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结婚证买房为何不按户口簿纳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39:44

  王甘武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楼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如此严厉的措施,堪称近期楼市调控的一记重拳。媒体在纷纷解读这一措施透露的政策导向并预测可能取得的实际效果之外,也注意到坊间热议“有些人士为了规避政策,而办假离婚,买房之后再复婚”的情况。

一套住房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生活的基本条件。根据个人婚姻状况来制定有关调控楼市的政策,最大限度保障居者有其屋,虽有限制消费的味道,但政策所依据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无疑有其合理性。

问题是,既然婚姻状况作为一种政策依据原则具有合理性,那么这一原则就不能只在限制公民消费权时适用,而当有利于公民时就被有选择性地弃用。

坊间呼吁已久的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实际上就遭遇了这样的命运。近年来,个税起征点虽然几次调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民众的税负,但由于个税征收不考虑每个人需要抚养、赡养的无收入家庭成员等负担因素,加之工薪阶层的收入单一透明,因而广大工薪阶层一直是个税的纳税主要群体,个税本该调节收入、实现社会公正的目的实现得并不充分,被喻为“人头税”。

虽然社会呼声强烈,但税务部门却一直强调自己的难处:我国个人收入透明度有限,财产申报更是形同虚设,税务部门要全面了解一个家庭的全部收入,目前还有很多困难。可困难不能成为这项有利于公平税负、惠及广大百姓的好政策被长期搁置的理由。加紧调研,加快制定有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积极推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改革进程,才是符合群众利益、有利社会公正的正确选择。遗憾的是,从媒体的报道中,目前还几乎看不到这个问题“有希望解决”的信息。

长期以来,“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一直广受诟病,也引起执政者的高度重视。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符合主管部门意志并增加其利益的政策,尽管会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损害部分群众利益甚至公共利益,依旧会迅速出台,强力执行;但只要对主管部门来说会限权、让利或增加工作难度的政策,总会遭遇各种阻力和说不清的“困难”难以出台,或出台后遇到或明或暗、或强或弱的各种阻力,无法有效贯彻。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不光公众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会受到制度性侵害,政策的公信力、政府的良好形象都将受到损害,由此导致对制度的信仰被削弱,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将变得困难重重,对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产生不利影响。当媒体还在对“政府用结婚证调控,百姓用离婚证应对”的逻辑是非对错热议之时,或许这才是更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