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事件揭秘:73名购房者花钱作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35:14
武汉“六连号”权威揭秘

  ■文/韩荣

  2010年3月31日,随着第二批共11名被告被判处9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曾震惊一时的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案件尘埃落定。

  内外勾结,设计电脑摇号程序

  今年31岁的王频原是湖北省武汉市某工厂的工人。由于挣钱的速度赶不上花钱的速度,他一直在琢磨着如何发财致富。

  近年来,为了解决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武汉逐步建设了多批经济适用房。但是,房源有限,无法保证每户都能购买。为确保经济适用房的公平销售,武汉采取了摇号的方式。2006年12月,武汉就进行了一次电视直播摇号。这一做法被建设部归纳为“武汉模式”。

  有一次,王频无意中听人说,经济适用房购买及摇号过程可以造假。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尽管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根据,但王频却牢牢记在了心上,并暗自打起了小算盘。王频有个表弟名叫刘胜君,在武汉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工作。王频就想,自己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加以利用,从中捞取好处呢?

  2008年11月的一天,王频就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刘胜君,说修改电脑程序可“搞一笔钱”。25岁的刘胜君家庭贫寒,在邻居眼中是本分人。他当时有点犹豫,没有立即答应。

  几天后的一天,王频又将刘胜君约到一家茶馆。他告诉刘胜君,他有一个亲戚黄某,在深圳一家电脑公司工作。电脑水平高超,会设计编写程序,可以修改电脑摇号程序,想摇什么号就中什么号,他们就从中赚客户的钱。觉得这样比较安全,刘胜君动心了。

  接到这样的“活”后,黄某认为有利可图,便开始编写设计。忙了一个月,程序如期完成,收到王频1万元的报酬。

  招募“客户”,索取70余万好处费

  摇号程序设计完成只是王频等人计划的第一步。要达到“搞钱”的目的,必须先帮人弄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敲门砖——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2009年初,王频认识了汉口一家寄售行老板柯鹏。王频告诉柯鹏,自己在房产部门有熟人,可开后门办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柯鹏对王频的话深信不疑,给了王频一套自己的身份资料,托王频为他办一个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王频找到当时的武汉市硚口区房产管理局房改科科员张小波,请他帮忙办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武汉对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严格的政策“杠杠”,其中一条就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24元。张小波根本没对王频递交的申购材料严格把关,就顺利把证办了下来。之后,王频又为柯鹏办了8个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当然,证不是白办的。

  接着,王频又与柯鹏密谋,招募有意购房者,每人收取1.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费用。王频找相关部门为其中一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办理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并承诺摇号时做手脚,让委托人“中标”。

  此后,王频通过多种渠道,共发展了73个“客户”,索取好处费76.2万元。

  作弊得手,摇号惊现罕见“六连号”

  在这之前,刘胜君还邀约武汉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的同事——另一负责摇号的工作人员陈天呈参与摇号作弊。刘胜君许诺事成之后给予好处。陈天呈也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向刘胜君提供了相关资料。

  2009年6月11日,王频将委托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名单交给了刘胜君,刘将名单输入了伪造的摇号程序里。当日,刘胜君在武昌区房产局摇号预演现场,瞒天过海将该作弊软件程序装入摇号电脑中。

  6月12日,位于武昌余家头的124套经济适用房的摇号如期举行。摇号当天,陈天呈推托肚子疼,离开摇号岗位,由刘胜君负责操作摇号。刘胜君乘机将73名作弊人员信息输入作弊程序的数据库,并瞒过公证人员。摇号结果如同王频等人期待的那样,“给了钱的人都被摇中”。

  结果公布后,很多细心的市民发现,摇中的6个号码的购房资格证明编号竟是相连的号码。即当时在硚口登记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中,从第00811号至00816号的购房资格证明编号同时中了标!

  在当天的摇号过程中,武汉共超过5000人参与。一名数学专业人士计算后表示,出现此种情况的概率约为千万亿分之一。计算机摇中“六连号”,到底是巧合还是遇上了超低概率?

  而作弊“成功”后,王频对收取的76.2万也进行了合理“分配”:其中,刘胜君分得54.5万元,陈天呈分得4.5万元,王频分得16万元,黄某分得1.2万元。柯鹏等7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非法获利。

  东窗事发,12人先后被判刑

  “六连号”事件发生后,引发武汉市民广泛质疑。武汉当地媒体接到反映后,纷纷介入报道。记者调查后发现,“六连号”的得主们存在违规迁移、相关证明造假等诸多疑点。一家报纸的记者对其中4名进行探访,均未见到申购人本人,其中一个还是假地址。后来,记者们与其中两名“六连号”当事人取得了联系,他们承认“资格证”是花钱由他人代办。至此,“六连号”摇号作弊案逐渐浮出了水面。

  “六连号”事件也引起武汉相关市区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2009年6月17日,硚口区委宣传部通报:经过一天的紧急调查,得出初步结果,持有6个相连编号的市民,在近几个月内从青山、武昌、洪山迁户口入硚口区时,其中4个是在长丰派出所办理,而负责办理的民警,在程序上属违规操作。武汉市委、市政府也专门成立调查组,对“六连号”问题彻底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六连号”案真相很快大白于天下。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受到了严肃处理。违规骗取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的人员,被取消购房资格。涉案人员则纷纷落网。2009年11月,张小波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成为该案第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10年3月31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对“六连号”案件第二批被告刘胜君等11人进行了判决。

  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被告人刘胜君等4人作出判决,其中:刘胜君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陈天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王频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柯鹏等7人因触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分别被汉阳区法院判处9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

  至此,曾震惊一时的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案件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