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名网友散布虚构事实攻击他人获刑(中国新闻网 20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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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名网友散布虚构事实攻击他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6日16:10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福州4月16日电 (张羽)备受关注的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一案,16日上午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各一年。被告人家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该案件曾于今年1月、3月在马尾法院两度开庭,最终均因公诉方提出“证据不充分,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
开庭前,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马尾法院门口已围满了赶来声援三位被告的网友及前来看热闹的民众。在法院外,各种议论之声不绝于耳。法院为当天的开庭也做了精心的安排,门口派出大批安保人员站岗,并在法院周围拉起数道警戒线维持秩序。记者和市民在法院门口等待最新信息。
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范燕琼故意捏造事实,先后两次杜撰文章在互联网上散布虚构的事实;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在明知福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亡真相的情况下,仍然制作违背事实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非常失望,完全无法理解。”庭审结束后,被告人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质疑。他认为,三位被告人的行为没有构成严重后果,并不构成犯罪,即便有过错也仅仅是“民事侵权”,应由“被诽谤”的几位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件也引起了国内各路媒体的强烈关注,在法院外一位福建省外的媒体对记者表示,他上个星期就赶来福州采访,尽管通过了各种关系,但同样还是没有申请到旁听证。记者还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今天的审理,法院只给了三个网民的家属,每户三张旁听证。
刘晓原表示,这三名网友在帮助质疑女儿严晓玲是被轮奸致死的林秀英发帖和上传视频之后,被警方拘押已超过8个月。当天,范燕琼的身体状况不佳,是坐着轮椅、吸着氧气出庭的,“对范燕琼在押期间无法保外就医表示遗憾”。(完)
“女子遭轮奸致死案”回放
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福州警方对此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决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等为由多次上访。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三人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随后,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书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以及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底,范燕琼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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