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用55.65万元买下占地近30亩的工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14:20
徐工集团用55.65万元买下占地近30亩的工厂  

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是徐工集团下属的一个国有企业,有职工200多人,座落在东三环楚王陵附近,占地近30亩,厂区内还有多跨厂房、仓库、机器设备、办公楼等等,资产总价值在三千万元以上。该厂在上级徐工集团桥箱公司经理杨福军的操纵下,他用手中的权力,采用欺上瞒下的手法,将该厂更名为“徐州鑫兴工程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几个人合伙出资仅55.65万元,就变戏法似的把该厂改制成了私人企业,活生生演绎了一出蛇吞象的传奇,这样的价格连买一套三居室的住房都不够,创下了国有资产被贱卖的记录。(使国有资产被严重侵吞和流失)。

    杨福军个人仅出资6.5万元就(成)了鑫兴公司的法人代表,目前他一边担任着国企徐工集团桥箱公司的总经理,拿着国企几十万的年薪,另一边又开办着自己的私人工厂,赚着国有企业的钱,而且他自己的企业还不止一家,“徐州工盛机械有限公司”也是他的私企之一,这些在工商局都是有据可查的。杨福军还利用私人关系,将他公司生产的产品大部分卖给了徐工集团的内部企业,如鑫兴公司就生产给徐工股份公司装载机配套的轮胎锅子;工盛公司也生产配套的铲斗等等。把国有企业交给他管,就如同让黄鼠狼看鸡,他不但把鸡给偷吃了,而且把鸡窝也占为己有,)他是国企中典型的吃里扒外的败类。

    徐工集团的老总王民和纪委书记李格,你们提出的“担大任、行大道、成大器”的口号很好,但是这些败类们私下背着你们干的罪恶勾当你们清楚吗?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徐工集团员工手册》中,对他们这种国有企业领导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都有非常明确的处罚规定。是事实就不要掩盖,问题早晚是要大白天下的。徐工集团的领导们,你们应该知道此事了吧?为什么还不处理他们 ?党纪国法是儿戏吗?员工手册还算数吗?以后对徐工干部的类似情况又怎么处理?如何服众?请徐工集团的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站出来纠偏斧正,不要护短!不要敷衍了事!要严肃彻底的进行处理!否则的话你们也将成为徐工集团的罪人!

    我叫赫建钢,是原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的职工,企业改制后我和许多员工被该厂给解除了,我不明白,我签的是与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徐工集团的企业来进行,企业还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这些都没有,我认为这样的解除是违法的,当时我就没有签字,我找杨福军要求纠正,他当着许多人的面发毒咒誓说他不是鑫兴公司的法人,此事不归他管,20091223我们到市工商局去查询,查到他仍然是该公司的法人,而且违规拥有公司股份(详见下面的查询档案复印件),杨福军就是这样一个素质低下的人,他两面三刀、张嘴是瞎话、毫无诚信可言,同社会上的混混没有多大区别,贪婪、腐败、是样样在行,他的口碑差是人所皆知。这是徐工集团选拔干部失误,用人失察造成的,是徐工集团的悲哀。该厂的资产是全体职工多年劳动成果的积累,绝不允许用违法的卑鄙手段化为私有,我们强烈要求徐工集团领导给予纠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我实名举报就是为揭露事实的真相,如果是诬陷我愿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逮我。请有正义感的人们与我联系,帮助举报和转帖,清除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捍卫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利益。不达目的我们誓不罢休!