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童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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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童试

2009-07-25 15:41:27 作者:华夏2009 来源: 网友评论 0 条

童试
    在蒙学、社学读书及肄业后尚未取得生员身份的人无论年龄长幼一概称为童生。蒙学又称村学,属民间自办学校。社学设于乡镇,又称公学,属民办官管。民办即民间出资兴学,官管即纳入官学管理体制之中。所谓童试就是以童生的身份参加的考试。
    童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三级。经过院试录取按成绩分配到府州县学就学,取得生员资格,初步脱离了“民”的阶层而成为士,享受一定的待遇。
    县试是由县级衙门 (包括散州和散厅)主持的考试,一般是每年二月举行一次。应考的童生先期到县衙礼房(办理文教事务的机构)报名。除了贱民(乐户、丐户、惰户、伴当、世仆、娼优、皂隶、蜑户、雇工人等)以外的所有本县男性读书人都有资格报名。报名时要五名童生互结(签定互相作保的文书)、一名廪生甘结(自愿为某生员担保并签定文书),廪生要收取甘结费。按封建礼教,凡父母丧亡在二十七个月以内者必须静心守孝,不准参加考试。同时要填写姓名、年貌、三代履历。如果有隐瞒贱民身份或居丧不报者,本人及互结、甘结人都要受到处罚。所谓年貌就是年龄和相貌。相貌包括皮肤黑黄白、脸型长圆方、身材长中短、胡须有无及长短稠稀和其他主要体貌特征,以防止顶冒代考。县试分五场,一日一场,每场都选拔淘汰,被选中者称为出圈或出号。五场合格,具备参加府试的资格。县试第一名曰县案首,最后一名俗称“坐红椅子”,因为在其名字后面画一红色截止符号,形似椅子座面和靠背。
    府试由府级衙门 (包括直隶州、厅)举行。参加考试的是府内各州县经县试选拔的人。参加府试的人同样要填写姓名、年貌、三代履历,五人互结、三名廪生甘结,此外还由官府派一名廪生担保,称为派保。考毕将考生成绩按分数排列于长案之上,按顺序取足名额,第一名称为府案首。府试合格者参加院试。
    院试是以省或学区为单位由学政衙门举行的考试。清代由中央派驻各省一名学政大臣,或称学院、或称督学。有的一省派两名学政,分管两片,即称学区。参加考试者都是省和学区内各府、直隶州、厅考试合格者。考试地点在学政驻地。考毕按成绩排列,取足名额,第一名称院案首。学政衙门按成绩将录取者分配到府学和所在州县的官学读书。发榜的方式是由学政将盖有红色印章的新生名单发往府州县衙。府州县接到名单后即召集新生,允许他们穿法定的雀顶蓝袍的生员服装到衙署参加庆祝宴会,称为簪花礼。礼毕,由府县官率领到文庙拜谒孔子木主,拜见学官、教官。从此,童生正式成为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