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热茶为何不烫? - 法律学堂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52:58

外国的热茶为何不烫?  

我评我论 2010-05-09 22:33:47 阅读308 评论1 字号:大中

 

《礼记·礼运》有“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的记录。

自从发明了火,上述洪荒年代就不复存在。

而且先人发明了个词叫“滚烫”,既可以指食品,也可以指人品。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是大家耳熟能祥的一首陕北民歌。歌曲中“热腾腾的油糕,哎咳哎咳哟,桌上摆,哎咳哎咳哟,滚滚的米酒捧给亲人喝,咿儿呀儿来吧哟......”,不仅唱出了陕北人民的热情淳厚,而且赋予油糕和米酒这种传统的地方特色食品更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那么,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一定喜欢吃滚烫的食品呢?

一则认为热能杀菌,有利于健康;二则食品热气腾腾,香气则扑鼻而来,而这种来自美食本身的香往往要靠热来散发。

当然,热食品给我们带来了口头之福。也带给我们不少麻烦。因为用餐被烫伤的事屡有发生。带孩子外出用餐,家长往往再三叮嘱,以防烫伤,但仍防不胜防,因为热源无处不在。

据说,美国的饮品热度并不突出,在许多欧洲人看来甚至还不够烫。对于这种现象,通常的解释是咖啡厅和饭馆因担心烫伤顾客而遭受起诉。

1992年2月,79岁高龄的美国老太太莉柏克搭乘外孙驾驶的轿车,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通过“驾车销售窗口”买了一杯咖啡,售价49美分。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粉和白糖,外孙便停住了车。当时,老太太坐在前座乘客位,把杯子停放在双膝之间,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右手试图打开杯盖,没料想,一个意外闪失,整杯滚烫的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致使大腿内侧、股腹沟、前臀等处严重烫伤。后经陪审团判定,麦当劳不但应当承担咖啡过烫、质量低劣的法律责任,而且由于对顾客的投诉置若罔闻,对数百起烫伤事故漠然置之,其侵权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轻率的”和“恶意的”性质。麦当劳应付赔偿64万美元。49美分的一杯咖啡竟然要赔偿64万美元,这是不是讹诈啊?还有哪家餐饮企业敢生产过热食品呢?

饶是如此谨慎,仍然难免有官司。

美国女顾客泽伊内普.伊南利因为端给她的茶“烫得离奇且装在不安全的容器里”而在纽约州一个法庭上起诉纽约曼哈顿第三大道星巴克店。她指称由于星巴克的疏忽使她除了烫伤之外还遭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剧痛。(2010年5月8日参考消息)

可惜,报道中没有索赔数额。

不过,应该也不是小数目,因为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前有车后有辄,而且他们的法律有惩罚性赔偿制度。

那外国的食品/饮品到底为何温度偏低呢?不能只认为是老板的自我提醒,我看还是上述诉讼在起作用。

试想,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中国,发生在你我身上,我们一定会自责,谁让你不小心谨慎的?如果有个别“挑刺”的顾客一定要找老板给个说法,老板肯定也是先往你身上推,大不了说声“对不起”,至于赔偿,那也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你一定要到法院起诉,那估计也不会有多大利益可图。

2009年6月25日晚,在高低杠项目上曾创造了技惊四座的“李娅空翻”的前世界体操冠军李娅在西直门嘉茂大厦的幸福三千里烤肉城就餐时,由于餐厅服务员上菜时不小心把菜汤打翻,导致李娅双腿和胳膊被烫伤。经医院诊断,李娅为双腿热汤烫伤3%。后经鉴定,李娅符合十级伤残。被烫伤后,授课被迫停止,受邀请做嘉宾的社会活动及电视节目都被迫回绝,生活和事业都受到了严重打击。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北京牛市牛餐饮有限公司赔偿李娅6万余元。而李娅的诉讼请求是26万元。

李娅是名人,赔偿当然比一般人高一些。那一般人呢?

2003年8月15日晚,消费者钱某到遵义县南白镇个体老板王某开办的浴池洗澡,刚踏入水池便惨叫一声。原来,水池内竟然是滚水,他的双腿因此被烫伤,住院27天,花去各种费用9656元。钱某向浴池老板提出赔偿要求遭拒后,他将浴池老板告上法庭。遵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浴池赔偿钱某9656元。就是说,法院只保护了医疗费用,没有包括精神损失。

2003年7月的一天中午,在某公司上海办事处工作的梁先生和朋友一起来到位于中山北路的新粤洲大酒店用餐。正当梁先生和朋友谈兴正浓之际,饭店的一位服务员端着一锅热汤走过梁先生身边。汤锅突然翻倒,一锅滚烫的热汤竟不偏不倚浇在梁先生的下身。经诊断,梁先生左下腹壁烫伤、阴囊皮肤潮红无水疱总面积2%,为一度烫伤。普陀区法院判决了事主梁先生获得1145元赔偿款。而其诉讼请求是10145元。

当然,中国与美国国情不同,但同一事件的赔偿差距如此之大,也就难怪中国的经营者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下功夫了,因为违法的成本过低。

我们期待有一天中国的法律会为这种过失开出天价赔偿单。

我们也期待有一天中国的热茶不再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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