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先生的公开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01:37
尊敬的周先生:
       您好!三次冒昧烦扰,深为不安,无缘投报而情有所望!读先生文章如蒙聆教,羡先生遐龄堪称人瑞,晚辈诚致敬意!
       08年致书一封,值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五十周年,谈修订方案的想法,未获回音;09年2、3月份我在新华博客、中国语言文字网呼吁修订方案,发表了致您的公开信《解铃还需系铃人:致周有光先生》、《汉语拼音方案该修订了》、《字母读音标准责难》等数篇网文,仍未获复。今年两会上李蓝先生提交了修订议案,国家语委遂即表示年内启动修订工作,而我也在人民网“e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制定汉语拉丁字母名称读音标准和废止拼音字母名称音的建议》。方案修订已势在必行,五十二年未了之问题可望彻底解决。您是唯一健在的方案设计者,一生致力于拼音问题的研究,德高望重,想必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期盼,就是听听您的观点和建议;如能得到您的支持和指导实为学界之大幸。为此我决定再次以公开信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得到您和有关专家的批评、指正。
      非常遗憾,我不得不多次提到您的学术研究中不切实际的内容;这是修订方案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许多语文专家所顾忌的。如前语委推普处长袁钟瑞先生就曾私下表示,对您倾注一生心血的某些研究成果不便公开评论。一个是拼音字母名称音到底有无必要?另一个是拼音的性质究竟是文字还是音标?这两个问题至今悬疑,没有明确界定。      恕我直言:第一,方案的字母名称音是由您设计的,不只画蛇添足,它的存在已经成了统一字母名称读音的障碍了;现在不少外语缩写词直接进入汉语,字母读音混乱已成普遍问题,就连中央电视台播音员也读乱了。这不是个人水平的问题而是读音标准的问题。第二,您说过“拼音方案无文字之名而有文字之实”,并且亲自主持制定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这足可证明您历来是把拼音当作文字的,这也表明在您的观念里音标和文字两个概念混淆不清。拼音是有音无义的,不可能用作文字或词,其性质是汉字的音标;而文字必须具有约定的意义。标调、隔音符号、分写连写等拼写规定并未改变其音标性质。这样一个基本的认识错误,直接导致了您的相关研究步入歧途;拼音正词法把文字的拼写规则用于拼音正是源于这个错误认识。在您的众多论著中没有一篇是关于音标的,甚至“音标”这两个字都难寻。音标和文字的区别是您认识的一个盲区,也是更多专家认识的盲区;这既令我惊讶,也实在令他人难以料想。您是语言学家!然而这正所谓当局者迷。我觉得,人类的一切思想、观点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您对拼音的论述也不可避免的带有时代的印记;这无须讳言。     毁、誉,有人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至于真实与否则全不为意。而您是我所见到的最不慕虚名的人之一,这也是大家敬佩您的根本原因。事实上您就是这么做的。有一个电视专题节目《汉语拼音方案辉煌五十周年》,开篇即以千手观音的表演盛赞您发明“手指字母”的功绩,而您却在语言文字周报上说,您的手指字母并未施行。您是尊重事实的。又有人称您为“汉语拼音之父”,而我们知道,拼音方案是集体研究成果,不能归功于一个人;而所谓“汉语拼音”则在《方案》出台前早就通行好几种了,既非首创缘何称“父”?这样的谬赞想必您是不屑一顾的。
     您是前辈,我为后学,26个字母您孜孜半生以求,我今矻矻三年以寻,不是同道不能理解;我在庆幸自己少走了弯路的时候总是感念您作为先行者给后人留下的警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学术上我只不过是不愿揣了糊涂装明白,亦不愿揣了明白装糊涂,我情愿哪把壶不开烧哪把壶。而烧开它则靠大家共同努力。如有冒犯的地方请您海涵了。
    敬呈拙文: 一个荒谬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揭伪;《我对修订汉语拼音方案的四点建议》,请您不吝指教。切盼!
    衷心祝您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后学  李鹏远

 

                                 2010.3.29 于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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