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重要证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24:03

由于是导致贾府之败的重要事件,所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是非常重要的。可是,不幸,曹雪芹在听从脂砚斋的劝告之后,删去了这一节文字,而且,另以“秦可卿病死”一节作为修饰。正是因为有了如此错综复杂的创作历程,关于秦可卿到底是病死还是淫丧,历来纷争不断。

其实,在我看来,秦可卿确乎是“淫丧”的。至于证据,似乎也不少了。

一是小说第五回关于秦可卿的判词以及红楼梦曲子;

二是脂砚斋关于这一节文字的批语;

三是秦可卿死后贾珍“如丧爱人”一般的哀痛;

四是曹雪芹对秦可卿陈设的暗示性描写(见拙文《刘心武谓秦可卿卧室陈设说明什么》)。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上述证据,我已经在多篇文章中论述。

我们知道,这一节文字,是曹雪芹已经写好,而听从脂砚斋的劝告删去的,所谓:“老朽因(秦可卿)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命芹溪删去。”那么,应该说,在小说的相关描写中,是会留有其“淫丧”的证据的。比如并未修改的判词、红楼曲,比如秦可卿的卧室陈设,比如贾珍在秦可卿死后一反常态的悲痛,等等。

可巧,就在对《红楼梦》的细读中,我发现了又一证据,对于呼应被曹雪芹删去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小说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就在秦可卿葬礼的描写中,依然残留有秦可卿是死于天香楼的证据:

一面吩咐去请钦天监阴阳司来择日。择准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零八众僧人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死鬼魂;另设一坛于天香楼,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十九日解冤洗业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位高道对坛,按七作好事。

我们知道,葬礼中,一般都是在大厅设灵堂供亲朋好友祭奠以及和尚超度。而对于富贵人家而言,死者死去的地方也是要超度的,这就是:“另设一坛于天香楼,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十九日解冤洗业醮。”

这就非常巧妙的呼应了原本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文字:

其一,另设祭坛于天香楼,说明秦可卿确实是死于天香楼的;

其二,之所以在天香楼设祭坛,是因为要“解冤洗业”。我们不禁要问,秦可卿如果是病死的,有何“冤”?分明就是被贾珍奸淫、事发、牺牲、替死之冤也!有和“业”?分明就是贾珍奸淫儿媳、事发却逃避、致使秦可卿含冤自缢赴死的罪孽也!正因为有此“冤”!有此“业”!才要“解冤洗业”!

其三,由此,秦可卿的冤情、贾珍的罪业昭然若揭矣。

这就是曹雪芹在小说中对于秦可卿的冤屈的同情,对于贾珍荒淫的愤怒的又一次含蓄而绝妙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