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果律的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04:11

关于因果律的问答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

●为什么因果报应存在“矛盾现象”

●好人行善为何不见好报

●坏人作恶为何不见恶报

●杀生及其类似的行为有哪些

●杀生及其类似行为会得何种恶报

●杀生食肉与战争及社会动乱有何关系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

所谓因果律,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事物的产生(果),必有其相应的原因;一事物的结果也必定成为另一事物的原因。换言之,因果律就是因果相续的一套规则和定律。因果报应最通俗的说法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侯未到。时侯一到,一切都报。”

在佛陀教育中,属于恶的行为主要有“十恶”、“五逆”。每种恶行,各有其应受的恶报,而且依照恶行的轻重而有差别:造“十恶”最重的,死后入地狱受苦;中等程度的,死后转生为畜生受苦;较轻程度的,死后生为饿鬼受苦。当受完上面的苦报后,再出生为人时则分别受以下果报:

由杀生得报:多病、残疾、短命、多祸殃、骨肉分离。(将人或动物直接或间接加以杀害,属于杀生恶行;若加以刑打、虐待、伤害,则属于类似杀生的恶行,类似得果报。)

由偷盗得报:贫穷;或财产与他人共有,不能自由支配。(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未经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是偷盗。)

由邪淫得报:配偶不善良、不忠贞,或妻子受人拐骗奸淫,得不到满意的眷属。(夫妻以外行淫及从事与色情有关的行业都属邪淫恶行。)

由妄语得报:受人诽谤、欺骗。(说谎、作伪证、不守信都属妄语之恶。)

由绮语得报:说话别人不信任、不受用,口齿不清。(花言巧语、黄色淫话,谓之绮语。)

由两舌得报:眷属背离、亲族弊恶。(拨弄是非,挑拨离间为两舌)

由恶口得报:常受人恶声相向,多诉讼纷争。(用凶暴或恶毒的话骂人为恶口。)

由贪欲得报:心不知足,欲多烦恼重。(贪求财色名利各种享受,迷恋不舍,谓之贪。)

由瞋恚受报:常被人说长论短、受人困扰而烦恼,或遭陷害。(气恼心、怨恨心、报复心为瞋恚。)

由愚痴得报:生在充满邪见的家庭和偏僻缺乏佛法与文明的地方,心谄曲、好奉承巴结、使诡计。(不信因果,以邪见为正信,谓之愚痴)

“五逆”: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是极重的罪业。其果报是堕入无间地狱受无量久远的大苦报,其苦难以言状。

属于善的行为主要的是指“十善”,即与“十恶”相反的十种言行心态。能修持十善,所得果报也与造作十恶所得果报相反。善业好的,死后生于天上享天福;次之者死后再出生为人受报。

●为什么因果报应存在“矛盾现象”?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矛盾的现象,可能使不少人对因果报应的道理半信半疑。例如,说戒杀放生有好报,偏偏见到有些戒杀吃素的人,现世中受病苦折磨坎坷度日;说杀生食肉有恶报,偏偏见到有些富翁们,每日山珍海味,却不见报应临头,反而事业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甚至有些天天杀生的屠夫,却是钱囊饱满,身体肥壮。因果律似乎管不着他们。这些“矛盾现象”不仅存在,且为数不少,难怪人们对因果的说法疑惑重重、无法深信。

宇宙中最复杂的事莫过于因果,非凡夫言语所能说清。众所周知,国家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制裁犯罪,需要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因果律要规范所有善恶行为的报应,当然不是件简单事情。这里仅略述与“矛盾现象”有关的因果律的三个特性(也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以期粗浅说明“矛盾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公平的特性

1、因果通于三世。所谓“三世”是指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现在世即现在这一生;过去世是指由现在世的前一世起,逆推至无穷久远的过去;未来世是由下一世起,顺推至无穷遥远的将来。“因果通于三世”的意义有二:(1)、从行善或作恶到产生果报,所需时间有快有慢。快则当生就得果报,慢则过去世造的因到今生才受报,或今生造的因到未来世才受报,若更慢,则由因到果要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百千万劫无穷久远的时间才产生果报。(“劫”是佛经上表述时间的单位,有大、中、小劫之分,经上通常是指大劫。一大劫为一十三亿四千三百八十四万年。)(2)、产生果报后,受报的时间也有短有长。短则几日、几月、几年;若长的话,从开始受报到报完为止,跨越三世经过千万亿劫无穷久远的时间。

2、小善小恶得小报,大善大恶得大报。

“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报。”小的福报程度轻,赚小钱、享小名、做小官或小主管、生活小康;小的福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数月、数年、或二三十年就享尽。“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报。”大的福报程度重,赚大钱、享大名。做大官或大企业家,甚至做国王总统,生活优裕;大的福报时间长,也许十生、百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尽福报。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享受福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享受完毕。在没享完前,是谁也没有权力可以轻易剥夺他应享的福报的。

相关经文:

《佛说护净经》:“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余粮。”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十品:“我观业道众生,校量布施,有轻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瘖哑,聋痴无目,,如此种种不完服具者,……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软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六品:“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则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

《地藏本愿经》第四品:“归依地藏菩萨……若能志心归敬,及瞻礼赞叹,香花衣服,种种珍宝,或复饮食,如事奉事者,未来百千万亿劫中,常在诸天受胜妙乐,若天福尽,下生人间,犹百千劫,常为帝王。

经中案例

《佛说诸德田经》载: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名叫波拘卢。久远的过去世以前,曾遇僧人举办弘扬佛法大会。他听后无比欢欣,拿呵梨勒果供奉众生。由此功德,命终升天享福。下生人间都出生在尊贵之家:端正雄伟,超绝群伦,九十一劫之久,此生仍有余福,遇佛出家修道。

《贤愚经》载:佛在世时有一位金财比丘,往世为贫人,拾柴卖活。某日遇毗婆尸佛,他将卖柴所得的钱,欢喜而恭敬地布施给佛和僧。由于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报,金钱财宝无穷尽。此世仍享同样的福报,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罗汉果位。

“小的恶行得小的恶报。”小的恶报程度轻,得小病、遭小挫折、劳苦而收入微薄、贫穷而低贱;小的恶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数月、数年、或二三十年就报尽。“大的恶行得到大的恶报。”大的恶报程度重,或得大病、恶疾、短命、横死,或遭大挫折,或生而盲聋瘖哑、身体残废,或生而为乞、饥寒交迫;大的恶报时间长,也许一生、十生、百生、千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受尽恶报。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恶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接受恶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受报完毕。在没有受报完毕之前,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免除他应受的恶报。

经文引证: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三品:“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经中案例:

《贤愚经》贫女难陀品:佛弟子中有一位难陀比丘尼,原是贫女。她出生于迦叶佛时代,有一次,与某位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的贫女争着供养佛僧。佛接受贫女的请求,难陀看不起贫女,向佛说:“世尊为什么不受我的供养,却先答应那位乞下丐的请求呢?”由于辱骂有修行的人为乞丐之罪业,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恶报。

“善业与恶业不能轻易互相抵消;须有相当条件才可相抵。”这是维持因果律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善恶能相抵消时,“抵消”只是一种表面上看到的现象,实际上应称为“转业”较正确。“转业”是指“原有的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或者是“原有的恶报,因忏悔、止恶、行善、念佛而发生转变。”这时被转变的业报,或者由重转轻、由轻转无;或者现报转为后报、后报转为现报;或者根本断灭,或者暂时中止而隐伏,以后遇缘仍会再发。情形长复杂,无法一概而论,也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说得明白。

这一个特性与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钱、有地位、有势力的人犯了罪,只须花大笔钱,买通贪官污吏,就可避免应受的刑罚。但天地大公无私,因果律之前,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善恶不能随便抵消,有钱有势者做了恶业,无法用金钱改做善事以求抵消应受的恶业。否则有钱势的人,大可有恃无恐,做尽伤天害理的事,然后花钱做做善事,就可消灾,免受恶报,如此一来哪有公平可言。

不过,佛出世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众生出离苦海,当然也慈悲地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恶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条悔过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当条件之下,业报可以转变。如此一来,受到恶报、陷入痛苦绝境的人,也有了一线希望。

二、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的特性

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苦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后,还须要“缘”来会合促发才能产生“果”。“因”譬如种子,“缘”譬如土壤、水份、空气、日光,这些都具备而且会合之后,种子就发芽,成长而结出果实。若缺乏缘的配合,种子仍是种子,不会自己变成果实。不过种子仍旧存在,只要有一天缘来促成,仍可长而结果。由于因缘会合才能产生果报,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产生果报;现在造的因不也一定今生就产生果报。

一般人多因看不见今生的现报,,就否定因果报应的存在。其实,佛经上早就告诉我们:纵使经过百千劫久的时间,所做的善业恶业是不会消失的,只要因缘会遇,还是会产生果报,由自己来承担。

三、复杂而隐微的特性

因果律绝对公平,因此必定复杂而不简单,难以三言两语解说明白:因果通于三世,因此常常隐微而不明显,难以轻易窥见全部的真相。

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往往一起福报或恶报,从开始到结束,跨越过去世、现在世、到未来世的长久时间,只有佛的智慧与神通才能彻底了解它的来龙去脉,我们凡夫是无法知道过去世与未来世的事情的。

因果报应有时隐微难测,就如浮于海上的冰山,我们只看见露出水面的部分,至于隐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则不得而知。也许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水面下的部分却巨大无比。无知的开船人,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理会聪明人的经验与劝告,见到冰山只是小小的就盲目地将船开过去,结果难免船破人亡,后悔莫及。

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佛陀的佛眼观察出来的因果法则全没听过;不信因果的人,则虽听过却因没有深入了解而无法相信。于是自己整日循着因果律的轨道前进,却不会善用因果法则以求趋吉避凶,掌握命运。结果难免遭受苦报,甚至堕落到畜生、饿鬼、地狱中去,久年凄惨过日,无有出期,岂不可怜,又复可叹!

虽然往世与来世的事我们无法得知,使得因果报应常常隐微难测,好在有些情形,在这一生行善这一生就得到福报,这一世做恶这一世就受到恶报。且其中不少的例子里面,有很明显的证据,显示出确实是因某一善行得到某一福报,因某一恶行才得到某一恶报。我们借着这些事例,得以间接印证佛说的三世因果规律的确真实不虚。

●好人行善为何不见好报?

前面已经说到因果通于三世的道理,必须了解:不管什么人,遭遇挫折、灾难与痛苦,当然是由于往世积了恶业,如今正在受报所致。这时如果努力行善以求扭转逆境改变命运,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各种条件未能配合,以致善行不能改变业报。这时他必须断继续接受应受的恶报,直至报尽为止。或许要几年几十年,或者到死才能报尽,或者未来世继续受报。

所谓各种条件未能配合,是指缺乏真诚发自内心的“慈悲心、宽容心、忏悔心、行善之心”,以及力行十善或虽行善而善行累积不够。

二、虽然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善行可以转变恶报,使它由长期变为较短期,但因往世所做恶业太重,应受的恶报期间很久,目前行善虽可得到福报,但仍嫌不足,福报与恶报力量悬殊,善不敌恶,转变了一部分业报后,仍有很多未能转变掉的恶报,必须继续接受,直到报完为止。或许要几年几十年,或到死到未来世才能报完。假如今生至死仍无法受报完毕,当然今生就永远难以脱离困境,只有期待来世了。

譬如得了癌症,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并且耗尽钱财,连累子孙;行善的结果虽不能使他康复或减轻痛苦,但是却使他提早四个月就死亡,得以减免了最后四个月的剧烈痛苦,并且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以上情形,表面看来行善似乎没用,实际上行善的结果使他获得不小的好处,只因为因果律隐微难测的特性,使我们不能明白事实真相罢了。

三、各种条件配合很好,行善的结果,已经使原本较重的恶报,转变为较轻的恶报;但因为表面上看来仍在受恶报的折磨,遂使人误以为行善没有功效。

譬如大肠癌开刀后复发,原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由于平日行善积德的缘故,使他的痛苦程度比类似的患者轻很多,表面上苦报并未免除,实际上是减轻了癌症患者确实有籍由努力忏悔、念佛、行善而完全康复的例子,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虽然只是假设用来做说明,它当然也有可能存在。

四、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应受的恶报又不很重,或者即将受报完毕。行善的结果,到这一生的某个时期,善行累积够多了,于是福报的机缘成熟,恶报结束,逆境转顺,疾病康复,雨过天晴,行善的功效,于焉大显,庆快生平。

此外有一种情形较为特殊,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原本应于未来世承受的重大苦报,会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转变为较轻的苦报,而提早于现在受报。表面上看似乎是做好事没好报,其实正好相反,因为行善使他获得很大利益,使重报转变为轻报,只不过提早于现在受报而了债。

由上可见,努力行善而能今生就能得到明显效果的只有第四种情形。而我们所看到许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命运坎坷,无法改善,除了第五种外都是属于前面三种情形。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来一位新邻居,你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只见他努力工作,收入也很可观,也没有不良嗜好及不正当的浪费,但是搬来这里住了大半辈子却没有一点存钱,还须向人伸手借贷,今人莫名其妙。但当获知他未搬来这里以前,欠人一笔极大的债务,必须随赚随还抵消欠债,且不能稍有延误,这时谜底就揭开了。

如上面所说“行善、修行的好人,由于正在承受过去世作恶应受恶报而病苦、受灾难,以至于看不到应有的善报,其实他们的苦难已因善行而减轻,但是自己却不知道”的情形。下举二例:

《现果随录》载:麻城有一姓王的人,吃素持斋三年,某日身上忽长了难治的恶疮,便对持斋起了退悔的心。其朋友安慰他:你是持斋的人,佛与天神必会保佑你。”王答:“我已持斋三年却得此恶报,持斋还有好处吗?”朋友说:“你既然认为持斋没有用,可否把它卖给我?”王某问他怎样卖法,朋友告诉他,按每持斋一天一分钱计算,吃素三年共卖银钱十两八钱。王某高兴地立即写了收据钱,把持斋吃素的功德卖了,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不料当晚梦到两鬼差来责骂他:“本来十个月之前你就该死了,因为你持斋修行所以能延命到现在。你既然卖了持斋功德,算起来反而让你活过头了。”便立即要捉他走。王某哀求鬼卒暂且宽容,延缓一天,愿意将钱退还恢复吃素持长斋。第二日找朋友说明原委,想讨回卖斋收据,朋友说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火化了,王后悔不已,果然当天死了。

《印光法师文钞》引述唐玄奘法师记录下来的一件事:唐朝时西域天竺国有位戒贤法师,德高望重,名震四天竺国。某年身患恶病痛苦极为惨烈,正想自杀以求解脱时,忽见文殊、普贤、观世音三位菩萨降临,指示他:“你在久远劫前作过多次国王,做了许多迫害恼乱百姓的恶行,本应堕落恶道,长久受大苦报,由于你弘扬佛法的缘故,得以免除将来的地狱大苦报,将它转变为目前的人间小病苦,你要忍受。再过三年,有位大唐国僧人名玄奘,会到此拜你为师,求受佛法。”戒贤法师于是强忍痛苦,力行忏悔,经过很久,终于康复。过了三年,玄奘法师果然来拜师求法。戒贤法师叫弟子述说病苦情形,徒弟边说边哭,可见病苦的惨状。若非菩萨指明往世因果,或许有人会说,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尚且得这样的惨病,佛法有什么灵感和利益吗?其实这全是往世业因,以及转“后报重报”成为“现报轻报”的缘故。

●坏人作恶为何不见恶报?

既然恶有恶报,为何有不少坏人甚至无恶不作的人,仍然升官发财,辉煌腾达,事事如意,令人羡慕?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因此不管什么人,今世做大官、赚大钱、享大名,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报所致。这时他不修善而为非作歹,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若善恶不能互相抵消,他当然可以继续享受他应享的福报,继续升官到他所应得的职位为止,或继续赚大钱,如他所应得的。直到福报享尽时,才会开始遭受为恶所应得的恶报。这个时间或许在几年、几十年后,或许到死,或许到未来世仍继续享受他未享完的福报。

二、若其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应享的福报期间非常长久,目前虽然作恶应受恶报,但比起福报的力量仍差很多。即使作恶转变了一部分福报但还有很多剩余的福报,让他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来,这一生中,他永远过着好日子,当然看不出为恶所应得的下场。

三、不断作恶的结果,使原本很大的福报减为比较轻的福报,但因表面上看来仍在享受福报,过着好日子,遂使人误以为作坏事不会有恶报。

四、应享的福报即将享受完毕,做坏事到某个程度,累积得够多了,于是恶报的机缘成熟,福报结束,开始尝到为恶的苦果,过着凄惨的日子,甚至得恶疾、遭横祸而死,后悔莫及。

由上可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非作歹,却仍旧能步步高升、钱财滚滚、得意非常,都是属于前面第一、二、三的情形。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来一位陌生的新邻居,他并没有从事任何正当或不正当的、可以赚钱的行业,可是却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钱财之多总是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搬来以前,在银行有一笔巨大无比的存款,一切就真相大白了。假如有一天,你这位邻居参加民间储蓄会,,把会款标走后就赖帐不按期交会款,被告到法院,法官当然判决他败诉,必须还款。但绝不会判决没收他的全部银行存款,因为这样做不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个正在享受大福报的人,若是作恶,顶多只是转变掉一部分的福报,绝不会将其巨大的福报一笔勾销,剥夺他应享的权利,因为因果律是极其公平的。

像这种由于正在享受福报,以致于他虽然作了大恶业也没有看到他受恶报的事,在佛经里有一个最好的例子。《杂譬喻经》载:佛在世时,有一位国王叫阿阇世王。某日,一位以杀生为业的屠夫往见国王,并请王答应他一个请求,王问有何愿望,他说:“国王您每遇节日需要屠杀畜生时,请全部赐给我包办。”王说:“杀生的事,很少人乐意替别人做,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做?”屠夫答:“我往世曾做贫穷人,幸好靠杀羊得以度日,又因杀羊之故,死后生到四天王天,享受天福。天上寿尽,又出生为人,还是从事屠羊的工作,使我每次死后都生到天上,享受天上无量的快乐,前后往返天上人间已有六回。屠羊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因此向国王提出请求。”王问:“就算真如你所说的,但你怎么知道的呢?”屠夫答:“因为我具有知宿命的能力,可以知道往世的事。王不相信,以为他说谎,因为像屠夫这么下贱而毫无修行的人,怎么有能力知道宿命?王疑惑便去向佛请教,佛说:屠夫所说全都真实,并非说谎。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那时很欢喜、很恭敬、很专心的瞻仰辟支佛庄严的容貌,善心随生,由于这一功德,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出生为人又能知宿命,因为敬佛的功德,造作如前,福报先成熟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间;杀生的罪业应受恶报,但机缘尚未成熟,所以不见他受报。等此生命终福报享尽,他将堕地狱接受屠羊的罪报。地狱的罪受完,接着无数次出生为羊,一一偿还命债。这位屠夫知宿命的能力很浅,只知过去六世杀羊生天的事,再早些第七世的事,他便无法得知,于是误认为屠羊是生天享福的原因。”阿闍世王到此愰然大悟。

●杀生及其类似的行为有哪些?

1、亲手杀生:不论用何种方法,只要引致动物海死亡都是。

2、教唆别人杀生。

3、帮助别人杀生;提供杀生用具;指导杀生方法。

4、赞叹杀生:见他人杀生方法巧妙,手脚俐落,夸奖赞赏。

5、见杀生随喜:见人杀生,心生欢喜,说他杀得好。

6、建立神庙,屠杀动物拜祭神明鬼魂。

7、嗜食动物肉。

8、取食动物胎卵。

9、从事与杀生有关的行业:饲养、捕捉、贩卖供人食用及娱乐场所让人戏弄的动物,贩卖捕捉动物杀生的用具(菜刀为切菜所需,不在此限)。

10、虐待动物:用弹弓石头射打动物,破坏巢穴使其不得安居,绑缚或鞭打动物,用箱笼关着动物观赏或贩卖,玩弄动物取乐,使动物相斗取乐或赌钱,游乐场中用动物供人戏弄。

11、上述行为,如施之于人,同属杀生罪行,且罪报更重。例如流氓施暴或杀害良民,治安人员刑讯逼供嫌犯,法官枉法造成冤狱或屈死,堕胎者皆属之。

12、教人互斗或相残杀,或挑起战争以致生灵涂炭。

●杀生及其类似的行为会得何种果报?

1、堕地狱中,长久受大苦刑。

2、长久年代轮回出生为鸟兽,互食血肉,辗转偿命。

3、堕落到饿鬼道受苦。

4、受完上面的恶报,再出生为人时,则多病、多灾殃、短命。或伤胎而死、或堕地而死、或意外灾害而死。

5、《药师经》上说:杀生祭神,祈福求命,不仅无效,且会招致横祸。经上列举的横死有:被庸医用错药而亡、烧死、溺死、毒虫咬死、被狮虎等野兽呑食、堕崖死、中毒死、饥渴而死等。

6、佛经上列举许多杀生与恶报之间的关系:

五根不具(眼耳鼻舌手足残废):这是由于往世弹射鸟兽,或断其头,或断其足,或断鸟翼。

老孤无子:因夺取鸟卵或幼鸟,使鸟无子。

生恶疮难治:因往世喜欢无理鞭打众生。

少小孤寒,无有父母兄弟:因捕捉飞禽走兽,绑缚或关于笼中,使其离开同伴而孤独过日。

嘴唇缺裂:因往世钓鱼,使鱼裂口。

生受酷痛,形体毁折:因挝杖良善、妄谗无罪。

生为水牛,做苦工挨鞭打:为官时为贪财物入人于罪,鞭打刑罚,判入牢狱,则死后入地狱千亿年受苦,罪毕生为水牛。

两手扭曲不能伸缩,两足残废不能走路,弯腰驼背,身体不遂,行动不便:因往世捣毁兽巢,设网或陷阱捕捉鸟兽,以致鸟兽头破脚折,受各种伤。

●杀生食肉与战争及社会动乱有何关系?

古典小说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开场白:“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话道尽了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周期性遭受战争灾难的血泪与沧桑。为何人类历史总抺不开干戈流血的阴影,战争的悲剧总是一幕一幕不断地上演?历史学家自有他们的一套说词,但唯有佛法的因果律为苦难众生指出它的根本原因及预防之道。

佛法因果律告诉我们:人与畜生同为轮回六道中的一分子,畜生并不永远为畜生,恶报尽时仍可转生为人。今日为畜,你要它死;来世为人,他不要你活。六道众生,总被“愚痴”所惑,不知解脱,于是一报还一报,便有如佛所说“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结局。因此个人的杀业,乃是绑票、抢劫、杀人等社会不安的由来;群体的杀业,则是战乱兵祸的根本原因。预防之道只有唯一的一条路—戒杀。

佛经里记载琉璃王灭释迦族的故事,可为“杀业招感战争兵祸”的最佳证明:佛在世时,佛的族人—释迦族住于迦毗罗卫城。某日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城。佛有神通,知道释迦族过去世集体造作的杀业已经因缘会合,果报成熟,定业难转。但为尽一番心,曾先后三次预先等候于琉璃王经过的路上,劝退琉璃王大军。但是琉璃王到最后却经不起臣下的再三怂恿,终于挥军入城,大举屠杀。佛弟子目连尊者,不忍释迦族人尽遭诛灭,运用神通将释迦族人五百摄藏在钵中救出来,不料五百人在钵中全部化为血水,营救不成,便向佛请示这事的前因后果。佛说:“久远年代之前,迦毗罗卫城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大村庄。村里有个大池。有一年,因为久旱无雨,池水都干涸了,池中鱼全被村人捉去煮杀,其中有一条最大的鱼也被烹煮。只有一个小孩从来不吃鱼肉。那时的大鱼就是今日琉璃王的前身,池里的鱼就是他率领的军队。村上捕鱼杀食的人,就是现在被杀的释迦族。那个不吃鱼的小孩就是我,因未吃鱼肉,所以没有被杀。已经来到的定业是无法逃脱掉的,因此释迦族五百人虽被救出,还是化为血水,难逃一死。

—本资料参考、籍录净松居士《因果报应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