之庚午。上庚剋甲為官符。是以從午起官符。隨死氣順行為死氣官符也。春寅。歲之始也。法艮卦寅官持世。乃為錘門官符。下而反復是也。
以相指一節起坎宮一白。一節坤宮二黑。三節震宮三碧。四節巽宮四綠。君指四節為中宮五黃。無名指四節為乾宮六白。三節兌宮七赤。二節艮宮八白。一節離宮九紫。乃外九宮也。如子年乃水局臨官於亥入中宮。即十月在中宮順行。即十一月在乾。十二月在兌。進三復退。即本年。正月入中宮二月乾。三月兌。四月艮。五月離。六坎七坤八震九巽乃終。如七月占。若鬼動坤宮。為天官符也。此從年起。生氣正月從子順行。死氣及官符從午順行。歲始若蘇未起。有錘門之意。用艮卦自上而下。法曰。正七虎行村。二八鼠當門。三九居戌位。四十弄猴猻。五十一騎馬走。六十二跳龍門。
絕劇足履。則憂禁怕天獄。寅午戌月絕於亥。巳酉丑月絕於寅。是為天獄。逆踐於地網。為地獄煞也。坎為血卦。丑為刃庫。血因刃上。故正三五七九鼠月。以丑寅卯辰巳午為血刃。刃相對。偶襲奇。復名血忌。血因忌上。故二四六八十臘月。以未申酉戌亥子為血忌。羊刃縱前之利器。勢同荷戈。祿前一位。妻奴所畏。
絕為天獄。如申子辰水局絕巳之類。法曰。正月逢亥二月申。三月隨蛇四月寅。五月循環絕於亥。週而復始定其神。戌為地網。故地獄自正月起戌逆行。法曰。正牛二未三寅虎。四猴五兔六雞災。七辰八戌九月巳。十豬子馬丑鼠來。血忌之星同血刃。針炙占之定不偕。祿前一位為羊刃。如甲祿在寅。則右順卯為羊刃。乙祿到卯。則左逆寅為羊刃。丙戊祿巳。則右順午為羊刃。丁己祿午。則左逆巳為羊刃。法曰。乙逢寅動當為刃。辛見申搖豈不凶。丁己忌巳癸憂亥。兄弟相加偶必重。近世不分陰陽順逆。概以祿前一位為刃。至有誤認乙祿到卯。辰為羊刃之。特為正之。
陽陷於陰曰陰煞。正月起坎之初爻。循環上下。是避害之要也。死而折之。名曰折煞。故寅午戌以酉為折。申子辰以卯為折也。方養未幾。即受暴折。春木養戌而辰折之。是名浴盆煞。咸池煞者。別名桃花。蓋以沐浴為桃花。沐浴敗垢。淫亂敗德。因以名之。
君子為小人之陷曰陰煞。若帶鬼動。當防害也。法以正七寅。二八辰。三九午。四十申。五十一戌。六十二子。即習重坎之象也。以火局死於酉。水局死於卯。如二六十月午為折煞。巳酉丑月子為折煞。如火養在丑。為未暴折是也。法曰。春辰夏未秋逢戌。冬季推來在丑神。蓋以摧尸煞同。亦暴折之義也。小兒忌之。咸池煞以寅午戌月火局沐浴於卯。亥卯未月木局沐浴於子。法曰。寅午戌。兔從卯裏出。亥卯未。鼠子當頭忌。申子辰。雞叫亂人倫。巳酉丑。躍馬南方走。
衰而憔悴。反復悲泣。是名天哭。當墓曰喪門。古墓曰弔客。喪車以絕位為亡人。所乘者。乃喪車也。蓋冬水以巳絕。乘午為喪車。五墓者。即墓神也。故春木墓未。夏火墓戌。三坵者疊土墓上。故春以丑為坵。取第三位之土。故曰三。五者。五行墓也。
憔悴謂衰也。寅午戌月。火局衰在未。巳酉丑月。金局衰在戌。三復悲泣。故正未二申三酉四戌。五復未而再三。因名天哭。以寅午戌月墓戌。亥卯未月墓未。申子辰月墓辰。巳酉丑月墓丑。如正月戌為喪門。則辰為弔客。衝象扣也。法曰。喪車春雞夏鼠來。秋卯冬午好安排。二法皆忌疾病。以土衝土曰疊。自未戌數丑曰第三。法曰丑辰未戌三坵煞。羊犬牛龍五墓尋。
近前曰孤。近後曰寡。而孤寡之煞以傳。寅卯辰月。巳孤丑寡也。前阻曰關。後絕曰鎖。而關鎖之法以立。申酉戌月。亥關未鎖也。
失聚失類。如無依倚。巳丑。前後非類也。法曰。寅卯辰。巳孤丑寡。巳午未。申孤辰寡。申酉戌。亥孤未寡。亥子丑。寅孤戌寡。若男前女後之意。阻絕其前後曰關鎖。法曰。春關牛與蛇。夏鎖龍猴嗟。秋忌羊豬位。冬犬虎交加。
自春建而妄行。不山徑。不從道。遊行四方。往必敗矣。故名往亡。夫寅而卯。徑也。不從而巳。非道也。自卯而辰。自辰而巳。徑也。不從而午而未。非道也。行者之戒也。以子丑寅。而歸孟仲季。非時也。非時而歸。所以忌也。故歸忌名之。絕路空。遇水則路絕。甲己五遯。壬癸加申酉。故申酉為絕路。震仰孟像舟。木絕於申為履舟煞。舟絕則履。故自申起而順為覆舟。衝舟為浪。故自寅起而順為白浪。
正月起寅順行。則二月當行於卯。乃越徑妄行。直遊巳申亥而返卯。復不由徑。直遊午酉子而返辰。復不由徑。直遊未戌丑而窮焉。往亡法曰。正寅二巳三申位。四豬五兔六馬悲。七雞八鼠九辰忌。十羊子犬丑牛危。子丑寅是天地人三才。蓋子月當子而反孟寅。丑月當丑而反仲子。寅月當寅而反季丑。為非時歸忌。後三巡亦然。法曰。寅申巳亥牛相犯。子午卯酉虎相攻。辰戌丑未須防鼠。爻逢歸忌路途凶。絕路空法曰。甲己申酉最為愁。乙庚午未不須籌。丙辛辰巳何勞問。丁壬寅卯一場憂。戊癸子丑高堂坐。如犯空亡莫遠遊。木絕申為覆舟。正月從申順行。寅衝申為白浪。正月從寅順行。
鶴神自天而降。始踐於艮。奇門甲子坎局。己酉艮局。因從己酉下地。循環八方。四維六日而更。四正五日而遷。第四十五日上天而居於房北。復五日而入房中。合衍母之數也。復二日遷南。先陰後陽。合少陰之數也。復三日而遷西。合少陽之數也。復一日而遷東。合太陽之數也。復四日而遷中宮。合太陰之數也。戊申居中然後甲子週矣。若鬼搖是宮。出行是戒。
鶴神。即遊神也。
五符者。即天符也。設政而受天符。天符之前十一神。天曹地符風伯雷公雨師風雲堂符國印天關地匣天賊也。
以陰陽祿起五符。陽順陰逆。週行十二位。蓋以甲祿在寅為法。寅乃五符。墓前陳部曲。部曲即天曹也。未及三位。而復錫符焉。故天符為金輿。地符為玉輦。風伯乃巽位。雷雨雲神驄驅之。未九位而錫大命。乃堂符國印也。亥為天關。子為地匣。置武庫以征不仁。故終天賊。又名陀羅星。弗誤於滿破開之天賊也。此從日起。
罡魁之將有十二。體辰戌而用巳亥。天罡太乙勝光小吉。傳送從魁。河魁登明神后大吉。功曹太衝也。罡魁臨鬼動。禍患暴作。罡主訟而魁主盜也。
天罡正月起巳順行。河魁正月起亥順行。餘十將不司卦內吉凶。故不詳註。
太歲之神。始作甲子。陰陽相扶。吉星居焉。偏黨好惡。凶星立焉。寅為鬼路。故十二年喪門。以寅為始。申為神門。故十二年白虎以申為始焉。飛廉附之。蓋剋我者為官鬼。子受辰剋。故十二年以辰起官符。且居五位。五鬼附之。歲之衝曰歲破。欄杆附之。戌亦剋子。三合喪門。故名弔客。天狗附之。巳為六陽之終。亥為六陰之極。故巳始死符。亥始病符也。陰之扶陽。天之造物。故三元四利。十二年以丑起太陽。卯起太陰。未起龍德。酉起福德。順行為法也。
四利三元法一太歲。二太陽。三喪門。四太陰。五官符。六死符。七歲破。八龍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弔客。十二病符。此從年起也。三元謂上元中元下元也。四利。謂四吉星太陽太陰龍德福德也。巳亥無吉宿。以陽終陰極也。其附四凶。非在三元舊序又有月上飛廉。正月從申逆行。月上五鬼。正月從寅逆行之法。飛廉因白虎亦起申。五鬼因鬼路亦起寅。
古人名星之始。或因事而著。或依義而成。或像象而立。必有所本。其無本而妄傳者。於吉凶無驗。雖多不述也。大凡吉星之行多順。凶星之行多逆。地支之星。以月為憑。天干之星。以日為主。年星雖列。遠而效輕。時星間陳。變而易逝。唯日月之用尊焉。占星之法。各親其類。非類則弗親也。各伺其動。不動則不伺也。然必以用神為主而星輔之。吉以益其吉。凶以甚其凶。而後無偏泥之誚焉。學者辯之。

卦驗章第四十
以爻而取占應者。謂之用神。以卦而取占應者。謂之卦驗。卦驗專於卦而不專於爻也。
以卦名而斷吉凶。昔賢所譏。然古又有以卦義斷而驗者。不可違也。
婚姻忌三衝。則不索用神之衰旺。邦畿征伐忌內反伏吟。而不憑子官。遷居忌外反伏吟。而不憑鬼靜。占病。主屬化墓絕者。雖用旺而凶。此皆先卦而後爻也。
五者尤為專忌。卜者常泥於用神而失之。
是故筮晴雨者。得乾離則晴。得坎兌則雨。非此。然後察父母子孫以為晦霽也。筮墳塋者遇巽風坎水。乃為大凶。以其犯風水而衝也。獨秋後占地得坤。春前占山得艮。反為吉兆。蠱有蟲蟻。井有水泉。明彝有伏屍。非此。然後索世爻福神以為凶吉也。
風水最忌六衝。若卜平地。秋後三氣得坤卦。卜山地。春前一氣得艮卦。反吉。弗論六衝。
出師征伐。遇明彝有覆軍之敗。遇坎蹇困防汔地之圍。若此者。不復論子官也。求財遇萃曰虧本。出行遇節艮坎明彝曰不吉。獄訟遇大壯與夬曰得理。遇坎蹇明彝曰有囹圄。筮病遇明彝既濟豐節而士鬼獨發曰死。
推之京房。萃為缺數。餘卦皆昔賢所驗。
筮婚姻。咸恆節泰者吉。變衝不吉。暌革解離者凶。化合亦凶。後嗣有無。昔筮大畜而得子。筮蒙而得子。筮渙而得孕。曰。腹內懷人也。筮大有同人。及乾與剝而有雙胎。曰。丙戌兩胎於子也。
昔商瞿將如齊。四十未嗣。夫子蓍之。得大畜九三。後有五大夫子。周易蒙訓為童蒙。補遺云渙腹中懷人。以上諸卦。皆憑卦斷而不及爻用。前賢往有成驗。
且有因卦象而取義。因卦義而利用者。如筮國。得否泰。則君子小人可知。得損益。則豐荒可見。筮道業。得艮復咸旡妄而成心學。筮儒業。得賁旅坤離而煥文章。筮科第。得乾震而魁黃甲。上疏。豈宜屯蹇。面聖。最喜晉升。
夫子自筮得旅。筮賁而憂文勝。坤離為文章。震乾得第。皆舊傳也。
如噬嗑之日中為市。而宜於賈肆。渙之木在水上。而利於江河。離以佃魚。隨以駕馬。益以農田。暌以鋤亂。如艮離咸蠱。占蠶而有收。噬嗑鼎頤。占畜而主烹。占起造以大壯為吉。占父母病以大過為凶。防火得離。防盜得坎。防非得噬嗑與訟。防害得明彝小過與損。皆卦忌所列也。
右卦亦舊傳所載時有徵驗。然兼察用象更確。
且有古史所記占驗者。如觀之否。而媯育嗣於姜。歸妹之暌。而晉依秦婚而復國。
陳敬仲奔齊。後大為田氏。晉公女為秦穆夫人。後依秦而復晉。
困之大過而夫隕。不利室家。出師遇復而射目。不利應敵。
陳文子言夫從風。風隕。不利娶婦。崔氏後敗。射目晉伐楚也。
屯之比而得名。屯之豫而得國。遇蠱而敵敗。遇泰而謀成。
畢萬筮仕於晉。得屯之比。見左傳。晉公子重耳。筮適秦而得屯之豫。秦伯伐晉得蠱。晉公子復國得泰。右卦聊述舊聞。然與金錢筮義。斷亦少殊。不宜執一而斷也。
又有以德以位。配蓍而昌。失德逆天。得吉而亡者。子儀應乾五之大人。晦庵守天山之肥遯。宋祖筮離而違方。明宗得乾而復國。南蒯得坤之六五而反敗。志逆天也。也穆姜筮艮之八二而兆凶。戒失德也。
古人亦有筮吉得凶之事。德不足以配蓍也。先師星元。於出妻者得泰而凶。勸之終合。瞽於健訟者得豫。戒勿終訟。不聽而凶。泰豫本吉。而筮者志凶。則吉凶反應此亦足為占者之戒也。

易冒卷之四終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6# 發表於 2009-1-20 16:16  只看該作者 卷五

類總章第四十一
卜筮之道。因象以見吉凶。吉凶之見。因事以兆趨避。趨避之兆。乃繫用神。用神所擊。殊途而同歸。萬變而一致。辨之不詳。而吉凶趨避。不得其正矣。
此言卜筮大法。以用神為本。
用神之法。或以卦。或以爻。或以內外。或以世應。或以五行六親而考。或以八卦六神而占。然後以年月日時經之。飛伏互變緯之。旺相建生空破散絕進退刑害消息之。大抵捨靜求動。捨衰求旺。捨病而求不病。而吉凶之輕重遲速應矣。
此言用神不一。止執六親者不廣也。
其法先辨卦。後辨爻。卦有卦用。爻有爻用。卦用有八。一內外。二衝合。三反伏。四墓絕。五歸遊。六卦候。七卦義。八卦驗。何謂內外。如占家而內為人。外為宅。內宜守。外宜遷也。何謂衝合。如三衝之卦。天人不交。始終不協。六合之卦。賢親夾輔。人事順成也。何謂反伏。反吟而心反事悖。伏吟而神忒氣分。唯國占師占人宅之忌也。何謂墓絕。如震化坤。木墓未而絕申。離化乾。火墓戌而絕亥。唯國占師占身命住基疾病之凶也。何謂歸遊。歸魂主不出。遊魂主無定也。何謂卦候。候逢旺相。不以日衝而破。卦值死囚。不以日建而興。唯邦畿人宅之占也。何謂卦義。如筮晴雨喜乾離之晴。占墳塋畏風水之卦也。何謂卦驗。如筮渙而言腹內懷人。噬嗑而言日中為市也。此卦用也。故用有取於卦者。先卦而後爻也。
此專重卦體論也。卦候所司者遠。故不以日為興廢。如震當旺相。雖值酉日而震不破。坎當死囚。雖遇子日而坎仍死也。
次辨爻。爻用有六。一世應。二兩身。三六親。四六神。五爻位。六變互。何謂世應。世本應末。世主應人。成卦之主宰也。何謂兩身。一卦身。二世身。卦身較重也。何謂六親。財官父兄子。用之各有主也。何謂六神。龍雀勾蛇虎武。忌之各有司也。何謂爻位。如初為地。上為天。五為君。二為臣。因事有屬也。何謂變互。動則觀其變。靜則占其互。因用而求也。此爻用也。故用有取於爻者。舍卦而從爻也。
此專重爻象論也。
然成卦之主。世應為重。其忌亦有十。有空。有破。有絕。有散。有墓。有動。有合衝。有隨墓。有助傷。有升降進退。空則無成。破則多敗。絕則多困。散則全失。墓則難舉。動則多變。合衝則將成而敗。隨墓訟病之惡地。助傷災患之凶徵。進升如火之始然。退降如木之方落。此其象也。故事須我成必以世。官以官成。文以文成。而世空則不成事。因人得必以應。財以財得。文以文得。而應空則不得。故用有取於世應者。舍卦爻用象而從世應也。
此言世應為卦主。故又詳其所忌。
若萬類之求。六親為用。用不可勝紀也。各以其類求之。有用神則必有忌神。忌則喜靜喜衰喜制。有用神則必有元神。元則喜動喜旺喜生。故六親之中。官鬼多凶。然有無鬼無氣之嫌。父母為勞。然有無父無頭之喻。六親之中。財福為吉。亦為求名之惡客。兄弟無功。亦為子福之元神。此六親用也。故用有取於六親者。亦略世應而從六親也。
此言六親為用主。故須明其元忌。
是以察鬼神之情。莫親於動變。變能剋動象。動不能生變象。動能生本卦之靜爻。變不能剋本卦之靜爻。變爻空破死絕。動爻不受其生剋矣。動爻空破死絕。變爻生則救而剋愈凶矣。唯一爻獨發。尤貴知微。此動變之當察也。
此言用爻之後。動變為重。變爻止與本動爻為生剋。近泛及本卦靜爻者非。
搜用神之方。莫備於飛伏。伏剋飛者出。飛生伏者得。飛剋伏者滅。伏生飛者沒。飛伏比和者拔。飛神空者易擢。伏神空破死絕者不舉。而出不出分焉。是以伏神滅沒者。雖臨日月而不取也。飛神破散。伏神雖生旺而無功也。先用世下伏。次動下伏。次靜下伏。此飛伏之當搜也。
此言用爻之求。飛伏為詳。雖臨日月不取。止用虛懸日月也。此滅沒破散。言其靜也。
定旺衰之權。莫專於日月。日月之象。為君主。為將令。爻神孰能忤之。故雖旺動世應之爻。莫不咸服其化。日月剋之。動變生之。云貪生而忘剋。動變剋之。日月生之。如被溺而得援。日建不受三旬之破。月建不落一旬之空。化剋破而無傷。空退而不礙。故月建以旺相休囚死之法為主。須知金生之內有剋。土絕之內有生也。日將以長生十二法參之。月衝破。日衝散。月剋重。日重絕。日有隨墓助傷。而月則無也。故日尤親。此日月之當權也。
此言旺衰專憑日月。月重旺相休囚死五法。日重長生帝旺墓絕也。
於是而辨其合衝。有卦爻之分。卦六衝。始即衝也。合處逢衝。衝其中也。合處變衝。衝其後也。若爻合而衝。成而解也。爻衝而合。戰而和也。動合而絆。靜合而起也。故合法有三。有生合剋合刑合。蓋生合吉。而剋合凶。刑次之。衝法有五。相扶而衝者。謂之暗動。一也。相絕而謀者。謂之散。不及暗動。二也。相胎而衝者。我剋為動。剋我為散。三也。胎絕之衝。旺相為動。休囚為散。四也。暗衝之散。勝動衝之散。動散無暗散敝。五也。暗動之象吉凶禍福。隱然而來。暗散之象。吉凶禍福。默然而去也。自衝有三。謂卦內動爻自相衝也。力相敵者皆散。一也。臨日月不散。二也。一旺一衰。則衰散而旺動。三也。此合衝之當分也。
此言合衝輕重。衝法尤詳日衝本篇。
於是而辨其月破旬空。旬空之法有八。月破而空。謂之壞空。一也。月剋而空。謂之全空。二也。月生日剋。日生月剋。謂之剋空。三也。無生無剋。謂之安空。四也。日月獨生。謂之半空。五也。日月生扶。謂之旺相空。旬內空而旬外實。六也。日衝則實。動空則實。月建臨之則實。皆謂之填實空。七也。動空而遭破。縱動無功。空衝而遇絕散。雖衝不力。八也。若伏藏之空。陰陽之空。旬首旬尾之空。數學所有。然非所深論也。月破之法有三。破臨鬼動而凶。破臨動衝而無。一也。臨日不破。二也。遇時不破。三也。此空破之當分也。
此言空破深淺。遇時月破之爻。及後值月而不破也。
於是而參之刑害局化。刑害之法。仍權於五行之生剋為輕重。子卯之刑。刑輕而生重也。酉戌之害。生深而害淺也。蓋刑為恥辱。害為怨離也。局化之法。局用其中支。化重其日干。故我遇破空絕散。是云徒合。有寅戌而無午。是名假局。六氣用常。五運用特。爻干不發。則無運本。日干不合。則無化因。此刑害局化之難執也。
此言刑害局化四法。參用而不可執也。
於是而參之六神星煞。六神之用。必以六親為本。子孫駕青龍而稱慶。元武失官鬼而非偷。星煞吉凶必以爻神為本。貴人見而官文兩陷。未遂凌雲。子孫空而天喜作臨。豈皆夢日。此六神星煞之難泥也。
此言六神星煞。參看而不當泥也。
合而論之。則用神為獨重。嘗總其吉凶輕重而辨之。蓋十有八法焉。一曰日神。二曰月將。言用臨日月也。三曰旺。日月之扶也。四曰相。日月之生也。五曰生生。言貪生忘剋轉轉來生也。六曰變生。七曰動生。變生親而動生疏也。八曰安。無傷而無泄也。八者用神全吉之象也。九曰有玷。或日剋而月生。或月剋而日生。吉之半也。十曰旺相空。吉之又半也。十一曰安空。有生無剋。求多不得而未至喪也。此用神半吉之象也。十二曰泄氣。謂日月動變。皆泄用神之氣。物不生矣。重於安空。有生僅全。有剋乃沒。十三曰死旡。雖不遇空破。而日月動爻。或一再剋之。而無明暗之生。亦重於安空也。十四曰日破。日月剋傷時令休囚。爻神被衝。破其半矣。又動於死旡也。十五曰月破。破而尚存其質也。十六曰剋空。日月動爻剋之且空。是無敕也。十七曰竟無。謂日月飛伏變互。皆不得其用神。又動於剋空矣。十八曰散。謂動逢日神變動之衝而散。雖救之無從。是謂大凶。此用神凶陷之象也。本此而精研之。而後吉凶之輕重無惑矣。
此看用神十八法。最為卜筮之要。唯竟無若當時相。及一象來生。猶勝於死旡。
明於此而吉凶之占。刻期而定矣。刻期之法。卦無用而值日成。爻忌動而填用滅。主象空而衝可獲。用爻旺而墓乃收。絕逢生而出焉。衰遇扶而成矣。
此定日刻期之秘。忌神動而用避之。佳其避也。後用值填實。反宜慎之。
明於此而先聖之旨。無遯情矣。先聖之旨。未索其善而先索其不善。未搜其利而先搜其不利。蓋既無其不善。而後索其善而善之。既無其不利。而後搜其利而利之。此卜筮之秘也。瞽以涼德。不幸而盲於目。幸從師友得聞聖賢之遺書。竭神明之通變。敢自惜其一得。而使微言遂成絕學乎。唯後之學易者。毋以小道忽也。
此總看卦爻用象大法也。

國事章第四十二
內詳遷都、建廟擇后、立儲、改制、享國諸問
為國之要。必以進忠良。為萬民之福。故福爻不可失也。必以退奸宄。去四海之疾。故鬼象不動也。
凡國占皆喜福臨。而惡鬼動。此其大象也。
是以內為邦畿。外為人民。卦宮安旺而國祚長。爻象合和而宗社久。衝莫見於正之。合莫被於破害。則天下和平。而國家奠安矣。
次觀旺衰動靜合衝。
皇陛親占。以世爻為主象。宜臨日月生扶。臣下筮國。以九五當尊位。忌隨墓空破。親占而應合世者。后德著於膠木。臣占而二持福者。母儀冠於掖庭。
臣子占五為君。二為后故云。
推之爻位。初為國本。二為士人。三乃萬方之守牧。四為九州之屏藩。上為宗廟之爻。俱惡鬼而喜福。喜安旺而惡動搖。推之六親。鬼者。國之患也。又為巨寇。福者。國之儲也。又為良臣。財者。國之賦也。又為閽寺。兄弟者。國之聚斂也。又為宗支。父母者。山川城郭也。又為詔令。
觀其所臨所屬。如鬼動乾宮。西北有事。福臨三位守牧得人之類。
是以鬼空內而無內釁。鬼發外而有外攘。近五而防僣臣。附三而戒酷吏。患在二而士橫。患在初而民困。虎官不發於金鄉。則無干戈。武鬼不揚於水地。則無泛潦。如火鬼螣蛇。歲憂火患。土官朱雀。年慮蝗災。
凡鬼發內外。何宮何位何屬。皆宜慎之。幹蠱防奸。廟筭當豫也。
子孫遇木而旺相。歲稔桑麻。妻財遇土而興隆。年豐田野。父母值巳午而見。當啟文明。子在青龍。則文士彬彬。子臨白虎。則武功烈烈。動朱雀。善彈劾之章。搖元武。懿宮闈之德。勾陳得田畯之喜。螣蛇藉使臣之力。
凡福臨五行六親六神。俱是禎應。故福搖元武。亦為後宮之美。
如問遷都。猶遷居也。當以外旺為憑。鬼興為忌。如問建廟。猶奉靈也。當以三衝六壞鬼動鬼疾鬼剋為忌。
遷都建廟。皆忌貞衝悔衝。合處逢衝之例。六爻太廟所屬。故不可破散。鬼為太靈。故不可鬼動鬼空鬼散。及鬼剋世也。
擇后猶婚姻也。財在何宮。當應何所。
如財在中爻。當得晉女。財在內卦。當應本都。
立儲。喜子孫跨於日月。改制。憂官鬼發於強梁。若占享國幾何。以歲為紀。有歲則一位一元。再之亦一位一元。然必考其本宮之旺衰。鬼象之動靜。方可推而定也。
歲司年曆國祚。如己亥年。得丁亥太歲。有六元之運。又以內卦參之。鬼動權之。方可推也。
聞之先賢曰。以正得國。以德守國者常。以有得國。以暴守國者不常。天命之矣。寧俟筮哉。且天授之學者仁知。人授之學者象數。安能以人授之學測天命之微。唯述舊聞。以備昭格。占者慎之。

軍機章第四十三
內詳立營攻守水陸遲速。遣將用計。拜將用間。問守問戰問款降時日防守防刺行剌內應火攻。因糧對戰。沿勦求援求濟救援守城敵來被困等問。
國事之大。莫大於用兵。古聖爻慎之。蓋盡人力以應天功。亦嘗謀於蓍而作外也。出師之要。先分彼我。形成主客。專以世應為憑。統論安攘。則以福鬼而斷。世為我。應為敵。喜世強而制應。福為兵。鬼為寇。宜子旺而剋官。廟筭勝負。於是見矣。
兵占先觀世應。世剋應則勝。應剋世則負。世應比和則勝負等。世生應者我怯。應生世者彼讓。復考子孫為我兵。旺相發動則勇往。休囚空破則不振。鬼為彼賊。旺相強梁。休囚披靡。如世壞。雖剋應動子孫。亦曳甲而歸。若應壞。雖剋世動官鬼。亦奪旗而返。
如問立營下寨。官危憑鬼。而內卦母墓絕反伏空破。犯則麾幕不安。兩象母衝擊。犯則將士離心。不可次舍。
筮兵次舍。最忌鬼搖。恐為敵人劫掠。最惡內卦巴疾。及六衝。上下乖離。
問城攻守。兵行水陸。戰利遲速。及遣將用計。意在必勝。皆以世應占之。若朝廷拜將。及擇人用間者。乃三軍之大任。必仁勇達變當以賓應辨也。
六占皆論勝負。惟忌世壞及應剋世。而隨官入墓助鬼傷身。主有覆軍之敗。唯用間不同類於囑托應爻空破散絕。機謀泄淈。應爻剋衝世位。乃反奸之徒。君蓍將任。亦如用間之法。蓋古之用兵。莫大於求將。莫難於用間。或內結骨肉。或誼兼師友。故用賓應也。
問守問戰。當以勝負分彼我。問款問降。當以忠奸應爻。時日。利戰得時而我利。防守。無虞鬼動而來侵。應剋世為蠶食也。
得應壞世剋應則成百戰百勝之功。世壞應剋世則忍三戰三怯之恥。敵降於己。己款於敵。皆察應爻真偽。忌應剋世。若卜日時之戰。如用兵於秋時。則利金爻持世。出師於亥日。則利火爻屬應也。
防刺。鬼為刺客也。惡其動。行刺。應為所刺也。好其疾。
若隨墓助傷。防刺大凶。鬼動鬼剋世亦凶。惟空破為吉。行刺應壞敵人數盡。可以得志。或世壞隨墓助傷。敵人雖滅。我亦隨亡。或鬼興而世旺。敵雖刺我。我數未終也。吉內藏凶。凶中有吉辨之。
用應。如用間用火。如用計鬼動則謀敗焉。因糧於敵。截餉於途。財旺則計得焉。
內應可任。法如用間。但不可鬼動。則功未成而先敗。用火法如用計。務在勝負。然水火為民害之大者。亦忌鬼動。或謀泄流禍。
蓋或寇有地而用應。寇無地而用鬼。是以兩軍對迎。法世應之剋生。四野勦除。度鬼福之強弱也。
若據城郭。成兩軍之勢。則考世應生剋虛實以為勝負。如流寇無定。必四向勦滅之。則論福鬼強弱。
飛檄求援。應疾則為不援。剋世則為不軌。上書求濟。六衝五疑。君象衝剋世爻。則不充濟。同仇相援。則如用師也。
應空破散。則無周急之情。應剋世爻。非惟不援。尚有他奸也。五爻空破散絕。謂之五疑。蓋五爻為君。剋衝世爻。恐逆耳不允。彼困我救。斷如用師。
筮城慮破。鬼動鬼剋則危。筮敵來期。應剋應動則速。筮軍被困。世墓世傷則凶也。
若患破城。不拘父母。反專官鬼發動剋世則危。
故兵法不一。象理非二。凡主帥空而中軍折。賊首空而敵人逃。生我之動爻。喜有援兵。剋我之動爻。惡其助敵。猶有彼雖敗而不能勝彼。謂其有生也。己雖傷而不能害己。謂我有扶也。全盛而衰。將靡而起。進退反復。存乎神爾。
主帥謂世。賊首謂應。全勝而衰謂動衝。將靡而起謂絕生。
惟鬼不可得時勢。恐其害成。不可遇長生。恐其難滅。不可臨胎養。恐其方興。不可暗動。兼伏鬼剋世。恐其謀刺。不可上下剋世。恐其內應外通。
上下鬼剋世。即內外鬼也。
欲視賊人之佈何策。用何兵。進何道。我將何以應之。何以克之。何之取之。俱驗五行八卦消息而已。故鬼動內而防間謀。鬼發外而慮野戰。鬼動乾宮。伏兵於廟。官興巽卦。匿從於林。坤鬼是戒納降。震鬼非當卻叛。艮忌岡陵之困。離憂市井之攻。兌母信其說口。坎母聽其誘語也。
此言八卦取象。蓋鬼之所現。即敵之所謀。坤順鬼動。其降非真。震振鬼搖。卻叛必變。兌為口為悅。則說言必詐。坎為耳為陷。則卑辭必謀也。其餘類推。
火鬼動非劫寨而謀於縱火。水鬼動非水淹而計於囊沙。金為流矢之凶。木為膠舟之詐。土為平原之戰。起於離而南來。發於坎而北犯。艮坤敵出於山阜。震巽寇自於豐林。乾以老弱驕吾軍士之心。兌以子女惑吾兵卒之志也。
復言八卦及五行取義。或云木有生兵。土有坑陷。夫敵進退佈策。惟深心測度官鬼情形。取象取義。可得之矣。
子孫動水。則利於水戰。福神動火。則利於火攻。土以砲石勝。金以弓矢勝。木以舟車勝也。子動坤宮。屯兵相助。福興震卦。壯士來歸。乾為丈人之良謀。艮為少年之秘計。坎當外示其弱。離當內示其虛。兌當飾以卑詞。巽當勇於趨進。皆發子孫。而取勝也。
兵占福臨皆吉。或屬五行。或現何宮。各以象推。
然父母為彼我之機關。妻財為彼我之兵甲。弟兄為彼我之埋伏。鬼為賊眾。子為將士。考生剋衰旺以分美惡也。
兵占六親之分如此。父母為計策。亦為軍師。
是以鬼臨吉神。縱吉而不吉。福居凶煞。縱凶而不凶。且有子化官者叛。官化子者降。飛伏官而隨滅隨起。內外子而屢戰屢捷。陽為正兵。陰為奇兵。子孫官鬼以別其利也。合則結。衝則絕。靜應守。動應攻。常聞決策在人。成謀在天。蓋筮蓍之從。鬼神之情。喜直而惡曲。輔仁而伐暴。占者鑒之。

天時章第四十四
內詳占雷占風占霧占雪占水占冰六問
晴雨之占。不可以自試其術。而輕瀆鬼神。如亢旱而求雨。霪雨而祈晴。心切民瘼。聖賢來告矣。
凡有所占。必宜分請。卜晴者。法以子孫為日月。蓋日月照臨。萬寶以成。故取財元也。或當於發動。現於旺相。值於日月則天將霽矣。
分請。謂意在祈晴。意在祈雨。晴以子孫為用。雨以父母為用。則易辯也。
卜雨者。法以父母為天地。蓋天地閉而日月掩。父動子傷。故取子忌也。父母旺動而雨速。衰動而雨小。衝散將雨復晴。暗動雨將作。月破作而無雨。化剋將止。化子孫雨中日月。化兄弟雨後風生。化鬼則雷雨並至。化父則霪霖更作也。
祈晴察子象。亦同此推之。不出旺衰動靜合衝而斷也。
古人常以水為雨。火為日。陰為晦。陽為霽。世為地。應為天。未為盡善必察子父臨水火陰陽世應之位。而後定焉。若執而言之。則夏必多晴。冬必多雨。甲申午空不晴。甲寅子空不雨哉。是以夏火父動而雨霖。冬水子興而日出。不可惑也。
此言父母子孫為重。水火陰陽不能泥也。如午建辛卯日占晴。得暌之未濟。雨至己酉日方霽。則可法矣。
雖云父雨子晴。而有卦象合衝之法。則不拘於二者。是故得乾離者。日月照於九天。得坎兌者。滂沱遍於四野。此從卦斷也。夫六合則雲迎而雨降。六衝則晦散而日升。先衝後合。晝晴而夜雨。先合後衝。朝晦而午霽。此從合衝斷也。故從合衝斷。則用神為輕。從卦象斷。則合衝又輕。不可不知也。
此言卦象及衝合為重。父母子孫不能執也。如申建甲寅日占雨得旅。次日大雨。卦雖無父。因六合而乙卯值父故也。
天地之鬼神曰雷霆。以官鬼象之。天地之呼吸曰風雲。以兄弟像之。生育我者天地。以父母像之。滋百果草木之生者日月。以子孫像之。收天地之陰晦者虹霓。以妻財像之。
鬼神為雷霆則雹同推。兄弟為風雲則沙同推。
筮風有無。惟以兄弟之衰旺。筮風順逆。當以比肩之剋生。霧以比肩。雪以父母。喜而求諸有。忌而求諸無。兼攝他事。又以義起。
如子建丙申日。客來憂雪得無妄之否。是日不雪客至。乃用卜行人。應剋世故來也。若以父動為雪則惑。大抵用神在占者意之所重。
冰與水。駕舟者常占。若父旺動。水平行而長驅。如父破空。冰連結而不進。蓋舟車以父為用也。
冰水無阻。舟車易進。冰水有阻。舟車難前。故反以父母為用。如占久晴害田。久雨害蠶。則財福為用。餘以類推。
叩天何日雨者。父母逢生遇衝所值之期也。何日晴者。子孫當見之神也。而占法或以月卜。或以日卜。或以旬卜。或以時卜。不可溷也。如巳爻子孫。巳日晴。而後巳日雨者。故宜分請。問天道者。當如是也。
當見。謂干支皆值也。如庚辰年。瞽初遊武林。霉雨不止。午建甲申日。顧觀察憂民禾命占晴。得漸之渙。申動子孫。當日不霽。及丙申日子孫當見。而後大晴。然卦內無財。秋成應饑。蓋其屬意占晴。意在秋成。故無財亦驗爾。天道渺茫。晴雨非遍。常有河北霽而河南晦者。是以占所占之地。禱所禱之期。分請之法。宜如是也。

歲事章第四十五
內詳豐荒田蠶兵凶疾疫水旱分野諸事
歲之成熟為豐。時之安平為泰。夫豐所謂天施地育。物阜民饒。故取用以財。蓋萬物以財為象也。是以財有氣而五穀登。財無病而百果結。
占豐歉以財。占治亂以鬼。此歲占大象也。
財實火木。利春夏之耕耘。財值水金。宜秋冬之樹值。子空則蠶婦徒勞。財陷則農夫失望。
以時以象言之。子為蠶。田為財也。
夫鬼為時之禍患也。宜靜不宜動。動則四方多難。最不利於金官。恐干戈滿地。亦不宜於土鬼。防瘟疫流行。水為淹沒之災。木為桑麻之難。火為焦枯之患。及炎火之憂也。
動兼螣蛇。非妖興閭里。則痘損嬰兒。動兼勾陳。非螟蝗害稼。則土地多荒。動兼白虎。非兵革頓起。則虎豹來遊。動兼青龍。寒曝失時。而花果謝實。動兼朱雀。主流言橫議。而民口難防。動兼元武。主雀耗鼠竊。而弭盜無術。是以五行六神。皆不可值鬼動也。
龍本屬吉。鬼擾起凶也。
財化鬼者。薄於西成。鬼化財者。難於東作。官化子者。則有致治之政。子化官者。則有兆亂之機。
鬼化財。雖難於東作而有收。不如化鬼之甚也。
若筮天下。則豐歉不均。所以動於巳而楚荒。搖於震而東亂也。
乾分冀州。坎分幽州。艮分青州。震分兗州。巽分徐州。離分揚州。坤分荊州。兌分雍州。中為豫州也。蓋中宮附入坤分。如九星天禽。附入天芮之意也。子分齊。丑分吳。寅分燕。卯分宋。辰分鄭。巳分楚。午分周。未分秦。申分晉。酉分趙。戌分魯。亥分魏也。蓋鬼動是分。則是地多難。其所在所臨之宮爻。亦有小厄。但靜則不甚爾。
是以鬼從初而物殺。鬼從二而民瘼。鬼從上而天怒。鬼從三而吏苛。於五君憂。於四臣辱。其法惟以財實為豐穰。鬼動為荒亂。其義如此。
鬼動是位。妖作是處。雖靜不凶。亦有小疾。

身命章第四十六
謂我身受命於天也。此宜有專問。則授命如響。內詳壽夭富貴道業妻子趨避大限小限之法。
告聖賢曰。我生成敗得失亨困何如。即世爻不可病也。世爻不病。則成而不敗。得而不失。亨而不困矣。故曰。世乃平生之本也。
一生成敗。獨世主張。無休囚傷退謂之無疾。有空破散絕謂之有病。若父子夫婦弟兄請占。當分用神。
隨官入墓。助鬼傷身。常防病患。伏吟反吟。化居墓絕。難免迍邅。正衝悔衝。合處逢衝。終多得失。此平生之概也。若有專筮。則有特告焉。筮曰。壽夭何如。則破散空衝定之夭。日月旺相定之壽。旬空限絕。天剋地衝。是共考終也。推而深之。雖日月可知也。自占憑世。六親憑用。舊專執父母為壽者非也。
旬空。謂後來年旬空。限絕。謂後來行絕限。如戊子生人。丁丑寅建為辛亥日。占自壽得師。世爻絕亥生寅。其壽未已。及戊子年孟秋令寢。乃甲申旬空午。子歲破午。十年後行午限絕亥。庚申又破寅生。是以終也。餘倣此。
筮曰。我能貴乎。官父貴之本也。以學而得名者。必父爻之高朗。以功而得名者。必官象之昌隆。以位而卜其祿之尊卑。以會而卜其成歲月。以八卦為方隅。以五行司屬。以六神為班列。金為兵刑。水主河海。土主稅賦。火主禮儀。木主考工。乾為西北。巽為東南。三為守牧。五為臺省。龍為文翰。虎為武衛。雀為言路。元為水利。陳為地土。蛇為使節。生旺則得。死墓則失。而官制代更。則隨義而起也。
以文章取進。則專用父母。貢舉亦然。以事例擢拔。專用官鬼。從武襲爵亦然。官立四五之位則顯。文臨當現之年則第。官值生旺之歲則拜。五行為司。八宮為方。六神為職。六爻為級。
筮曰。我能富乎。財福富之本也。生平之揮難者財。旺財有餘。生平之安樂者福。強則多慶。惟有財而無福者富而憂。有福而無財者貧而樂。然必以身受之。故世爻不可傷也。
問富貴先看世象生旺。世空無歲。世破不享。世散絕則不終也。
且問道而忌六衝。問妻而忌財陷。皆不可以世空也。問子而忌子虛。旺相則多。休囚則少。空散則刑。剋衝則暴。帶吉神而賢良。加凶神而頑劣。跨身世而邁種。登日月而昌榮。占弟兄者亦如之。
若世爻被子孫衝剋。則男女忤逆。凡問父母更有兄弟否。則視兄弟。其他皆卜子孫。
如問趨避。則福為我所趨。鬼為我所避。官鬼剋世者。不以貴言也。火鬼剋身而憂焚。水官傷世而患溺。帶白虎則避兵凶。加元武則防盜賊。雖青龍亦恐惑於酒色也。所以鬼屬之物不可食。鬼發之宮不可適。丑鬼成牛。卯鬼戒兔。戌為瘋犬。午為狂驢。鬼發兌而毋妮少婦。鬼發乾而毋近老僧。鬼發雀符而防官非之擾。鬼發陳蛇而招輕諾之凶。發於離而目翳。發於震而足跂。於金則病肺。於火則病血。鬼發遊魂。而莫徒於新所。鬼發歸魂。而莫還於舊鄉。生合世之方宜往。剋衝世之方宜回。生合之人可交。剋衝之人宜遠也。
以五行六神八宮諸星及十二支所屬鬼動。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而趨避得矣。
夫艮發子爻。利修身於山谷。乾興福象。宜砥節於朝堂。巽求花果之財。震覓舟航之息。兌以酒食之資。坤以莊田之益。動於木上。應守業於桑麻。搖於水中。宜治生於江海。火向鑪煆之肆。金趨玉石之門。而土惟誠信耕耘可也。常謂虎財宜屠。雀財宜優。龍財宜樂。麟財宜技。蛇財宜商。武財宜肆。無財而有官者。技善巫醫。無官而有財者。運宜商賈。
福乃財之源。財乃利之主。故財福所適八宮六神五屬。皆為資生之處。功業之鄉。如子發乾宮。殿折庭諍。亦無禍也。不可以子動傷官為言。若專問仕途。仍復為忌。
世臨子孫者。恬澹寬和。宜僧宜道。世臨官鬼者。英雄勇悍。宜武宜文。世臨父母者。是謂生我於勞。對臨妻財者。是謂溺我以豫。世臨兄弟者。是謂義利相勝也。
父母為勞碌之神。故像操持。妻財為饒豫之像。故戒驕溺。弟兄以義相親。以利相疏。古者義利持中。否則主貧也。
世折於木者。修仁以植之。世崩於土者。立信以培之。世空而安者。莫若離塵。世空而動者。莫若奮志。動而衝散戒驕盈。動而生扶善結納。
此勉人遷善之法。蓋五行具五常。木仁金義火禮水智土信是也。設如水爻持世。或遇空破散絕。謂於仁有虧。非夭即疾。苟能修仁以植其木。則夭疾可延也。其他類推。
無父母曰孤而依。無子孫曰獨而繼。無妻財而有子孫者孕於他婦。無父母而有弟兄者胞於異母。官坐世者夫綱整。財坐應者妻德備。卦空破而出寒微。宮旺相而產豪富。官父伏而有氣者。成名於暮年。財福藏而無傷者。起家於晚歲。
無六親。此言其大象。或傷於前。或損於後。不可執也。
兩官者兼銜之官。兩父者再試之第。兩身者再立之基。兩財者再婚之約。兩子孫者男女嫡庶。兩弟兄者手足同異也。
其詳備兩現章中。
變官而登日月之上。則是意外之官。變財而入旺相之中。則非望內之財也。動剋世而多尤。動生世而多助。進神則禍福愈彰。退神則吉凶漸已。用神遇絕生者。先困後亨。用神遇有無者。始華終悴。
此言吉凶徵勝之道。卦無官鬼。非善求名。若變有日月官爻。當應特遇爵祿。世財逢絕。生平失利。如或長生。則先敗而後成。蓋動生世。好我者多。動剋世。惡我者眾。
猶有犯六害而手足參商。犯三刑而骨肉仇敵。貴人文昌天喜天祿及諸星有吉。亦必因吉而後求之。羊刃天賊官符天獄及諸星有凶。亦必因凶而後索之。語云。八卦成例。五行先之。六親隨之。六神象之。諸星輔相之。吉凶相稱。扶陽抑陰。遏惡揚善。而後可以筮趨避之驗也。
此言星煞吉凶。若用神得地。然後以吉星符之用神失位。然後以凶星象之。如丙戌子建戊申日。戊午生人。占身得小過之艮。世命投墓。本主壽夭。其午上有天賊元武羊刃大白虎之臨。後戊子季秋為賊所殺。可見因其凶而像之也。倘或身命求貴。官臨日月。而同白虎羊刃。則應太阿可握。兵銜可操矣。故曰。六神像之。諸星輔相之。法宜如此。
大限自貞之初爻。以順巡乎悔之初爻。悔之初爻。以順巡至乎伏之初爻。伏之初爻。以順巡乎貞之初爻。陰陽之數。九變乃還。故九十復歸貞初。三世再始。無變從互。去閏從時。有言胎元體骨之別。乃謂初生。筮而以告也。年五十而筮之。則所往成敗利鈍以歷。吉凶何求。易云占事知來。則必以所筮日時而始推初爻也。其吉凶以空破為危。衝散為戒。遇用為得。會忌為失。生合則順。剋衝則逆。五年中加以小限齊之。是筮之日而始發於世爻。順而上下。週而循環。一年一位。其吉凶亦法式於大限。而再以歲齊之。其吉凶以虛而喜實。絕而喜生。無而喜見如此。
法曰。大限五年一位。始自初爻。小限一載一位。起自世爻。彌月嬰兒。筮用此例。其餘少壯皆以所筮之日時。起大限小限於初爻世爻也。無變用互。從時以占時節氣為準。如今占驚蟄。則以來年驚蟄為一年也。閏不筭。易之所謂占事知來。不占往也。大限以小限參之。小限以歲月參之。虛宜實。絕宜生。無宜見而已。大小之限。俱忌空破散絕剋衝及忌神之地。宜日月旺相生合及元神之鄉。如巳丑寅建庚午日。己巳命占貴。得損之剝。卯官發見。當第辛卯。然大限巳文書化未兄弟。小限三年在子。是歲失利。後甲午榜。大限在卯。小限亦在卯。乃元神之鄉。其年中式。餘倣此。蓋大限小限流年。必先考流年之用忌。次詳大限之休咎。復索小限之吉凶。其輕重有等級。占者審之。
蓋其限同也。其占殊也。是以筮上而用於父母。伯叔同焉。筮下而用於子孫。甥姪同焉。筮室家而用於妻財。僕妾同焉。筮手足而用於弟兄。宗娣同焉。丈夫用官。良朋用應。而不可錯審也。用神是定。造化乃分。然筮者無僥倖之心。無固必之意。而後神告之矣。

年運第四十七
聖人作易。以前民用。使天下知吉凶。而為趨避也。故雖聖哲。不廢蓍龜。然占者須分遠近。或筮三年。或筮今歲。皆以世爻為本。故世爻旺者身安。鬼爻靜者災息。隨官入墓。助鬼傷身。則訟起而疾作也。反吟伏吟。化居墓絕。大病將至也。此年運之要也。
反吟伏吟墓絕。當察主屬。若身係長男。伏吟則惡。身屬中女。反吟則凶之類。非是皆不忌也。
且世空有謀而虛望。世破無故而致災。動則勞。靜則逸。衝為行未舉而先疑。散為事未成而隨敗。旺相則事每順成。休囚則往多淹滯。
年運占法。實係世爻。若日月生扶。旺相安靜則吉。空破散絕。休囚發動則少安也。
猶有得坎艮而忌出行。得屯蹇而忌拜疏。得井而難遷。得遯而不進。得姤而毋耽女色。得無妄而毋事妄求。得小過而毋留怨於小人。得兌而毋縱其口。則占者之戒也。然必因鬼動而推之。
此以卦象趨避。然必兼鬼爻發動。若鬼靜則莫將卦名推禍福也。蓋官鬼為年運之忌神。謂不宜老世爻為年運之用神。謂不宜病。
然鬼發之宮。及鬼發之爻。亦有戒也。動於坤。則老母土田文章坵墓大輿。而緣於禍動於坎。則江河叢棘盜酒食心病耳痛。而兆諸殃。動於震。則舟車旌旗佺道長子尚武宿怒。而生其咎。乾常應朝廷寺院西北乘馬折輿之憂。巽常應風姨悍婦園林利賂雞鵝之病。艮為童徲墳塚閽寺嚙虎驚之由。是以目昏腹大戈兵甲胄。南行而受患者起之離。花柳輕狂。師尼邪惑。以言而取怨者。起之兌也。伸八卦之象。像萬類之形。而趨避兆矣。
此以廣八卦為禍福趨避之象。餘可引而申之。
以六神而分龍喜虎喪雀非武盜蛇驚勾滯之別。以六爻而分老少長幼之等。蓋鬼動於五父不安。動於初子不寧也。
龍曰喜。虎曰喪。雀曰非。武曰盜。螣蛇虛浮。勾陳遲滯也。初子二妻三弟兄。四母五父上祖也。
以六親之化而分父母兄弟妻子之疾。及為我難。蓋弟兄化鬼而鵲鴿飛。鬼化子孫而麟趾戚。鬼化財而牝雞鳴晨。財化鬼而孤雄啼夜也。
子孫化鬼。卑幼兆災。鬼化弟兄。手足召禍。鬼化父母。憂及尊長。父母化鬼。患發文書也。此重獨發。
以世應分彼我。以傍間為連勾。以陰陽為現在將來。以旺衰為大小。以星煞為事端。此避凶之道也。
世鬼自己之禍。應鬼他累之禍。傍間鬼勾連之禍。陽現陰隱。旺大衰小。星煞以符其事。如桃花則婦人之禍。若天賊則穿窬之害也。他以類詳。
夫官文靜旺。宜以求名。財福生扶。宜以問利。子旺貴人。誕兒跨灶。應財生世。得婦齊眉。蓋爻神得地。鬼象不興。此趨吉之道也。
世既旺矣。鬼既靜矣。然後索卦爻上下。或何象持世應。臨日月。居發動。分生剋。以為吉可趨也。
大抵年運之占。避凶為先。趨吉為次。故吉欲其自無而有。則必年運之生旺用神也。凶欲其自有而無。則必年運制伏忌神也。以喜忌推衰旺。以歲月合世爻。巳世逢亥月而遭迍。酉世逢辰年而得濟。乃其法也。審此而吉凶趨避之道。思過半矣。
如時下乏嗣。年運內逢子生。當歲即孕。時下搆訟。年運內逢官鬼墓絕。其詞乃滅。如卦中有元官之發。年運內值歲而方見。如世爻落空。年運少利。後值太歲。是年諸事可圖也。先求避凶。後求趨吉。一動一靜。不可忽也。

卜居章第四十八
內詳新舊居還舊合新共居創造興修年月匠工廟宇道場公署館地蠶室倉棧賈肆等問。
日之所作。夜之所息。出入無不由中。當先求其安。後擇其利。故官鬼於居於為殃害。為妖孽。為火盜。為官喪。動則有其事也。
已住之居卜內卦。未住之居卜外卦。不遇正衝悔衝合衝。反吟伏吟。墓絕空破。而逢旺相胎沒之卦則吉。卦司氣象。氣象旺而家業昌。鬼司禍殃。禍殃作而門戶警。
卜居之法先察卦臨旺相後問福財。
如鬼動於火。天垂熒惑之殃。鬼動於水。地受橫流之害。雀非武盜。蛇怪虎喪。在世則主人少安。在應則宅毋失利。蓋以鬼動何爻。而兆禍之報也。
五行所司。木鬼主風波。土鬼主瘟疫。金鬼主兵喪。六神所司。青龍鬼為喜偽。勾陳鬼為田荒。六爻所司。初井二灶三床席。四為門戶。五為路為人。六為棟宇牆壁。鬼若動此。禍則從之。
卜基之形。父母旺而房屋寬。官鬼實而廳堂整。妻財豐而倉廚盈。子孫破而廊廂損。兄弟陷而牆垣傾。世應空而村鄉冷。
父母覆庇。屋之象也。官鬼賓客。廳之象也。妻財飲食。廚之象也。子孫卑小。披之象也。兄弟護衛。廝之象也。
舊居久否。三衝及遊魂。世動世空而難為長策。新居吉否。三衝鬼動。外卦病傷。而未是喬遷。復還舊居。雖未併而占內卦。會合新居。雖已就而卜外爻。
衝則不長。遊則不定。空則不處。動則不留也。外卦病傷。如反伏吟卦墓絕也。舊居重還。亦占內卦。新居雖得。亦察外卦。
與人共居。應空破而不我顧。應衝剋而非我從。貞悔合衝。朝入室而暮操戈之也。
親人共居。屬在用象。他人共居。屬在應爻。
卜創造。利在安久。亦忌三衝。內衰而鬼動也。卜興修。防有妨礙。官剋世而犯陰陽。鬼值動而起災咎。選擇年月。鬼動以為忌。剋世以為凶。匠工。應壞為拙。剋世為詐。六衝則不終也。
造作興修。皆忌鬼發。
卜居廟宇。專忌鬼發。占建道場。專喜福興。占興公署。官旺而爵遷。世空而解仕。卜館地。重文書。鬼動不可。占蠶室。重子孫。官空是宜。占倉棧優場浴室賈肆者。專務於財。無他求也。是故居求安。事求順。謀求濟。所以鬼發則不安。卦反則不順。用失則不濟。此卜居之法也。
卦反者。如三衝反伏墓絕空破之類。用失者。如心之所求。為財用財。為官用官之類。

營葬章第四十九
內詳地師覓地定穴壽地停厝安靈合附買地賣地託守修培選日諸問
古之卜地。以安親之遺體。而非有他求。然一體之感。安危亦應後裔。所以子孫為祭祀。而不可衰也。世為主穴。而不可虛也。斯二者。地理之要也。
喜子孫遇日月旺相則吉。逢空破散絕則凶。復以世爻實而不虛。旺而不病始可言善。蓋空非真。散是風蟻沙水。破為傷損。衝經開鑿。臨鬼為古墓也。
是故巽為風。坎為水。乾為石。兌為沙。離為蟻。蠱為蟲。井為泉。明彝為伏虎。此八者。風水之卦忌也。雖世與子孫皆旺。不能為吉。且墳以久為利。墓以安為臧。所以貞悔遇衝。合處逢衝。大則洪泛陵彝。小則遷移更改。隨官入墓。忌有古塚。皆不用也。
以世隨鬼入墓。屬土尤甚。右卦忌爻忌。雖三實子旺不用也。
是故卜地之秘。不遇卦忌。不遇三衝。不遇世墓。世爻實而子孫旺者。盡善盡美矣。子孫旺而官文得地者貴。子孫旺而財得地者富。子孫旺而遇帝旺者多男。子孫旺而遇長生多壽。子孫旺而遇羊刃白虎者出武夫。子孫破者出殘疾。子孫空者出僧道。子孫絕者覆宗嗣。子孫散者主生離。子孫休囚。而帶孤神寡宿者出四煢。子孫休囚。而帶元武咸池者出淫奔。子孫受傷於外卦及遊魂者。主暴死他鄉。子孫壞而帶刃虎及金鬼獨發者主戮壞。而及水火獨發者。主水災火厄壞。而帶符獄武賊者主盜訟。
此專察子孫衰旺。定其吉凶。
卜地之形。青龍空而左凹。白虎動而右凸。元武陷而後虛。朱雀衝而前雜。間爻旺而明堂寬。上爻空而水口缺。勾陳實而來龍端。螣蛇衝而去路裂。應剋世而案山高。應值空而印心側。
以六神六爻世應分形勢。以旺崇衰卑空虛破碎散亂絕傷衝損動昂合和。生世為助。剋世為欺。坐鬼為屍。
舊傳二為穴。乃地中爻也。蛇為穴。處穴之物也。此非通論。故專以世為主穴者。則變而不窮。於是乎金官持世。穴礙石崗。水官持世。穴入泉渠。木官持世。穴叢竹木。火官持世。穴伏蛇蟲。土官持世。穴亂墳塚。此必以子孫失位而云也。旺則不泥。雖臨亦輕。蓋以六獸六爻占其形。世占其穴。子占其福定矣。
二爻為穴。只有寅辰午亥丑巳卯。而十二支不全巳日蛇必在初爻。惟其不化。故法以世為穴。以其能變通也。鬼在世為穴病。若子孫日月旺相。則不拘焉。謂其可修補爾。大抵神與爻考其形勢。世與福考其真偽。
卜地師美惡。先重其學。應不可破空。後重其心。應不可剋世。父母旺而應爻虛。博覽長而眼力短也。
卜得地有無。有父母而有。無父母而無。及世不可空。空則有而不遇也。卜在何方。察所屬之方。火南而水北。在何處。察所居之宮。艮山坤野。巽園坎沼。在何時。父母實而世合之期也。
覓地以世陷父空為戒。何方何所何時。皆宜分卜。設或並祝。如瞽丁亥寅建丁未日。為父母覓地得否。世空不遇。及後辛卯五月始得。九月葬於朱村。驗其卯歲實世。末附西南。五月合未得之。建戌葬之。互漸內得艮。未在坤。山足平原之所也。復如癸巳歲。戌建癸丑日。筮有地遇大畜本歲不得。至來春正月。就地於南山。亦午父居艮。實寅世之徵。
占穴上下。當以世爻推之。占穴吉凶。亦以子孫為斷。
世在初二地穴宜下。世在三四人穴宜中。世在五六天穴宜上。
占六親壽地。各以用爻。旺相為吉。而惡鬼動。若占地之臧否。仍以世爻子孫斷之。厝柩於地。寄棺於廟。安靈於家。并靈喜怒。其法一也。惟亡者安而生者樂。則官鬼忌動空破。喜寧靜生合。不可剋世。而為吾災害也。助鬼傷身。隨官入墓。及正衝合衝變衝者。則不問官鬼如何。而直言不吉。若合葬傍埋。吉凶取用。同於地理。買地同謀望。賣地同脫貨。託守同用人。改作衰益。選擇年月。意在得吉。則世旺子興。意在避凶。則官剋鬼動。
買地遇正衝合衝。及卦無官鬼。空世應者不就。賣地以財為用。託守以應為憑。改作修方。如值助傷隨墓。官剋世鬼爻動者毋修。
且夫坤艮之占。隨時而凶吉。用爻之法。隨事而變。以墓為千百年之大事。男女命之相關。卜者以誠。斷者宜慎。若謀人之成穴。破人之吉地。地理得而天心怒。鬼神所不告也。
風水以六衝為戒。然春前占山之艮。秋後占地之坤。不可例言凶也。

易冒卷之五終
帖子
3260 
精華
積分
11057 
閱讀權限
150 
在線時間
631 小時 
註冊時間
2005-11-29 
最後登錄
2010-5-12 

查看詳細資料

TOP

kit

超級版主

 精華: 0
 積分: 11057
 帖子: 3260
 威望: 5046 閱歷
 金錢: 20123 黃金
 靈氣: 33 靈氣
 菩提: 1 菩提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5-11-29

  • 發短消息
  • 加為好友
  • 當前離線
7# 發表於 2009-1-20 16:19  只看該作者 家宅章第五十

家宅。一家之趨避也。莫不以安為樂。以順為道。故官鬼戒其動也。夫剋我為鬼為難。動則難作。所以象像而為禍也。
是以水鬼動而遠河川。土鬼動而莫堵宅。金鬼動而慎刀針。木鬼動而徒種植。火鬼動而防回祿。武鬼發而戒亡財。白虎為喪服之憂。朱雀為訟詞之慮。螣蛇現怪異之端。勾陳起土田之釁。惟青龍利爵級文章。不利胎產。及進丁口也。
青龍吉神以同鬼發故不利。恐害生於喜爾。
動於坤艮。墳墓有疑。搖於兌乾。天神弗喜。震巽禍育於舟楫。官槨停家。坎離患生於耳目。井灶失所。
此言鬼動八宮之象。震為棺。巽為槨。鬼動是宮。則應停棺寄槨之不安。坎為井。離為灶。鬼動是宮。則應井灶之不利。餘可類推。
丑喪耕牛。午失良馬。巳酉為蛇雞之怪。人失齒目之災。卯申為喪柩之凶。家主肝肺之病。子為鼫鼠舞庭堂。而家不祥。亥為神漿耽口腹。而主亡德。雀飛戌上。有狂犬嚙足之虞。武入未中。有烹羊亡賂之歎。寅戒山林。有驚狼虎。辰休動作。恐犯社壇。
此言十二支鬼動之象。申為凶喪。卯為靈柩。鬼動是爻。則喪柩之礙。雀乃是非。武乃失脫。臨鬼動於戌未之爻。則犬羊緣禍也。
又有鬼動於二老六子。而定其災也。
乾為父。坤為母。震為長男。巽為長女。坎為中男。離為中女。艮為少男。兌為少女。如鬼動鬼化。及變爻鬼現。在坤為老母之災。在震為長男之疾。變爻如革之咸。丙辰鬼入少男當病幼子也。
又有乾首坤腹震足巽股。而定其病所也。有乾馬坤牛。而定其亡畜也。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鬼動是宮。乃為是厄。坎耳離目。艮首兌口。身之象也。震龍巽雞。坎豕離雉。艮狗兌羊。物之象也。若能引申。亦猶如是。
又有離南坎北。而定其凶方也。
鬼動乾宮。莫行西北。官興巽卦。毋往東南。兌鬼凶西。震鬼禍東。坤西南。艮東北之謂。鬼搖是宮則為是方之咎。
又有上老下幼。三父二妻四母三弟。而六爻分其不利也。
如上爻鬼。老者不安。初爻鬼。少者不寧。五為父。四為母。動鬼多災。二為妻妾之未康。三為手足之致疾爾。
又有世五為宅長。應二為宅母。而宣其災祥也。此五行六神八客十二支。及六爻之義也。
世為夫。應為婦。五為宅長。二為宅母。鬼若臨而動之。及空破散絕則知其災。福若居而搖之。及日月旺相。則知其慶。
隨官入墓助鬼傷身。謂其主難。伏吟反吟墓絕。謂其所屬人之難。何命臨鬼。何命隨墓。何爻空破。何象動散。何命化對。停用傷害。則其人之災。
凡隨墓助傷。皆世爻之病。故曰主人有難。反伏墓絕。巽化反吟。長女之災。乾化伏吟。老父之病。故曰所屬之人有難。臨鬼。如巳鬼蛇命者有難。命墓。如寅卯鬼墓未。為虎兔命者有殃。空破。如五爻空為父病。二爻破為妻厄。動散。如子爻動鼠命不祥。六爻散僕丁不利。化對如未爻化鬼。羊命者厄。寅鬼衝申。猴命者疾。傷害。如子孫受傷。則卑幼迍邅。父母被害。則尊長憂厄。或斷其何人之咎而使知趨避。
子孫化鬼而卑幼病。妻財化鬼而妻妾災。父母化鬼為長上之憂。弟兄化鬼為手足之忌。自筮而世爻化鬼。代占而應爻化鬼。皆所戒也。豈惟鬼動。化鬼亦戒焉。豈惟鬼化而鬼入之宮亦戒焉。以艮鬼由離。而少男抱恙。乾鬼入巽。而長女生殃。豈惟鬼入之宮如此。而鬼臨之爻亦戒焉。所以龍樂虎喪。雀非武失。勾田螣怪。及世爻位。雖不鬼動。若鬼臨之遇生旺時。則其禍亦見。但不及動與持世之力爾。夫六神之為將雖不鬼臨。若發動持世遇生旺之時。亦兆吉凶。月建六神力參之。
大小六神。吉凶類應。不惟值鬼。若發動。若持世。後遇生旺之時。乃見其事端。而大六神與相殊者。謂事端應於值月合月之時。兆禍福大而緩。不可執一而失權也。如大元武在戌動。當應卯丑之盜。
豈惟六神。亦稽星煞。天火天燭主火。天賊地賊主盜。官符天獄主訟獄。喪門主喪。天喜主喜。貴人主貴。文昌主文。天廚主祿。咸池主酒色。血刃主血疾。折煞主跌蹼。驛馬主行。怪爻主怪之等。故吉事之星宜其動。宜其持世。宜其附用爻。凶事之星忌其動。忌其持世。忌其臨鬼爻。事見當月。而吉凶可推也。
當月。如酉動天賊。是卯酉之期。法曰。怪爻季是兩頭居。仲月還須二五知。四孟謂當從人起。動為有也靜無之。左傳。怪由人興。故孟月始人爻。並發應。
卦無父母。不免堂上之憂。卦無子孫。不免膝下之慼。卦無妻財。不免臣妾之患。卦無弟兄。不免手足之寒。卦無官鬼。則不免謀事無成。而臨財多耗也。而六親空破散。世應空破散同推爾。
用神無位。猶用神有病也。故與空破散同。即空破散皆謂有病所以世應有病。則宅父宅母之患。大抵筮家宅者。用為諸人。因其有病而言疾。鬼為諸禍。因其有動而言殃。
有或為功名而筮家宅。當戒世空以索官爻。蓋家宅惡鬼。功名喜官又參之人事也。故為興作而筮家宅。則以修方占之。為兵寇而筮家宅。則以避兵占之。為妖怪而筮家宅。則以巫祟占之。為盜逃而筮家宅。則以逃亡占之。為遷徒而筮家宅。則以卜居占之。為疾病而筮家宅。則以用神占之。為子而筮。則以子言。為貧而筮。則以財言。為出入而筮。則以出入言。為育植而筮。則以財福言。為不孝而筮。則以孝悌言。事類固紛。頭緒非一。隨其所事而參之。
有言家宅。將以陰陽二居。併筮於其中。則以內為宅。外為人。初為基。上為墓。其卦爻戒反伏墓絕空破。及鬼動拙於宮象。然基墓之占。終當專筮也。
鬼爻動內。宅室之災。鬼爻動外。人丁之咎。發初。基不安。發六。墓不寧也。
家之所概。井灶門戶。道路屋宇廳堂倉庫廊牆廝之屬。空可實之。破可補之。動可改之。衝可合之。此趨避之小也。
父母屋宇。官鬼廳堂。弟兄牆廝。妻財倉庫。子孫廊廂。蓋空可以實其處。破可以補其所。動可以改其方。衝可以連其間。凡人事可挽回者。皆吉凶之小。若夫吉凶之大。丁口消長利名官災火盜憂喜育植與求等事。皆以子為福。鬼為禍。則順天命之祥休也。
家之所概。內外旺相。而生者興。內外休囚。而剋者敗。反伏空破墓絕者滅門。世應日月旺相生合而帶吉神者昌。子孫旺而後裔賢。妻財旺而生業起。官鬼空而香火微。父動勤勞。兄動累比。貞悔合衝及遊魂歸魂。而往返之念多。世身動空。而行止之志惑。
人剋宅吉。宅剋人凶。空如甲申旬空離是也。破如夏至月破坎是也。貞悔六衝。合處逢衝。及遊魂歸魂。五者。心憧憧也。世身空動。懷進退不果也。蓋空主退。動主進爾。
木逢鬼虎發。而有寄喪。逢金剋世。而有飛訟。雀武交加。而訟盜踵至。發於兌巽。而婦女生言。勾陳財陷恐退田。螣蛇兄動恐博戲。元武咸池搖陰宮。與官鬼持世者。溺妓亡家。青龍天喜父母文昌。與貴人動生世者。崇文華國。福德持世動乾加華蓋者。積善之室。父母旺相帶青龍持世者。堂搆之隆也。
木為官槨。鬼為亡。虎為喪。三者相併而動。故云有柩停家。若鬼虎雀併金而動剋世者。亦云凶橫詞訟相干也。
財家之業也。木司織。火司冶。水司漁。土司耕。金司釜也。子孫跨世子孝。剋世子逆。妻財駕世妻能。剋世妻捍。父母剋衝。孝而不豫。弟兄生合。友而且恭。六爻伐世。則臣尊而主卑。一四前後來侵。里鄰不睦。同白虎來攻。常加暴事。應與兄來擊我。或朋儔之累。應與財來欺我。或戚黨之嫌。內鬼外鬼並起。有開門揖盜之人。暗鬼伏鬼齊彰。有同舟敵國之事。惟卦寧世實或生世爻發。而有人援天祐也。
四爻為左為鄰前鄰。一爻為右鄰後鄰。又有世前爻為前左鄰。世後爻為後右鄰。若來剋世。主不悅於己。如同虎鬼剋世。主橫逆加身。暗鬼。謂暗動剋世。伏鬼。謂鬼伏露剋世。世實。謂世逢日月旺相。
世投他外。我附於人。應歸親內。人趨於我。兩官一家二宰。兩父一宅二居。兩財有異業。兩弟有良朋。兩福有成才養子也。虎吼應象而妻黨喪。龍躍傍爻而庶房喜。世財應官為贅妻。世子應鬼為贅婿。應財外現為遠娶。應子內財為他繼。
雞犬豬羊牛馬。鋤犁釜甑舟車。畜宜有氣。物宜無壞。鵝鴨附於雞。猿貓冷於犬。遇旺則胎也。親子利育蠶之室。午財利販馬之家。父母旺而舟車固。木財旺而犁鋤新。金爻剋而釜甑破。火爻二而灶非一。水爻塞而瀆未疏。金爻發而聞鐘鼓之聲。木襲興而有臺謝之地。土化土而有鑿辟之工。父化父而有經文之典。
且夫合於財為櫃。合於世應為閂。合於間為傯。衝於父為梯。父化父為樓。居六為園。居三為壙。鬼墓為靈。初爻財墓為藏金。鬼墓為伏屍。水剋火而灶基濕。金剋木而神座裂。土剋水而地窨泥。木剋土而牆堵缺也。
財為物合。包財之爻者為櫃。如節申爻乃櫃也。世應為主宰若閂。閂鎖合之爻乃為門閂。如大有酉爻乃閂也。間爻之合乃傯。如泰子寅爻為傯也。若日辰衝合本象即是。不必求他。如巳日乾卦。午間申爻為傯之類。凡父爻之衝為梯。如坎寅爻是也。父母所居。六為郊野。乃象園。三為壺。乃象壙。化父乃象樓也。鬼墓。如垢戌爻為靈也。財墓。初爻否之未象是也。鬼墓。升之丑象是也。若未日賁之鬼墓。戌日節之財墓皆然。
大抵家宅之要。務丁口之寧休。官災火盜之情形。氣象消長。利名得失。憂喜育植與求。及男女長幼。日用時行之事。則子福宜近。鬼禍宜遠。此卜筮之大法也。斯為得其旨矣。

婚姻章第五十一
內詳贅婿配僕倩媒納妾衝喜去留就姻擇地成否聘儀妨害年地雜婚十三問。
剋我為官。像夫為男子。我剋為財。像婦為女人。官男財女。定理也。男占女婚。妻財為要。女占男姻。官鬼為先。雖父母弟兄朋友為之卜。亦以財婦而官夫也。所以官爻旺相。女家之吉占。財象興隆。男子之良配。官空絕。而婦擇夫者多寡。財破散。而夫擇婦者終鰥。
貞卦逢衝。初已難成。悔衝合衝。後終分拆。三衝之象。離散悖逆。雖財官備而非吉占。隨官入墓。謂之不壽。助鬼傷身。謂之不賢。
如男家占女。女命隨墓。女家占男。男命隨墓。是也。其他不論。
若咸恆節泰為吉。惟合衝變衝而不宜。睽革解離為凶。雖用備化合而不吉。
如咸恆節泰。若不遇合衝變衝。雖財官衰陷。隨墓助傷。皆不為凶。所謂用神未勝於卦驗也。
以應定其門閭。以閭分其媒灼。
男占。則以應為女家。女占。則以應為男家。坐青龍積善之室。居貴人遊宦之家。旺相富豪。休囚貧乏。空散。有疑惑而無主張。破絕。少殷勤而多冷落。陰爻發動。畫斷自於女人。陽象交動。孚信從於男子。生世者親親相悅。剋世者彼彼相索也。近世間爻。為我信之媒。近應間爻。為彼信之妁。空散則不得力。破絕則不為情。生助剋欺。彼我皆然也。獨發動有變更難易之作爾。
以八卦而推容貌。
男占女。以財所居之卦宮。如財在乾。儀容端正。質性聰明。有丈夫之風。謂配天德也。財在坤。體貌穩重。氣度含洪。有母后之賢。謂符地德也。震雷之性。動而有威。巽風之體。變而好勝。坎多志巧。離多激烈。艮為端篤。工於針鏤。兌為悅柔。善於言語。女占男。以官所居之卦宮。若官居乾。其人從容敬慎。性直而貌莊。用神在坤。其人和悅卑謙。言實而行朴。震好激揚。常抱英雄之志。巽好貪暴。屢專貨利之求。坎之智識藏乎內。官疾者短於忠信。離之聰明現乎外。官實者長於文章。艮有技才。其行戒於轉石。兌有異巧。其言流於懸河。蓋六子之性有短長。二老之德無偏倚。更以用爻衰旺參之。旺從其長。衰見其短也。
以六神而察才情。
補遺曰。財值青龍形骸秀麗。蛇臨妻位。情性虛浮。白虎乃悖逆之星。元武是風流之宿。朱雀巧辭饒舌。勾陳持重寡言。此言男占女也。官位青龍。情性文巧。蛇臨鬼象。言行虛譁。白虎乃武勇之夫。元武為奸雄之性。勾陳敦純多技。朱雀辭辨能書。此言女占男也。然亦必考用神為先而後擊焉。如官旺臨元武。則為傑士。官絕臨元武。則為奸人。餘倣此。
以五行而觀德行。以諸宿而驗行藏。則用象無遺矣。
金偏剛毅。木遂慈祥。水務智勇。火好文章。土持誠信。用神實者。備是五常。用神損者。反是五德也。諸宿亦然。用神登馬。旺相勤趨。休囚遊蕩也。用神隨羊。日月英雄。空破暴橫也。破軍為疾。文昌為美。廉貞為戾。貪狼為巧。武曲為醜。巨門祿存為庸。左輔右弼為純。咸池為淫。天觸為瘢。天喜為賢。陀羅為悍。蓋皆以用神虛實為言也。大抵嫁娶吉凶。主於財官。男女妍媸。主於卦象神宿。其用如此。
然父母不可淪也。子孫不可溺也。妻財不可搖也。官鬼不可沒也。世應不可空也。比福不可動也。夫婦不可二也。陰陽不可悖也。
父母為主婚人。男占女無父母。則叔伯主婚。女占男無父母。則禮文澹薄。子孫陷則艱嗣。官鬼空則難成。妻財動。公姑參差。男女皆同也。世空我有退心。應空彼無從志。破散動衝亦主變。男占女逢二官。或疑復許。女占男遇二財。或恐再求。財化財。官化官。俱謂夫婦有二。男占女。宜世陽應陰。世升應降。女占男。宜世陰應陽。世降應升。反之則為陰陽相背。以上諸義。雖非婚姻吉凶之主。然見此象。亦應人事。
夫贅婿同於繼嗣。則用於子孫。空散非衰老之托。破絕非成立之人。旺實為賢動衝不定也。配僕同於取奴。則用於妻財。是以拱合生扶。忠誠效力。散空破絕。偷惰難親。命墓三衝。皆不我助也。倩媒同於托人。則用於應。而衝不能合。剋世則有所私也。
以應爻為所托。故空則不力。破則不專。旺為我則重。休囚助己則輕。衝世為悟事。剋世為存慾。合處逢衝。成而復解。此數者。央媒之戒也。
若納妾。視其所重。重賢用財。重嗣用子。衝喜。則兼詳六親。為長用父。為幼用子。或不諧而問去留。生合可留。剋世宜去。命隨鬼墓者夭。貞衝合衝者散。
人心去而不留。勢同覆水。留則變生。筮者宜正告也。
就婚是家。卦衝應壤。不可相依。剋世遊魂。豈為久處。擇是地結姻。則同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