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学生创收,别打着勤工俭学的名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13:41:58
   出租学生创收,别打着勤工俭学的名义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10-04-29
  红网29日发表文章,题为:出租学生创收,别打着勤工俭学的名义,作者:杨国栋。全文如下:
  自4月份以来,河南信阳市新县陈店乡中小学利用上课时间,以勤工俭学为由组织学生上山采茶。有学生反映,学校定有采茶任务,采不够会遭到老师的批评。学校回应称,学校是想利用采摘茶叶来锻炼学生动手能力,不存在创收的说法。
  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不一定要通过采摘茶叶来完成,更不需要一连几个星期都停课去山上采茶。用采摘费弥补学校经费的不足也不过是借口,难道这些公办学校都穷到学生不打工赚钱就难以为继的地步了吗?采摘费究竟是补充了学校经费还是进了个别人的口袋?
  “勤工俭学”、“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现在已经成了很多学校组织学生打工赚钱的最好借口。特别是在一些农业大县,由于多数青壮年常年在经济发达地区打工,农忙时缺少劳动力,请短工价格又太高,不少人就把眼睛盯上了未成年学生,学校见有利可图,便不惜停课让学生打工。由于此举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用工荒,有利于农业增收,当地政府虽明知此举有违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仍然默许了这一做法。这使一些农村学校得以堂而皇之的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工出租。
  如甘肃省民勤县就曾组织4万多名学生深入田间,以采摘棉花等农作物“勤工俭学”。浙江磐安县尚湖镇初级中学连续停课3天组织全校学生上山采茶给学校创收,而当地已出现过多次学校停课让学生去帮茶农采茶创收的事。类似的新闻近几年一再出现,不禁让人怀疑,现在的校园是否还是一方净土?本该是教书育人的学校,却因某些人的一时贪念充满了铜臭味,让无辜的学生遭了殃。
  学校的责任是教书育人,而不是把学生当成廉价的赚钱工具,否则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会扭曲原本正常的师生关系,更容易使学生受到金钱至上和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侵袭。而且学生打工的地方往往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很容易造成学生受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并因此造成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引发一系列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甘肃民勤县勤工俭学活动中,就发生了一起采棉途中学生车祸死亡的意外事故。海南文昌孔子中学校领导“出租”学生当群众演员,收取每天2500元的出租费。不料拍摄过程中大浪将十几名学生卷入海中,导致1死7伤2失踪。
  学校组织学生打工创收的事件之所以屡次发生,显然不仅是个别人的师德问题,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也有很大关系。很多时候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出租学生的行为并非毫不知情,但只要没出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前面所举的几个例子中,如果不是出了安全事故或是家长举报后媒体曝光,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不仅不会加以干预,甚至还可能从学校的创收中“分成”。这也难怪类似事件会一再发生了。
  让未成年学生打工创收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理应受到严厉处罚。该处罚的不仅是学校的负责人,存在监管缺失的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也应被问责。而对于那些违法使用童工的茶农和茶场老板,有关部门同样应依法处罚,以免他们今后再打学生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